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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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一次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1.3.4Ⅳ级(一般)燃气事故是指:
(1)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各燃气管道输配设施等发生故障,造成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或以上)。
(2)区内管道燃气设施或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事故,并造成3人以下一次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上述标准中“以上”包括本数。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
开发区)区域内在城镇燃气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以下各类燃气事故的防范与处置:
(1)Ⅳ级(一般)及以上突发燃气事故;
(2)超出各街道(办)应急处置能力,或跨街道(办)区域的突发燃气事故;
(3)上级人民政府或管委会认为需要开展处置的突发燃气事故。
本预案同时指导全区其他各部门及政府派出机构、基层单位、燃气企业突发燃气事故的应对工作。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工商企(事)业单位自建燃气设施,燃气的槽车(船舶)运输和港口装卸,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等突发燃气事故应急处置不适用本预案,相关应急处置从其相应监管部门规定。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燃气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应对突发燃气事故的意识。
(2)统一领导,分工协作。
在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突发燃气事故应急体制,明确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对突发燃气事故处置工作的职责,依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地处置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
(3)分级管理,落实责任。
建立以管委会和街道(办)分级负责的城镇燃气安全保障与应急体系,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应急响应、预案启动,落实城镇燃气突发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区管委会住建局负责全区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各街道(办)负责建立和拟定本行政区内燃气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制定本单位燃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组织专业抢险队伍,配备完善的抢险装备。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对突发燃气事故做出快速、有序、高效的联动反应。
(5)规范管理,依靠科技。
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燃气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建立完善行业安全监控体系。
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燃气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
1.6城镇燃气现状及风险分析
1.6.1燃气现状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管委会)为淮安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受市委、市政府委托,承担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综合管理等职责。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系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内设有钵池街道、南马厂街道、徐杨街道、枚乘街道等4个街道及新港、空港等2个办事处。
开发区行政区域与淮安市市区总体上整体连接。
截止2020年6月,我区现有城镇管道燃气经营单位2家,LNG与CNG合建汽车加气站1座,液化石油气供应点3处。
区内现有中压城镇燃气管道181.75千米,低压城镇燃气管道345.85(其中华润15千米)千米。
本开发区除空港办事处以外区域管道燃气供应均有淮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承担。
新奥燃气公司系淮安市政府签约城镇燃气特许经营单位。
所敷设的燃气管网覆盖淮安市清江浦区、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经济开发区、生态文旅区、市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区片)。
提供的气源来源于“西气东输”苏北分输站,以及新奥公司门站内4座100m³
LNG储罐组成的气化站。
开发区空港办事处行政区域位于淮安市涟水县境内,为本开发区飞地。
城镇管道燃气供应由淮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承担,现有气源为1座100m³
开发区内无液化石油气灌装站,所设置的液化石油气瓶装供气点隶属周边区县液化石油气灌装企业,开发区住建局燃气管理部门代周边区县燃气管理部门实施安全监管。
全区现有燃气场站(点)分布情况如下:
序号
区域
燃气场站设施
规模
地址
所属单位
备注
1.
钵池街道
LNG与CNG汽车加气合建站
地下储罐规模:
60m³
³
×
1座
加气规模:
3万N/d,其中CNG日加气能力1万Nm³
/d。
;
LNG日加气能力2万Nm³
淮安市公交八公司停车场内(经济开发区深圳路南侧、韩泰路东侧)
淮安新奥公共交通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
南马厂街道
3.
徐杨街道
液化石油供气点
小于1m³
广州路19号
淮安市天福燃气有限公司
清江浦区企业
富准路29号
集贤路
淮安市城东燃气有限公司
淮阴区企业
6.
枚乘街道
7.
新港办事处
8.
空港办事处
LNG气化站
立式LNG储罐:
100m³
空港产业园纬三路
淮安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注:
本表中天然气管道里程、液化石油气供应点发生变化时,实时调整,不在本预案修订范围内。
1.6.2燃气主要危险特性
天然气
标识
中文名:
英文名:
Naturalgas
分子式:
-
分子量:
CAS号:
8006-14-2
化学类别:
烷烃
危险性类别:
易燃气体,类别1加压气体
序号:
2123
UN编号:
1971
理化性质
成分:
主要是低分子量烷烃混合物。
如甲烷、乙烷、丙烷、丁烷、戊烷等。
未净化天然气常含二氧化碳、硫化氢、氮和少量氦。
性状与用途:
无色、无臭气体。
是优良的燃料。
沸点(℃):
-160
密度(kg/m3):
0.717
溶解性:
微溶于水。
燃爆特性与消防
燃烧性:
易燃
建规火险分级:
甲
引燃温度(℃):
482~632
爆炸极限(%):
5~14
最大爆炸压力(MPa):
6.8
稳定性:
稳定聚合危害:
不聚合
禁忌物:
强氧化剂、卤素。
燃烧分解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危险特性: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
与氟、氯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灭火方法:
切断气源。
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
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
毒性
无相关数据
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
吸入。
健康危害:
急性中毒时,可有头昏、头痛、呕吐、乏力甚至昏迷。
病程中尚可出现精神症状,步态不稳,昏迷过久者,醒后可有运动性失语及偏瘫。
长期接触天然气者可出现神经衰弱综合征。
急救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呼吸困难时给输氧。
对症治疗。
防治脑水肿。
防护措施
接触限值:
中国MAC:
未制订标准前苏联MAC:
未制定标准
美国TVL-TWA:
未制定标准美国TLV-STEL: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
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呼吸系统防护:
高浓度环境中,佩戴供气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工作服。
手防护:
必要时戴防护手套。
其它: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
避免高浓度吸入。
进入罐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需有人监护。
泄漏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直至气体散尽,切断火源。
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
合理通风,禁止泄漏物进入限制性空间(如下水道等),以避免发生爆炸。
切断气源,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抽排(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
漏气容器不能再用,且要经过技术处理以清除可能剩下的气体。
储运包装
易燃压缩气体。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
仓温不宜超过30℃。
远离火种、热源。
防止阳光直射。
应与氧气、压缩空气、卤素(氟、氯、溴)、氧化剂等分开存放。
切忌混储混运。
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
露天贮罐夏天要有降温措施。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验收时要注意品名,注意验瓶日期,先进仓的先发用。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
液化天然气
Naturalgas;
Liquefiednaturalgas;
LNG
1972
主要成分:
含83%~99%甲烷、1%~13%乙烷、0.1%~3%丙烷、0.2~1.0丁烷,也含有极少量的氮气、水蒸气、二氧化碳、硫化氢,有时还含有一些数量不明显的稀有气体(氦、氩)。
无色无臭液体。
广泛用于工业、农业、家用及商业的动力燃料,化学及石油化学工业原料。
-160~-164
相对密度(水=1):
0.425
爆炸极限(V%):
5~14(室温)
6~13(-162℃)
稳定
聚合危害:
卤素、强氧化剂。
极易燃,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当液化天然气由液体蒸发为冷的气体时,其密度与在常温下的天然气不同,约比空气重1.5倍,其气体不会立即上升,而是沿着液面或地面扩散,吸收水与地面的热量以及大气与太阳的辐射热,形成白色云团。
由雾可察觉冷气的扩散情况,但在可见雾的范围以外,仍有易燃混合物存在。
如果易燃混合物扩散到火源,就会立即闪回燃着。
当冷气温热至-112℃左右,就变得比空气轻,开始向上升。
液化天然气比水轻,遇水生成白色冰块。
冰块只能在低温下保存,温度升高即迅速蒸发,如急剧扰动能猛烈爆喷。
天然气主要由甲烷组成,其性质与纯甲烷相似,属“单纯窒息性”气体,高浓度时因缺氧而引起窒息。
液化天然气与皮肤接触会造成严重冻伤。
泄漏出的液体如未燃着,可用水喷淋驱散气体,防止引燃着火,最好用水喷淋使泄漏液体迅速蒸发,但蒸发速度要加以控制,不可将固体冰晶射至液体天然气上;
如果液化天然气已被引燃,应切断泄漏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泄漏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液体,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还必须注意通风置换。
皮肤接触:
用水冲洗,如产生冻疮,就医诊治。
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
当呼吸失调时进行输氧,如呼吸停止,要先清洗口腔和呼吸道中的粘液及呕吐物,然后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并送医院急救。
首先切断一切火源,勿使其燃烧,同时关闭阀门等,制止渗漏;
并用雾状水保护关闭阀门的人员;
操作时必须穿戴防毒面具与手套;
对残余废气或钢瓶泄漏出气要用排风机排至空旷地方。
应在大气压下稍高于沸点温度,用绝缘槽车或槽式驳船运输;
用低温储槽在接近大气压并在相应的低温(-160~-164℃)时储存;
远离火源和热源;
并备有防泄漏的专门仪器;
钢瓶应储存在阴凉、通风良好的专用库房内,与五氟化溴、氯气、二氧化氯、、三氟化氮、液氧、二氟化氧、氧化剂隔离储运。
包装标志:
7;
包装方法:
钢瓶或低温储槽。
液化石油气
液化石油气;
压凝汽油
Liquefiedpertroleumges;
Compressedpetroleumgas
68476-85-7
第2.1类易燃气体
危规号:
21053
1075
丙烷、丁烷、丙烯、丁烯等。
无色气体或黄棕色油状液体,有特殊臭味。
用作石油化工的原料,也可用作燃料。
易燃闪点(℃):
-74
426~537
1.5~9.5
极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
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
喷水冷却容器。
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雾状水、泡沫、干粉。
本品有麻醉作用。
急性中毒:
有头晕、头痛、兴奋或嗜睡、恶心、呕吐、脉缓等;
重症者可突然倒下,尿失禁,意识丧失,甚至呼吸停止。
可致皮肤冻伤。
慢性影响:
长期接触低浓度者可出现头痛、头晕、睡眠不佳、易疲劳、情绪不稳以及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
若有冻伤,就医治疗。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
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中国PC-TWA:
1000mg/m3PC-STEL:
1500mg/m3前苏联MAC:
美国TVL-TWAACGIH:
1000ppm,1800mg/m3美国TLV-STEL: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高浓度环境中,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穿防静电工作服。
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寒服。
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
合理通风,加速扩散。
喷雾状水稀释。
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不燃仓间。
仓内温度不宜超过30℃。
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开关设在仓外。
槽车运送时要灌装适量,不可超压超量运输。
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
包装分类:
Ⅱ;
4;
钢质气瓶。
1.6.3事故主要因素
⑴城市燃气气源单位或天然气门站上游燃气管网及设施设备发生故障,造成城市气源中断的;
⑵压缩天然气场站、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点、燃气输配设施等发生重大火灾、爆炸等事故的;
⑶地震、洪灾、大风、雷击等自然灾害导致设备毁损,影响城市大面积区域供气的;
⑷城镇主要供气和输配气系统管网发生干管断裂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气的;
⑸调度、自动控制、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的;
⑹人为外力作用破坏燃气设施(包括以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为目的,人为蓄意破坏燃气设施等非法行为),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气的;
⑺用户不安全使用燃气、使用非安全型燃气器具、未正确安装或使用燃气器具等。
1.7应急预案体系
1.7.1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燃气事故应急预案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是指导我区突发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1.7.2全区燃气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街道(办)等基层组织、燃气企业应急预案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组成。
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村(居)民委员会等法人,针对本单位和基层组织面临的城镇燃气经营、使用等过程的风险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应急工作手册是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自身承担职责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的工作安排,是本部门和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指引。
基层组织和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单独编制工作手册,或将有关内容融入应急预案合并编制。
事件行动方案是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救援队伍、专家队伍等按照应急预案、工作手册或上级指挥机构要求,为执行具体任务并结合实际情况而制订的工作安排。
事件行动方案应当明确队伍编成、力量预置、指挥协同、行动预想、战勤保障、通信联络等具体内容,以及采取的具体对策措施和实施步骤。
1.7.3燃气企业事故应急预案,由燃气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预案另行制定,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备查。
2组织体系与职责
2.1领导机构
成立总管委会突发燃气事故应急总指挥部(简称应急总指挥部),该应急指挥部是我区燃气事故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机构,非常设机构,统一领导全区突发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Ⅳ级(一般)燃气事故时,应急总指挥部指挥长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区住建局、公安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安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区党政办、总工会、住建局、公安分局、安监局、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管分局、环保分局、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三大队等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和专家组成员。
发生Ⅲ级(较大)及以上燃气事故时,应急总指挥部指挥长由区党工委书记担任,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为副指挥长成员。
应急总指挥部应急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供气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委、区管委会有关城镇燃气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研究、决定和部署突发燃气事故应急工作;
建立和完善供气应急预警机制,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制定或修订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燃气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指导协调街道(办)做好突发燃气事故应急工作,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
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突发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
2.2工作机构
2.2.1办公室
应急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是突发燃气事故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办公室日常工作人员由住建局燃气管理服务中心相关同志担任,事故预案启动时各直接参与事故处置的成员单位应急人员到岗开展应急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落实应急总指挥部的指令,制订和修订应急响应方案;
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及时了解、收集和汇总突发燃气事故信息,并及时上报;
向区管委会和各地政府以及各级应急总指挥部报告、通报;
负责甄别突发燃气事故级别,初步提出预警建议;
负责解释和修订本突发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指导街道(办)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应急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的编制与修订;
建立专家库,组织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和培训等工作;
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承办应急总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