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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工程施工总计划,对单位工程中的各施工过程做出时间和空间上的安排,并以此为依据,确定施工作业所必需的劳动力、施工机具和材料供应计划。

因此,合理安排单位工程施工进度,是保证在规定工期内完成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任务的重要前提。

同时,为编制各种资源需要量计划和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提供依据。

3、费用监理目标

投资控制在施工合同造价或设计概(予)算范围以内。

认真审查承包商提交的现金流动计划,现场核实工程数量和计量,审查签发付款证书。

严格审查计日工、额外工程、设计变更、价格调整,认真仔细地做好施工现场记录,当承包商要求额外补偿索赔时,做好各种证据,资料的记录、整理,为业主把好费用关,控制好工程费用,力求工程费用不超过计划费用。

(一)投资目标分解:

根据总投资按月份进行分解。

(二)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投资控制措施。

(三)投资控制的重点环节及措施:

1、对合同文件进行深入理解,对于模糊指出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补充。

对合同中未包括但实际发生的工作,督促施工方及时做出报价并审核,提出意见由建设单位审定。

2、明确工程签证的程序。

作到发生后及时由三方确定的人员签证,防止不实或作弊行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

3、进行工程各类合同的跟踪管理,包括合同各方执行合同情况的检查。

4、协助业主处理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纠纷事宜。

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督促承包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安全文明施工法规,规范和标准,严格实施安全教育、伤亡控制、机械设备管理、施工用电管理、基坑支护管理、劳动保护管理、保险消防管理、文明施工管理。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争创安全文明示范工地。

五、合同和信息的管理目标

(一)建立本工程项目的信息编码体系,负责本工程项目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做到及时收集、整理、保管,并做好信息的及时传递。

(二)运用计算机进行本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合同管理,向业主提供有关本工程项目的管理信息服务,定期提供各种监理报表。

(三)建立工程会议制度,整理各类会议记录。

(四)督促施工、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及时整理工程技术、经济资料。

(五)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对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

随时跟踪合同的执行情况和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联系单》的形式,督促违约方纠正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

(六)在处理过程中,认真听取有关各方意见,与合同双方充分协商,严格按照合同有关规定和监理程序,公正、合理地处理合同其他事项,做好协调工作,公平、公正处理好各方利益。

上述内容中监理合同履行情况应包括目标控制情况、委托监理合同纠纷的处理情况。

六、全面组织协调目标

(一)协调与业主签订合同关系的、参与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各单位的配合关系。

(二)协助业主处理有关问题,并督促总承包商协调其各分包单位的关系。

(三)协助业主处理各种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纠纷事宜。

第2章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监理服务内容

(一)监理工作依据

1、本工程监理中标书及监理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

2、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3、建设单位与本公司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

4、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文件;

5、国家、建设部、交通部有关工程建设和建设监理及工程质量的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等相应的规定;

6、国家、建设部、交通部颁布的现行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的技术标准、试验规程、施工验收规范和规程及质量评定标准等方面的法规和文件;

7、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8、本工程设计图纸及说明、工程变更及洽商、地质勘察报告及有关标准图;

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0、往来文件和会议纪要;

11、委托人提供的正式文件、技术资料;

12、本监理单位编制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

13、本工程的施工设计图、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

14、国家颁布的《建筑法》、《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建部分)、以及国家、地方现行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等;

15、与本工程施工质量有关的验收规范及有关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工作文件》;

16、施工监理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纪要等。

17、其它有效文件。

(二)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1、工作范围:

根据招标文件上的招标范围。

项目中包含的土建总承包及其它所有专业工程的施工监理。

2、工作内容:

根据《监理规范》规定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同及资料的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为建设单位提供项目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优质服务和保修期间的服务。

(三)监理服务期限:

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

自监理合同签订至完成全部监理范围内的工作服务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收集完、取得备案表、保修期满为止。

二、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参与施工现场调查,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3、审核分包单位资质并提出意见。

4、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5、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6、核查开工条件,审批承包单位提出的开工报告。

(二)熟悉设计文件

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三)设计交底

1、设计技术交底会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主要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

2、监理工程师通过设计交底应了解的基本内容

(1)建设单位对本工程要求,施工现场自然条件(地形、地貌)、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等。

(2)设计主要思想、建筑艺术要求与构思,使用的设计规范、抗震烈度确定,基础设计、主体结构设计、装修设计、设备设计(设备选型)等。

(3)基础、结构及装修施工的要求,对建材的要求,对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要求,以及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等。

(4)设计单位对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图纸中的问题的答复。

3、设计技术交底应有记录,会后由承包单位负责整理,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审批成文并会签。

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四)审核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程序:

(1)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开工前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同意,批准实施(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

对其中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合同工期和合同价格的环节,提出改进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报建设单位)退回承包单位修改,修改后再报,重新审定。

(3)对于重大或特殊的工程,项目监理部还应将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后再签认发给承包单位。

(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经项目监理部审核后,承包单位如须做较大的变动,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

(5)规模较大、工艺较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的工程,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可分阶段报批施工方案。

(6)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项、分部工程,承包单位编制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

(1)承包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2)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

(3)施工布置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

(3)工期安排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

(4)进度计划是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所需的人力、材料、设备的配置与进度是否协调。

(5)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6)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7)季节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先进性。

(8)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五)审核承包单位质量体系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

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

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六)审核分包单位资质

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对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查以下内容:

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2、分包单位的业绩。

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七)审核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1、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的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承包单位应将施工测量方案、红线桩的校核成果,水准点的引测成果填写《____报验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查验。

3、承包单位在施工场地设置平面坐标控制网(或控制导线)及高程控制网后,应填写《____报验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查验。

4、对承包单位的报验,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必要的内业及外业复核。

5、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对红线桩、水准点、工程的控制桩等是否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八)审查开工条件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1、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4、承包合同是否已签署,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5、是否存在非法转包现象,即合同签署单位与实际进场的承包单位是否一致。

6、承包单位的资质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存档有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7、承包单位技术管理人员是否已到位,施工设备已按需要进场,是否安全可靠,运行良好,主要材料供应是否已落实。

8、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已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9、测量控制点已查验合格。

10、分包单位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11、其他条件按公司《工程开工、竣工条件监理核查表》进行核查。

(九)第一次工地会议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1、第一次工地会议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2、第一次工地会议应由下列人员参加:

(1)建设单位授权驻现场代表及有关职能人员。

(2)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经理及有关职能人员,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

(3)公司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全体监理人员。

3、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十)施工监理交底

1、第一次监理交底:

施工监理交底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中心内容为贯彻项目监理规划。

(1)监理交底的参加人员:

a、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及有关职能人员,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

b、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监理人员。

(2)监理交底的主要内容:

a、国家及省市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政策、法令、法规。

b、阐明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c、介绍监理工作原则和监理工作内容。

d、介绍控制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e、有关报表的报审要求。

2、分部分项工程开工交底;

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或关键工序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向承包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监理交底工作,内容主要强调工序施工监理控制流程、质量控制重点、关键工序监理现场要求等,其目的提醒承包单位做好施工方案、人员、工料、资金、质检等方面的工作,达到良性循环。

三、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熟悉施工图,参加设计交底会议,提出相关建议或意见。

2、审查和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核实并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要求、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规范等质量文件。

3、审批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并依据监理规划分析、调整和确定质量控制重点、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和监理措施,制定质量控制的各项实施细则、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

4、检查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适合于本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切实发挥作用,督促承包人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5、协助委托人移交与项目施工有关的测量控制网点;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测量实施报告,并依据监理规范要求检查和复合有关测量成果。

6、审查承包人自建的试验室或委托试验的试验室;

审查批准承包人按合同规定进行的材料、工艺试验及确定各项施工参数的试验。

7、审查进场工程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进行的试验检测结果。

必要时,监理人可按合同约定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样检测试验。

8、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在加强现场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对重要部位、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应采取旁站监理;

对施工质量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和统计工作,对发现质量问题的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拍照或录相。

9、组织或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审批事故处理方案,并监督质量事故的处理。

10、组织并主持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查会和分析会,分析、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响质量的各种外部干扰因素。

11、对工程项目的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等及时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和质量评定工作。

12、审查竣工资料,组织竣工预验收。

13、参与委托人组织的竣工验收,提交质量评估报告。

(二)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1、审核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有关投资的条款。

2、审核、分析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

3、编制施工阶段各年度、季度、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并控制其执行。

4、利用专业投资控制软件每月进行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并提供各种报表。

5、工程付款审核。

6、审核其它付款申请单。

7、审核及处理各项施工索赔中与资金有关的事宜。

(三)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

1、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有关进度的条款。

2、审核、分析各投标单位的进度计划。

3、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控制其执行,必要时,及时调整施工总进度。

4、审核项目施工各阶段、年、季、月度的进度计划,并控制其执行,必要时作调整。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用计算机进行进度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每月、季、年提交各种进度控制报告。

(四)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1、合理划分子项目,明确各子项目的范围。

2、确定项目的合同结构,绘制项目合同结构图。

3、协助委托方处理有关索赔事宜,并处理合同纠纷。

4、进行各类合同的跟踪管理并定期提供合同管理的各种报告。

(五)施工阶段的信息管理

1、进行各种工程信息的收集、整理、存档。

2、定期提供各类工程项目管理报表。

3、建立工程会议制度。

4、督促各施工单位整理工程技术资料。

(六)施工阶段的组织与协调

1、检查施工许可等手续的办理情况,向委托人提交检查报告。

2、审查工程开工条件,检查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复核和审查施工单位、分包单位以及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供应单位的资格。

4、组织、协调委托人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七)施工阶段的现场安全文明管理

1、审核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保证体系。

2、督促施工单位履行施工安全、文明保障义务。

3、组织工地安全检查。

4、制订项目委托人方的应急措施。

5、协助处理安全事故。

6、组织工地卫生及文明施工检查。

7、协调处理工地的各种纠纷。

8、组织落实工地的保卫及产品保护工作。

(八)保修阶段服务内容

1、协助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协议。

2、制订保修阶段工作计划。

3、定期检查项目使用和运行情况。

4、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下达指令要求承包人进行修复。

5、审核质量缺陷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进行验收。

6、审核签署修复费用,并报委托人批准支付。

7、整理保修阶段的各项资料。

四、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对已完工程进行工程质量评估,并及时提供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

 

(二)总监组织监理工程师根据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条文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完工工程的实物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整改的结果进行复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建设方提出竣工验收的建议。

协助建设方组织竣工验收。

五、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

1、审核承包单位资质证书,核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

核查承包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与分工的落实情况;

督促各级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配备及到位;

查验各级管理人员及专业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

检查承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2、审查分包单位的资格,总承包单位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报项目监理审查;

审核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专业许可证、岗位证书、施工许可证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等;

审查分包单位的业绩;

经审查合格,签发《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3、查验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承包单位在测量放线完毕,应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并附上放线的依据材料及放线成果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4、签认材料的报验:

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主要原材料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及材料准用证、出厂质量证明等资料随《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签认;

对新材料、新产品要核查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

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样复试,必要时可会同建设单位到材料厂家进行实地考察;

审查混凝土、砌筑砂浆配合比申请单和配合比通知单,签认混凝土浇灌申请书,并应对现场搅拌设备(含计量设备)、现场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对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资质和生产力进行考察。

5、签认建筑构配件、设备报验:

承包单位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构配件和设备厂家的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进口材料和设备商检证明,并按规定进行复试;

监理工程师可应建设单位要求参与加工定货厂家的考察、评审、根据合同的约定参与定货合同的拟定和签约工作;

进场的构配件和设备承包单位应进行检验、测试、判断合格后,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

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验,签认审查结论。

6、检查进场的主要施工设备:

承包单位主要施工设备进场并调试合格后,使用《施工机械进场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

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施工现场主要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指标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对需要定期检定的设备(如仪器、磅秤等)承包单位应有检定证明。

7、审查主要分包(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项目监理部可规定,某些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承包单位应将施工工艺、原材料使用、劳动力配置、质量保证措施等情况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填《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

承包单位应将季节性的施工方案(冬施、雨施等),提前填《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

上述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审定结论;

上述方案未经批准,该分部(分项)工程不得施工;

按影响质量的因素,建立质量管理点,提出预控对策。

(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监理工程师应经常地、有目的地对承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检测和旁站。

主要检查内容:

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应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和及时纠正施工中的不符合规范要求并最终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问题;

应对施工过程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施工完成以后难以检查、存在问题难以返工或返工影响大的重点部位,应进行现场旁站监督、检测;

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先口头通知承包单位改正,然后应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整改单);

承包单位应将整改结果书面回复,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

2、核查工程预检:

承包单位填写《预检工程检查记录单》报送项目监理部核查;

监理工程师对《预检工程检查记录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抽查;

对合格的分项工程,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跟踪复查,合格后准予进入下一道工序。

3、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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