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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现场检查、现场指导、现场责令整改、跟踪复查为主要方式,在全面检查相关场所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同时,重点严查了互联网文化服务内容,对有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淫秽色情、反动等有害信息的进行严查管教。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向各经营业主强调规范经营要求,并详细地解读了“净网行动”主要内容,强化了经营单位责任人员对“净网行动”的认识,确保此次“净网行动”取得实效。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余人次,检查车辆2车次,检查网吧30余家次,及时查处了网吧违规行为,改善了网络环境,保障了我县网吧行业的健康发展。

20xx年全市文广新闻出版工作以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建设“文化强市”为目标,以承办第x届金鸡百花电影节为契机,着力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全市重大文化活动高潮迭起,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益完善,文艺精品创作硕果累累,文化产业发展势头良好。

在10月份公布的全省文化发展指数测评中,我市文化发展总指数连续第二年排名全省第二,其中区域文化创新力排名全省第一。

我市被评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地区;

我局被评为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被省政府授予浙江省非遗保护先进单位,并获第x届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博览会展会组织特等奖;

中国轻纺城被国家版权局授予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

我市2家农家书屋被国家新闻出版总局评为“全国示范农家书屋”;

有一人获“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个人”,一人获全国广电系统“劳动模范”,二人被省政府记非遗保护工作一、二等功。

一、重大文化活动高潮迭起。

一是金鸡百花电影节被誉为“标杆、示范”。

9月26-29日,我市成功举办第x届金鸡百花电影节。

我局重点办好电影节开幕式、闭幕式、红毯秀三大主题活动及中国电影论坛、电影科技之光论坛和电影惠民等专题活动。

开幕式主题晚会被中影协领导称赞为电影节“最成功最大气最精彩的开幕式晚会”。

第x届大众百花电影节颁奖典礼晚会把绍兴元素与电影相关的元素充分有机融合,cctv-6现场直播。

组织开展92场影展和156场电影系列惠民活动,历时一个多月,遍及市区各影院、酒店、学校和社区广场,14万群众享受了电影文化大餐,使本届电影节真正成为“文化的盛会、大众的节日”。

期间还组织拍摄了本土越剧电影《沈园情》并参加电影节展映,建成开放绍兴电影博物馆,编辑出版《绍兴与中国电影》一书。

电影节被中影协领导赞誉为“标杆、示范”的一届电影节,得到省委常委、副省长、宣传部长葛慧君批示肯定。

二是明星版《梁祝》全国巡演成为中国戏曲推广的样板。

今年2月,文化部艺术司、浙江省文化厅、绍兴市人民政府共同在绍兴主办《同唱一台戏》现象暨越剧明星版《梁祝》研讨会,成为文化部为地市级演出公司及演出活动召开专题研讨会的先例。

与会领导和专家一致认为,越剧明星版《梁祝》完成全国巡演并跨出国门,已经成为越剧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梁祝》现象值得总结借鉴,被誉这“文化自觉、自信、自强”的全国样板。

三是第x届江浙沪经典越剧大展演打响演艺品牌。

活动历时一个半月,展演40多台剧目,近50场,成为历届展演时间最长、参演剧团最多的一届展演。

期间,绍兴大剧院推出“文化惠民卡”,进一步集聚了人气,实惠了百姓,使江浙沪经典越剧大展演成为文化惠民的艺术盛典,成为融合优秀资源,促进文化交流、创新机制运作、加强文企合作的文化名片。

四是重大文化活动高潮迭起影响深广。

我局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圆满完成了兰亭书法节、公祭大禹陵典礼、援疆文化交流项目“多浪鉴湖情,共建颂”大型文艺演出等重大节会及大型演出活动。

组织开展了杭嘉湖绍“文化走亲”、全市原创作品展演、第x届全市排舞比赛、第x届全市乡镇(街道)文艺汇演、第x届全市器乐大赛、第x届全市合唱比赛等重大文化活动。

绍兴县精心组织“欢乐乡村全民才艺pk大赛”,历时5个多月,开展活动169场次,数百支团队近万人登台献艺,群众受益约80万人次。

诸暨市开展“我们的文化”系列群众主体性文化活动,让群众唱主角,共演出264场,观众近19万人次。

新昌县举办20xx年中国茶叶大会暨第x届新昌大佛龙井茶文化节。

越城区举办了第x届“社区元宵灯会”。

二、公共文化服务进一步提升。

一是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日益完善。

市财政投资3.6亿元,占地60亩,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的绍兴市新文化中心已进入内部装修阶段。

投资3.7亿元的诸暨大剧院已动工兴建。

投资1.6亿元,占地10000余平米的越城区文体中心已完成规划设计。

组织开展市区基层文化设施新三年扶持计划,全年新确认立项扶持33个文化设施。

上虞市每年安排350万元,用于市、镇(街)、村公共文化阵地的管理和运作。

全市创建省级文化强镇1个,省级文化示范村(社区)7个,5家乡镇(街道)成功创建为绍兴市第六批文化示范乡镇(街道)。

建成开放了何水法美术馆、绍剧博物馆、绍兴电影博物馆、诸暨越艺博物馆等一批专题馆。

二是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断丰富。

文化下乡活动形成常态。

全市完成送书下乡139024余册,送演出下乡1391场,送电影下乡27216场,送展览下乡141场,开展文化走亲87场。

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进一步深化。

绍兴图书馆新增免费开放场地1000平米,免费服务项目达13个,形成了“全民阅读月讲座”、“越文化系列讲座”等一系列公益品牌,举办了古越藏书楼创建x周年系列阅读推广活动。

绍兴市文化馆进一步实施公益性免费培训,“市民学堂进社区”成为品牌。

深入开展“阳光文化山里行”、“百场绍剧下基层”、“百场电影进社区”、“非遗进校园”、“文化演艺大巴”、“汽车图书馆”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等系列文化活动,公益性文化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手段更加多样。

三是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持续创新。

嵊州市积极引导民资参与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相关专稿在《中国文化报》、中国文化传媒网等刊载,得到郑继伟副省长批示肯定。

绍兴图书馆开通了“绍兴电视图书馆”,成为全国地市级公共图书馆首创。

全市20多万有线电视用户可通过机顶盒点击收看127部精彩讲座视频,140部书画欣赏、少儿读物等视频节目,2万多张文化遗产、古建筑等传统文化知识图片。

开通了图书借阅“一卡通”服务,实现了绍兴地区六家公共图书馆图书通借通还和数字资源共享。

绍剧艺术研究院、绍兴大剧院等单位实施了政府购买文化服务的新运行模式,如绍剧研究院财政安排200万元补助经费,全年下乡演出104场,演出剧目20台,观众100多万人次。

上虞市建立了“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开通“阳光文化直通车”,每年财政安排300万元经费,组织200场左右的公共文化产品配送到乡村、社区。

三、文艺创演成果丰硕。

一是文艺创演日趋繁荣。

实施文化精品创作规划和重大文化创作项目扶持申报立项制度,激励和推动文艺创作。

越剧明星版《梁祝》、绍剧《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歌剧《祝福》应邀进北京国家大剧院演出。

越剧《祥林嫂》、越剧现代戏《马寅初》首演后获得广泛好评。

完成了绍剧新编历史剧《东山再起》的剧本创作。

复排绍剧《大破天门阵》,重排传统绍剧戏《芦花记》。

新编廉政调腔剧《甄清官》开展全市巡演。

绍剧《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被列入浙江省“优秀保留剧目”。

大力培育“江浙沪经典越剧大殿堂”和“孑民演艺广场”等演出品牌。

二是文艺精品力作频获大奖。

全年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奖项50多个。

其中,歌曲《香林秋韵故乡情》、电视连续剧《一钱太守》、戏剧《生命的飞翔》、动画片《虎娃》、广播剧《风雨1907》等5部作品入选浙江省第x届“五个一工程”奖,获奖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新编神话剧《八戒别传》获第x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优秀剧目奖,姚百青获第x届上海白玉兰戏剧表演艺术主角奖。

施洁净、楼明迪荣获首届“浙江戏剧奖·

金桂表演奖”。

莲花落《绝办法》获第x全国曲艺牡丹奖表演奖。

绍兴词调《陆游与唐琬》获全国第x届曲艺牡丹奖浙江省选拔赛提名奖。

动画连续剧《少年师爷之智慧快乐侠》入选省文化精品工程。

电影《变身男女》、动漫《机灵豆游千年》等一批作品成功登录央视。

我市在浙江省青年戏曲演员大赛中,三名选手获一等奖,四名选手获二等奖,三名选手获三等奖,成绩位居全省前列。

三是文艺人才培养日见成效。

绍兴艺校音乐表演专业通过省级示范专业的评估。

与浙江绍剧研究院联合开设绍剧五年制中专班(表演、演奏专业),招收学生20名,定向培养绍剧艺术梯队人才。

加强与绍兴文理学院的办学合作,开设了六年一贯制舞蹈、音乐和戏曲等艺术类表演班(总计100名,学历为中专),培养优秀的文化艺术后备人才。

嵊州越剧艺术学校与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校合作,开设“五年一贯制”大专班,共同推进越剧艺术传承保护与发展创新。

举办了绍兴市青年折子戏大赛、第x届绍兴市青年歌手大奖赛,发现扶持了一批青年文艺人才。

组织开展声乐、器乐、舞蹈等各类公益性艺术培训班,培训学员500余人次。

绍兴艺校承办了浙江省中职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展示活动。

四、非遗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非遗保护工作得到加强。

制定实施了绍兴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基地考核办法。

全市共命名69个各类市级非遗传承基地,有21所学校被列为市级教学传承基地创建单位。

在绍兴市非遗中心建立“中国艺术研究院曲艺研究所—绍兴曲艺科研教学基地”,开设了绍兴平湖调、绍兴词调、绍兴摊簧三大曲艺项目普及性培训班,培养新的传承人。

绍兴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建成开放,被省文化厅领导誉为我省首个真正意义上的县级非遗馆。

二是非遗申报工作有新收获。

绍剧省级传承人章宗义、刘建扬两人被文化部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新昌外婆坑村被评为“浙江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民俗文化旅游村)”。

全市共有20个项目及1个扩展项目被列入浙江省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我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达到72项,名列全省前茅。

组织开展了会稽山二次古香榧田野调查工作,编写出版《会稽山历史文化》一书。

邀请专家参与会稽山古香榧申遗专家研讨会,为会稽山古香榧申遗做好基础性工作。

三是文化遗产宣传交流活动丰富多彩。

精心举办“文化遗产日”活动。

邀请国家图书馆馆长周和平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题讲座。

开展水乡社戏系列民俗活动,组织绍剧、越剧、新昌调腔等极具绍兴地域特色的传统戏曲在市区六个戏台轮番上演,扩大了文化遗产日活动的影响。

加大文化遗产宣传交流。

组织绍兴花雕、安昌扯白糖等九大非遗项目参加中国(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获多个金奖。

组织嵊州泥塑作品等参加浙江传统塑艺陶艺精品展暨中青年十大名师评选活动,有3件作品获金奖,1人荣获“浙江传统塑艺中青年十大名师”荣誉称号。

五、文化产业得到快速发展。

一是重点文化产业进一步推进。

积极培育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创意产业基地、金德隆文化创意园、诸暨珍珠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一批文化产业集聚区。

环迪荡湖文化创意产业园、嵊州文化创意产业园以及绍兴市演出公司等一批园区和企业入选省文化产业“122工程”。

新昌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文化企业,并于9月成功上市,成为中国动漫服饰行业第一股和浙江动漫创意企业第一股。

诸暨市引进1.5亿元的文化艺术品市场顺利开业。

二是市直国有文化企业进一步做大。

电影经营业绩稳中有升,市文化发展集团公司实现票房收入2200万元,接待观众68万人次。

市文物公司积极拓展国内外艺术品经营的主流市场——“艺术品拍卖”的经营模式,实现文物销售580万元,收购609万元,利润130万元。

绍兴大剧院积极探索政府采购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新路子,进一步增强了经营活力。

三是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参与制定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和《绍兴市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了绍兴文化产业发展的方向、目标、重点和产业布局。

绍兴县每年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发展县的文化产业。

嵊州市加强文化企业与金融企业对接,在绍兴地区率先推出“美丽嵊州——文化创意贷款”信贷产品,将在今后三年内向该市文化产业提供不少于2亿元的信贷支持。

积极组织文化企业参展第七届义乌文化产品交易博览会、第八届深圳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

六、文化市场繁荣有序。

一是“扫黄打非”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强化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的组织机构和目标管理,及时增补文化市场管理小组成员单位,进一步健全了成员单位协同机制,进一步明确互联网、手机等领域管理部门的职责与责任,加强对旅行社及领队、导游的教育和管理,做好防止政治性出版物通过旅游渠道入境为重点的相关“扫黄打非”工作。

修订出台《绍兴市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促进行政处罚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是“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两次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制订出台六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四次专项联合整治行动,对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进行了三次集中督查,工作成效明显。

全国“扫黄办”暨浙江省“扫黄办”督查组于10月中旬实地检查了我市出版物市场,并给予充分肯定。

三是文化市场日常管理进一步强化。

开展金鸡百花电影节文化市场专项保障行动、迎接“十八大”文化市场专项保障行动和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有力保障了重大节会和重要时段文化市场健康稳定。

市直共出动执法人员1899人次,出动检查650次,检查经营单位3405家次,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单位129家次,立案查处70件,办理简易程序案7件,取缔无证经营场所(摊点)56个,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6296件,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绍兴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获第五批浙江省“青少年维权岗”。

七、广电管理职能进一步增强。

一是广播电视实现安全播出。

签订安全播出责任状,组织开展全市迎“十八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专项督查。

会同市县601办公室、公安局等部门在绍兴县远郊住宅小区进行插播信号实战演练,增强了安全播出快速反应、处置能力,全市广播电视传输播出无责任事故发生。

我局荣获“建党90周年全省广电安全播出专项组织奖”。

二是地面卫星市场得到有效整治。

积极开展打击非法“网络共享”网站及设备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和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非法地卫设施销售点11个,查缴非法销售的卫星接收天线62个及其他卫星地面接收设备96套,有力打击了非法地卫销售,维护了地面卫星领域的安全。

三是广电节目采编播水平整体提升。

加大广播电视对农节目的监督考核。

组织开展全市广播电视新闻、社教、青少年、文艺、播音主持、广告、学术论文和节目技术质量政府奖评选活动,有效提升全市各广播电视台节目采、编、播的水平。

诸暨市获浙江省“对农栏目优秀奖”、嵊州市、新昌县获浙江省“对农栏目鼓励奖”。

八、新闻出版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

一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全面完成全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全市投入资金842万元,购买正版软件9495套,升级金山软件695套,并通过省级验收。

完成了全市14家上市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承办了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中国轻纺城被国家版权局授予“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这是全国大型专业市场首次获得这一荣誉。

九、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一是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全面完成。

今年8月底,浙江绍剧团、绍兴小百花越剧团、嵊州越剧团、新昌调腔剧团等4家单位划转为公益性保护传承机构,诸暨越剧团、上虞越剧团顺利转制为企业。

划转和转制后的文艺院团,继续深化艺术生产机制、市场营销机制等内部改革,强化管理,挖掘潜力,进一步提升了艺术创作能力、文化服务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

二是全市广电网络和电影单位的改革按时完成。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一省一网”整合发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华数集团为基础,推进全市县市“一省一网”整合工作。

到8月底,绍兴县、上虞、嵊州、新昌、诸暨已全部签订协议,全市广电网络“一省一网”整合工作全面完成。

绍兴县电影公司等4家电影发行放映单位已全面完成转企改制。

三是市直文化系统的改革工作纵深推进。

通过整合文化资源,组建了绍兴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大力推进电影发行放映,演艺活动组织、策划,电影拍摄、广告设计、制作等文化产业项目的开发经营。

完成绍兴市文物公司的转企改制工作,成立了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

完成绍兴艺术学校、绍兴图书馆、绍兴市文化馆、绍剧艺术研究院等5家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改革,深化完善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提升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十、队伍建设水平得到新提升。

一是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得到加强。

修订实施《关于调整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通过风险排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切实抓好局领导班子、下属单位正副职负责人的诺廉述廉工作。

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讨论,提炼出“德艺双馨、以文化人”的核心词。

二是党员干部的作风进一步转变。

积极参加电台行风热线节目。

召开文化市场“社会监督员”、“五老义务监督员”等工作会议,听取意见建设,促进执法规范。

安排局领导带队深入直属企业和民营文化企业调研,完成三村一厂走访任务,机关作风得到有效转变。

三是党员干部的权力运行得到监督。

在有关网络平台上,公布所有文化项目的申办条件、办理程序、承诺日期、法规依据等内容。

重大事项、干部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均实行集体决策,民主集中制得到新的加强。

严格执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招投标制度。

坚持系统内各单位收支两条线,所有收入一律纳入财政专户,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审批,严禁私设“小金库”。

按照区群教《关于印发〈中共市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扎实推进专项活动开展,确保我区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现将我局开展正风肃纪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准备,确保“专项整治活动见效果”。

首先是动员部署、设立机构。

成立了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开展进行全程指导督查。

同时,结合活动主题,成立了由“四风专项整治小组”,把整治“四风”落到实处。

结合“四风”突出问题整治行动,旨在把解决突出问题落在实处,把转变工作作风落在实处,把提升工作效能落在实处。

二、着力规范各类节庆活动泛滥成效显著。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结合实际,我局对今年重大节庆活动及时进行调整安排,具体成效有:

(一)取消一年一度的传统的春节团拜会。

(二)取消传统的春节文艺演出活动,将文艺演出活动走向基层、走进社区、走进军营、走进学校,面向群众,进行文艺演出活动。

(三)保留了传统的正月十五龙狮灯表演,为本区各乡镇文艺团体搭架展示个乡镇文艺团队成果的平台,直接面向市民开展演出,未邀请市区领导出席参与;

简化活动程序。

(四)暂停了举办一年一度的桃花节,由所属乡镇本着节约简单的形式开展宣传和氛围营造。

(五)暂停了连续开展五年的端午节龙舟赛,确保全区在灾后恢复重建中,聚力促重建。

(六)在“五一”和“七一”等重大节庆期间,不再举办大型庆祝活动。

(七)在传统的端午节,延续传统民俗,开展端午民俗祭祀活动和赛诗会,即坚守节俭和廉洁底线,又取得了延续民俗传统文化的效果。

三、部门联动,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媒体、假媒体机构、假记者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区群教办《关于印发〈中共市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主动配合区委宣传部和公安、工商等部门,就开展打击新闻“三假”专项工作加强部门协调,发挥职能作用,互通工作信息,相互支持配合。

结合党的'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召开电视台全体新闻工作者座谈会、培训会,对新闻工作者应该如何增强社会责任感、传递幸福正能量进行了热烈讨论;

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重点加强了对新闻职业道德的培训,忠实履行新闻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切实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和公正性,杜绝了新闻敲诈,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发挥了喉舌作用,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强大的正能量。

四、开展领导干部职工清退会员卡活动成效显著。

根据《中共市区纪委、市区监局关于在全区开展领导干部职工清退会员卡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严肃开展“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活动,整治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问题。

在清理整治过程中,全局干部职工均无会员卡,也未发现有干部职工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等问题。

五、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截止目前,我局经批准的节会活动,经费使用没有超出规定标准,没有邀请名人、明星参与活动;

没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国有企业资金高价请演艺人员、高价捧“明星大腕”。

也未审批有任何企事业单位在我区范围内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

20xx年我局应对气象灾害工作在县气象局的安排部署下,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xx年应对气象灾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年初制订了应对气象灾害工作计划,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应对气象灾害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保障股,由赵显海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舆论宣传。

20xx年,在应对气象灾害工作中,电视台在《新闻》中开设专栏如“高温预警”、“地质灾害预警”等气象专题新闻报道,并发布了《地震来了怎么办》、《如何应对雷电灾害》、《暴雨来袭,如何防范地质灾害》等十余篇科普专题报道。

并根据气象局发布的高温暴雨寒流等气象信息,定期不定期对全县发布“天气预报”,至今,已发布上百条天气预报。

同时,也组织专人对气象灾害进行宣传报道,对各单位及县级领导干部在应对防灾减灾中所做的工作进行了跟踪报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召开工作专题会议。

2月17日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应对气象灾害工作会议。

会上,党组书记、局长同志应对气象灾害工作进行安排,要求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要讲大局、讲政治、讲责任,充分认识到做好今年应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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