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砌石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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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施工方案
砌石体采用毛石砌体和卵石砌体。
毛石采用人工从坝后弃料堆和附近溢洪道开挖料当中捡拾堆放,50装载机装车,20t自卸车拉运至工作面;
卵石采用挖掘机从下游料场挖装,20t自卸车拉运至工作面。
2.3工期安排
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10月20日完成干砌石施工
3干砌石护坡施工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测量放线削坡整平块石干砌质量检查验收
4干砌石护坡施工方法
4.1原材料控制
石料材质坚实新鲜,无风化剥落层或裂纹,石料表面无污垢、水锈等杂物,用于表面的石料必须具有一个用作砌体表面的平整面且色泽均匀,物理力学指标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
砌石体可采用毛石砌体和卵石砌体,各种石料外形规格如下:
毛石砌体:
毛石应呈块状,中部厚度不应小于15cm。
规格小于要求的毛石(又称片石),可以用于塞缝,但其用量不得超过该处砌体重量的10%。
卵石砌体:
卵石厚度不大于30cm,长度与厚度之比不得大于1.5。
4.2干砌石护坡施工方法
干砌石护坡在大坝填筑到一定高度后进行:
(1)施工准备
干砌石护坡施工准备即挑选、运输原材料,采用人工配合挖掘机从溢洪道开挖料、坝后弃料堆和下游料场挑拣符合要求的块石,20t自卸车运至工作面。
(2)测量放样
安排测量队进行测量放样,严格控制坡面平整度。
(3)削坡整平
对已填筑到一定高程的下游坡面进行平整夯实,将坡面修整平顺。
(4)块石干砌
将选好并已运至工作面的块石人工运送到填料部位,上坝“之”字路3m范围内日立360挖掘机将块石放至填料部位,人工砌筑,超出3m范围,每1m站一人,转运至填料部位。
块石砌筑应满足平整、稳定、密实、错缝等基本要求,此外还应符合下列几点要求:
①坡面应有均匀的颜色和外观。
②坡面上的干砌石砌筑,以一层与一层错缝锁结方式铺砌。
护坡表面砌缝的宽度不应大于25mm,砌石边缘应顺直、整齐牢固,严禁出现通缝、叠砌和浮塞。
③不得在外露面用块石砌筑,而中间以小石填心。
④应由低向高逐步铺砌,要嵌紧、整平,铺砌厚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5)质量检查及验收
砌筑完成后报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5.干砌石护坡质量保证措施
(1)各工序严格执行“三检制”和“三不放过”原则,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2)
砌石工程开工后,根据设计及规范要求做好砌体各项材料的质检、试验,确定料源,以保证用于工程实体原材料的质量;
(3)遇大雨停止施工,并妥善排水保护。
(4)严格按照《砌石工程作业指导书》施工,确保砌石工程内部质量和外观质量均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5)砌筑时,不得出现通缝、三角缝、浮石、空洞,砌筑缝宽应小于1.0cm,无长度在0.5m以上的连续缝。
(6)
砌石厚度允许偏差为设计厚度的±
10%,坡面平整度要求凹凸不超过3cm。
6.安全文明生产及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现场各工序之间协调,防止工作面交叉发生机械和人员安全事故。
(2)在已砌筑完成的工作面上,用2mm厚钢板网设置防护栏,并在坝后之字路内侧设置半永久2mm钢板防护网,外侧路沿设浆砌石防护墩,防止石渣等滚到坝后“之”字路,对道路造成安全隐患。
(3)
砌体等材料运输过程中,对车辆顶部采取措施进行封闭,防止石料洒落,并对沿途洒落石料及时安排专人清理。
(4)用三角彩带对施工区进行局部围圈,隔离施工区。
7.干砌石工程主要资源配置
7.1施工人员配置
砌体施工人员配置按砌筑高峰期作业配备,主要劳动力配置详见表7-1。
表7-1
人员配置表
序号
工种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管理人员
人
2
技工
20
3
普工
30
7.2施工机械配置
砌体施工机械配置按砌筑高峰期作业配备,主要劳动力配置详见表7-2。
表7-2
机械配置表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自卸汽车
20t
反铲挖掘机
装载机
8.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和措施
8.1安全管理目标和实施方案
8.1.1安全管理目标
本工区施工安全管理目标是:
“四无一杜绝一创建”。
“四无”即无工伤死亡事故,负伤率3‰以下,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洪灾事故;
“一杜绝”即杜绝重伤事故;
“一创建”即创建安全文明工程。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宗旨,坚持“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做到思想保证、组织保证、技术保证、措施保证,确保人员、设备及工程安全。
8.1.2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方案
建立严格的经济责任制是实施安全管理目标的中心环节;
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管理从严是做好安全事故的超前防范工作,是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基础;
机构健全、措施具体、落实到位、奖罚分明,是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关键。
施工队成立以队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小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保证措施,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证体系,落实安全责任考核制,实行安全责任金“归零”制度,把安全生产情况与每个员工的经济利益挂钩,使安全生产处于完好状态。
开展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全线按安全标准工地进行管理,采用安全易发事故点控制法,确保施工安全。
8.2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定期参加项目部组织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逐级签定安全责任书,使各级明确自己的安全目标,制定好各自的安全规划,达到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目的,充分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按照“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原则组织施工生产,做到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
8.3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⑴实行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即一级管理由项目经理领导下的安全部负责,二级管理由作业队负责,三级管理由班组负责。
⑵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条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照颁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负责制,人人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⑶本项目开工前,由安全部编制实施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对开挖、运输、边坡稳定、混凝土浇筑、基础处理等作业,编制和实施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安全。
⑷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凡参加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存资料,安全监察部专职安全员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
⑸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
①针对工程特点,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施工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和从事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②未经安全教育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变换工作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而没有进行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
③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需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及复验,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且考核合格获取操作证后方能持证上岗。
对已取得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登记,按期复审,并设专人管理。
④通过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提高职工遵守施工安全纪律的自觉性,认真执行安全检查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达到提高职工整体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⑹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要保证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规定检查日期、参加检查人员。
质安环保部每旬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安全员每一天进行一次巡视检查。
视工程情况,在施工准备前、施工危险性大、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组织专项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定人限期进行整改和验收。
⑺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运输、保管、使用等工作项目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审查和检查。
⑻按月进行安全工作的评定,实行重奖重罚的制度。
严格执行建设部制定的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按要求及时报送安全报表和事故调查报告书。
⑼建立安全事故追究制度,对项目部内部发生的每一起安全事故,都要追究到底,直到所有预防措施全部落实,所有责任人全部得到处理,所有职工都吸取了事故教训。
8.4安全技术措施
8.4.1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⑴施工现场的布置应符合防火、防爆、防雷电等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停车场、修理场等严格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⑵现场道路平整、坚实、保持畅通,危险地点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规定挂标牌,现场道路符合《工厂
(3)施工现场实施机械安全安装验收制度,机械安装要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
所有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使用期间定机定人,保证设备完好率。
(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TGJ46-88规定执行。
(5)确保必需的安全投入。
购置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设备及设施齐备,完全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6)在施工现场,配备适当数量的保安人员,负责工程及施工物资、机械装备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并配备足够数量的夜间照明和围挡设施;
该项保卫工作,在夜间及节假日也不间断。
(7)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
⑻超过2m的高处作业时,应符合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
8.4.2起重机操作安全措施
⑴作业现场要有安全标志,设专人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
⑵在天气恶劣情况下应停止作业,在夜间作业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及照明及指挥人员的紧急配合。
⑶作业前对整机及零配件进行安全检查,作业中操作人员思想集中,看清指挥人员手势及周围情况,停机后,检查各部位有无漏油、漏水,连接是否松动等。
⑷转台及起吊物品上不得站人,在起吊物捆绑牢固,发现异常现象时立即停车。
⑸作业时如遇停电停工应将重物放下,严禁悬挂在空中。
⑹严禁非驾驶人员开车,严禁超负荷运行。
⑺安装拆卸时必须由经过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负责承担,严格按“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进行。
⑻操作人员穿绝缘鞋等劳动保护用品。
8.4.3供电与电气设备安全措施
⑴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防雷保护、接地保护、变压器等每季度测定一次绝缘强度,潮湿环境下电气设备使用前应检查绝缘电阻,对不合格的线路设备要及时维修或更换,严禁带故障运行。
⑵线路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告牌。
⑶非专职电气值班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⑷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并站在绝缘板上。
⑸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接触的部分,应有完好绝缘,使用前应时进行绝缘检查。
⑹低压电气设备宜加装触电保护装置。
⑺电气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如皮带和齿轮等),必须加装遮栏或防护罩。
⑻电气设备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金属外壳、构架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⑼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均有当班人员进行外表检查。
⑽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试工作,必须由专职的电气维修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