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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综述
摘要
自由主义在世界上已经流行了很久很久的时间了,它的发展壮大,无不反映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它对现代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变化,引起了一波又一波的变革浪潮,甚至对未来的社会也会产生不可估量的能量.总之,自由主义,一个简单又深奥的精神,对我们的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本文将重点讲一下自由主义的发展历程和他的影响,并且展望一下自由主义未来的发展形势.
关键词:
自由主义古典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自由主义对我国影响自由发展
LiberalReview
ABSTRACT
Liberalismhasbeenpopularintheworldforalonglongtime,Itsdevelopmentandgrowth,allreflectstheprogressanddevelopmentofthetimes,Ithasahugemodernsocietychanges.whichcausedawaveofwaveafterwaveofchange,andevenwillhaveaninestimablereflecttothefutureoftheenergyofthecommunity.Inshort,Liberalism,asasimpleandprofoundspiritual,hasahugeimpactofoursociety.Thisarticlewillfocusonthedevelopmentofliberalismtotalkabouthistoryandhisinfluence,andookingtothefutureofliberalismandthedevelopmentofthesituation
Keywords:
LiberalismClassical;
liberalism;
NewCodeofliberalism;
ImpactofliberalisminChina;
Free;
development
目录
目录ii
一、自由主义1
(一)何为自由主义1
(二)自由主义的起源1
(三)自由主义的分歧1
二、古典自由主义2
(一)概述及起源2
(二)古典自由主义的主要内容3
三、新自由主义3
(一)概述3
(二)基本内容4
1.在经济理论方面4
2.在政治理论方面4
3.在战略和政策方面4
(三)主要的流派4
四、自由主义对中国的影响5
参考文献6
一、自由主义
(一)何为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是一种意识形态、哲学,以自由作为主要政治价值的一系列思想流派的集合。
更广泛的,自由主义追求保护个人思想自由的社会、以法律限制政府对权力的运用、保障自由贸易的观念、支持私人企业的市场经济、透明的政治体制以保障少数人的权利。
在现代社会,自由主义者支持以共和制或君主立宪制为架构的自由民主制,有著开放而公平的选举制度,使所有公民都有相等的权利担任政务。
自由主义反对许多早期的主流政治架构,例如君权神授、世袭制和国教制度。
自由主义的基本人权主张为生命的权利、自由的权利、财产的权利。
名称起源和用法
(二)自由主义的起源
“自由”一词最早起源于拉丁文liber。
蒂托·
李维在他的巨著《罗马史》里描述了罗马共和国平民阶级向贵族阶级争取自由的斗争行动。
马尔库斯·
奥列里乌斯在他的《沉思录》一书里对此写道:
“一种主张在政治上应该有著同等权利和同等言论自由的思想,以及一种尊重大多数自由政治的政府...”这种进展在漫长的中世纪里都暂时停止了,直到意大利文艺复兴争取自由的斗争才再度开始,自由城市国家的支持者和教宗的支持者产生了冲突。
尼可罗·
马基雅维利在他的《论李维》一书中阐述了共和制政府的原则。
英国的约翰·
洛克和法国的启蒙运动思想家的巨著中叙述了这种争取自由权利的斗争。
《牛津英语词典》指出“自由”(liberal)一词在英语中存在已久,意思是“得体、高尚而慷慨的自由人”,以及文科(Liberalarts)一词代表了“免于受压抑的言论和行动自由”。
这一词本来作为一种贬抑词,但到了1776-1788年在吉本和其他人的使用下开始转变为较正面的词汇“容忍、免于歧视的自由”。
在法国大革命中较温和的资产阶级者也试图建立一个根基于自由概念上的政府。
经济学家如亚当·
斯密在他的《国富论》1776年一书中则阐述了自由贸易原则。
自由主义的西班牙语“Liberales”最早出现在1812年的西班牙,当时西班牙自由党用这个词来标榜他们促进立宪政府的决心。
1816年英国的托利党人则首先用带有蔑视的口吻使用“自由主义”一词来贬低对手。
1822年,英国文学家和诗人拜伦和雪莱等创办了名为《自由主义》的杂志,但影响甚微。
直到19世纪后期,“自由主义”才被应用。
(三)自由主义的分歧
在以上述及的架构下,自由主义者间开始产生许多深切甚至激烈的争议和冲突。
在这些争议中,许多流派开始从古典自由主义里分歧出来。
在许多争论中,各方以不同的用词来叙述同一种概念、或者以相同的用词来叙述不同的概念。
一些自由主义者大都同意的原则为:
社会自由主义也被称为改良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newliberalism),注意勿与中文同译名的“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混淆。
在19世纪晚期于许多发达国家浮现,受到杰里米·
边沁和约翰·
斯图尔特·
密尔的功利主义影响。
一些自由主义者接受了一部分、或全部的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剥削理论以及对于“利益动机”的批评,并认为政府应该利用其权力以改善这些问题。
依据约翰·
杜威和莫迪默·
阿德勒(MortimerAdler)对这种形式的自由主义的解释,由于个人是社会的基础,因此所有个人都应该拥有实现目标所需的基本要件,例如教育、经济机会、遇到无法解决的灾害时的保护。
对社会自由主义而言,这些要件也被认为是权利的一部分。
这些被称为积极自由的要件,由于必定需要由其他人生产提供,而与古典的消极自由产生差异—消极自由只要求人与人之间不互相侵犯。
社会自由主义者认为,确保这些积极自由是保障自由权的必要过程。
学校、图书馆、博物馆以及美术馆必须由税赋加以支撑,社会自由主义也支持对经济间的竞争进行一些限制,例如反托辣斯法和最低工资限制,他们也主张政府应该提供基础的社会福利,并征收税赋以支撑这些福利制度,以此来发挥人们的最佳天赋,并能避免革命的产生。
政治自由主义主张个人为社会和法律的基础,社会和制度的存在便是为了推进个人的目标,而不会偏袒拥有较高社会地位者。
大宪章便是一份宣告了个人权利的地位甚至高于君主特权的政治文件。
在政治上自由主义强调统治者与被统治者间的社会契约,在契约下公民制定法律并同意加以遵守。
这是根基于相信个人会采取对他们自身最有利的行动上。
政治自由主义给予所有成人公民选举权,无论性别、种族获经济状况。
政治自由主义强调法治并支持自由民主制。
文化自由主义注重个人在道德观和生活方式上的权利,包括如性自由、信仰自由、认知自由等议题,并保护个人免受政府侵犯其私人生活。
约翰·
密尔在他的论文中对文化自由主义巧妙的写道“只有在自我保护的目的下,个人或群体才能对其他人类的自由行为做出干涉。
只有在阻止一个人伤害其他人的目的下,才能正当的阻止其他文明社会成员的自由意图。
而那个人自己的利益,无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的,都不是构成此原则的充分理由”。
文化自由主义通常反对政府限制文学、艺术、学术、赌博、性、卖淫、合法婚姻年龄、堕胎、生育控制、酒、大麻及其他毒品。
大多数自由主义者反对政府干涉这些领域。
荷兰在这方面可以被视为全世界最自由的国家。
不过,在自由主义里也出现了一些有明显差异的主张:
经济自由主义是一种支持个人财产和契约自由权利的意识形态。
这种自由主义的标语是“自由企业”。
支持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体制,意味著移除法律上的障碍,如贸易的障碍以及政府施加的垄断和补贴特权。
经济自由主义希望政府对经济的管制越少越好、或者干脆没有管制,一些经济自由主义者会接受政府限制垄断和寡占,不过当中也有一些人认为垄断和寡占正是由政府干预所造成的。
经济自由主义者主张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应该由个人自由的选择,也就是市场的力量。
一些人则同意政府可以在一些领域扮演垄断的角色,如维持治安和法庭的服务。
经济自由主义接受由于不平等谈判地位的交易而引起的经济不均等是自然竞争下的结果—只要当中没有牵涉到强迫的运用。
这种形式的自由主义尤其受到19世纪英国自由主义的影响。
小政府主义和无政府资本主义都是经济自由主义的形式。
在经济自由和社会平等间的争论就如同自由本身长期来的争论一样历史悠久。
普鲁塔克在有关古希腊立法者梭伦的著作里写道“梭伦有著免除他人负债的特权;
这是他用以确认公民自由的工具;
以法律给予所有人同样的权利是没有用的,假如穷人必须牺牲这些权利来换取债务的免除,那么,他们无论是在司法的法庭上、国家的政务人员上、公众事务的讨论上,只不过是到处对著富人请求和点头罢了。
”
二、古典自由主义
(一)概述及起源
古典自由主义发源于17世纪和18世纪,也因此,它通常被视为由于工业革命和随后的资本主义体制而产生的一种意识形态。
言论自由、信仰自由、思想自由、自我负责,和自由市场等概念最先也是由古典自由主义所提出,后来才陆续被其他政治意识形态所采纳的。
古典自由主义反对当时绝大多数较早期的政治学说,例如君权神授说、世袭制度和国教制度,强调个人的自由、理性、正义和宽容。
美国革命和法国大革命都受到了古典自由主义的影响。
古典自由主义政府的干预经常是阻碍了经济的增长,因此主张将政府排除出经济领域,让经济生活自行其事,让追求自身利益的无数的个体理性的计算来引导经济生活的调整,即“谁会应当尽量从政府干预中摆脱出来,尽量的自由”,“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
古典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是亚当·
斯密。
(二)古典自由主义的主要内容
古典自由主义哲学特别重视个人的主权,个人财产的所有权被视为个人自由最重要的部分,强调自由放任的政策。
古典自由主义并不必然支持民主的原理,这是因为尊重和保护个人财产权的法律,比民主里的多数决原则还要重要。
举例而言,詹姆斯?
麦迪逊主张共和立宪制以保护个人的自由,他担心纯粹民主制可能会造成“公共的情绪和利益被多数派掌控,而却没有半点避免少数派被牺牲的机制存在”。
在经济上,古典自由主义坚持一个“不受管制的自由市场”才能有效满足人类的需求、并且将资源分配至最合适的地方。
他们对于自由市场的支持是因为“假定个人都是理性的、追求私利的、并且会有计划的追求他们各自目标的。
”他们不相信个人权利是有政府所“创造”的(在道德层次上),而相信道德权利是独立于政府之外存在的。
托玛斯·
杰弗逊称呼这些是“无法被分割的权利”,并且也指出古典自由主义所相信的理念:
亦即权利并非来自法律、相反的法律的唯一目的便是用以保护个人的权利,他宣称“正当的自由,指的是个人有绝对权利依照他们自己的意志做出任何行动,唯一的限制便是不违反其它人的相同权利。
我不会加上‘以法律为限’,因为法律经常只是专制者的工具,这在法律侵犯个人权利时尤其明显。
”对于古典自由主义者而言,个人的权利是消极本质—亦即权利是以不受其它人(以及政府)侵犯的个人自由为基准。
相反的,社会自由主义(又常称为“现代自由主义”)则主张权利是由其它人提供的某些利益或服务所构成的。
因此古典自由主义在本质上是彻底反对福利国家等政策的。
古典自由主义强调“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但却不主张在物质上的平等。
古典自由主义认为社会自由主义所追求的那些“积极权利”反而会侵蚀原本消极的个人权利。
因此,古典自由主义支持以宪法保护个人的自由和财产权免受多数统治的干扰,并认为人民投票仅仅是为了选出官员,而不是为了创造法律。
弗里德里克·
哈耶克指出古典自由主义有着两种不同的流派:
“英国的流派”以及“法国的流派”。
哈耶克认为英国哲学家大卫·
休谟、亚当·
斯密、埃德蒙·
伯克等人代表了经验主义流派的思想,注重普通法,并且遵循长期自然发展下来的传统和思想。
而法国的流派如卢梭、百科全书派、以及重农主义则相信理性主义、认为理性的力量是毫无限制的,并且有时会对传统和宗教表现出敌意。
哈耶克承认国籍的分类是和流派的分类不同的,有些哲学家并不一定符合国籍的分类:
哈耶克认为法国的孟德斯鸠属于“英国的流派”,而英国的托马斯·
霍布斯、威廉·
戈德温、约瑟夫·
普利斯特里、和托马斯·
潘恩则属于“法国的流派”。
哈耶克也否认“laissezfaire”这一词是源于法国的传统,并将其归功于英国的休谟、斯密、和伯克。
古典自由主义2、3百年前的人类社会产生了巨大的作用,极大地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前行步伐。
同时也为新自由主义的产生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新自由主义
(一)概述
19世纪70年代,英国经济危机严重,为适应资产阶级新的政治要求,T.H.格林首先提出了既坚持英国自由主义传统,又实施国家干预,充分发挥国家作用的新理论。
90年代以后,英国自由党内外很多自称“集体主义者”的激进知识分子,主张建立平等、合作的新社会,要求国家在减少日益严重的失业和贫困现象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他们从格林的著作中寻找行动的理论依据。
“新自由主义”成为他们所推崇的理论的代名词。
此时的新自由主义事实上是NewLiberalism,因为新自由主义对“自由”解释与古典自由主义相比有了显著的不同,提出自由应该是制度框架内的自由,而不是放任自流。
最早的新自由主义者代表人物多为牛津大学的教授、学者和研究人员。
20世纪初,新自由主义逐渐成为英国官方政策的重要基础,其影响遍及英伦三岛并扩展到西欧,引起西方政治思想和政治实践的深刻变化。
两次世界大战严重阻碍了新自由主义在欧洲的传播,但它的思想原则却在北美得到了体现。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50~60年代,“福利国家”政策在西方国家兴盛,新自由主义的影响也不断扩大。
Neo-liberalism:
70年代随着“福利国家”政策的破产,新自由主义NewLiberalism的影响渐趋衰微。
此时以哈耶克为首的朝圣山学社逐渐兴起,提出以回复古典自由主义为主要内容的新古典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后被简称为新自由主义,而之前的NewLiberalism则被直接称为自由主义以示区别。
(二)基本内容
1.在经济理论方面
新自由主义继承了资产阶级古典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自由经营、自由贸易等思想,并走向极端,大力宣扬“三化”。
一是“自由化”。
认为自由是效率的前提,“若要让社会裹足不前,最有效的办法莫过于给所有的人都强加一个标准”。
二是私有化。
在他们看来,私有制是人们“能够以个人的身份来决定我们要做的事情”,从而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基础。
三是市场化。
认为离开了市场就谈不上经济,无法有效配置资源,反对任何形式的国家干预。
2.在政治理论方面
新自由主义特别强调和坚持三个“否定”。
一是否定公有制。
几乎所有的新自由主义者都一致地认为,“当集体化的范围扩大了之后,‘经济’变得更糟而不是具有更高的‘生产率’”,因此,不能搞公有制。
二是否定社会主义。
在新自由主义者们看来,社会主义就是对自由的限制和否定,必然导致集权主义,“集权主义思想的悲剧在于:
它把理性推到至高无上的地位,却以毁灭理性而告终,因为它误解了理性成长所依据的那个过程”,因此,是一条“通往奴役之路”。
三是否定国家干预。
在他们看来,任何形式的国家干预都只能造成经济效率的损失。
3.在战略和政策方面
新自由主义极力鼓吹以超级大国为主导的全球一体化。
经济全球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和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
但经济全球化并不排除政治和文化的多元化,更不等于全球经济、政治、文化一体化。
新自由主义并不是一般地鼓吹经济全球化,而是着力强调要推行以超级大国为主导的全球经济、政治、文化一体化,即全球资本主义化。
新自由主义影响了科学社会主义、费边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实用主义等西方政治思想的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福利国家”政策的重要理论基础,是西方现代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政治思潮中重要的派别。
(三)主要的流派
新自由主义是一个包括众多学派的思想和理论体系。
狭义新自由主义主要是指以哈耶克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
广义新自由主义,除了以哈耶克为代表的伦敦学派外,还包括以弗里德曼代表的货币学派、以卢卡斯为代表的理性预期学派、以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和以拉弗、费尔德斯坦为代表的供给学派等等,其中影响最大的是伦敦学派、现代货币学派和理性预期学派。
新自由主义的发展为资本主义插上了腾飞的新翅膀,让资本主义在此充满活力。
但是,随着新自由主义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慢慢的从狂热中期醒过来,出现了的批判自由主义的思潮和许多的流派。
四、自由主义对中国的影响
清末立宪之际,商人主导的宪法和法律强调保障私人产权,减少政府干预——这与今天人们谈论的“新自由主义”十分接近。
随着大量学生到国外留学后回国并支配学术、舆论,西方学术界自十九世纪后期以来形成的关于财产权的新理论,很快就在中国流行起来。
王世杰在其1927年出版的《比较宪法》中援引狄骥的“财产职务说”,主张对私人产权施加限制。
西方学界关于市场与计划关系同样对中国知识分子产生了巨大影响。
清末民初的立宪,关于经济制度并无特别表达,因为传统的宪政理论设想的是一个守夜人政府。
后来西方出现关于国家与经济的关系的新理论,包括国有化、管制企业,于是,在中国,经济制度成为宪法层面上进行选择的问题。
选择的结果当然是强化国家对私人财产、私人企业的管理。
这不光见之于当时激进知识分子中间,即便是中间派知识分子也不例外。
1938年,张君劢先生出版《立国之道》,其中对自由竞争制度颇多批评,对当时德国、苏联所实行的计划经济则称赞有加,他得出结论:
“今后我国之经济建设,惟有国家社会主义而已”,其中特别提出:
“不论公有与私有,全国经济须在国家制定之统一计划下,由国家与私人分别担任而贯彻之”。
张先生是坚定的宪政主义者,起草了1948年通过、通行于今日台湾的《中华民国宪法》。
他当然并不主张从根本上取消私人财产、私人企业制度,但受西方思想影响,他决不信赖自由竞争制度。
他相信,由国家通盘计划经济,可以实现国家富强与财富公道分配。
当时国民政府的经济政策,同样强调政府的作用。
可以看出,五十年代中国建立基于公有制的计划经济,乃是有深厚的观念与制度基础的。
那时尽管有东西方阵营的对抗,但东西方在经济制度安排和政策上有类似趋势,只是程度上有十分重大的差异。
西方仅对私有财产、私人企业施加一定管制,中国等东方阵营国家则彻底消灭了私人产权,建立公有制企业,实行计划经济和政府分配。
这样的体制运行了三十多年,到六七十年代,东西方经济体制都陷入困境,不得不寻找出路。
七十年代的滞胀标志着凯恩斯主义的破产。
以哈耶克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为标志,欧美思想界开始转向,形成新自由主义理念。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个人责任、私人产权、市场制度等价值,表现在经营政策上就是撒切尔主义、里根革命等政策调整,政府对国有企业进行私有化,也放松市场管制。
东方阵营各国碰到的问题更严重,国有企业效率低下,民众的生存甚至都面临困难。
在这种情况下,各国尝试进行变革,而中国的制度变革是走在前列的。
这样,东西方变革趋势合流,但确实形成了全球范围内的私人产权、私人企业、自由竞争制度的复兴,与之相伴随的是市场的全球化。
“新自由主义”理念确实形成于西方,但中国却是汇聚新自由主义制度实践潮流的一大支流。
过去二十年中,中国政府趋向于强化保护私人产权,允许私人企业进入广泛领域,放松政府管制,融入全球化过程。
这些正是新自由主义的主要政策建议,人们热衷谈论的中国奇迹恰恰来自新自由主义的纲领。
一直有人将新自由主义视为美国或者国际组织的阴谋。
但显然,清末立宪所开启的中国宪政主义传统,就包容新自由主义的政策内容。
另一方面,安徽小岗村农民与米尔顿·
弗里德曼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没有任何联络,他们完全是为改善自身处境而私自进行土地联产承包尝试的。
这正是过去三十年间发生的故事的一个寓言,几乎所有促成了社会经济文化繁荣的制度变迁,都是内生力量推动的。
中国人自己选择了新自由主义理念的某些重要内容。
其他国家也同样是如此采取新自由主义政策的。
原先的制度已被现实证明是低效率的,已经无法维持了,必须进行变革。
如何变革?
从变革的内部机制看,当然是朝着与原有制度相反的方向变革,而原有制度是近似的,问题是近似的。
另一方面,制度竞争的压力也促使各国的变革策略趋同。
如果一个国家的变革取得效果,经济复现活力,其他国家就可能模仿。
在这内外两套机制共同作用下,被冠以新自由主义的经济制度蔓延到全世界。
事实上,超越经济层面来看,新自由主义与中国的关系要更为复杂。
表面上看起来,二十世纪中国所发生的观念与制度变化,均与外部世界基本同步——不管引发中国内部变化的是欧洲、日本还是苏联、美国。
不过,表面的同步却掩盖着一个重要区别。
在西方,尤其是作为观念变化之源的欧美,二十世纪的变化主要发生于政策与政策理念层面上。
从二十世纪初的自由放任,一变而为二十世纪三十年以来的政府控制,再到八十年代以来的新自由主义,都是不同观念、力量在给定的政体结构内部博弈,推动实现经济、社会政策的调整。
政策虽然调整了,但政体结构是稳定的。
新自由主义对西方而言只是政策,但对中国来说,新自由主义理念中所包含着的建立现代国家所必须的某些合理制度,比如个人自由、私人产权、市场制度、独立司法等等,还未能完全确立。
西方确有可能转而强化市场监管,但对中国来说,市场监管的对象本身还远不够完整。
中国固然需要强化监管,同样需要构造市场本身。
换言之,中国仍然需要继续沿着过去三十年的方向变革。
包含新自由主义名下的很多内容,与超出它的更为广泛的理念和制度,对于中国依然具有根本价值。
同样是面对新自由主义,西方可以将其作为政策轻易放弃,中国却需要在更高层面上坚持它所指示的方向,即保障和扩大个人自由,给私人企业更大活动空间,建立完整的市场制度,进而建立和完善法治、民主、社会自治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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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印书馆199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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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读本(英)约翰斯顿/(英)萨德-费洛译者:
陈刚2006-11
(4)当代中国的自由主义思潮述评叶庆丰;
杨光【期刊】理论前沿2001-1-23
(5)自由主义思潮的早期裂变陈吉顺;
李柏良【期刊】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02-04
(6)哈耶克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