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桥基坑施工专项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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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目标

全面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杜绝职工因工亡人事故,杜绝爆炸事故和火灾事故及交通责任亡人事故,杜绝一切重伤事故,杜绝一切机械、交通运输及其它重大事故,杜绝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全年轻伤负伤率控制在3‰以内,本标段创安全示范标准工地。

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的原则,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优先让位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工,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按三级体制设置,即项目部、施工队和作业班组三级,项目部为安全领导层,施工队为安全管理层,班组为安全操作实施层。

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体系,坚持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通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防患于未然。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见图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体系见图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安全员:

组员:

五、安全生产人员

为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有序展开、安全生产活动顺利进行,防止管理和生产脱钩、制度和措施不落实,项目部除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外,还配置了一定数量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部设一名专职安全工程师,每个施工班组设一个专职安全员。

六、安全生产设施

为预防安全突发事故,项目部配置必备的安全物资设施。

安全设施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调遣,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代管,对其实行统一保管,统筹使用。

项目部还需拨维修费用,对安全设施定期维修、保养或更换。

七、安全管理岗位责任

安全生产小组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生产任务按照岗位职责分配给每一个安全管理岗位,由大家共同完成安全生产活动。

安全管理岗位责任见表1。

 

施工队

项目总工程师

项目经理

工班

工队

全部负责人

安全部

各工班

项目经理部

图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体系框图

表1安全管理岗位职责表

职责

项别

安全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对本项目生产经营活动中施工安全和人员健康负全面领导责任。

(2)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

(3)定期或不定期召集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及时分析总结安全施工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以消除安全隐患。

(4)负责安全措施的审定与实施,保障安全生产经费的有效使用。

(5)主持本项目的安全事故分析,对事故提出调查及结案意见并报上级机关。

(6)支持本项目安全工作有效运行,使其有职有权履行职责。

项目

副经理

(1)协助项目经理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分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项目经理负责。

(2)随时掌握现场安全生产状态,保证安全生产和保障体系正常运转,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及时向经理反馈施工安全情况,落实各项安全保证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有序进行。

总工程师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等。

(2)对工程安全质量、施工技术、计量测试等负全面技术责任,指导技术人员开展有效的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安全保证措施的编写及批准实施。

解决施工安全技术难题,并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4)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适时召开安全交底会。

(5)参加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结案工作。

(6)组织全线安全生产检查。

(1)根据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政策、法规、法令和制度,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与管理。

贯彻落实局集团公司、济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及项目部的安全工作目标。

(2)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办法、安全规则。

(3)开展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抓好安全教育工作,培训安全生产骨干。

对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4)定期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掌握全管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重点工程和特殊工点的安全措施。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和评比活动,实施安全生产奖惩事宜。

(7)参加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结案工作,对本标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8)适时组织施工队进行各项安全预案的演练,以提高应对技能,做好各种安全管理台帐的管理及归档。

按要求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现场安全生产状态。

施工技术部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结合实际,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交底,并检查执行情况。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工地施工设备、机具,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随时纠正,并对事故隐患提出技术方面的整改措施。

(3)参加事故调查,随时掌握施工中的安全动态。

综合办公室

(1)保证各种建筑材料的供应,保质保量。

(2)对火工品的保管、领用和使用负直接责任。

(3)按需要及时给施工一线配备安全生产用品,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防护用品不能满足要求时及时更换。

专职安全工程师

(1)行使安全监察职能。

根据项目安全目标,制定安全保证措施,安全操作细则,执行安全施工规则。

(2)对施工队和工班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负责对施工队或工班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

对施工安全情况进行汇报、处理。

施工队长

(1)对本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指示。

(3)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4)保证作业环境,施工设备和机具等设施符合安全要求,不断改善职工作业条件。

(5)合理组织生产,成立工程队安全工作小组,明确小组成员职责,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做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使各种安全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6)支持安检人员和安全员的工作,保证其有职有权做好本职工作。

(7)协助项目部处理发生的安全事故。

施工队技术员

(1)对本队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办法。

(3)在编制、审查、批准技术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制定安全措施、卫生标准、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4)组织对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提高队伍整体安全技术素质。

(5)参加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结案工作。

(6)组织本队安全生产检查。

专职安全员

(1)按照项目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检查与监督。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汇报与处理。

(2)建立完善安全台帐。

做好各项安全检查活动记录。

班组长

(1)组织工人学习有关安全技术规章制度,教育工人严格劳动纪律,按章作业。

严格执行上级的安全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

(2)坚持工前教育、工中检查、工后讲评的“三工”安全教育制度。

(3)对施工作业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等,事先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对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在未排除险情或不安全因素之前,有权停止施工。

操作工人

1、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和各项制度,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不准将自己的工作交给未经培训的人员操作。

3、服从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挥,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和抢救工作。

4、有权拒绝进行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危险操作。

八、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第一管理者,是安全体系有效运行的第一责任人。

由项目部、施工队、工班和操作者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安全工作层层有分工,人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件件抓落实。

定奖罚标准,并贯彻落实,保证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规定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奖罚标准,并逐级签定安全合同,确保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全过程。

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培训制度

所有参加工程施工的人员均应在施工前进行安全培训,通过考试合格者方能上岗作业。

所有特殊工作岗位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专业部门或机构的培训,获得合法的操作证书方能上岗。

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分项分部工程在开工前必须由总工程师向参加施工的员工介绍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各项工作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下发施工方案交底时同时下发安全技术措施,无安全措施不得进行施工。

3.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月对全部施工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深入分析原因,查明责任,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对施工现场实行“三检”制度和日常巡检制度:

(1)班组检查:

每次作业前由工班内部按安全交底和操作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检查,检查每一个人员、每一台设备、每一条措施,检查完毕后再由队内别的工班进行互检。

作业过程中有兼职安全员全程监督检查。

(2)交接检查:

每次交接班前交班人员应仔细检查自己的安全操作情况,接班人员还应认真检查交班人员的安全措施、安全设施及施工操作情况,检查有无违规操作或安全隐患、事故现象,并现场签署检查意见。

(3)工序检查:

每道工序前应仔细检查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有效、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安全人员是否到位,施工过程中要检查是否按安全要求操作,发生意外是否按措施执行,上道工序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隐患未排除,下道工序不得开工。

(4)日常巡检:

项目部专职安全工程师每天对重点工程、关键工序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施工队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负责的施工区段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检查,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检查管理,包括对开工前的安全措施准备工作、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落实情况、对生活区的安全用电、对防洪的安全检查及对重点部位和危险物品进行检查等。

关键、特殊工序应有安全人员旁站。

4.安全会议制度

每周召开生产例会,安全生产是其中的一项内容,同时适时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及时针对工地的施工安全情况做出决策、决定和建议。

5.安全设施及其管理制度

每月底进行一次安全设备和设施的检查测试和保养,及时清除及替换不合标准或难以修理的设备,并做好资料记载。

6.安全报告制度

按有关要求定期编制会议记录及施工安全报告。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除按照事先制定的事故报告处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迅速处理外,还必须于事件或事故发生后及时向总监代表处和济卲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交书面报告。

内部报告须由下至上分单位逐级报告。

7.安全奖惩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对在实施安全计划和法定条例方面表现良好的施工队和施工人员进行奖励,对在此方面有违反和忽视行为的施工队和施工人员进行惩罚。

奖罚金额按情节轻重拟定,一般为50~1000元,具体由安全部提出意见,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在项目部和施工队设一定数量的安全监督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搜集安全信息,对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处理。

安全监督员除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操作情况,还检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和安全人员上岗及处理问题的情况。

项目部设安全专线电话,在施工沿线公布举报电话号码,设立安全举报奖,鼓励广大参建员工及沿线村民进行安全隐患举报。

每次举报经查实,可视情节奖励举报人100~500元人民币。

9.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凡现场发生任何事故,在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向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对于拖延不报或隐瞒不报的,除承担因拖延时间而造成的损失外,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事故调查处理如下:

(1)发生一般轻伤、重伤事故(轻伤两人以下或重伤一人)时,由项目部自行调查处理,发生事故当日报局安全科。

(2)发生轻伤事故、重伤事故(轻伤四人以下或重伤二人以下)时,项目部报局安全科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发生死亡事故及一次发生重伤三人以上或一次负伤五人以上事故时,项目部进行调查处理,局安全部参加调查处理工作。

10、起重机械和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1)凡从事起重作业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

(2)起重作业现场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等保持适当距离。

(3)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4)应经常性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排除。

(5)吊运重物时,重物不得超载,不得从他人头顶上和运输车驾驶室上通过,吊臂下严禁站人,同时要注意周围及空中不安全因素,防止意外发生。

在高压线附近垂直或水平作业时必须遵守有关最小安全距离的规定。

(6)起重作业人员及现场人员都要佩戴安全帽,起重设备要配备灭火器,起重范围内要设警告标志。

(7)工作时要精力集中严禁酒后和疲劳作业。

11、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2)所有公路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

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得进行施工;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4)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

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

(5)施工现场需要的临时用电方案,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

要有设计、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

(6)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人员共同编制,并经过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7)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1)各级、各单位安全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采取应急的救护措施,24小时内写出书面资料向上级汇报。

(2)其他事故,无论事故大小和事故性质,必须在当日内向处领导和有关科室口头汇报,2日内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现场处理、估计损失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处领导和有关科室汇报。

(3)事故处理完毕3日内,由事故发生单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将处理意见报处主要领导和有关科室。

(4)任何事故不得拖报、瞒报,隐瞒不报造成后果的,由责任人承担。

(5)对事故迟报、瞒报者,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6)事故发生后应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研究,找出原因,分清责任,确定处理意见,吸取教训,制定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切实做到一事一分析、一分析一处理、一处理一落实。

(7)发生各类事故后,根据事故性质分类进行分析、整理、统计、存档备案。

(8)发生重特大事故应启动《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9)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现场或单位负责人。

(10)现场或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十、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一)安全生产思想保证

项目部通过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采取举行安全活动日,安全教育周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及安全操作技能,使合员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安全就是效益”思想。

(二)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对所有职工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配发安全生产手册或须知。

特殊工种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加强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

3.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设置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在重点路段设置足够的警示、指示、方向标志,确保行车安全。

夜间施工,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不留黑暗死角。

4.强风等恶劣气候停止高空作业,并在复工前对高空作业设施逐一进行检查。

5.认真抓好安全检查,收集安全信息。

对收到的信息和发现的问题,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明责任,分析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跟踪验证,严格执行“安全一票否决权”制度。

安全监督员对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安全监督”制度。

6.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7.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各种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

邀请消防部门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指导,开展消防演练活动,检查应急预案效果。

8.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组织机构,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备足抢险物资。

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9.凡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身体,有禁忌病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距地面2米以上施工,应设防护栏或安全网。

10.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硬底易滑鞋进行作业。

严禁酒后上岗。

11.安全物资和安全经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统一调拨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

(三)基坑开挖施工方案及安全生产措施

1.基坑开挖前,根据放样位置应先探明有无地下管线、电缆等。

如果有,应联系产权单位改移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时应小心谨慎,不得将地下管线、电缆挖断或挖伤。

2.开挖前改河道,设置排水管、挡水土坡,有效隔离开挖工作区和河道流水;

开挖前应在周围设置围栏、障碍物和标志,基坑3米外预先修筑施工便道,基坑顶面应开挖出环形截水沟。

3.基坑开挖应根据地质情况,按设计放坡开挖,开挖过程中及时清除边坡上的危石与松土,坑壁不稳定时,用沙袋堆砌围护。

4.在基坑顶面安设机械、堆放料具或弃土,均应在距坑沿1.5米的安全距离以外;

引起地面振动的机械安装距离必须在2米以外。

5.在同一坡面的垂直线上,不得上下同时开工,不得在上层挖土时下层运土。

6.基坑开挖以人力配合机械,由专人指挥,要按照有关机械操作规程和规定的信号操作。

局部人力出土时,要搭好出土走道。

基坑较深时,还应搭好上下跳板或梯子,其宽度、坡度及强度要符合有关规定。

7.基坑底部采用集水坑排水法排水,遇到涌水、涌沙、边缘坍塌等异常情况时,须在采取相应的支护措施之后,方可继续施工。

8.集水坑、四周排水沟顶面必须比基底低至少30cm,施工过程必须24小时不间断抽水,保持基底干燥,开挖到设计高程后人工清除基底表面松散层。

9.基底清理至符合要求后,报监理检测地基承载力并在基坑周边设置危险警示标志。

10.待构造物施工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后及时回填基坑,进行封闭。

(四)砼施工的安全措施

1.砼施工前应仔细检查基础、模板及支架的稳定性,砼浇注应均匀分层进行,作业面较大时采用滑道或溜槽均匀摊料,严禁在模板一端、一侧堆积。

2.浇注时严禁机械碰撞、附着模板或支架,振捣棒不得触碰模板及钢筋,防止变形失稳。

3.浇注期间要有专人负责检查模板变形及稳定情况,主要工作包括拉线观测、敲击管架、松紧螺栓、加垫块等,听到节点响动或有明显变形时应立即停工,对模板及支架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

(五)施工机械安全控制措施

1.车辆驾驶员和各类机械操作员,必须持证上岗,对驾驶员、机械操作员定期进行安全管理规定的教育。

2各种土石方施工机械严禁载人;

各中机械运转过程中,驾驶员或操作者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在机械设备上行走。

3.机械运输时,应遵守公路的承载限度和桥梁的承载吨位,机械搬运时,必须捆扎牢固,检查合格后方可启动。

4.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和操作机械,严禁使用带病的车辆、机械和超负荷运转。

5.设专人对机械设备、各种车辆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

6.砼搅拌站必须由司机操作,料斗开起时,严禁人员在料斗下工作、行走,不准满负荷起动搅拌机,停工后,应用水倒入搅拌筒内扒浆和出料,检修机构或工作人员进入搅拌筒内时,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7.室外电机要有防尘防电罩,基础高于地面,电源线要架空,不准在地面拖拉。

(六)起重作业安全措施

1.起重作业现场指挥信号要统一明确,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严格检查,保证可靠。

2.起重扒杆受力后不允许有扭、弯、斜等现象,起吊物必须捆绑牢固,起重区域周围应设警戒线,严禁非作业人员通行,遇有大雨、大雪、大雾和六级以上风力应停止露天起重作业。

3.起重工在索具受力或被吊悬空的情况下不得中断工作或离开岗位,被吊物悬空时严禁人员在吊物或吊臂下停留或通过。

4.起重工工作时必须精力集中,不准吃东西,吸烟,看书和闲谈,打瞌睡。

5.禁止在吊运过程中进行检修,严禁酒后从事吊运工作,在吊运物体上,不准有浮放物件,工具等。

起重机起吊时,严禁超重。

6.起重工要持证上岗。

7.起重作业要设置警界区,阻止其他人员进入作业范围。

(七)特殊工种管理措施

1.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培训学习,不断更新岗位知识。

2.特殊工种由项目部安质部集中统一管理,建立人员管理台帐。

3.特殊工种均是特殊工作或关键工作岗位,必须遵守相关操作规定。

违规操作要坚决制止。

(八)特殊季节施工安全措施

1.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1)雨季应与气象部门密切联系,加强天气预报工作。

雷雨季节,应对易燃易爆库房,高层建筑、塔吊等高大设备安装避雷针,防止雷击。

大风、大雨和雷电天气,应停止一切危险岗位工作。

(2)雨季施工,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人行道的上下坡应挖步梯可铺砂,脚手板、跳板上应采取防滑措施。

(3)雨季施工时,处于洪水可能淹没的地带的机械设备、材料等应做好防范措施,施工人员要提前做好安全撤离的准备工作。

2.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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