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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XX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8年6月21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工程名称
【XX】二期建设工程监理
2
投标资格要求
乙级及其以上施工监理资质
3
监理业绩要求
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1份
5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0元
6
履约保证金
中标价的5%
7
投标书递交至
单位:
XX公司
地点:
8
投标截止时间
时间:
2018年6月21日中午12:
00时
9
开标时间
招标人另行通知
10
开标地点
注:
以上时间或地点等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部分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
第一部分工程综合说明
1.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XX】二期建设工程监理。
(2)工程地点:
四川省崇州市街子镇。
(3)工程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项目有多层洋房、别墅、叠拼别墅等,无地下层,地上最高四层,总建筑面积约53779m2。
其中多层洋房建筑面积约15600m2,叠拼别墅建筑面积约7824m2,别墅建筑面积30355m2。
1.2建设依据
1.2.1相关附件
1.3有关单位及机构
(1)建设单位(招标人):
(2)设计单位:
XXXXXXXXXXXX
(3)地质勘探单位:
(4)施工单位:
待定
(5)质量监督机构:
崇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1.4现场条件:
场地平整
1.5计划工期及质量要求
本工程计划2018年7月份开工,暂定监理服务期为27个月,监理服务期以本工程的实际工期为准。
1.6监理范围及人员配备要求
1.6.1监理范围:
【XX】二期建设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土方、基础、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中央空调、地暖、基坑围护、室内外装饰、装修、市政、景观、绿化等及其联系单变更等全过程监理。
1.6.2监理人员配备要求:
具体监理人员配备由投标人自行填报,但基础、土建主体、装饰、景观等各施工阶段人员数量须明确,其中总监应具有合法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且保证50%以上的到岗率;
总监代表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不低于8年的专业从业资历,常驻现场,同时总监及总监代表须附类似项目监理经历。
经审核后的项目监理人员不得擅自更换,若需更换上述人员,乙方需提前7天书面通知招标人并说明原因,得到招标人许可后方可更换。
1.7本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包括:
1.7.1监理工作总则
(1)监理人必须按招标人现场的要求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信息资料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理。
(2)监理人员应熟悉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掌握监理人员应具备的知识,熟悉本项目的有关合同和图纸,熟悉工程实际施工情况,保持廉洁公正。
(3)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监理条例、合同条款,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负责监督各施工单位按施工图、设计变更及招标人书面指令施工,每周例会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记录和报告。
(4)须按照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进行旁站监理并形成规定的记录。
(5)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控制进场材料的质量,严格把关,保证竣工验收时室内环境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6)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关键工序检查验收、分户验收、竣工验收、和移交等,并做好相关记录。
(7)监理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一起在工程竣工前二个月开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且做好检查和整改记录。
(8)督促和检查各施工单位按照档案馆的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整理各项资料,避免影响档案验收的顺利完成。
(9)组织每周不少于一次工程例会,每周至少一次质量安全大检查,并将例会纪要报招标人。
(10)每月向招标人提交当月监理报告,监理月报必须按招标人的要求填写。
(11)监理人必须按合同中人员配置计划数量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监理人员条件要求组建项目监理机构。
(12)为使招标人管理人员更直接有效掌握监理人员的工作状态,监理工程师要及时填报现场招标人人员下发的各种管理表格。
(13)监理人在保修期间内负责工程的回访。
1.7.2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包括但不限于)
(1)组织施工图会审,检查和计算施工图中尺寸标注错误,审查方案、选材及做法的合理性和各专业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各项设计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等内容。
协助招标人对本次会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办理设计变更和设计补充手续,并向招标人提交会审记录。
(2)协助招标人进行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运用的可行性研究及质量评估工作。
(3)根据招标人对既定项目目标质量的规划,制定本项目的质量监理控制体系并提交招标人审批备案。
(4)组织审核施工承包人及本项目各分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案,下同)。
(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对保证工程质量是否有可靠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6)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督促施工总承包人编制重点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并对之进行审核。
(7)督促承包人编制针对本项目工程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及工程质量预控措施并对之进行审核。
(8)督促施工承包人提交冬雨季施工内容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对之进行审核。
(9)督促施工承包人编制成品保护措施、方法并对之进行审核。
(10)上述内容在审核完毕后向招标人提交整理后的审核意见书。
(11)审核施工承包人拟选用材料及构件检测试验室的资质。
(12)审核及检查施工承包人拟采用的施工机械及检测、计量器具的技术性能。
(13)其他工作:
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组织开工预备会、监理交底会、图纸会审会,审查开工准备条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分包商资质、专业从业人员资格,办理现场移交、测量基准点移交。
(14)监理细则应有“防渗漏”和“防裂缝”专篇。
1.7.3施工阶段监理(包括但不限于)
监理公司根据招标人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及时组建监理机构,全面开展以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现场协调为重点的监理工作。
(1)签发开工、停工、复工令。
(2)审核承包人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
督促承包人依法办理劳动用工保险。
(3)审核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物料进场计划、劳动力计划、资金使用计划。
其中,施工单位提交的月、周进度计划应在三天内审核确认,报招标人最终审核通过。
(4)按监理合同、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技术规范、标准检查承包人执行情况,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
(5)严格监控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质量,按招标人的授权要求管理甲供的材料。
监理单位对工程所使用的大宗材料和主要、重要材料的检测试验必须与施工单位同步并独立进行,不准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检测资料和检测设备。
如发生检测费用,应事先报告招标人。
经招标人代表同意后,由招标人支付或按合同约定结算。
(6)组织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分部分项工程的中间验收,工程竣工初验。
(7)进行工程量的计量工作,签发工程付款证明书。
(8)严格监控工序的质量与安全,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进行全面跟踪与监控。
(9)协助招标人进行设备采购,组织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
(10)有计划的组织工程例会、专题会议,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关系,解决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
(11)做好工程实体的检测工作,对承包人的成果进行复测检验,形成质量记录。
(12)处理工程的变更事宜,签发工程变更单,做好工程变更的计量工作,签发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单,最终由招标人签证。
(13)处理工程索赔,调解合同争议,主持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
(14)检查督促承包人的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整理监理资料,工程初验后向招标人移交工程档案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5)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工程核验和移交工作。
(16)协助项目经理部审查工程结算。
(17)应在每月30日向招标人提交当月监理工作总结月报并提出下月监理工作计划。
对工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招标人书面报告。
(18)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款支付请求,应在收到后的三日内审核、确认完毕,报告招标人。
监理单位逾期的,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后果。
(19)监理人应负责每周/每月组织召开工地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在招标人审核同意后分发给有关单位实施。
(20)工程竣工验收后,为招标人整理合乎规范的工程资料并报城建档案馆通过,为招标人整理合乎规范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并报质监站通过。
(21)本项目集中交付时,监理人必须配合甲方向业主解释质量通病,并审定质量通病维修方案,对后续维修质量进行检查和督促。
1.8监理工作质量要求:
1.8.1监理人全体工作人员尽心尽职、廉洁自律,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1.8.2监理人应保质保量履行监理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义务;
1.8.3监理人应确保本工程质量达到招标人与施工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及施工图设计要求的标准;
确保本工程施工安全文明达到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单;
1.8.4应确保无因监理工作失职,造成工期延误的情况;
1.8.5应确保提交给招标人的所有资料内容真实,各项验收反馈表真实反映实际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1.8.6如在工程管理过程中,监理人发现重大工程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须及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告招标人。
投标单位须承诺监理工作能达到以上质量要求,对于监理工作未达到以上质量要求的,招标人将根据监理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的监理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1.9监理费支付方式
1.9.1支付原则
为确保委托人对监理人的管理有效,合同总监理费按95%和5%分块支付。
合同总监理费的95%在施工期间按施工形象进度及监理人员绩效考核支付,预留的5%总监理费在项目完成后,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1年,且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付清。
1.9.2按照监理费总额和支付原则的规定,施工期间按施工形象进度支付的监理费总额度(下称形象进度监理费总额)是万元(小写:
¥万元),按监理工作绩效考核支付的监理费总额度(下称监理绩效费用总额)是拾万元(小写:
¥万元),分别按以下的A、B方式支付:
A、施工期间按施工形象进度支付的监理费
(1)监理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监理人支付形象进度监理费总额5%预付款。
(2)基础工程完成达到设计要求和施工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监理人提交监理评估报告经委托人书面确认监理人已按约履行相应义务(以委托人盖章确认的成果验收单为准,下同)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形象进度监理费总额的10%;
(3)±
0.00施工完成达到设计要求和施工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监理人提交监理评估报告经委托人书面确认监理人已按约履行相应义务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形象进度监理费总额的20%;
(4)工程主体结顶、整个工程中间结构经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验收通过,达到设计要求和施工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监理人提交监理评估报告经委托人书面确认监理人已按约履行相应义务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形象进度监理费总额的20%;
(5)工程竣工并经质监站备案验收合格,且竣工验收资料审核齐备,并经委托人书面确认监理人已按约履行相应义务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形象进度监理费总额的30%;
(6)市政、园林、绿化工程竣工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整体项目交付物业管理公司验收合格(以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的书面确认函为准)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向乙方支付形象进度监理费总额的15%;
B、按监理工作绩效考核支付的监理费
为提高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工作责任感,由委托人根据对监理机构人员的绩效考评,每月以绩效工资(奖金)的形式直接发至现场监理人员(发放时,监理人须提供完税发票)的总额度是拾万元(小写:
¥万元)。
委托人对监理机构人员的绩效考评办法及每月直接发至现场监理人员的奖金额度按本合同附件7执行。
按监理工作绩效考核支付的监理费,当实际发放的绩效工资达不到监理绩效费用总额的,差额部分委托方将与最后一次形象进度付款一起支付,但监理公司必须保证本项目监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在本地同行为中处于相对较高位置,确保有素质较高的监理人员投入到本项目的监理工作中,否则,委托人保留从合同总监理费用中扣除该部分费用差额的权利。
上述每次付款时,监理人均需提供等额合法的行业发票。
1.10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支付中标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行完毕后若无须扣罚履约保证金行为的,则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2.1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2.2合格的投标人
2.2.1具有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等级和独立法人资格,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任务,业绩、信誉良好的监理单位。
2.2.2应具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
委派具有工程相关专业对口、相应职称而且有现场工程监理经验的技术人员承担任务。
2.3招标文件
2.3.1招标文件的修改
⑴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及投标须知中各项条款的规定和要求,如发现有错误,遗漏或词意不清等情况,请于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将及时予以答复。
⑵招标人对所有疑问的正式答复将以书面招标答疑的形式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⑶在投标截止前两天,招标人可能会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视实际情况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4招标文件的效力
招标文件是工程监理招标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订承包合同的依据,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凡不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或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者,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处理。
2.5投标内容
2.5.1投标书
2.5.2监理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信等证明材料;
2.5.3近年来类似工程监理的情况介绍或证明材料及获奖情况;
2.5.4监理大纲:
⑴本监理工程概况;
⑵监理工作内容和依据;
⑶本工程监理管理班子的组织结构形式;
⑷投入到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汇总表及其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经历,能力介绍和资格证明材料;
⑸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主要手段和措施;
⑹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措施;
⑺监理人员的作业安排和进场计划;
⑻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⑼投入检测仪器、仪表、设备及交通工具;
⑽对工程监理的实施意见;
⑾保证执行建设部建市(2002)189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承诺。
2.5.5对招标人的建议和要求及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承诺意见。
2.5.6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书。
2.5.7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处理本工程投标事项全权代表委托书(附件二)。
2.6投标报价
2.6.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招标人所提供的图纸资料及监理范围、内容,按照国家有关取费标准,结合自身监理能力和监理力量的投入进行竞争报价。
2.7投标保证金
2.7.1投标方应提交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参加投标的条件之一,并应于递交投标文件前支付。
收取保证金单位:
XX公司,开户行:
,账号:
,投标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电汇方式支付。
请各投标方在开具支票、汇票或办理电汇时注意。
2.7.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2.7.3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后1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予以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凭投标方合法收款收据予以退还。
2.7.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工程监理承包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后多退少补。
2.7.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⑴在投标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撤回其投标书的;
⑵在规定期限内拒绝签合同的或拒绝接收已经确定的合同条款;
2.8投标书的编制与递交
2.8.1投标书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编制,采用打印、复印或钢笔书写整理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8.2投标书及其中的关键内容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并加盖公章后装袋密封,并在封皮表面写明工程监理投标书等字样,在封口条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和加盖公章。
2.8.3投标人应派专人按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书送规定的地点。
凡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到投标书,招标人将不再受理,并按无效标处理。
2.9投标书的效力
2.9.1投标书自递交之日起陆拾天内有效(中标签约者,有效期随合同,落标者,自动失效)。
2.9.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递交的投标书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投标书修改补充函应按规定进行密封并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印章(签字),递交至前附表所指定地点。
投标截止后递交的有关补充修改或声明一概不予受理。
2.9.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1)投标书逾期送达的;
(2)投标书未密封的;
(3)投标书未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印章(签字);
(4)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
(6)其他国家、省有关规定的无效标范围的。
2.10合同
2.10.1投标方自接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后15天内,必须依照本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文本与招标人签订工程监理承包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总监理费用的5%,合同履行完毕后若无须扣罚履约保证金行为的,则该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2.10.2中标人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书的各项条款的要约与承诺,在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或拒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另行选择中标人。
2.10.3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后,如招标人违约拒签合同的,应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并以与投标保证金相等的数额支付给中标人招标违约金。
但执行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原因不在此列。
2.11招标结束
2.11.1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工程监理承包合同并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即为招标结束。
2.11.2未中标人自接到决标通知书起十天内应当归还招标人的全部招标图纸及相关资料,同时收回投标保证金,如有损失、遗失图纸等资料的,按50元/张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2.11.3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一: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附件二:
工程施工监理投标书
附件三:
工程监理报价单
附件四:
授权证书
附件五:
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
附件六:
《总平面布置图》和方案电子版各一份
附件七:
现场监理部及监理人员考核实施办法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
账号:
联系方式:
附件一
委托人XX公司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成都XX地点项目二期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项目有多层洋房、别墅、叠拼别墅等,无地下层,地上最高四层,总建筑面积约537790m2。
二、工期要求:
本工程计划于_2018_年_7_月开工,暂定施工工期为27个月,实际服务期以本工程的实际工期为准。
监理人在开工前十五日进场,监理工期以土方正式开工开始计算(以甲方履约通知书为准)。
本工程节点控制计划为:
(以下计划皆为暂定节点控制计划,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过程关键时间点
示范区区
非示范区
工程施工
分部分项工程
土方开挖
基础施工
全部主体封顶
砌筑、室内外抹灰施工
全部屋面、外墙装饰施工
外架拆除完毕
移交精装时间
总平管网施工
景观及道路施工
场地清理
验收关键节点
竣工验收
配合精装修单位移交物业
规划验收
集中交房
三、工作内容:
(一)监理的范围:
就
成都XX地点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图及变更联系单范围内基础、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基坑围护、室内外装饰、装修、市政、景观、绿化等及其联系单变更等等工程施工阶段、交房阶段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二)监理的内容:
1.监理工作总则
1.1监理人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成都市分户验收的相关规定及政策等现行法律法规,以及施工图说依法按本合同和委托人现场的要求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信息资料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理。
实施监理。
1.2监理人员应熟悉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掌握监理人员应具备的知识,熟悉本项目的有关合同和图纸,熟悉工程实际施工情况,保持廉洁公正。
1.3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监理条例、合同条款,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负责监督各施工单位按施工图、设计变更及委托人书面指令施工,每周例会前向委托人提交书面记录和报告。
1.4须按照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进行旁站监理并形成规定的记录。
1.5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控制进场材料的质量,严格把关,保证竣工验收时室内环境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1.6按委托人要求进行关键工序检查验收、分户验收、竣工验收和移交等,并做好相关记录。
1.7监理人应按照委托人要求,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一起在工程竣工前二个月开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且做好检查和整改记录。
1.8督促和检查各施工单位按照档案馆的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整理各项资料,避免影响档案验收的顺利完成。
1.9组织每周不少于一次工程例会,并将例会纪要报委托人。
1.10每月向委托人提交当月监理报告,监理月报必须按委托人的要求填写。
1.11监理人必须具有严格、科学的职业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