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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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或不履行投标承诺的,1次扣5分;
3、以上行为年度内同类产品累计发生3次以上的,扣20分。
(四)售后服务:
1、在接到相关业务科售后服务要求后,存在消极行为,服务不及时、不周到或推诿的,1次扣2分;
2、因供方原因,到货物资或未抽检到的同批次物资有缺陷或与合同(技术协议)约定不符,不做退换货等方式处理的,1次扣5分;
3、寄售物资不按合同约定及时补库,影响安全生产的,1次扣5分;
4、以上行为年度内同类产品累计发生3次以上的,扣20分。
(五)其它方面:
1、无证产品报价的,1次扣10分,相关品种暂停3个月采购;
2、物资交货应当具备资证的情况下,无有效资证的,1次扣3分;
3、弃标函未提前1天交到商务科的,1次扣2分;
4、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到达评标现场并影响评标的,1次扣2分;
5、在招(议)标或增加编码时未按要求提供经销(代理)品牌或主机配件明细或资料不详的,1次扣3分;
6、未按要求办理退货手续或进行实物退货的,1次扣3分;
7、有资格及供应能力的供应商收到邀标函后,无故弃标1次的扣10分,停邀3个月;
无故弃标2次的扣20分,停邀6个月;
无故弃标3次的取消其相应产品准入资格;
8、比价物资无正当理由不报价且不说明的,1次扣3分;
连续3次不报价且不说明的,扣20分,停邀报价6个月;
9、取消产品准入资格的,扣除该项全部得分;
10、在抢险等特殊时刻,积极无条件保证供应的,加20分。
对在物资质量监督抽查中,出现物资不合格的供应商处理如下。
(一)对抽查产品次要指标不合格的供应商,给予索赔0.5~3倍货款处理;
复查仍不合格的,给予暂停6个月采购处理。
(二)对抽查产品主要性能指标不合格的供应商,按所供产品分别处理。
1、影响安全生产的产品不合格的供应商,给予取消该品种准入资格处理,并索赔0.5~3倍货款;
2、其它产品不合格的供应商,给予暂停6个月采购,并索赔0.5~3倍货款处理;
复查仍不合格的,给予取消该品种准入资格处理。
(三)同类物资重复出现质量不合格的从重处罚。
第十条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严重重伤、重大非死亡、死亡事故的,给予供应商取消准入资格处理,并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索赔经济损失;
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其它安全生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供应商暂停6个月采购,直至取消准入资格处理,并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索赔经济损失。
第四章考评要求
第十一条各矿、厂、公司、队、项目部物管科负责收集归纳本单位产品使用过程中所发生问题,各考评员统一汇总、报送考评情况。
第十二条各考评员(集团公司机关相关部室除外)针对月度供应商发生的问题,依据相应的考评内容,在《物资管理系统》中及时录入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相关信息,并于每月27日前,通过集团公司协同办公系统,将《供应商考评明细表》传送至物资供应管理部质量管理科。
集团公司机关部室可将《供应商考评明细表》直接上传至物资供应管理部质量管理科。
对于考评期内各参评单位工作范围内无问题的,实行零报告制。
第十三条物资质量管理科及时汇总各参评单位考评情况,统计供应商得分。
于次月3日前,将《供应商考评汇总表》上报办公室主任,于元月15日前,将上年度考评情况反馈给集团公司年度供应商审查工作组及相关职能和业务科室。
第十四条月度考评主要是针对发生问题供应商进行的,年度考评根据月度考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期限为当年1月至12月。
对考评年度内无业务量的,业务科须注明无业务量的具体原因,并由日常考评办公室进行综合分析、审定。
第十五条供应商考评情况将做为日常采购、年度审查供应商及次年度招标分量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六条各参评单位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考评工作,并妥善保管考评原始资料备查。
第十七条物资供应管理部定期在协同办公平台上公布月度和年度供应商考评情况。
第十八条建立供应商信息反馈、质疑和投诉机制。
供应商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投诉(投诉电话:
7622940)。
第十九条处理质疑、投诉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
2.供应商考评内容
对供应商实行量化考评。
考评采用百分制,内容包括产品质量、产品价格、按期交付、售后服务,配合程度等项目,同一供应商同类产品在不同项目中出现扣分的,可以累加扣分,每项多次扣分的,该项扣完为止,对于同一供应商同类产品同批次相同问题,多单位扣分的,不重复统计。
对项目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加分。
2.1考评项目
供应商交货实绩之考评项目及分数比例如下(满分100分):
质量考评:
40分。
交期考评:
15分。
价格考评:
10分。
服务考评:
配合考评:
15分
其他考评:
5分。
2.2评分办法
2.2.1质量评鉴
1、供应商交货时,缺少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资料或产品(包装)上应注有相关标识而未注明的,1次扣1分;
2、供应商交货时,不按合同约定进行包装的,1次扣1分;
3、到货验收时,与送货单(配拨单)约定不相符或有质量缺陷的,1次扣5分;
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出现不合格但未暂停采购的,1次扣5分;
5、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但未造成其它危害的,1次扣5分;
造成其他危害的,按危害程度扣分,最高扣40分;
6、被投诉产品普遍质量问题经核查属实的,扣20分;
7、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产品配置的,取消准入资格。
2.2.2交期评鉴
依订单规定的交货日期进行评分,方式如下:
如期交货得分25分。
延迟1~2日每批次扣2分。
延迟3~4日每批次扣5分。
延迟5~6日每批次扣10分。
延迟7日以上不得分。
本项得分以0分为最低分。
终端产品部每月将同一供应商当月各批订单交货评分进行平均,得出该月的交期评鉴得分。
2.2.3价格评鉴
2.2.4服务评鉴
1、在接到相关业务售后服务要求后,存在消极行为,服务不及时、不周到或推诿的,1次扣2分;
2、因供方原因,到货终端或未抽检到的终端有缺陷或与合同(技术协议)约定不符,不做退换货等方式处理的,1次扣5分;
3、寄售产品不按合同约定及时补库,影响客户使用的,1次扣5分;
4、以上行为年度内同类产品累计发生3次以上的,扣15分。
2.2.4.1抱怨处理评分
由产品终端负责人员对供应商应对抱怨处理予以评分,评分如下:
诚意改善:
8分。
尚能诚意改善:
改善诚意不足:
2分。
置之不理:
0分。
2.2.4.2退货交换行动评分
由产品终端负责人对问题设备及硬件退换货更换安装行为评分:
按期更换:
7分。
偶尔拖延:
经常拖延:
2.2.5其他评鉴
由产品经理或其他负责人对供应商应对评价、抱怨及其他方面予以评分,满分5分。
2.3评鉴办法
供应商之评鉴每月进行一次。
将各项得分汇入《供应商评鉴表》,并合计总得分。
每半年平均一次厂商得分,计算方式为:
半年平均得分=每月得分总和/评鉴月数
2.4评鉴分等
供应商评鉴等级划分如下:
平均得分90.1~100分者为A等。
平均得分80.1~90分者为B等。
平均得分70.1~80分者为C等。
平均得分60.1~70分者为D等。
平均得分60分以下者为E等。
2.5评鉴处理
A等厂商为优秀厂商,予以付款、订单、检验之优惠奖励。
B等厂商为良好厂商,由采购部提请厂商改善不足。
C等厂商为合格厂商,由品管、采购等部门予以必要之辅导。
D等厂商为辅导厂商,由品管、采购等部门予以辅导,三个月内未能达到C等以上予以淘汰。
E等厂商为不合格厂商,予以淘汰。
被淘汰厂商如欲再向本公供货,需再经过供应商调查评估。
年
半年
厂商名称
厂商编号
地址
采购材料
评鉴项目
品质评鉴
交期评鉴
价格评鉴
服务评鉴
其他
合计得分
时
间
月
得分总和
平均得分
评鉴等级
处理意见:
主管:
采购:
品管:
三、合格供应商日常管理
1.1制定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提高经营合理化水准,清除不合格供应商,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之供应商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办理。
1.3权责单位
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起草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供应商管理规定
2.1供应商开发
供应商开发程序如下:
供应商接洽。
供应商问卷调查。
样品鉴定。
提出供应商调查申请。
2.2供应商调查
供应商调查程序如下:
组成供应商调查小组。
分别对供应商之价格、品质、技术、生产管理作评核。
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列。
2.3订购、采购
订购、采购程序如下:
1.请购。
2.询价。
3.比价。
4.议价。
5.定价。
6.订购。
7.交货。
8.验收。
2.4供应商评鉴
供应商评鉴程序如下:
每月对供应商就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项目作评鉴。
每半年进行一次总评。
列出各供应商之评鉴等级。
依规定奖惩。
2.5供应商复查
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查。
复查流程同供应商调查。
有重大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问题时,随时可以作供应商复查。
2.6供应商辅导
对C等以下之供应商采取必要的辅导。
不合格供应商应予除名。
不合格供应商欲重新向本公司供货,应予辅导及重新作调查评核。
2.7供应商奖惩
2.7.1奖励方式
对优秀之供应商有下列奖励方式:
A等供应商,可优先取得交易机会。
A等供应商,可优先支付货款或缩短票期。
A等供应商,可获得品质免检或放宽检验。
对价格合理化及提案改善,品质管理、生技改善推行成果显著者,另行奖励。
A、B、C等供应商,可参加本公司举办之各项训练与研习活动。
A等供应商,年终可获公司“优秀供应商”奖励。
2.7.2惩处方式
凡因供应商品质不良或交期延误而造成之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C等、D等之供应商,应接受订单减量、各项稽查及改善辅导措施。
E等供应商即予停止交易。
D等供应商三个月内未能达到C等以上供应商之标准,视同E等供应商,予以停止交易。
因上述原因停止交易之供应商,如欲恢复交易,需接受重新调查评核,并采用逐步加量之方式交易。
信誉不佳之供应商酌情作延期付款之惩处。
附件:
不合格供应商名录
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年月日
序号
名称
联系方式
供应材料
最后复查时间
备注
确认:
审核:
填表:
项
目
具体
项目
部
门
分
数
扣分标准
得
分
部门
领导
签字
采购纳入不良品率每上升300ppm,扣1分。
质
量
考
评
交货质
量检查
20
部
超过类别设定的ppm,每上升300ppm,扣3分。
每办一次让步接收扣5分。
拒收一次扣10分。
质
生质量
问题
生
10
A、B类件每上升200ppm扣2分;
扣完为止;
C类件每上升200ppm扣1分;
交
期
考
零部件
到华泰
仓库
产
配
套
管
理
25
延迟1日以内每批次扣2分。
延迟1~3日每批次扣5分。
延迟3~5日每批次扣10分。
延迟5日及5日以上不得分。
(以《供应商零部件交期考评记录表》
为依据)
价格公平合理、根据价格协议顺利降价(两日内):
得5分
价
格
价格水
准
5
价格公平合理、根据价格协议顺利降价(两日内)
生
价格尚属公平、迟缓降价(超过两日):
得4分
价格稍微偏高,顺利降价:
得3分
价格稍微偏高,迟缓降价:
得2分
价格甚不合理或不予以降价:
得分
评涨价消
化能力
价
售
后
服
务
现场服
务
服务人员24小时内到达现场、诚意改善:
10分。
服务人员48小时内到达现场、尚能诚意改善:
5分。
服务人员48小时内到达现场、改善诚意不足:
2分。
0分。
(上述时间刨除在途时间)
退货交
换行为
生产
按期更换(两日内)(华
按期更换(两日内)
按期更换(两日内)(华泰汽车具体要求期限):
拖延2~3日:
3分。
拖延3~4日:
置之不理(4以上):
售
现场仓
储物流
配合
仓
储
10
按期、顺利配合(两日内)
综
合
1
由供应商管理科汇总各部门对供应商抱怨、现场配合意识意见,予以评分,满分10分。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