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 期末复习资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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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收款人名称
1)限制性抬头。
限制性抬头汇票,不得转让他人。
2)指示性抬头。
指示性抬头汇票,用背书和交付的方法转让。
3)来人抬头。
来人抬头汇票仅凭交付而转让,不须背书。
(一)汇票的当事人基本当事人有三个:
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1.出票人(Drawer)。
出票人是开立汇票,签发和交付汇票的人。
汇票的债务人,他对汇票付款承担责任,并保证如果汇票遭到退票,他将偿付票款给收款人。
2.付款人(Drawee).付款人又称受票人,接受支付命令的人.因其未在汇票上签字,他不是汇票的债务人,不承担汇票一定付款的责任。
付款人对汇票承兑和签名后,就成为“承兑人”(Acceptor),即票据的主债务人,对持票人、背书人等承担付款责任。
3.收款人(Payee),收取票款的人,他是第一持票人,也是主债权人。
出票人开出汇票,立即交给收款人,他可凭票取款,也可背书转让他人。
★.汇票债务人承担汇票付款责任次序(orderofliability)如下:
承兑前:
出票人-----第一背书人------第二背书人
承兑后:
承兑人-----出票人------第一背书人
★汇票持票人享有充分权利如下:
(1)提示要求承兑或付款的权利;
(2)汇票转让他人的权利;
(3)背书汇票权;
(4)发出退票通知给前手当事人;
(5)向前手当事人行使追索权;
(6)用自己名字起诉的权利;
(7)丢失汇票后获得副本权;
(8)在支票或银行即期汇票上划线的权利和委托一家银行托收票款的权利。
出票
定义:
创设票据的债权,使收款人拥有债权。
包含两个动作:
①写成票据并签名;
②交付给收款人
背书
转让票据及票据权利的行为。
①在票据背面签名。
即使只签字不加文字说明,也视为背书。
②交付被背书人。
提示
1.远期汇票向付款人提示要求承兑。
2.即期汇票或已承兑的远期汇票向付款人或承兑人提示要求付款。
承兑
包括两个动作:
第一,写明“已承兑”字样并签字
第二是把已承兑汇票交给持款人。
承兑的种类:
普通承兑和限制性承兑
拒付:
退票
情形:
拒绝承兑;
拒绝付款;
避而不见;
死亡;
破产等。
拒绝证书
拒付通知
7、汇票的种类
汇票按时间、货币、当事人等不同分类:
按当事人居住地不同分为:
国际汇票和国内汇票
按付款时间不同分为:
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SightBillandTimeBill)
按收款人不同分为:
来人汇票、记名汇票(BearerBillandOrderBill)
按出票人和付款人不同分为:
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Trader’sBillandBanker’sBill)
按汇票是否跟随单据分为:
光票(CleanBill)和跟单汇票(DocumentaryBill)
按使用货币分为:
本币汇票和外币汇票
第3节本票(PromissoryNote)
本票是一项书面的无条件的支付承诺,由一人作成,并交给另一人,经制票人签名承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支付一定数目的金钱给一个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
本票的必要八个项目:
1.“本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承诺;
3.收款人或其指定人;
4.制票人签字;
5.出票日期、地点;
6.付款期限;
7.一定的金额;
8.付款地点。
★本票与汇票的异同
三个相同点:
收款人相同(均有收款人);
本票制票人相似汇票承兑人;
本票的第一背书人相似于已承兑汇票的收款人,他与出票人是同一人。
七个不同点:
1.基本当事人不同。
(两个与三个、make与draw、maker与drawer)
2.付款方式不同。
(承诺式与命令式)
3.名称的含义不同。
(一笔交易的结算与两笔交易的结算)
4.承兑等项不同。
本票不需:
提示承兑、承兑、参加承兑、发出一套。
汇票必须有提示承兑等四项行为。
5.国际本票遭到退票不需做成拒绝证书,国际汇票遭到退票必须做成拒绝证书。
6.主债务人不同。
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制票人,汇票的主债务人承兑前是出票人,承兑后是承兑人。
7.本票不允许制票人与收款人做成相同的一个人,汇票允许出票人与收款人做成相同的一个人。
★本票的用途
1.商品交易中远期付款;
2.用作金钱的借贷凭证;
3.企业向外筹集资金时可以发行商业本票
4.客户提取现金时,银行资金不够,可发给银行开立的即期本票,代替支付现钞。
★本票的不同形式
(一)商业本票(Trader’sNote)
(二)银行本票(Banker’sNote)
(三)国际小额本票(InternationalMoneyOrder)
(四)旅行支票(Traveller’sCheque)
(五)流通存单(CertificateofDeposit)
(六)中央银行本票(CentralBanker’sNote)
(七)各种债券
(八)国库券(TreasuryBills)
第4节支票
一、支票定义A.支票定义支票是以银行作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
B.支票是银行存款客户向他开立账户的银行签发的,授权该银行即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给一个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的无条件支付命令。
二、支票必须具备的八个必要项目
1“支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命令。
3付款银行名称、地址。
4出票人名称和签字。
5出票日期和地点。
6写明“即期”字样,如未写明即期者,仍视为见票即付。
7.一定金额。
8.收款人或其指定人。
3、支票的划线
支票不带划线的称为可取现金支票(OpenCheque)。
支票带有划线的称为划线支票(CrossedCheque),只能转账。
(一)支票划线分为两种:
普通划线(GeneralCrossing)有以下几种
(1)横过票面的两条平行线,中间无任何加注;
(2)加注“Banker”字样;
(3)加注“&
Co.”字样;
(4)划线中可加注“不可流通”(NotNegotiable)
(5)划线中可加注“记入收账人账户”(AccountPayee)
2.特别划线(SpecialCrossing)是指支票带有横过票面的平行线,中间有一家银行名称,说明票款只能入这家银行的账上。
★支票划线的作用支票划线可以防止支票丢失或被盗窃而被冒领票款。
5、支票与汇票的不同点
1支票是授权书,出票人是银行客户,受票人是开户行;
汇票是委托书,出票人和受票人是不受任何限定。
2支票是支付工具,只有即期,没有远期,汇票是支付和信用工具,有即期、远期、板期几种期限,有承兑行为,有到期日的记载。
3主债务人不同。
4支票的保付与汇票的保证不同。
5划线支票受票行负责付款的对象与汇票和未划线支票的受票行负责付款的对象有所不同。
6支票可以止付,汇票承兑后不能止付。
7支票只能开一张,汇票可以开一套。
6、支票的种类
(一)按收款人的不同分为“来人支票”(不记名支票)和“记名支票”
(二)按出票人不同分为:
银行支票和私人支票。
(三)按是否划线分为:
划线支票和未划线支票。
(四)按支票是否保付分为:
保付支票和未经保付支票。
★票据清算的记账过程是先贷(次日资金)后借,收妥抵用(当日资金)
第七节我国汇票、本票及其法规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于1996年1月1日起施行,共有7章6节111条。
一、票据的要式性
(一)汇票必须记载的7条事项:
“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命令(委托)、确定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二)本票必须记载的6条事项:
“本票”字样、无条件支付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三)支票必须记载的6条事项:
“支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以上所规定事项缺一,则票据无效。
二、行使票据权利的时效性
1追索期6个月。
2再追索权期3个月。
3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要求承兑的提示期1个月。
4定日付款自到期日起10日内提示。
5见票即付的汇票提示期为1个月
6支票提示期为10天。
7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三、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1汇、本票出票时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
2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等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
3追索权适用出票地法律。
4提示期限等适用付款地法律。
5票据丢失,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
第3章国际银行清算
清算(Clearing)是指不同银行之间因资金的代收、代付而引起的债权债务通过票据清算所或清算网络进行清偿的活动。
其目的是通过两国银行在货币清偿地往来账户的增减变化来结清每笔国际结算业务。
国际结算与国际清算是紧密联系和不可分割的,结算是清算的前提,清算是结算的继续和完成。
第2节SWIFT的基本内容
一、SWIFT简介
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WIFT)是一个国际银行同业间非营利性的合作组织,负责设计、建立和管理SWIFT国际网络,总部设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成立于1973年5月。
SWIFT具有三个明显的特点:
安全可靠;
高速度、低费用;
自动加核密押。
SWIFT发报量增长很快,传统的电传方式收发电报量正在逐年下降,SWIFT网络已成为国际结算、收付清算、外汇资金买卖、国际汇兑等各种业务系统的通信主渠道。
三、SWIFT电文格式分类(MessageType)
SWIFT报文共有十类:
第1类:
客户汇款与支票(CustomerPayments&
Checks);
第2类:
金融机构间头寸调拨(FinancialInstitutionTransfers);
第3类:
资金市场交易(TreasuryMarketsFX,MM,Derivatives);
第4类:
托收与光票(Collections&
CashLetters);
第5类:
证券(SecuritiesMarkets);
2、美元清算系统
美元的转移和支付可通过六种方式进行,它们是:
(一)CHIPS(纽约银行间的清算系统)
纽约清算中心(NewYorkClearingHouseAssociation,NYCHA),在1970年设立了CHIPS系统。
性质:
国际美元清算系统
功能:
国际银行间的资金交易和电子资金划转及清算。
规模:
通过CHIPS处理的美元交易额约占全球美元总交易额的95%,日均交易量在30万笔,日均交易额超过了1.5万亿美元。
清算资格:
只有通过CHIPS支付和收款的双方都是CHIPS会员银行,才能经过CHIPS直接清算。
(二)FEDWIRE(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的清算系统)
FEDWIRE是美国境内美元清算的系统,是美国全国性的电子付款清算系统,由联邦储备银行进行操作和管理。
主要业务:
银行间的清算业务,诸如头寸调拨、票据清算、证券清算和账户余额划转。
交易量:
FEDWIRE的成员由12000家银行组成。
日均交易量最高可达53万笔,日均交易额达2万亿美元。
(三)BookTransfer(内部转账)
含义:
内部转账是指在同一家银行开立账户的各方之间的资金支付。
优势:
不需要任何外部的支付系统,与其他资金转移方式相比,内部转账速度更快、价格更便宜、差错更少、效率更高。
(四)美元早清算服务(FTEO)
(五)Check(支票)
条件:
如果付款人不能确定在美国的受益人的开户银行。
操作过程:
通过银行开出支票,邮寄给受益人后,由受益人进行提示托收获得票款。
美元支票的主要种类:
1.商业支票(CommercialCheck)——6个月、非定额
2.旅行支票(TravelersCheck)——无提示时间限制、固额
3.美国政府国库支票(TreasuryCheck)——1年
4.美国邮政汇票(PostalMoneyOrder)
(六)ACH(自动清算所)
自动清算所(AutomatedClearingHouse,ACH)属于民间组织,由美国教会商业管理学会(NACHA)组建。
现有超过15000个金融机构在使用。
主要业务:
处理小金额、大批量的收付款,或定时重复性的付款,例如退休金、养老金、保险费、薪金等。
服务对象:
该系统由ElectronicPaymentsNetwork(EPN)拥有并运作,向1200多家在美国和波多黎各的金融机构提供服务。
ACH清算只能用于双边清算,第三方清算只能通过CHIPS、FEDWIRE或是BookTransfer等方式完成。
第4章汇款方式
国际汇兑(InternationalExchange)又称国外汇兑(ForeignExchange),其业务与国内汇兑业务一样,也是两地之间的资金调拨,又是债权与债务的了结过程。
资金的流动必须通过各种结算工具的传送来实现。
结算工具通常是指票据、电讯工具和邮寄支付凭证等.
通过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条件下,使用一定的货币结清债权、债务关系,称为结算方式,又称为支付方式。
结算方式按资金的流向和结算工具传送的方向可分为:
(1)顺汇(Remittance)
也称汇付法,是由债务人或付款人主动将款项交给银行,委托银行使用某种结算工具,交付一定金额给债权人或收款人的结算方法。
其特点是结算工具的传递与资金的运动方向一致,并且是从付款(债务)方传递到收款(债权)方,故称顺汇。
(2)逆汇(ReverseRemittance)
又称出票法,是由债权人以开出汇票的方式,委托银行向国外债务人索取一定金额的结算方式。
其特点是结算工具传递方向与资金运动方向相反。
第2节汇款方式概述
汇款是一种顺汇方式特点:
1.风险大(信用度)2.资金负担不平衡3.手续简单,费用低廉
汇款当事人:
1.汇款人(Remitter)2.收款人(Payee)3.汇出行(RemittingBank)4.汇入行(payingbank)
电汇业务流程
第5节票汇汇款
票汇汇款(DemandDraft,D/D)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Banker’sDemandDraft),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优点:
费用低、可以转让
缺点:
收款速度最慢、汇票遗失或被窃的可能性较大
票汇业务基本程序:
第6节汇款头寸调拨和退汇
一、头寸调拨
汇款业务中的头寸(Cover)是指汇款资金的调拨与偿付。
汇出行办理汇出汇款业务,应及时将汇款金额拨交给其委托解付汇款的汇入行,这就叫做汇款的偿付,俗称拨头寸。
(一)账户行之间的直接转账
账户行之间的直接转账又分为两种情况:
1.主动贷记。
汇出行主动贷记(Credit)汇入行账户。
2.授权借记。
汇出行授权汇入行借记(BeAuthorizedtoDebit)汇出行账户。
第七节国际贸易中使用的主要汇款方式
一、预付货款
预付货款(PaymentinAdvance)是进口商先将货款的一部分或全部汇交出口商,出口商收到货款后,立即或在一定时间内发运货物的一种汇款结算方式。
预付货款是对进口商而言,对出口商来说则是预收货款。
预付货款,实际上是出口商向进口商收取的预付定金(DownPayment)。
通常需要预付货款的商品多是热门货。
预付货款的结算方式有利于出口商,而不利于进口商。
2、货到付款
货到付款是出口商先发货,待进口商收到货物后,立即或在一定期限内将货款汇交出口商的另一种汇款结算方式。
这种方式有时还可称为赊销方式(SoldonCredit)或记账赊销方式(OpenAccount,O/A)。
1.售定(BeSoldOut/up)
是进出口商达成协议,规定出口商先发货,再由进口商按合同规定的货物售价和付款时间进行汇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先出后结”
适用范围:
我国对港澳地区出口活的家禽、蔬菜、水果等鲜活商品
2.寄售(Consignment)
是出口商出运货物后,委托国外进口商代卖,价格未定,也有时规定了最低价格,进口商将商品卖出后,扣除佣金,将款项汇给出口商。
劣势:
在寄售形式下,价格涨落、盈亏等风险由出口商承担,所以,寄售对出口商最为不利。
新产品开拓海外市场,或剩余货物以及滞销产品等可用寄售方式。
第5章托收方式
一、托收的定义
托收(Collection)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附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出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
性质:
商业信用,采用逆汇法。
2、托收当事人
(1)委托人(Principal)
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如下:
1.填写委托申请书,指示明确;
2.对意外情况及时指示;
3.承担收不到货款的损失。
(二)托收行(RemittingBank
也称为寄单行,它还是出口方银行(Exporter’sBank)、托收汇票收款人(PayeeoftheCollectionBill)。
它也可以是托收汇票的被背书人(Endorsee)。
1.托收行的责任和义务如下:
(1)缮制托收指示。
(2)核验单据。
2.业务处理中遵循的国际惯例。
3.过失责任。
(三)代收行(CollectingBank)
代收行是接受托收行的委托,参与办理托收业务的一家银行,它还是进口方银行(Importer’sBank)、托收汇票的被背书人或收款人(EndorseeorPayeeoftheCollectionBill)。
代收行在托收业务中承担的责任与托收行基本相同,除此以外,代收行还有以下责任:
1.审查委托书,核对单据;
2.及时反馈托收情况;
3.保管好单据的责任;
4.谨慎处理货物。
四、托收方式的种类
托收结算方式分为光票托收(CleanCollection)、跟单托收(DocumentaryCollection)
(一)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意指金融单据的托收,是不伴随任何商业单据而委托银行代收款项的一种托收结算方式。
种类:
即期和远期
主要用于货款的尾数、样品费用、佣金、贸易从属费用、索赔及非贸易的款项的收取。
(二)跟单托收
指出口商开立或不开立汇票,但附有货运单据的托收。
两部分:
第一是出口托收部分,第二是进口代收部分。
金融票据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
一般都是商业汇票后面随附发票、提单、装箱单、品质证书和其他单据。
这种托收的标的是汇票,其他单据是汇票附件,起支持汇票的作用。
(3)直接托收
托收指示中的收款指示
一、凭承兑交单
凭承兑交单(DocumentsagainstAcceptance,D/A)就是凭付款人对远期汇票承兑而交出单据。
它是指代收行在付款人承兑远期汇票后,把商业单据交给付款人,于汇票到期日由付款人付款的一种交单方式。
交单程序见下图。
凭承兑交单程序
(二)凭远期付款交单
凭远期付款交单(D/Pat×
×
DaysafterSight),就是凭付款人对远期汇票付款而交出单据。
凭远期付款交单的缺点是在“远期”的时间间隔之内,如果货物已经抵达目的港,而买方尚未付款,不能得到单据,无法提取货物,导致货物滞留港口码头,易遭损失或罚款。
第7节托收风险和资金融通
一、托收方式中出口商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一)出口商在跟单托收中可能承担如下风险:
1.发货后进口地的货价下跌。
2.没有领到进口许可证,或是申请不到进口所需的外汇或不能付款。
3.进口商因破产或倒闭而无力支付货款等。
(二)出口商可采取的防范措施:
应该做好调查工作,如进口商的资信情况、经营作风等。
对于托收商品的成交贸易条件,应争取CIF贸易条件。
出口商最好在国外有自己的机构,或事先在当地找好代理人,以便利办理相关手续。
&
托收仍是一种相对有利于进口商,不利于出口商的结算方式。
第6章信用证概述
一、信用证的定义(跟单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
详细地说,信用证是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承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UCP600:
信用证是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
三个要素:
1.信用证应当是开证行开出的确定承诺文件。
2.开证行承付的前提条件是相符交单。
3.开证行的承付承诺不可撤销。
相符交单:
信用证条款、UCP600、国际标准银行实务
承付:
三种信用证下(即期付款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p94
议付信用证
二、信用证的特点(信用证的自主性)
1.银行信用,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
2.信用证是独立文件,与销售合同分离
3.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