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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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线为内部通勤道路,两条道路由步行区主通道分别向山上延伸,主要为景区内部管理、运营车辆使用,路幅宽5m,两侧各设1m宽植草砖铺装,路基宽6m。
路面:
A、B、E线采用水泥砼路面,C、D、F、G、H线采用沥青路面。
全长9061.733m。
属四级公路。
●工程投资额:
约5000万元;
●工期要求:
455天;
●质量要求:
合格
(二)、监理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
(2)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施工方案;
(3)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说明、地质资料等设计和技术文件;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5)《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F30-2004;
(6)《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F20--2015);
(7)《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
(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9)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文件及规定;
(10)其它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评定标准。
(三)、道路工程特点:
1、设计标准及荷载标准:
设计年限:
6年,设计时速:
20km/h,设计荷载:
BZZ-100
2、路面结构设计
(1)、一般路段行车道路面结构为(路面结构总厚度为60cm):
上面层:
4cmAC-13C细粒式沥青砼
粘层油(0.3~0.6升/平方米)
下面层:
6cmAC-20C中粒式沥青砼
乳化沥青下封层(≥6mm)
透油层(0.7~1.5升/平方米)
基层:
30cm水泥稳定碎石
底基层:
20cm12%石灰土
注:
路面材料:
沥青砼上面层集料用玄武岩,下面层集料用石灰岩。
(2)、自驾区道路面结构为(路面结构总厚度为60cm):
面层:
20cmC30水泥砼,抗折强度为4.5MPa
基层:
20cm水泥稳定碎石
底基层:
(3)、植草砖路面结构:
8cm植草砖(孔内培土植草)+3cm黄沙垫层+30cm级配碎石
覆土较浅的石质挖方路段,路面结构底面下挖至岩层时,底基层采用10cm级配碎石找平。
(4)车道路面验收弯沉:
沥青上面层:
26.9(1/100mm)
沥青下面层:
29.6(1/100mm)
20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33.9(1/100mm)
30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59.1(1/100mm)
石灰土基层:
143.9(1/100mm)
3、路基设计
(1)道路清表整平后,行车道路面结构层以下超挖80cm,回填6%石灰土碾压,压实度≥94%,
(2)路床底素土夯实,压实度不低于90%(若开挖后原地面潮湿,则继续向下翻松20cm,掺5%灰土碾压);
(3)植草砖路面结构层以下超挖60cm,回填6%石灰土碾压,压实度不低于92%,路基填料可利用挖方段弱风化岩,填石路基的石料强度不小于15Mpa,强风化的软岩不用于填筑路基,也不用作塞缝料。
路基压实度标准见下表:
路基压实度表5.7-1
路床顶面以下深度(m)
压实度
零填及挖方
0~0.3
≥94
填方
0~0.8
0.8~1.5
≥93
>
1.5
≥90
注:
表列压实度系按《公路土工实验规程》(JTGE40-2007)中重型击实实验法求得的最大干密度的压实度。
(4)路基填方边坡为1:
1.5,每级边坡高度8m,每级之间设置2m宽的平台,填土高度超过8m的边坡坡比为1:
1.75。
当地面横坡陡于1:
5时,对基底进行挖台阶处理,台阶宽度2m,阶面设向内倾斜2~4%的横坡。
2.5时,可结合地形和填土高度,因地制宜设置浆砌片石护肩、护脚和路肩挡墙、路堤挡墙等支挡工程。
填塘路段,清淤排水后,边坡挖成不小于1m宽的台阶,先填筑40cm级配碎石,然后用5%石灰土回填至路床顶面下80cm,压实度≥90%,灰土每层最小厚度不小于10cm。
路堑边坡设计综合考虑岩性、构造裂隙产状与路线关系、岩体风化程度、力学性质和开挖高度,并兼顾地形地貌、土石方平衡等因素确定,挖方土质边坡1:
1.5,挖方石质边坡为1:
1;
设置挖方碎落台,台宽设置为1米。
(5)填方路段路基防护:
5.1当路堤边坡高度≤3.0m时,边坡坡面采用植草防护(具体防护方案由景观专业后期设计)。
5.2当路堤边坡高度大于3.0m时,边坡采用C20混凝土拱形骨架防护(边坡防护方案、段落及范围根据后期周边场地平整情况最终确定),后期无场地回填平整的段落设置重力式路堤挡土墙。
(6)挖方路段路基防护:
6.1一般挖方边坡高度≤4.0m,且边坡缓于1:
1时,边坡坡面采用植草防护(具体防护方案由景观专业后期设计)。
6.2当边坡高度大于4.0m时,坡脚采用内护墙进行护砌,以上挖方边坡视开挖高度,设框格梁护面(具体防护方案由消险单位后期设计)。
二、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现场的质监工作的过程控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抽样检测,二是对每一道已完成工序进行把关。
(一)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抽样及检验程序
1、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和产品进场时,必须同时向监理提交正式、有效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及其它相关资料进行检查。
进口材料及设备必须提供商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并将复印件报监理存档。
2、材料和产品进场后及材料加工过程中需进行质量检验或试验,施工单位自行检测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验收,监理机构自行抽样检测合格后进行认可。
经试验合格的材料及成品、半成品才能使用,不合格的一律不得用于工程上,并不得存放在现场。
对不合格的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应在监理通知的期限内撤离现场。
3、水泥砼,沥青砼试配应提前一周,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在商品砼厂或现场取样送试验室进行试配,配合比通知单应及时报监理核查认可后再行使用,单方面送样试配的配合比无效。
(二)工序检查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自检。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自保体系,确保自身的“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正常运行,并在此基础上由专职质检员对每道工序或每个分项工程进行检验(分包单位先检验、总包单位后检验)。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写好工序质量报验单并签字后(用江苏省建委的监理统表第四版A类表并附评定资料),一般提前24小时报监理工程师(特殊情况除外)验收;
自检不合格,自行整改、返工。
2、监理工程师巡检。
在日常巡视过程中,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含质量、安全),并提出整改意见或要求(书面),施工单位应及时纠正,如不及时纠正在验收时发现必须返工,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负。
3、监理平行检验及验收。
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的质量验收签单,经现场检查或平行检验审核无误后,进行验收,监理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施工单位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验收不符合要求,监理在验收单上写明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进行整改或返工。
整改或返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再进行以上自检程序,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再将有关资料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将在24小时内对整改的项目进行复验,复验符合要求并签字后,施工单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还需进行整改。
由此影响的工期及其它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经过整改后复验仍未通过,施工单位应对责任人进行教育直至处罚。
施工单位没有自检或无自检记录,监理工程师可拒绝验收。
4、为加强工程验收的计划性,施工单位应根据每周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项目排出相应的工程验收周计划。
凡列入计划的验收,监理将优先保证。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监理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或节假日时间内进行验收,必须提前1天通知总监理工程师。
5、分项和分部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将所填表格(内容齐全、资料完整)提交监理进行核评。
施工单位提交分部工程验收申请后,监理部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将出具预验收报告,并组织设计、施工、业主、质监等部门参加的验收会议。
(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
序号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1
路基工程(每10km或每施工段)
路基土石方工程(1~3km路段)
土方路基、石方路基、软土地基等
排水工程(1~3km路段)
管节预制、管道基础及管节安装、检查(雨水)井砌筑、土沟、浆砌排水沟、盲沟等
涵洞、通道(1~3km路段)
基础及下部构造,主要构件预制、安装或浇筑,填土地、总体等
砌筑防护工程(1~3km路段)
挡土墙、墙背填土等
大型挡土墙
基础、墙身、墙背填土等
2
路面工程(每10km或每施工段)
路面工程(1~3km路段)
底基层、基层、面层、垫层、联结层、路缘石、人行道、路肩、路面边缘排水系统等
1、基层原材料质量监理
监理检测
继续使用
监理发现材料有疑问抽检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承包人规定批量自检并
填写报验单
试验监理
工程师审批
通知禁止使用
并自费运出现场
试验监理工程师复查
承包人自检后送材料报验单
厂(场)质保书
承包人自检
原材料源
换
料
源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2混凝土原材料质量监理
监理按抽检频率和现场发现有问题时进行材料抽检
承包人按规定批量自检并
填写质检报告单
监理试验室抽验
合格继续使用
工程师复查
承包人送材料报告单
试验监理工程师审批
料源
重
选
料
合格
3钢材质量监理
禁止进入现场
试验监理工程师
复查
监理按抽检频率
进行抽样检测
承包人按规定频率自检
钢材进入施工现场
监理试验室
复验记录
钢材报验单
厂方质保书
厂
家
4沥青材料质量监理
禁止使用
并自费运走
报试验监理工程师
监理按规定
频率进行抽检
承包人
按规定批量自检
沥青进入
施工现场使用
审批
监理试验室复测
送沥青报验单
源
5石料质量监理
监理按规定频率
抽检
石料进场使用
监理人员对材料场
进行鉴定
送材料报验单
料场
场
6、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流程。
承建单位提出开工申请表现场材料检查、设备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事
前
不同意总监审批开工申请单
控
同
意制
按工序进行施工
完
成现事
场
整不合格承建单位质量自检监中
改理
合控
格
制
进不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
行
下合
道格
工
序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事
全后
部
完控
成
单位工程验收审核竣工
整改
图和文件,资料归档等
7、工序质量控制流程
分部分项工序施工
完成
施工方自检、
专职检验
返工整改
进行处理
书面报监理工程师验收
实验室检验
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
签署验收合格意见
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三、监理工作要点
工程项目的质量是项目建设的核心,是决定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要点
1、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承包人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条件,确定施工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采用文字和图表表示编制依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材料、设备和劳动力安排、施工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工程进度计划和临时设施布置等内容。
其详尽程度应符合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工程师)要求。
2、督促业主完成施工场地内的拆迁、占地
(1)对有碍施工的地下管线等,均在施工前拆迁完毕。
(2)对于无法拆除的地下管线应做明显标志,便于施工中提高警惕,采取保护措施,不致破坏。
(3)要求承包人提出施工场地占用计划(附图)提供给业主,以便业主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施工场地的准备工作。
(4)对业主难以按进度计划及场地占用计划提供施工场地的段落,工程师通过与承包人协商,对施工段落顺序安排作出合理调整。
3、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工程测量、施工放样成果
(1)承包人应据业主提供和设计文件上的工程测量标志和测量资料完成测量复核工作,并向工程师提交自己的复测结果,经工程师审查、
验收、批准后,施工单位据此正确地进行工程定线和放样。
(2)对施工单位人为加密控制、定线和施工放样为目的的测量测量监督、检查、并复核认定。
(3)施工单位应确定设计文件中指定的原地面标高是正确的,如果对任一标高持有异议,应向工程师提份表格,列出认为有误的标高,在工程师检查确定标高之前,不得对该处原地面标高有任何变动。
(4)在根据提供的资料进行测量复核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负责迁移位置不适当的永久性标桩,并补遗失的和损坏的永久性标桩,同时将迁移和补设情况的资料报告工程师,之后,对所有测量控制点进行有效的保护,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5)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师批准的格式,在当日或次日向工程师提供各种施工测量记录和工程放样记录,并应保持最新记录,以供工程使用或检查。
当工程师有根据在怀疑测量或放样有问题时,施工单位返工复测。
(6)监理工程师的检查与复核测量伴随施工单位的测量同步或平行进行。
复核频率以能判断施工单位的测定结果是否真实可靠而定。
4、查验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设备、试验设备的准备情况
(1)所用以完成施工和养护的工程机械,必须型号齐全、配套、完整,机械状况能满足合同要求,并且工作质量令人满意。
(2)如规范要求某项作业必须由某种施工设备完成,除非监理工程师特许,否则必须使用该种施工设备。
(3)如果施工单位要求使用非本工程合同文件中所规定的施工设备,则可以书面向监理工程师申请,请求发出更变令,申请应包括所推荐使用的理由和变动原因等的充分解释。
(4)监理工程师发出上述变更令后,仍不能免除施工单位就本工程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5)替换的施工设备经试用后,如果监理工程师判定其作业成果不能满足本工程合同要求,施工单位应中断使用该替换设备,并应自费更换符合监理工程师要求的设备。
(6)施工单位应现场设置试验仪器和设备,并建立实验室,对现场的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检测。
如不能实现自行检测的目标,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第三方进行检测,委托的第三方应报送监理机构审查。
5、核查施工用工程材料的质量
(1)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其来源必须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其质量和性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必须按相应的材料标准和试验规程进行材料性能试验或质量检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或未经批准的材料,必须承担拆除返工和不予支付的后果。
(2)只有通过监理工程师验收的材料,施工单位方可用于本工程。
但即使通过验收的材料,并不妨碍监理工程师的随时抽样复查。
所有材料的验收性试验和检验性试验都必须在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试验室进行,试验报告应提交监理工程师一式两份。
(3)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文件规定的质量和规格使用材料,施工单位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而采购不到规定的材料,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可以使用代用材料,但代用材料必须满足设计和规定要求。
(4)所有运至工地的外购材料,必须有出厂证书(标明厂名、材料名称、规格和数量、出厂日期和批号、产品检验合格证等)和按材料标准试验所做的试验报告。
以上文件和订货单副本应报工程师审查。
无上述文件或文件内容不齐全,或文件内容与实物不符,或有虚假伪造,则监理工程师都有权拒收。
当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也可对厂商提供的样品进行试验,以决定是否可向该厂商订货。
(5)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取样检测,检测合格并取得书面报告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6)监理工程师对合格的材料进行独立抽检,合格后将同意使用。
若抽查试验结果表明这材料巳经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则监理工程师有权宣布这批材料为不合格材料。
施工单位须自费将这批材料从工程中拆除,运出现场并作处理。
(6)施工单位应始终保证自采加工材料符合规范要求,为此应经常取样试验,密切监视开采、加工质量,监理工程师在验收以后,仍有权随时在料场或工地进行抽样试验,以检查施工单位自采加工质量能否稳定地符合规范要求。
并根据检查结果作出拒收、要求整改、责令拆除等相应处理(由施工单位委托社会团体或个人开采或加工的地方材料,视同施工单位的自采加工材料)。
(二)施工过程中监理工作要点
在施工过程,我们将始终依据设计文件,依据国家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规,通过监理巡视、旁站检查、审核、验收等方法进行全过程把关,重点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质量检查,以判定施工单位是否按设计文件、技术交底、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1、检查施工单位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人员在岗及运转情况,对不称职的人员有权要求更换处理。
2、施工操作质量的巡视检查。
如有违章操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当场纠正,以防患于未然。
3、工序质量交接检查。
施工单位在完成每道工序时必须在通过互检、自检合格的基础上上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后,方能交给下道工序,坚持上一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转入下道工序的原则。
尤其是隐蔽工程,施工单位经过处理后,仍需报监理复核,并写明处理情况,以防止质量隐患。
4、工程施工预检。
预检是确保工程质量,防止可能发生的差错,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有力措施,特别是以下工程的预检复核:
(1)道路、雨污水管、现场标高、水准点。
(2)钢筋砼工程:
检查模板尺寸、标高、深度、支撑等是否符合要求;
钢筋型号、规格、数量、保护层厚度。
检查砼配合比、浇筑质量、养护条件等。
(3)成品保护质量检查:
对完成的产品应有妥善的措施加以保护,监理除加强巡视外,对施工单位可采取“保、包、盖、封”的保护措施。
按规范要求做好见证取样与送样的各项工作,以保证所取样品的真实性及代表性。
(三)道路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技术要点
◆质量监理要求
A、路基:
1、清理场地
(1)施工单位应建立清理场地的界限,按照设计文件,清除界限内的树木、垃圾、废料、结构物、道路路面和所有人为或非人为障碍物,并保护好所有被指定的保留实物。
(2)挖土及路堤地段,应先清除表面层的杂填土,农田地段须挖除原厚约20-30cm的耕植土。
(3)暗塘、河塘区域,须挖尽淤泥土至原状土,然后疏排一层40cm的块石,再用同类土和塘渣分层碾压夯实回填,并控制好碾压时的含水量和压实厚度。
(4)现存房基或其它结构物的地下部分,应挖除到设计图或工程师批示的深度。
(5)除非需要进行挖方,清理场地留下的坑洼,应以工程师批准的材料回填,并压实到和周围材料相同的密实度。
(6)施工单位在未征得工程师的同意,不得进行任一段的清理场地作业。
2、防水排水
(1)在土方工程施工期间,始终保持良好的排水状态,以防对工程及附近设施的冲刷、淤积。
施工单位应修建足够的临时排水设施,使土方工程范围内的水在流入自然水源以前得到控制。
(2)挖方采用确保排水畅通的程序和方法来施工,并应与施工的其它方面相配合。
(3)施工单位因未有足够的排水设施,致使土方工程遭受破坏的,应自费负责修复。
(4)雨季填筑路堤时,应随挖随运随铺随压,每层填土表面筑成2-4%的横坡以利于排水。
并在雨前和收工前将铺填的松土碾压密实。
3、土方开挖
(1)挖方路基面以下有不适宜或土质不良时,施工单位应按设计图纸或工程师的指示,采取清除,换填或其它措施进行处理。
(2)在挖土至竣工断面后,如仍有不宜材料,应按工程师的要求的宽度与深度继续挖除,为此而产生的超挖部分,必须以批准的材料回填,并压到符合验评标准或与毗邻路段相同的密实度。
(3)开挖中避免超挖,由于超挖造成的路面的偏差和坑洼,施工单位应以工程师批准的材料回填并压实,自负费用。
(4)土方开挖的方法和顺序,不能松动边坡,影响边坡的稳定,还应使整个施工期间有良好的排水条件。
4、路基填筑与碾压
(1)只有经过认可的材料,才能用于填筑路堤。
不得使用淤泥、沼泽土、有机土、生活垃圾、树根含有腐朽物质的土。
(2)路堤处于水田、池塘、或沼泽时,施工单位应采取抽水后开挖排水沟,或者两者同时使用,以疏干湿润土,将淤泥及腐殖根基挖到符合工程师要求的程度后才能进行路堤填筑。
(3)用透水性不良的土填筑时,应控制其含水量与最佳含水量之差在2%之内;
其余填料高于或低于最佳含水量4%,应在路边进行晾晒加水处理填料含水量与最佳含水量差不超过4%时,方能在填方段进行铺设。
(4)如用几种不同性质的填料填筑,应将不同的填料分开铺设,不得混杂乱填,如同一层有两种填料相接时,则接搭处做成45度斜面,保证该层厚度范围内,强度比较均匀,防止产生明显变形。
每种填料层累计总厚度不宜小于50cm。
(5)路堤基底未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前,不得进行填料铺设,下一层填土经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上一层土的铺筑。
(6)采用水平分层填筑法施工(即按照横断面全宽,分成水平层,逐层向上填筑)。
如原地面不平,应由最低处填起,每填一层经过碾压符合规定要求之后,再填上一层,不得采用斜层法填筑。
每层摊铺厚度根据现场碾压试验确定,一般不得大于30cm,也不小于10cm。
(7)应使用有效的铺设机具使每一层填料散布均匀,在压实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