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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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事故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生产指挥者。
安全科: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制定安全措施,并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对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巡查,检查安全交底开展、落实情况并做记录;
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内的各项防护设施、设备的完好和使用情况,不违章指挥;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检查职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发生工伤事故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技术科:
熟悉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在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编制和参加讨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协助技术领导做好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参加各种安全和设备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操作者:
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护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1.2.5施工安全监督体系
公司生产科和安全科负责对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抽查和实施监督。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活动进行跟踪检查和实行监管。
作业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对本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管理。
二、安全生产制度
2.1配备具有合法上岗资质和有足够经验的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生产、安全检查及管理、组织召集和主持每周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每天对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并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安全措施的监督执行把关。
2.2建立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坚决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方针,经常性地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2.4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2.5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且交底必须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
2.6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
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2.7基础施工前,根据施工的特点,制定基础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季节性防坍塌措施。
2.8安全教育制度:
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公司、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9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学习制度:
项目经理部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
各分包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的思想。
安全隐患停工制:
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
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上报公司,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另外,进场后积极与业主共同协商制订工地其他安全规章制度。
三、安全防护措施
3.1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时,应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
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边沿处设置两道护身栏杆。
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3.2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槽、坑、沟边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有效的技术措施。
3.3各类施工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支塔规范搭设,脚手架立网统一采用绿色密目安全网防护,密目网应绷拉平直,封闭严密。
3.4
脚手架必须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拉接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
3.5高大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接,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
连墙件应能承受拉力与压力,其承载力标准值不应小于10KN;
连墙件与门架、建筑物的连接也应具有相应的连接强度。
3.6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架,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
施工层脚手板下一步架处兜设水平安全网。
操作面外侧应设置两道护身栏,和一道档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5m。
3.7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高度在20米以下的,必须设置正反斜支撑。
3.8外用龙门架首层进料口处应搭设长度不小于3--6m的防护棚,其它三个侧面必须采取封闭措施,各层卸料平台出入口处均应设有安全门,通道两侧必须设有安全防护栏杆。
3.9建筑物出入口处应搭设3--6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5cm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闭严密。
3.10结构内的1.5m×
1.5m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
1.5m×
1.5m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3.11建筑物楼层临边的四周,无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或一道护身栏,立挂安全网封闭。
3.12在施工现场变压器,在现场进行施工作业时,变压器周边用圆木搭设安全防护,周边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变配电室的顶部满铺50mm厚木板,以防止楼上坠物。
3.13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严禁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严禁在施工区域内追逐打闹,酒后上岗。
严禁现场吸烟、穿拖鞋、赤背、穿短裤。
3.14各种大型机械设备安装、拆立运输必须按方案实施,禁止擅自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防护装置。
3.15施工现场的出口明显部位地段,要有安全标志牌,标语和宣传通知,随时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3.16各种架子在搭设拆除时应有安全技术方案或交底,搭设时经安全生产部门验收方可使用,拆除时必须经生产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拆除。
3.17基坑周围停车、堆物一定要按照支护单位的要求保留安全距离,并要派专人定期观测,防止塌方。
3.18洞口及临边防护:
建筑物内所有预留洞口统一编组、编号设专人负责防护。
1.5m以下的孔洞,加设固定盖板,1.5m×
1.5m以上的孔洞,四周设置不低于1.5m高的两道护身栏,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楼梯及休息平台临边处支搭两道高1.2m的牢固防护栏杆。
电梯井口采用钢筋焊接而成的工具式防护门,防护门高不低于1.2m。
每隔一层设置密目水平网。
四、临时用电管理
4.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的检查制度,按市建委关于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4.2现场采用双路供电系统,确保电源供应。
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4.3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4.4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
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电闸箱内电器系统必须统一式样、统一配置,箱体统一刷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栏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系,采用外插连接方式。
4.5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顶板施工中预埋线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4.6土方基础施工,内部照明应使用低压照明设备,结构施工内部照明使用行灯照明的,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须使用橡胶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
行灯变压器应有防潮、防雨水设施。
外围的强电照明,必须搭设灯架,灯架的高度不得低于2m,并做好绝缘。
4.7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
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
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
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
4.8施工现场开挖的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4.9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的电线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4.10电缆穿过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
4.11对于夜间车辆通行的工程或机械设备,必须安装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
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前侧。
4.12做好漏电保护湿作业及现场移动照明均应用安全电压,值班电工要了解和掌握全部电气设备状况及用电线路走向,晚间施工设立足够照明。
五、施工机械管理
5.1机械应搭设防砸、防雨的专用操作棚,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
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启动装置、离合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安全可靠。
从搅拌机停止使用到搅拌机料斗升起时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
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
5.2卷扬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专用操作棚。
固定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
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
5.3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
手柄应采取绝缘措施。
打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严禁在打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
5.4圆锯发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应设置保险档、分料器。
5.5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
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托架。
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5.6机械设备进场后由技术、生产、机械及有关部门组织正确安装调试及验收,要经常性保养,保持施工机械完好状态。
5.7对机械设备使用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每台机械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严格执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制度)制度。
5.8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熟悉所操作机械情况,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
六、劳务用工管理
6.1各施工单位使用的外施队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6.2外施队人员上岗作业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分别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
6.3外施队人员上岗前须由施工单位劳务部门负责人将外施队人员名单提供给本单位安全部门,由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6.3.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6.3.2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6.3.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
6.3.4本工程施工现场的概况。
6.3.5讲解本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
6.3.6建筑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
6.3.7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
6.4外施队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由外施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本队(组)学习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
主要内容如下:
河北省建委编写的《危险预知训练》初级教材,河北省劳动局颁发的《三河地区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生产须知》关于班组安全生产教育的基本要求。
七、阶段安全防护措施
7.1基础阶段的防护
7.1.1上下通道:
基坑施工作业人员上下必须设置专用通道,不准攀爬模板、脚手架以确保安全。
人员专用通道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其攀登设施可视条件采用梯子或专门搭设,应符合高处作业规范中攀登作业的要求。
7.1.2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基坑开挖之前应作出系统的监测方案。
包括:
监测方法、精度要求、监测点布置、观测周期、工序管理、记录制度、信息反馈等。
基坑开挖过程中特别注意监测:
支护体系变形情况;
基坑外地面沉降或隆起变形;
临近建筑物动态。
监测支护结构的开裂、位移。
重点监测桩位、护壁墙面、主要支撑杆、连接点以及渗漏情况。
7.1.3作业环境:
建筑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往往地下作业条件被忽视,坑槽内作业不应降低规范要求。
人员作业必须有安全立足点,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规定,临边防护符合要求。
交叉作业、多层作业上下设置隔离层。
垂直运输作业及设备也必须按照相应的规范进行检查。
深基坑施工的照明问题,电箱的设置及周围环境以及各种电气设备的加强设使用均应符合电气规范规定。
基础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位置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当安装在槽边滑坡角范围内时,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必须作方案设计,基础必须打桩,桩尖必须伸入到槽底标高0.60m以下,桩孔钻成后,浇筑混凝土前必须用杉槁将桩孔内虚土夯实。
基础工程使用小型机电设备,如蛙式打夯机、混凝土振捣器的操作者必须穿绝缘胶靴,戴绝缘手套。
基坑挖土前应要求甲方提供地下物情况,必要时人工提前挖探坑将基坑附近地下物暴露出来,防止挖到地下电缆爆炸伤人。
7.2主体阶段的防护
7.2.1钢筋工程
在钢筋加工场设立钢筋加工操作规程标牌,设专人负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使用前,须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是否漏电,电源线须保证有二级漏电开关。
冷拉钢筋时,卷扬机前应设防护挡板,或将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
,且应用封闭式的导向滑轮,沿线须设围栏禁止人员通行。
冷拉钢筋应缓慢均匀,发现锚具异常,要先停车,放松钢筋后,才能重新进行操作。
钢筋断料、配料、弯折等作业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
切断钢筋,要待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
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时严禁用手直接靠近刀口附近清料,或将手靠近机械传动部位。
钢筋切断机切断短料时,手和刀之间必须保持30cm以上。
钢筋调直采用卷扬机,固定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作业中,严禁跨越钢丝绳,操作人严禁离岗。
严禁带手套在调直机上操作。
弯曲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外侧。
塔吊在吊运钢筋时,必须将两根钢丝绳吊索在钢筋材料上缠绕两圈,钢筋缠绕必须紧密,两个吊点长度必须均匀,钢筋吊起时,保证钢筋水平,预防材料在吊运中发生滑移坠落。
塔吊在吊运钢筋时,要派责任心强的有证信号工指挥,不得无人指挥或乱指挥。
起吊钢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许长短参差不一,不准一点起吊。
起吊钢筋或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待钢筋或骨架降落至安装标高1m以内方准靠近,并等就位支撑好后,方准摘钩。
塔吊在吊运钢筋时必须保持被吊物与高压防护架之间有3m以上距离。
成批量的钢筋严禁集中堆放在非承重的操作架上。
只允许吊运到安全可靠处后进行传递倒运。
短小材料必须用容器进行吊运,严禁挂在长料上。
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它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多人运送钢筋时,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递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要分散堆放,并做好标识。
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严禁沿骨架攀登上下。
当柱筋高在4m以上时,应搭设工作平台;
4m以下时,可用马凳或在楼地面上绑好在整体竖立,已绑好的柱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在进行墙、柱、梁钢筋绑扎时,搭设的脚手架每步高度不大于1.8m,且加斜撑,上铺脚手板。
上端防护高度不小于1.2m,设置两道水平防护栏杆。
操作架上严禁出现单板、探头和飞跳板,必要时操作工人系挂安全带。
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楼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7.2.2模板工程
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支设4m以上的立柱模板和梁模板时,应搭设工作台,不足4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不准站在柱模上操作或在梁底模上行走,更不许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墙模板在未装对拉螺栓前,板面要向后倾斜一定角度并撑牢,以防倒塌。
安装过程要随时拆换支撑或增加支撑,以保持墙模处于稳定状态。
模板未支撑稳固前不得松动吊钩。
安装墙模板时,应从内、外墙角开始,向相互垂直的二个方向拼装,连接模板的U形卡要正反交替使用,同一道墙(梁)的两侧模板应同时组合,以便确保模板安装时的稳定。
当墙模板采用分层支模时,第一层模板拼装后,应立即将内、外钢楞、穿墙螺栓、斜撑等全部安设紧固稳定。
当下层模板不能独立安设支撑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临时固定措施,否则严禁进行上一层模板的安装。
模板拆除应严格遵守“模板工程操作规范:
先支后拆、后支先拆”。
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的安全措施,并在下方标出工作区,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作前应事先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系在身上,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或让工具从空中滑落。
拆除模板一般应采用长撬杠,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上。
并确认所有穿墙螺栓杆旋开拔出,方可示意信号工指挥起吊。
已拆除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应及时运走或妥善堆放,严防操作人员因扶空、踏空而坠落。
在楼面上有预留洞时,应在模板拆除后,随时将板的洞盖严及做好安全防护。
拆模间隙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防突然掉落、倒塌伤人。
拆除板、柱、梁、墙板时应注意:
拆除时应逐块拆卸,不得成片松动和撬落或拉倒。
拆除平台、楼层板的底模时,应设临时支撑,防止大片模板坠落,尤其是拆支柱时,更应严防模板突然全部掉落伤人。
7.2.3混凝土工程
浇捣混凝土操作,应站在脚手架上操作,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操作时应带绝缘手套,穿胶鞋。
泵车下料胶管、料斗都应设牵绳。
料斗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
使用溜槽时,人员不得站在槽帮上操作。
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料管卡子必须卡牢,检修时必须先卸压。
清洗料管时,严禁人员正对料管口。
屋面临边须设不低于1.5m的护身栏。
浇筑雨蓬、阳台应有防护设施,以防坠落。
夜间浇筑混凝土,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设备,并做好保护接零。
7.2.4防水工程
对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等人员,不得从事该项作业。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恶心、头晕、刺激过敏等症状时,应立即停止操作。
操作时要注意风向,防止下风方向作业人员中毒或烫伤。
存放防水原材料和粘接剂的仓库和现场要严禁烟火,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如需用明火,必须有防火措施,且应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和沙袋。
屋面周围应设防护栏杆;
孔洞应加盖封严,较大孔洞周边设置防护栏杆,并加设水平安全网。
有雨、雪、霜天气时必须待屋面干燥后,方可继续作业,刮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通风不良处作业安装通风设备,并设专人巡回看护防止中毒。
7.2.5外防护
多层建筑采用φ48钢管作双排外架子,外封密目式安全网,结构施工时每层作业面处外脚手架要高出作业面不小于1.2m(双排外架子搭设要求另详)。
外阳台在未封闭前(未安装阳台栏板)均应设防护栏,挂密目安全网,窗台高度低于900的外墙洞口均应设防护栏杆。
7.2.6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
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因工程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楼梯口应设置防护栏杆;
电梯井口除设置固定栅门外,(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0mm)还应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平网内无杂物,网与井壁间隙不大于100mm。
当防护高度超过一个标准层时,不得采用脚手板等硬质材料做水平防护。
防护栏杆、防护栅门应符合规范规定,整齐牢固,与现场规范化管理相适应。
防护设施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有设计、有图纸,并经验收形成工具化、定型化的防护用具,安全可靠、整齐美观,周转使用。
7.2.7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对孔洞口(水平孔洞短边尺寸大于250mm的,竖向孔洞高度大于750mm的)都要进行防护。
各类洞口的防护具体作法,应针对洞口大小及作业条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分别进行设计规定,并在一个单位或在一个施工现场中形成定型化,不允许由作业人员随意找材料盖上的临时作法,防止由于不严密不牢固而存在事故隐患。
较小的洞口可临时砌列或用定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