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核审计部内部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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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了解部门员工培训需求,拟订培训方案,组织定期集中的培训活动;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业务一室
业务一室即审理室,是部门的稽核审计业务质量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环节。
1负责修定稽核审计技术标准、标准和质量管理方法;
2检查和评价稽核审计活动的标准性,实施稽核审计质量管理和控制;
3承当稽核审计工程的独立审理工作,降低审计风险;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业务二室
业务二室即电脑室,是负责部门信息技术开发、应用和维护的职能室。
负责实施?
稽核审计电子化平安管理方法?
和?
方案审计部信息技术管理方法?
并监督执行。
1负责部门稽核审计软件的开发和应用;
2开展柜面交易系统数据、财务会计报表的非现场稽核审计;
3进行柜面交易系统数据的现场审计,为审计人员提供线索和支持;
4负责部门办公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维护,严格实施平安措施以防涉及jimi的稽核信息资料被外部或无关人员侵入或盗取;
5、参与公司业务软件系统平安性、完备性的评审测试及稽核审计功能接口的设计;
6、负责部门计算机软硬件的安装和维护,安装防毒杀毒软件并及时升级;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业务三至八室
业务三至八室是部门对整个公司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及下属投资实体进行现场稽核审计的六个业务室,其中业务八室还担负驻京机构的综合管理工作。
各室职责是:
1根据部门下达的稽核审计年度方案或审计工程,组建工程小组,确定工程组长和组员;
2负责对公司分支机构、经营部门进行例行审计、效益审计和其他审计,对分支机构或经营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离任〕审计;
3对审计持续时间较长或现场实际情况超出审计方案范围的工程报告工程进展情况或方案调整请示;
4负责本室人员业务技能的现场传授、交流及考评;
5担负稽核审计报告和工作底稿质量的第一责任;
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内部稽核审计控制
第一章:
内部审计职能和任务
第一条:
公司内部稽核审计是公司为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要求,对公司所属的经营单位或部门的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资产及财务状况的真实性以及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进行检查、评价和报告的审计活动。
第二条:
公司内部稽核审计的职能是;
在公司的直接领导下,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公司所属的经营单位在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及其经济效益独立行使内部稽核审计监督。
第三条:
公司成立稽核监察委员会,以加强对全公司稽核监察工作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第四条:
公司设立总稽核师,负责组织公司的稽核审计工作。
第五条:
公司稽核审计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的管理原那么,纳入公司统一的稽核监察工作管理范围,接受公司稽核监察委员会的协调和指导,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公司设立稽核审计总部。
稽核审计总部的主要职能是具体管理和实施全公司的稽核审计工作;
是公司内部控制中实施监督、评价和反应的重要职能部门。
第七条:
稽核审计总部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起草和拟订公司内部稽核审计的有关制度、管理方法和实施细那么,组织和调整稽核审计部门内部组织机构。
(二)根据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的要求,选择与之相适合的稽核审计人员,适时地对稽核审计人员的必要的知识、技能组织培训,并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管理和考核。
(三)根据公司的要求,编制稽核审计年度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依据公司批准的审计立项,对公司所属的经营单位和经营部门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效益性独立地进行监督审计。
(五)依据国家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公司所属的经营单位和经营部门的会计及经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进行稽核审计。
(六)根据公司的规定,对公司所属的经营单位或经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或离任的责任审计。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及其遵循性进行检查和评价,作出必要的分析和建议。
(八)完成公司领导批办的其他审计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的风险评估
第八条:
内部审计风险是指因为审计对象和审计过程的错误或不当,造成审计结论与审计对象不符的可能性,这种审计风险影响审计结论的正确性,并有可能会导致审计处理和管理决策的错误或不当。
审计风险一般来说有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发觉风险和审计人员的执业道德风险。
第九条:
内部审计风险评估:
1、审计风险主要来源于审计对象和审计过程存在错误或不当。
2、因内部审计能力不能适应审计监督和效劳的需要,而不能发现或不能及时发现内部控制中存在的或潜在的内部控制风险;
3、因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原因不能正确履行其相应的审计监督、评价和反应的审计职责,由此而产生的审计风险;
4、因审计方案不当、审计目标任务不明确、审计方案不当或不可行,而导致不能完全到达审计目的,而产生审计风险的。
5、因审计实施过程中未实施规定的审计程序或未采用正确的审计方法,而导致审计结论错误或不当;
6、因被审计者不提供或不能提供内部审计所必须的财务和经营资料,而导致无法作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和审计评价;
7、因被审计者提供虚假凭据资料或篡改凭据资料,而审计人员没能予以识破的,由此产生错误或不当审计结论和审计评价;
8、因被审计者的阻挠或阻碍,致使审计活动不能正常进行,从而导致审计人员不能作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和审计评价;
9、因审计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谨慎,对在内部控制没有能纠正经济活动的错误和弊端的条件下,审计人员同样没有能够发现经济活动发生错误和弊端的可能性;
10、因审计人员有违执业道德准那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循私舞弊、
玩忽职守,由此作出错误的审计结论和审计评价。
11、因稽核审计的对象、方法和手段不能够适应经营业务和经营手段
的开展变化,而产生的审计风险。
第三章:
内部审计的风险控制
第十条:
公司稽核审计遵循以下原那么:
1、独立性原那么;
2、客观性原那么;
3、公正性原那么;
4、重要性原那么;
5、审慎性原那么;
6、BaoMi性原那么;
第十一条:
公司的稽核审计活动依据经公司领导批准的?
审计工程立项书?
的授权予以实施,保证内部审计活动依法合规地进行。
第十二条:
公司稽核审计工作实行适当的回避制度。
稽核审计人员办理稽核审计事项时,与被稽核审计单位或稽核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被稽核审计单位或个人,有充分证据认为稽核审计人员与稽核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稽核审计部提出回避;
第十三条:
公司稽核审计总部的内部机构设置遵循“集中管理、层控制、职务别离、相互制约〞的原那么,分别设置对审计工程进行综合管理的综合室、具体实施稽核审计活动的审计业务室、负责审计报告审理复核的审理室。
第十四条:
现场稽核审计工程的实施按照?
现场审计工作规程?
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对工程实施的结果客观地、公正地、全面地向公司领导作出书面报告。
第十五条:
稽核审计报告原那么上实行三级审理制。
即:
即业务室主任、审理室报告审理人员、稽核审计总部部门负责人三级审理制。
审计报告须经三级审理前方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六条:
稽核审计人员须遵守?
稽核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那么?
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审计人员办理稽核审计事项时,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如有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玩忽职守的,按照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方法予以处分。
第十七条:
在稽核审计中,如果发现被审计责任人及其所在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按照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方法予以处分。
1、拒绝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会计报表等资料;
2、毁弃、转移、隐匿、篡改有关资料;
3、拒绝、阻挠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任务;
4、报复陷害审计人员、提供资料人员、检举人、证人;
5、其他违法、违规和违纪行为的。
第十八条:
稽核审计总部为适应公司的业务开展,提高整体稽核审计能力和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严格按照公司?
稽核审计根本制度?
的规定选择和配置审计人员;
适时地对稽核审计人员实施必要的知识、技能的培训,并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管理和考核。
第十九条:
稽核审计总部跟踪公司开展的方向,研究和开发科学合理的、行之有效的稽核审计方法和手段。
国泰君安稽核审计总部
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稽核审计根本制度
1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标准公司的稽核审计工作,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监督评价体系,健全公司的风险防范机制,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标准、准那么,遵照?
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稽核审计工作是公司加强内部管理,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一项重要活动。
第三条公司稽核审计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的管理原那么,纳入公司统一的稽核监察工作管理范围,接受公司稽核监察委员会的协调和指导,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公司维护稽核审计工作的高度独立性,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政策加以表达和落实。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遵守本制度。
稽核审计部门和人员根据本制度行使职责。
2稽核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公司设总稽核师,负责组织公司的稽核审计工作。
第七条公司设置稽核审计部,具体管理和实施全公司的稽核审计工作。
第八条公司分支机构不设稽核审计部,公司视工作需要向有关分公司派驻稽核审计部的办事机构,该办事机构及其人员接受公司稽核审计部的领导和管理,所需经费由公司承当。
9公司从严掌握稽核审计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一般应具有财务、会计、审计、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从事稽核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善于沟通。
10稽核审计人员必须忠于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那么,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保守公司秘密,决不允许徇私舞弊,以权谋私。
第十一条公司稽核审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各级有关领导要支持和保护稽核审计人员依法行使检查监督权,与被稽核审计对象有利害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第十二条公司重视稽核审计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将定期、不定期对稽核审计人员进行专业和素质培训。
公司鼓励稽核审计人员通过多种形式的各类在职教育提高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取得国内、国际认可的各级各类相关专业技术资质。
第三章稽核审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公司要制定稽核审计部门及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稽核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部门、所属分支机构及下属控股公司的业务、财务、会计及其它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效益性独立地进行检查监督,对公司内部管理部门的控制活动的有效性提出评价和建议。
对稽核审计事项,做到事实清楚、材料真实、评价公正、结论准确。
第十四条稽核审计部门的职责
(一)起草公司内部稽核审计根本制度,拟定有关管理方法和实施细那么。
(二)对公司稽核审计体系的建设提出建议,负责稽核审计部门内部组织机构的功能设计和调整。
(三)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必要的研究分析,向公司决
策和管理部门提供建议。
(四)管理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编制稽核审计年度工作方案并负
责组织实施。
(五)对公司系统分支机构、经营部门进行例行审计、效益审计和其
他审计,对分支机构或经营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或离任审
计。
(六)负责对公司系统稽核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管理和考核。
(七)负责联系稽核审计业务主管机关,参与行业协会及有关专业团
体活动,落实其对公司稽核审计工作的各项要求。
(八)完成公司有关部门和分公司委托的稽核审计工程。
(九)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五条稽核审计部门的权限
〔一〕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及分支机构报送有关业务、会计报表和资料;
〔二〕检查被稽核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帐簿和报表,查阅有关合同、文件和资料;
检查库存现金、有价证券、重要空白凭证及其代保管品;
〔三〕执行稽核审计任务时,假设遇到公司资产存有流失危险或事态行将恶化等紧急情况,经总裁批准或事后补充汇报,可以对被稽核审计单位的相关资料采取临时性的先封后查,对相关财产采取临时性的资产保全,对有关会计、出纳、电脑、交易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调整和布控等临时处置措施;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方面提供的情况进行查证核实,复制有关凭证、帐页或索取证明材料,要求被稽核审计单位对疑问作出解释和提供有关资料或书面说明;
〔五〕对拒绝提供证据以及变造、伪造、隐瞒、消灭证据的单位和个人,建议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追究直接责任人及其主管领导的责任。
〔六〕参加被稽核审计单位的有关会议,参与研究和处理稽核中发现的问题;
〔七〕公司有关部门制定的内部监控文件需征求稽核审计部门的建议;
〔八〕参与鉴证检查公司业务、财务软件的设计运行是否平安、可靠,公司设计、更改交易系统软件和财务会计软件时,预留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的检查接口;
〔九〕参加公司有关业务会议,并可要求各业务部门提供有关经营管理的方案及其执行情况;
〔十〕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对被稽核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十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提出聘请社会审计机构对具体稽核审计工程进行稽核审计的建议。
〔十二〕会同人力资源部对有关人员执行公司强制休假制度的同时,安排例行审计或专项审计。
2稽核审计内容
第十六条稽核审计内容包括内部控制、业务经营、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经营责任、经营绩效及其他需要稽核审计的事项。
第十七条内部控制的稽核审计。
主要检查管理部门各项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检查所属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业务经营的稽核审计。
主要检查公司及其所属机构的各项经营业务是否超越范围,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
有关业务操作流程是否平安合理,标准业务操作是否切实得到遵守。
第十九条财务管理的稽核审计。
主要检查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及其执行情况,审查资金筹措与营运情况及其效益,审查资产、负债及损益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正确性。
第二十条会计核算的稽核审计。
主要检查会计制度的制定及其执行情况。
第二十一条经营责任和经营绩效的稽核审计。
主要是对公司经营部门及公司所属机构经营责任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和主要负责人任期内的经营业绩作出鉴证和评价。
第二十二条其他需要稽核审计的事项。
主要是根据公司有关领导批示开展的专项审计调查及其他稽核审计事项。
2稽核审计工作程序和方式
第二十三条稽核审计工作应努力做到法制化、制度化、标准化。
公司年度稽核审计工作方案由稽核审计部编制,报公司总稽核师审核后报经公司总裁批准,提请稽核监察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正式执行。
未列入公司年度稽核审计工作方案的工程,按审计立项程序报经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四条稽核审计工作程序分为四个阶段:
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追踪阶段。
第二十五条稽核审计工作应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
第二十六条稽核审计工程结束时应逐项提交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应说明被审对象根本情况、经营实绩和存在的问题,作出审计评价,提出审计建议。
审计评价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为准绳,审计建议应从改良经营管理和审计对象处理两方面提出意见,审计处理意见涉及干部的,应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第二十七条稽核审计结论和处理意见,按规定程序征求被审对象和有关部门意见,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转发被稽核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予以执行。
特殊工程的稽核审计,有关结论和处理意见直接报公司领导。
稽核审计部门对处理意见的执行情况应进行追踪。
第二十八条稽核审计部门要建立稽核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各项稽核审计材料必须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归档管理。
第二十九条稽核审计工作采用现场稽核审计和非现场稽核审计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稽核审计由稽核审计人员到被稽核审计单位现场实施。
非现场稽核审计由稽核审计部门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在异地联机进行实时或间断抽样审计。
2附那么
第三十条本制度经由公司稽核监察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稽核监察委员会解释,稽核审计部根据本制度适时制定具体的管理方法和实施细那么。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稽核审计部审计档案管理标准
第一条为提高审计档案管理水平,标准审计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促进审计工作标准化、程序化和审计质量提高,根据公司档案管理和BaoMi工作暂行方法以及稽核审计部工作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所称审计档案是指在审计工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数据、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根据记录的物理形式的不同,审计档案分为纸质化档案和电子化档案。
第三条审计档案管理标准包括审计档案的组成、立卷、归档、保管、借阅、鉴定与销毁及电子化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条部门档案管理人员由综合一室成员兼任,负责审计档案的验收、保管、移交和借阅等工作。
2审计档案的组成
第五条每个审计工程的档案由两局部组成:
归公司存档的审计档案〔简称公司审计档案〕和归部门存档的审计档案〔简称部门审计档案〕,文中“审计档案〞或“审计案卷〞假设不特别指明,皆指包含两局部的审计档案。
归属公司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按照“明确、重要、简练〞的原那么选定;
归属部门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那么反映审计结论形成的过程。
第六条组成公司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包括:
〔一〕结论性文件材料,包括审计意见反应、审计意见书、审计报告阅表、审计报告、审计事实确认书;
〔二〕被审计人提供的述职报告,被审计单位出具的意见、说明或总结;
〔三〕立项类材料,包括审计立项书、与立项有关的函、公文、信访举报材料及领导批示、审计通知书、审计文件送达回证等;
〔四〕有关审计工程的请示、报告、批复、批示、问函、复函等文件材料;
〔五〕其他应归入公司档案的文件材料。
第七条组成部门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包括:
〔一〕证明性文件材料,分帐内事项、帐外事项和其他事项,其中帐内事项按其会计科目的次序排列;
〔二〕调查类文件材料,内部控制问卷及评价、柜面系统检查与评价、被审单位概括表等材料;
〔三〕工程开展类材料,审计方案、审计工程进展汇报、审计小结;
〔四〕报告生成类文件材料,分录调整一览表、试算平衡表、审计报告初稿、重要修改稿、审理意见书、审理流程表;
〔五〕其他应归入部门档案的文件材料。
第八条不列入上述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包括:
〔一〕与具体审计工程无关的行政文书及审计综合管理文书;
〔二〕未用作审计依据,或未经核实的证明性材料;
〔三〕审计所依据的法规、政策文件中的无关条款及其他参考材料;
〔四〕未经领导审签的文电草稿;
〔五〕其他不应归入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
3审计档案的立卷
第九条审计档案的立卷一般应坚持谁审计谁立卷原那么,审结卷成,于初稿完成后移交综合一室档案人员存档。
第十条审计文件材料按工程立卷。
立项申请一经批准,审计组组长应立即指定专人负责立卷并着手收集有关文件材料;
现场审计终结后,立卷人员应根据完整、精练、有效原那么对审计工程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进行整理、鉴别和取舍,并分别按公司审计档案索引表和部门审计档案索引表的顺序排列,编制公司审计档案索引表和部门审计档案索引表,附在各自文件材料前面,按公司审计档案在前部门审计档案在后将文件材料置于临时卷夹。
组卷完成以后,交审计案卷所在地综合管理人员进行形式验收。
工程组不编写公司审计档案页号,编制公司审计档案索引表时仅在相应文件材料的索引号下划下划线。
工程组须编写部门审计档案页号,编制部门审计档案卷内文件索引表时在“卷号〞和“页次〞栏上分别填列卷号、起始页号,每一卷最后一个页次需标上起始页号和结尾页号,中间用“-〞连接。
第十一条综合一室档案人员负责将审计工程后期形成的文件材料对公司审计档案和部门审计档案进行补充组卷。
综合一室档案人员负责对公司审计档案编写页号,待审计报告正式稿、审计报告阅表等批阅流转结束,相关文件材料收齐后,编写页号,在“页次〞栏上填列起始页号,最后一个页次需标上起始页号和结尾页号,中间用“-〞连接。
归档时还需编制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交公司档案室装订。
综合一室档案人员待部门审计档案相关材料收齐后,须对部门审计档案续编页号,并在“卷号〞和“页次〞栏上分别填列卷号、起始页号。
在公司审计档案归档装订的同时,进行部门审计档案装订。
第十二条审计工程的公司审计档案和部门审计档案各自根据案卷厚度立一个卷或多个卷,每卷从页码1起编号,至200张数左右的页码止。
页号应在有文字的页面正面的右上角或反面的左上角,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写。
卷号为1,2,3…序列,多卷工程在分卷时要防止割断卷内文件材料的联系性。
部门审计档案编写页号后,如需补充底稿文件材料,视补充材料厚度或在原卷末尾续编〔部门审计档案索引表归入第五局部“其他〞〕或另组一卷。
通过补充审计取得的文件材料须另组一卷。
凡另组一卷的补充审计案卷须另编制部门审计档案索引表,并在“部门审计档案索引表〞的标题后加“〔续〕〞,与原部门审计档案索引表合订在一起。
部门审计档案各卷卷首附上内容完全相同的卷内文件索引表。
跨年度的审计工程,在审计工程终结的年度立卷。
第十三条审计案卷内每份或每组文件的排列顺序:
〔一〕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二〕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
〔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四〕批示在前,报告在后;
〔五〕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