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快速公交示范线项目监理实施细则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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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5.9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5.10投资监督制度

5.11监理报告制度

5.12监理日记和会议制度

5.13旁站监理制度

5.14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中山市快速公交示范线系统工程

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项目概况:

中山市快速公交示范线系统项目,全长12.6公里,设计速度每小时60公里,按双向单车道通车,全部路段设置了13个站台,除局部路段按原有路段段面不变,交叉路口扩展及部分人行道扩展,江陵西路全部修改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对绿化部分路基进行处理。

施工内容主要是新建封闭式公交站台,沥青砼路面罩面,增设排水口,更换路侧石,增加江陵西路中间绿化带,拆除两侧原有绿化带,迁移全部施工段内的移动、联通、电信、电视、交通摄像头、公安监控摄像头及电力电缆、给排水等交通工程项目。

道路等级:

城市快速公交路。

设计行车车速:

60KM/H。

设计使用年限:

20年。

坐标采用中山市统一坐标系统、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系统。

工程总造价约1.5亿元。

该工程的建设单位是中山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是中山市规划设计院设计,承包单位是中恒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1、本工程施工特点和难点,本施工路段处于城市快速路,是交通繁忙拥挤的路段,且工期较紧。

因此,对施工单位组织施工的能力和经验要求高,施工单位要有严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工序专项方案。

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和技术交底工作。

2、该工程施工前,首先要做好交通疏导方案,交由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并做好周边的居民和车辆司机的解释工作,在媒体报刊公示施工通告,得到他们谅解,把影响降到最低。

对周边紧邻的建(构)筑物进行鉴证和照相保留原貌,以作日后产生解决的依据。

3、该工程地下管线较多,在施工前要摸清地下管线位置,做好标记。

采取合理正确的施工方法和措施进行施工,避免挖断管线。

.4、该工程的转角、道路交叉路口(支路)较多,改造路与原旧路接驳处的细部处理的施工也很关键。

5、该工程是旧水泥砼路面加铺沥青层,以旧水泥砼路面作为基层,上铺沥青砼。

因此,旧水泥砼路面病害的处理是保证沥青砼质量的重点之一。

6、排水工程施工应尽量避开雨期,且注意排水,填筑路基时要随填、随铺、随压实,雨季施工要适当缩小工作面,路面雨天禁止进行摊铺作业,以保证沥青路面质量。

7、管道开挖时,管沟支护是该工程安全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管沟开挖时牢固支护是安全重点,机械施工时要注意保护周围的环境,对紧邻的建(构)筑物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8、路面排水工程基础要求质量高,对排水管道平基管座的质量监理也是工程质量控制的要点之一。

排水施工作业的合理协调至关重要。

9、管道施工位于交通繁忙地段。

在施工时按设置封闭围挡及警示标志。

并安排专人维持疏导交通秩序。

施工中还需要注意工地两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夜间施工现场要安装红色警示灯,避免事故发生。

10、对该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具体详见旁站监理方案。

11、该工程是旧水泥砼路面加铺沥青层,以旧水泥砼路面作为基层,上铺沥青砼,部分采用原有路面。

对该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具体详见旁站监理方案的内容。

三、监理监理工作的流程和控制要点

3.1 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的流程和控制要点

3.1.1.质量的事前控制

1.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主要是国家及省市有关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

招投标文件;

施工图纸等。

2.施工队伍的资质。

审查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达到投标文件的承诺。

3.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建筑构配件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按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经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

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安全措施。

①施工组织设计中质量、投资、进度和安全措施等要满足施工合同的要求,并应符合设计图纸、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②施工组织设计中技术、经济、组织、协调和控制措施等应满足顺利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的要求。

5.生产环境、管理环境改善的措施

①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工作体系;

②与质监站联系,汇报在本项目开展质量监督的具体方法;

争取当地质监站的支持和帮助;

③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成品保护的措施,方法;

④审核施工单位关于材料、制品试件取样及试验的方法或方案;

⑤完善质量报表、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等;

⑥向施工单位宣传监理工作程序,规范施工行为。

3.1.2质量的事中控制

1.针对监理项目的具体情况,施工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可参照附表的内容组织实施。

施工工艺过程质量的控制要点和手段

序号

工程项目

质量控制要点

控制手段

1

土石方

工程

·

开挖范围及边线

高程

回填

测量

现场检查

2

基础工程

管线基础

现场检查、量测

3

安装管线

管线位置、标高、坡向、坡度

管道安装、接头

阀闸、量表安装位置、接头

观察、量测

试压、观察

4

路基层与路基工程

厚度、宽度、横波度、平整度

密实度

现场检测

5

路面

抗压强度、抗弯拉强度

试验

表中列出的“控制手段”

观察——指以“目视”“目测”进行的检查监督;

现场检查、旁站——指现场巡视、观察及量测等方式进行的检查监督;

量测——指用简单的手持式量尺、量具、量器(表)进行的检查监督;

测量——指借助于测量仪器、设备进行的检查;

试验——指通过试件、取样进行的试验检查或通水、通电、通气进行的试验等。

2.工序交接检查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

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再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到现场会同检验。

检验合格后签署认可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其工作流程如附图1所示。

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专职检,初验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报告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详见附图2所示。

4.工程变更和处理

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的处理流程如附图3所示

5.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处理

由建设单位原因提出的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的处理流程如附图4所示。

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包括质量事故原因、责任的分析;

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

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

处理措施效果的检查。

编制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7.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工程暂停指令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暂停整改。

①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

②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施工的;

③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④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⑤擅自将工程转包,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⑥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的;

⑦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

⑧其它。

8.严格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审批制度,凡单项工程开工及停工后工程复工,由施工单位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才可。

9.质量、技术签证

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只能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人签署。

专业质量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可在有关质量、技术方面原始凭证上签字,最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方有效。

10.行使质量否决权,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申请,必须有质量监理方面的认证意见,这既是质量控制的需要,也是投资控制的需要,其管理流程如附图5所示。

11.建立工程监理旁站记录

现场质量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应逐日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的情况。

对旁站的部位必须详细填写旁站记录,与施工单位的质检员共同在旁站记录上签字。

12.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现场监理工程师或总监,应根据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控制的需要,适时组织召开现场质量协调会,以达到及时贯彻有关质量工作的新标准、新规范,解决多单位、多专业同时交叉施工作业引发的质量问题,促进承包单位的质保体系正常运行等目的。

13.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有关工程质量和动态情况,现场项目监理机构每月以监理月报形式书面向建设单位报告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情况。

重大质量事故及其它质量方面的重大事宜则应及时提出报告。

3.1.3质量的事后控制

1.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凡单位、单项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初验合格再提出验收申报表,其流程如附图6所示

2.项目竣工验收

项目竣工验收的流程(如附图7所示)

3.审核竣工图及其它技术文件资料

4.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建档

3.2 进度控制

3.2.1进度的事前控制

进度的事前控制,即为工期预控,主要工作内容有:

1.编制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为对项目实施起控制作用的工期目标,是确定施工承包合同工期条款的依据,是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计划的依据,也是确定和审核施工进度与设计进度、材料设备供应进度、资金资源计划是否协调的依据。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

主要审核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要求;

审核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

主要审核保证工期,充分利用时间的技术组织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

4.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总平面图

主要审核施工总平面图与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5.制定由建设单位供应材料、设备的需用量及供应时间参数,编制有关材料、设备部分的采供计划。

3.2.2进度的事中控制

进度的事中控制,一方面是进行进度检查、动态控制和调整;

另一方面,及时进行工程计量,为向施工单位支付进度款提供进度方面的依据。

其工作内容有:

1.建立反映工程“三控制”情况的监理日记

逐日如实记载每日形象部位及完成的实物工程量。

同时如实记载影响工程进度的内、外、人为和自然的各种因素。

暴雨、大风、现场停水、停电等注明起止时间。

2.工程进度的检查

审核施工单位每半月、每月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

审核的要点是:

①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

②形象进度、实物工程量与工作量指标完成情况的一致性。

3.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计量验收。

4.有关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

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是支付工程进度款、计算索赔的重要依据。

5.工程进度的动态管理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差异时,应分析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进度调整的措施和方案,并相应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及设计、材料设备、资金等进度计划。

6.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进度、计量方面的认证意见。

7.组织现场协调会

①协调总承包单位不能解决的内、外关系的问题;

②上次协调会执行结果的检查;

③现场有关重大事宜;

现场协调会印发协调会议纪要。

8.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有关工程进度的情况,项目监理机构每月二十五日前编制监理月报上报。

3.2.3进度的事后控制

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差异时,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采取如下措施:

1.制定保证总工期不突破的对策措施。

技术措施:

督促施工单位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缩短工艺时间,减少技术间歇期,实行平行流水立体交叉作业,加强与设计联系,避免返工。

组织措施:

督促施工单位加强队伍管理,增加作业队伍人数,增加工作人数,增加工作班次。

经济措施:

建立工期奖罚制度。

其它配套措施:

改善外部配合条件,改善作业条件,实施强有力的调度。

2.制定总工期突破后的补救措施。

3.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资金供应计划等。

在新的条件下组织新的协调和平衡。

3.3 投资控制

3.3.1投资的事前控制

投资事前控制的目的是进行工程风险预测,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性对策,尽量减少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可能。

1.熟悉设计图纸、设计要求、标底标书,分析合同价格构成因素,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确定控制重点。

2.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制定防范对象,减少向建设单位索赔的发生。

3.按合同要求,如期提供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不要违约造成索赔条件。

4.按合同要求,如期、按质、按量地供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的材料、设备到现场,不要违约造成索赔条件。

3.3.2.投资的事中控制

1.按合同规定,及时答复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及配合要求不要造成违约给对方索赔的条件。

2.施工中主动搞好设计、材料、设备、土建、安装及其它外部协调、配合,不要造成对方索赔的条件。

3.工程变更、设计修改要慎重,事前应进行技术经济合理性预测分析。

4.严格经费签证。

每月进行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比较。

5.按合同规定,及时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不要造成未经监理计量认可就承认其完成量的被动局面。

6.按合同规定,及时向对方支付进度款,不要造成违约被处罚的条件。

7.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合同情况,使其全面履约。

8.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投资动态情况。

9.作好技术审查工作,挖掘节约投资的潜力。

3.3.3投资的事后控制

1.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

2.公正地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其处理流程如附图8所示。

3.4合同管理

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当中首先要熟悉合同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合同管理贯穿于监理工作的全过程,是顺利开展监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关键。

合同管理是监理工作的核心和主线,合同管理的依据是施工承包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

3.4.1合同的履行

监理工程师应认真执行委托监理合同中业主所赋予的权利义务,履行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根据施工的总承包合同和其它相关合同中的投资、质量、进度目标和条款为基础,理顺各方的关系,建立一套适合本工程的管理流程,明确各方的工作内容和管理工作的交叉点,在此基础上制定图纸和文件传递流程、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管理流程、工程计量和支付管理流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审批流程、材料(或构配件)和设备选择报审流程、材料(或购配件)和设备的验收流程、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流程、工程索赔管理流程、各种会议制度等等。

并主持召开有业主参加的有关各方的工作协调会,明确各方责任、权利,最终确定上述的工作程序和流程。

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将我方监理工作程序、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本工程管理的程序和流程向总承包单位进行交底,帮助承包商熟悉本工程的特点和管理模式,以达到实现合同要求的目标!

3.4.2合同的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

建设单位确认的工程设计变更通知,作为设计文件的一部分,交监理工程师收文登记后,分发给有关部门实施。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要求处理设计变更:

1)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2)在项目监理机构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3)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该项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2.费用索赔的处理

1)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应依据下列内容:

①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②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

③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定和定额;

④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

2)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的理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①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单位直接的经济损失;

②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单位的责任发生的;

③承包单位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

3.工程延期的处理

当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1)申报工程延期的条件

当承包单位提出延长工期的申请,是因为以下原因所导致工程拖期,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受理工程延期的申请。

①监理工程师发出工程变更指令而导致工程量增加;

②合同所涉及有任何可能造成工程延期的原因,如延期交图、工程暂停、对合格工程的剥离检查及不利的外界条件等;

③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④由业主造成的任何延误、干扰或障碍,如未及时提供施工场地、未及时付款等;

⑤除承包单位自身以外的其他任何原因。

2)工程延期的审批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审批工程延期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①合同条件

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延期必须符合合同条件。

也就是说,导致工期拖延的原因确实属于承包单位自身以外的,否则不能批准为工程延期。

这是监理工程师审批工程延期的一条根本原则。

②影响工期

发生延期事件的工程部位,无论其是否处在施工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上,只有当所延长的时间超过其相应的总时差时,才能批准工程延期。

如果延期事件发生在非关键线路上,且延长的时间并未超过总时差时,即使符合批准为工程延期的合同条件,也不能批准工程延期。

③实际情况

批准的工程延期必须符合实际情况。

承包单位应对延期文件发生后的各类有关细节进行详细记载,并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报告。

与此同时,监理工程师也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认真考察与分析,做好记录,以便为合理确定工程延期时间提供可靠依据。

项目监理机构在作出临时工程延期批准或最终的工程延期批准之前,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3.4.3合同争议的调解

1.项目监理机构接到合同争议的调解要求后应进行以下工作:

1)及时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包括进行调查和取证;

2)及时与合同争议的双方进行磋商;

3)在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调解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争议调解;

4)当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处理该合同争议的意见;

5)在争议调解过程中,除已达到了施工合同规定的暂停履行合同的条件之外,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合同的双方继续履行施工合同。

2.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争议处理意见后,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对合同争议处理决定提出异议,在符合施工合同的前提下,此意见应成为最后的决定,双方必须进行。

3.在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接到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有关证据的通知后,应公正地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3.4.4合同的解除

1.施工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法律程序。

2.当建设单位违约导致施工合同最终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就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应得到的款项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应按施工合同的规定从下列应得的款项中确定承包单位应得到的全部款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1)承包单位已完成的工程量表中所列的各项工作所应得的款项;

2)按批准的采购计划订购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款项;

3)承包单位撤离施工设备至原基地或其他目的地的合理费用;

4)承包单位所有人员的合理遣返费用;

5)合理的利润补偿;

6)施工合同规定的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3.由于承包单位违约导致施工合同终止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程序清理承包单位的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相关款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3.5信息管理

建设工程信息管理贯穿建设工程全过程,衔接建设工程各个阶段,各个参建单位和各个方面,项目监理机构既要做好建设项目信息的宏观管理又要加强项目数据和信息的微观管理,了解建设工程项目各参建方之间的正确的信息流程,组建建设工程项目的合理信息流,保证工程数据的真实性和信息获取的及时性。

做好信息管理工作,会令项目监理机构耳聪目明,开展工作有的放矢,起到事半功倍,提高工作效率的作用,是工程监理的基础性工作,为此应着重在如下方面开展信息管理工作:

3.5.1建设工程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

建立建设工程的信息收集、加工、整理制度,对所采集的信息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按信息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分为长期的和短期的;

另按适用范围及时予以加工或存档(如质量、投资、进度、合同等方面)最大限度地为监理工作服务。

3.5.2信息的运用

在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合同、安全管理等方面适时运用准确的信息开展工作,令所采集、加工、整理的信息充分发挥作用。

在验收审核、进度计划审核、工程款支付审核、合同事宜的处理、安全状况的评估等工作中,必须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做出正确的判断。

3.5.3文档管理

1.建立外来文件的管理名录,分别收录依据四控二管原则分册立档。

2.管理资料的形成应与工程建设同步按监理资料的管理原则分册立档,每月进行复查。

3.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利用网上办公,提高工作效率。

3.6安全管理

3.6.1施工组织设计安全部分审查

1.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重点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计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2.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安全部分应有如下内容:

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施工单位应在现场建立安全消防制度,确定安全负责人,制定防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4)特殊工种应有操作资格证书。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3.6.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场监理检查内容

1.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管理目标;

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措施;

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教育制度;

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的危害;

新工人安全教育;

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2)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的安全距离;

临时建设应安全;

施工可能损坏毗邻建筑、管道、构筑物的防范措施;

在市区施工应封闭围挡。

3)持证上岗人员。

4)现场安全标志。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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