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合同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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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消防、空调、水电人员进场甲方必须三天内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或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2.3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处理相关职能部门各项事务,接到乙方验收报告后七个工作日内组织签证和验收,否则超出七个工作日视为甲方同意签证和验收合格。
2.4甲方必须按合同条款约定时间预付备料款与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办理竣工结算,逾期七天不支付乙方有权停工,并从逾期当天开始每天按应付工程款总价2%的利息计算直至付清为止,超出三十天仍然不支付的视甲方违约,甲方无条件同意并配合办理以本酒店物业财产按市场评估价的60%抵扣工程款给乙方(应计利息计算至办理完成所有物业手续转接给乙方为止)。
2.5甲方驻工地代表:
职务:
一级建造师。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按月份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表及有关工程事项报表。
3.2按工程实际需要提拱施工现场照明、围栏、警戒等甲方必须配合。
如乙方未履行此职责造成本工程损失及本工程的财产和人身损害,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损失及相关责任。
3.3保持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
工程施工中要做到工完场地清,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罚款。
3.4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造物)的保护。
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造成的损失、罚款。
3.5负责已完工的成品的保护,如因乙方原因破损的承担成品损坏的相应赔偿或修复费用。
接受甲方对完工部分工程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的要求。
3.6乙方不履行以上义务的,造成工期延误导致工程不能如期实施,乙方应对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预期损失给予赔偿。
3.7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
4.1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报告。
甲方和监理单位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告后,三天内予以批准和提出修改意见。
逾期未批复的,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已经批准。
4.2乙方必须按照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告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及监理单位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应顺延工期:
5.1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无法正常施工的。
5.2本合同的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量调整。
5.3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日期提供本合同的施工图纸。
5.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大雨无法施工的情况下,造成长时间待工超过8小时的。
5.5经甲乙双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工期延误
6.1因甲方原因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天甲方按工程总价的万分之五计算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费用,工期顺延。
因乙方的原因而不能按期竣工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按照约定的施工期,每提前或延后一天,按照工程总价的万分之五计算奖励或罚款。
6.2甲方要求乙方按合同竣工日期提前竣工的,甲方应为乙方提前竣工提供方便条件并配合工作。
第七条暂停施工
7.1因乙方施工过程中违规操作的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应当立即停止施工。
甲方应当在提出停工要求后24小时内出具处理意见。
乙方同意实施甲方处理意见的,甲方应立即出具书面批准马上复工。
7.2甲方提出停工要求,未在24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未予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乙方马上复工,因此停工造成的所有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
7.3造成停工的责任属甲方的,由甲方签字认可后顺延相应的工期,并按每延误一天甲方按工程总价的万分之五计算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费用;
造成停工的责任属乙方的,由乙方独立自行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质量保证
甲方发出进场施工通知书后,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装修一间样板房供甲方审核。
样板房费用计入总造价,一间样板房的装修质量均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后,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样板标准验收。
第九条工程质量等级
乙方的施工质量,应达到国家专业质量评审机构所评定的合格标准。
竣工的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返工修改所发生的费用。
工程竣工验收后达不到合格要求的,乙方对此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验收后达到全优工程的,经政府建设质检部门评定确认后,甲方按照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二给予乙方奖励。
第十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0.1计算依据:
施工方案及变更的施工方案,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审核的施工方案。
10.2套用定额按照《湖南省2014装修工程定额》(最终结算时套用湖南省公布的最新定额)及怀化市造价信息文件按实结算。
10.3取费标准:
按湖南省装修工程有关文件二级二类最高取费。
第十一条工程款的预付
11.1工程预付款支付:
乙方进场七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备料款,乙方收到备料款后按甲方要求做好样板房。
11.2甲方未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本合同第二条2.4款执行赔偿给乙方(乙方人员工资综合标准计价按现场定价工人工资280元/工作日)。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
13.1工程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专款专用。
按指定银行帐户拨付。
13.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乙方每月26日前向甲方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表,次月5日前由甲方审核后按乙方每月进度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主体完工付至总合同价款90%,竣工验收付至总价款的97%,剩余3%作为保修金,无质量问题一年期满15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
13.3工程款支付甲方违约的责任:
按本合同第二条2.4款执行赔偿给乙方。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的合适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质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按甲方提供的格式一式四份,每月的28日当天提交给甲方,质量标准执行建筑装饰装修规范。
第十四条材料设备
14.1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申报,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方可进场使用。
乙方采购的材料,应附有所购材料的合格证明。
材料进场时,甲乙双方均应参加验收,验收后方可使用。
14.2无合格证明的材料进场后必须经检验后方可使用,如甲方提供的由甲方承担检验费用。
乙方采购的由乙方承担检验费用。
14.3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方可进场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14.4材料价格:
主要材料价格按照施工期内同期信息价计价。
如信息价未明确的,则按照怀化市现行市场价平均计价。
不足部分的材料或特殊材料,按甲乙双方签证认可的实际购入价计算。
第十五条设计变更
15.1甲乙双方均必须按照的设计施工图纸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方案。
15.2在施工中,甲方提出对原设计的变更,通过甲方向乙方发布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施工。
15.3因乙方施工责任导致设计变更,应经甲方及监理方同意并批准后,方可变更设计。
未经甲方批准所发生的费用和甲方已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六条确定变更项目工程量和价款的方式
确认设计变更后的项目工程量和价款计算方面:
根据设计变更通知,经双方现场确认,按实签发工程量签证单。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约定计算,合同价款没有的价格,按定额另行综合计算。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
17.1乙方提交竣工资料,竣工图验收报告的时间:
工程竣工后30天内。
17.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资料,增减设计变更的文件和工作洽商记录: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记录,工程施工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
工程竣工图及相关竣工验收其他资料。
第十八条竣工结算
18.1结算程序:
由乙方提出结算报告,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验收审核办理竣工结算。
18.2乙方提交结算资料的时间:
竣工验收报告通过后15天内。
18.3甲方审核结算资料的时间:
收到乙方结算报告30天内必须审核完毕,否则视同甲方认可审核完毕。
18.4报送经办银行时间:
经双方确认后交有关部门核实后15天内,扣除保修金3%后,余款一次性付清。
18.5双方违约责任:
甲方:
乙方:
按合同约定未履行责任承担赔偿。
第十九条保修
19.1保修内容、范围:
乙方施工的所有工程内容。
19.2保修期限:
一年。
19.3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
保修金按实际工程价款的3%结算,此款项在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留,待保修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第二十条争议
甲乙双方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造价的争议,应凭图纸和双方代表签字,以文字为依据,再进行核算。
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争议的解决方法:
双方可向当地的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索赔
索赔的具体事项:
甲乙双方未按合同执行部分条款或全部条款,均按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六级以上地震、特大洪灾、瘟疫、战争等等。
第二十三条工程转包
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或者转包。
如乙方确实存在需要分包或者
转包的情形的,必须事前经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对外分包或转包。
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合同终止。
第二十四条安全施工
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得力造成的事故责任。
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若出现相关的安全事故问题,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操作规定执行。
乙方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与本合同相关的全部保险事宜才能动工,所涉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报甲方备案。
第二十五条履约保证金
25.1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乙方应付合同履约保证金贰佰万元整(¥200万元)。
支付方式:
合同签完后的同时共管贰佰万,手续交接完乙方通知进场当天解除双控。
乙方未按以上规定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视为乙方放弃,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25.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为:
乙方进场30天后三天内一次性退还50%,60天内一资性退还40%,竣工验收七天内一次性退还10%。
25.3甲方确保收到乙方贰佰万元合同保证金后以该酒店公寓楼低于市场价的30%办理等值的公寓套房签订认购合同给予乙方做为返担保。
25.4甲方给予乙方签订认购的公寓套房,甲方必须确保该物业未抵押和出售给任何第三方,否则视甲方违约,由此造成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5.5合同签订后如果甲方未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正式开工,乙方已进场的工作人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2015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退还已支付的合同押金与已产生的一切费用给乙方,并按照已支付合同保证金总额每天3%计算利息从甲方收到合同保证金当天开始计算直至付清为止,超出三十天仍未退还给乙方,甲方签订认购的公寓套房归属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处置甲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并配合办理所有手续,甲方自愿放弃一切抗辩申诉的诉讼权利,并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二十六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26.1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6.2合同终止日期:
保修金全部结算、付清后,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十七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第二十八条补充条款
28.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应遵章循规,不可违章操作。
若发生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和经济责任。
28.2如甲方不按约定的时间通知乙方进场开工,应按本合同第二十五条25.5款执行赔偿给乙方。
如乙方不按甲方通知的时间三天内进场,应当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费。
28.3未尽事宜,双方在图纸会审时或合同实施中另签补充条款。
28.4建设方与承包方协商签字认可由建设方代承包方交的各职能部门费用,建设方开具财务发票,作为有效依据。
28.5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按本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各方的义务与责任。
怀化市北辰大酒店乙方(章):
深圳市顺洲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单位:
怀化市北辰大酒店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农行怀化市分行建怀支行开户银行:
账号:
帐号:
邮编:
邮编: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年月日
装修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乙方装修范围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3、装修工程为壹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建筑与装饰工程为壹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1)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质量缺陷责任期为壹年。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廉
政
协
议
廉政协议
为加强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及劳务合作过程中的廉政建设管理规范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廉政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对方未及时进行处理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从事该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在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人平80元/次以不受此限制)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人平80元/次以上)、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违约责任
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的规定,经甲方查处属实的,乙方应按甲方查出的涉案金额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甲方可直接从应付乙方工程款及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在招投标过程有重大违规进行贿赂行为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视作废标处理。
但在甲方查处过程中,乙方或乙方相关人员能主动向甲方供述违反本廉政协议的相关行为,经甲方查证属实的,甲方可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并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甲乙双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政协议涉嫌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止。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有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盖章:
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