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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Word文档格式.docx

为使职责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切实负责,实现安全生产。

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

二、本办法使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四、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各类人员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开始生效。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

即:

公司经理负责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工程项目经理考核;

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作业班组长考核;

作业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项目每周、班组每天进行。

考核的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七、每次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参考依据。

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

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

部门内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称职,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

部门内每次考核有5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

每次考核均填写考核统计表。

(详见附表)

八、降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登记等级的评定。

2、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

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罚款(部门领导罚款500元,部门内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九、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办法由项目部安全质量检查室负责解释。

工区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和业主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规定。

决定穗莞深城际SZH-1标洪梅梁场的安全方针和目标、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对工区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对本工区的施工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二条认真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主持制定安全生产条例,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第三条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四条主持总结安全生产经验和重大事故教训。

第五条主持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第六条主持标段内发生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工区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在工区经理的领导下,组织管理工程项目施工生产,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在计划、布置和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安排安全工作。

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第二条负责督促、检查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计划、安全措施、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组织关键工程、控制工程及技术性能较为复杂的工程施工安全方案和措施的编制,并负责督促检查和落实。

第四条负责组织本工区施工安全的日常检查,时刻掌握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状况,对施工中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组织制订纠正措施并督促落实。

第五条对安质部门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检查技质部门工作的目标、计划落实情况。

第六条主持全工区每月的施工安全大检查活动。

第七条参加施工安全分析会和事故调查处理会。

工区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二条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同时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当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三条参加定期和组织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技术上、工艺上的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第四条解决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问题。

制定改善工人劳动条件的有关技术措施。

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第五条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分析意见和改进措施。

工区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条在组织施工生产的同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并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条组织进行分项、分层、分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

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

第四条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发生事故要立即上报,并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第五条确保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计划的经费有效使用。

第六条担任本工程队的应急工作领导组组长,指挥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工区安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熟悉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并能据以正确实施安全检查。

第三条参加各类安全检查,认真履行职责,承担检查责任。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作好记录。

第四条凡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和纠正,并作好记录。

视违章、违纪的严重程度签发安全监督通知书,遇有险情危及安全时,有权决定暂停作业,并报所在单位领导处理。

第五条对安全检查人员有业务指导的责任,安全监督人员有权越级向上级反映情况。

第六条加强专业理论、技术、管理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研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发展趋势,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第七条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

工区工程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第二条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第三条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条参加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

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第五条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第六条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

第七条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工区机物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负责安全生产中的安全器具供应,保管和施工物资安全性能管理工作。

第二条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制度。

第三条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防护用品验收、取证、记录工作,并做好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防护用品(具)。

第四条负责对进场材料按场容标准化要求堆放,合理布置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第五条对现场使用的安全设施和配件要定期检查、试验,对不合格和破损的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

第六条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要重点保管。

第七条负责机械动力设备及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运行工作。

第八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制度,对机械、电气、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安全运行负责。

第九条对施工现场新进机械及设备的安全装置和电气产品必须严格检查把关,应有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等有关资料,参加其验收工作。

第十条对机械操作人员和电气维修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检查机械,动力设备和临时用电安全运行、日常保养,建立完善技术档案。

第十一条对已发生的和未遂的机械设备事故、用电事故参加事故调查、认真分析、研究并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第十二条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工程队下达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执行负责人。

第二条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

每日施工安排中要有安全工作的布置和督促检查。

认真执行下达的施工安全措施和安全施工方案。

对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三条参加工程队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第四条负责施工前本班职工的安全培训、考核等工作。

根据现场情况对安全措施进行修正,报请上级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参与编制施工安全工作难度较大项目的实施性安全措施。

第六条负责本班全员的劳动保护工作。

安检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在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及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协助领导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

第二条经常向职工宣传劳动安全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积极应用现代化安全管理新技法,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第三条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制定、修改、审查本项目施工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施工手册,并督促贯彻执行。

第四条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安全情况,督促控制措施的落实并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消除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有权纠正和制止。

第五条参加有关生产会议,定期分析施工安全情况,提出改进的建议和要求。

第六条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施工安全管理台帐。

第七条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分析、统计、报告和结案工作。

第八条负责项目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基础培训、考核等工作。

安全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在经理(队长)的领导下,认真检查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接受上级安监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二条参与施工技术部门制定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工作。

并有计划、有重点实施检查控制检查覆盖面100%,重点项目加大检查频率。

第三条参加工区组织的定期及不定期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征得领导同意后督促限期解决。

第四条发生事故后,协助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条做好各项目安全报表统计汇报工作。

工程师(或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遵照有关安全的法令、规程、标准、制度,编制施工和工艺方案,同时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条在采用新的工艺、技术、材料、设备及施工条件变化时,保证安全技术操作过程。

第三条负责安全技术的专题研究和组织设备、仪器、仪表的技术鉴定。

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保证按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要的材料、工具设备。

第二条保证购买的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符合安全技术和质量标准。

第三条对各类脚手架定期检查,保证所供应的用具和材料的质量。

调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在项目经理(队长)的领导下抓好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

及时、正确掌握施工现场作业。

第二条给工区领导提出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第三条督促各施工单位做好生产安全工作。

第四条掌握施工单位的作业情况,每日向项目经理(队长)进行汇报。

第五条发生事故及时领导汇报并反馈信息。

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兼职安全员是不脱产的安全员,在班组长的领导和安全员的指导下,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协助工班长做好下列工作:

对本班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督促他们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制度;

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检查和维护本班组的安全设备;

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

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领导实现施工安全措施。

其它各种工作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刻苦学习安全理论、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施工能力。

第二条自觉遵守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领导、专职安全人员和其他人员的领导和劝告,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同时有责任劝阻和纠正共同作业者的错误操作。

第三条积极参加群众安全管理活动和安全技术革新活动,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第四条发生事故后应立即进行抢救,积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上级,实事求是地向上级和调查组反映事故发生的前后情况。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区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贯彻执行上级和建设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措施和办法,接受上级和建设单位劳动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条制定项目施工安全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纳入施工管理方针目标,在考核各工程队施工管理时,把施工安全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第三条统筹安排本标段工程的施工安全活动,每月定期组织施工安全大检查,及时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的职业危害。

第四条制定本标段工程施工安全规章、制度、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完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制,督促、检查、协调各部室、各工程队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监察工作。

第六条定期召开施工安全领导组会议,对施工安全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及时解决施工安全工作中的问题。

第七条组织调查、分析施工安全事故,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部门。

第八条组织开展施工安全专兼职人员、队领导的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九条负责组织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和指挥救援抢险工作。

第十条安全质量监察部代表项目工区对施工安全工作实行监督和管理,行使监督和管理权。

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各项施工安全工作。

各工区(场)安全责任制

第一条贯彻执行有关施工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措施和办法。

设专职安全检查工程师。

第二条组织制定本工区(场)施工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标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三条监督检查本工区(场)各作业区、班组完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条件。

第四条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安全工作。

第五条每旬组织本工区(场)开展施工安全大检查活动,消除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

第六条建立应急救援抢险分队,按应急救援预案做好人力、物资、机械设备的准备。

第七条对员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培训。

第八条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技术质量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在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标段工程安全、质量方针;

安全、质量目标;

负责本工程的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第二条负责全面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组织现场安全大检查和随机抽查。

经常深入工地,对施工安全、环保和过程控制进行检查监控,发现违章操作和忽视安全生产(行车、施工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现象,及时制止和纠正。

第三条负责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组织现场质量大检查和随机抽查,经常深入工地,对施工质量和过程控制进行检查监控,发现质量隐患现象,及时制止和纠正。

第四条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

第五条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第六条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工程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对施工生产中的有关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

第二条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治理尘毒危害等情况,负责制定技术措施;

负责提出改善施工条件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以保证安全生产的全局观点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艺卡,使安全措施贯穿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艺卡的内容里。

负责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第四条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安全技术设计和采用工艺技术规程符合施工安全规程和标准。

负责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五条会同劳动教育部门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第六条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七条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措施。

第八条在编制下达生产计划时,要考虑工程特点和季节气候条件,合理安排,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相应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安排月旬作业计划时,要将支、拆安全网,拆、搭脚手架等列为正式工作,给予时间保证。

第九条在检查月、旬生产计划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在排除生产障碍时,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解决不安全隐患,遇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不得冒险违章作业。

第十一条对改善劳动条件的工程项目必须纳入生产计划,视同生产任务并优先安排,在检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时,一并检查。

机械物资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制定安全措施,保证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安全运行。

负责制定各种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对所有现用的安全防护装置及一切附件,经常检查其是否齐全、灵敏、有效,并督促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

第二条对严重危及职工安全的机械设备,应会同技术部门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等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资料必须完整,使用前要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负责对机、电、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锅炉、受压容器的运行人员定期培训制止无证上岗。

第五条认真贯彻执行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的安全规程和安全运行制度,对违章作业人员要严肃处理,发生机电设备事故要认真调查分析。

第六条供施工生产使用的一切机具和附件等,在购入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发放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回收后必须检修。

第七条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规格标准。

第八条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编制、采购、保管和发放和回收劳动保护用品,并向本单位劳动部门提供使用情况。

第九条对批准的安全设施所用材料应纳入计划,及时供应。

第十条对所属职工经常进行安全意识和纪律教育。

财会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计划财务部门在编制施工财务计划时,安排、落实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经费。

第二条检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完成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是对项目经理部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责任制度起监督作用。

项目经理部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督促责任制的落实,做到安全生产时时处处有人管,实现安全生产,特指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

二、办法适用于经理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三、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

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字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生效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

项目负责人对各部门、各类管理人,项目各部门对本部门人员、作业班组长,班组长负责归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用等级系数法,详见附表。

从“安全工作状况”和“工伤事故情况”两个方面考察和综合。

“安全工作状况”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的重视程度,安全工作职能部门的工作以及“人、机、环境”等三方面的因素所决定。

“工伤事故情况”是安全情况的重要标志。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依据安全检查情况按照附表内容进行计算评比等级即D值越大安全性越好,安全性分为5个等级即:

D=8~9一级安全等级,说明安全

D=7~7.99二级安全等级,说明较安全

D=5~6.99三级安全等级,说明一般

D=3~4.99四级安全等级,说明较不安全,应该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D<

3五级安全等级,极不安全应停产整改

七、考核结果是对部门或项目部门、班组安全性的一个评价,但也是对具体当事人安全责任人的考核,考核中出现的问题要追究到某人的安全责任,当D<

3时企业、项目、班组全部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不合格。

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八、对个人的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D=8~9为称职,D=7~7.99为基本称职,D=4.99以下为不称职)。

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称职,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5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

九、奖罚

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的评定。

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和个人,项目部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

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惩罚(部门领导罚款500元,部门内不惩治的每人罚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十、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十二、本办法由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检查室负责解释。

目标考核办法

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做到全员、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度,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工程项目经理、项目部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各施工作业班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定期安全检查考核相接户,即公司每季度、工程项目每月、班组每周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五、考核结果分为:

1、伤亡指标:

低于指标,超过指标二个等级。

2、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考核为:

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六、公司每季、工程项目每月公布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结果,工程项目部要利用黑板报或图表在工地登记。

七、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中伤亡控制指标,低于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合格(或优良、双优)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项目经理、班组长均可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的评定等等。

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要限期整改并达到目标要求,如限期内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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