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准则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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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有胡须的男性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项(1.7)的规定。
1.9洗手: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接触患者前后、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
接触血液、体液或其他污染物后,应立即洗手,洗手方式采取六步洗手法。
1.10移液:
实验室中禁止用口移液,应使用助吸器具。
1.11锐利物品:
谨慎处理针头、解剖刀和碎玻璃等锐利物品。
使用后的针具不要折断、弯曲、破损、重复使用或用手重装在针管上。
一次性注射器上的针头用后不要取下。
锐利物品应立即放置在不易刺破的容器内(如锐器盒),在完全装满之前就应及时丢弃。
1.12隔离措施:
接触患者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的隔离措施。
1.13工作环境:
1.13.1“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值班休息室、主任办公室、男女更衣室为“清洁”区,工作区与清洁区间的间隔走廊为“不污染区”,工作区域为“污染区”区。
在“清洁”的区域,则应努力保持清洁,防止电话、视频显示器终端、键盘、门柄及其他经常被手或手上的手套触摸的物品的污染,要求工作人员在触摸设备(如计算机键盘及电话的保护罩等)前取下手套。
在“非清洁”的区域,允许戴手套接触所有物品(如电话、门柄、计算机终端和其他物品),所有这些物品的表面都认为是不清洁的。
未戴手套的人员如果使用该区域内的电话、计算机终端或其他设备,应该戴上手套,或在使用后立即彻底洗手。
避免使用电话时的“手—脸”接触。
“清洁”和“非清洁”区都应保持整洁。
每天开始工作前对仪器设备和工作台面进行常规消毒,对严重污染则进行紧急处理措施。
实验台至少应每天清洁一次,如有必要可以多次清洗,用新鲜配制的1:
10的次氯酸钠稀释液或合适的含氯消毒剂清洗。
在处理溅溢的样品或严重污染的工作面时,应戴上手套和其他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相应合适的清洁剂清除所有的溅溢物。
1.13.2设备:
冰箱、冷冻柜、水浴箱和离心机应该定期清洗和消毒,在发生严重污染后应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由使用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
进行清洗、消毒时要戴上手套,穿上工作服或其他合适的防护用品。
1.13.3外衣:
自己的外衣应存放在更衣室,实验服、工作服、和围裙应挂在缓冲区(半污染区)
1.13.4垃圾处理:
由科室各实验组人员负责,每天至少清理垃圾一次,交由院服务大队人员运往医院垃圾临时存放处。
1.13.5装饰:
不得在电灯、灯座或仪器上进行装饰,更不要使用电子装饰物、蜡烛、圣诞树等有引起火灾危险的装饰品。
1.13.6个人物品:
实验工作区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如外套、鞋、水杯、食品和药品等。
1.13.7使用后的废弃物品:
实验工作区内的用后废弃物品存量不要太大,更不能太久,要当日处理。
具有危险性的液体如酸或碱性液体应放在视线水平以下。
较大的废弃物容器应靠近地面存放,在装备喷洒式消防设备的地方,存放的物品与天花板的距离应保持90cm以上,在未装备喷洒式消防设备的地方,应与天花板保持50cm以上的间距。
1.13.8出口通路:
实验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或设备。
注意:
无论任何时间、何种原因都不得阻塞通往灭火器、火警箱或出口的道路。
1.14玻璃器具:
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
⑴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⑵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试管上的塞子,粘紧的试管可用刀切开分离。
⑶接触过传染性物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应先行消毒。
⑷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应丢弃在锐器盒里。
⑸高热操作玻璃器具时应戴隔热手套。
⑹破碎的玻璃器具不可用手直接进行处理,只能使用机械装置处理。
2.防火安全准则
2.1防火:
2.1.1禁止用冰箱储存易燃液体。
如果确实需要,应存放在专门的防爆冰箱内。
冰箱应远离火源。
2.1.2对电气设备的接地、漏电和墙上插座的接地、每年由医院电工班进行年度检查。
2.1.3应尽量消除各种火源隐患。
2.1.4科室各实验组安全员定期对检验科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2.2灭火
灭火器:
根据上级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摆放灭火器,并根据要求对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在效期内使用。
该项由医院统一管理;
⑴A类灭火器适用于固体可燃物(如纸、木材、塑料)引起的火灾。
A类灭火器多数为消防水栓。
⑵B类灭火器适用于汽油和溶剂引起的火灾。
B类灭火器多数为二氧化碳或化学干粉,如碳酸氢钠。
⑶C类灭火器适用于电气引起的火灾。
所有工作人员都应知道电开关的位置以及切断失火电器电源的方法。
2.3消防训练
2.3.1应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2.3.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学会如何发布火警警报,学会遇有失火时应做到:
2.3.2.1拨打报警电话“119”。
2.3.2.2发出火警警报以求得帮助,并开始从失火区或建筑物撤离。
2.3.2.3如果可能,立即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
2.3.2.4如果不能扑灭火情,应把所有通向火场的门关紧,并用湿毛巾或床单堵住下面的门缝,以阻止火情的蔓延。
2.3.2.5应将房间里的所有人员撤出。
(如果火情并非十分危险,可安排留下一人,向前来灭火的消防队员介绍具体情况。
)
2.3.3对工作人员撤离火场的训练应常态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所有人员每年必须参加训练(包括夜班和周末加班的人员)。
练习应包括帮助病人和其他人员的撤离。
隔离区,如暗室和其他不能听见警报声的实验室应包括在撤离路线内。
撤离时,应关闭所有门窗。
3.实验室用电安全准则
3.1仪器用电:
作为仪器维护措施的一部分,每年至少接受或邀请电工班人员对所有电插座的接地和极性、电缆的完整性进行检查一次,并将结果记录在案。
实验室应装有足够的插座,分布要合理,以减少在插座上接其他多用插座和避免拖拉过多的电线。
3.2维修与维护:
所有电器设备的维修与维护只能由取得正式资格的电工班维修人员进行。
3.2.1仪器的维修:
除校准仪器外,仪器不得接电维修。
维修时要确保手干燥,取下所有的饰物(如手表和戒指),然后谨慎操作。
3.2.2线路检修:
实验室技术人员不得维修建筑物的电力系统。
任何涉及开关、插座、配电箱、保险丝、断路器的维修工作应由该建筑物的维修人员或其他有资格的人员进行。
3.2.3接地:
电器设备必须接地或用双层绝缘。
电线、电源插座、插头必须完整无损。
在潮湿环境的电器设备,要安装接地故障断流器。
4.化学危险物品使用准则
4.1引言:
临床化学实验室存有许多腐蚀性、毒性、易燃和不稳定试剂,属化学危险物品。
实验室工作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应向有关机构备案,并遵守相应管理规定。
所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都应有清晰标记。
目前,广泛应用配制好的试剂和试剂盒,致使有些化学危险物品不易被识别,对这些试剂和试剂盒的成分应予复审并给予适当标记。
实验室管理人员有责任向工作人员介绍化学危险物品。
每一种化学危险物品应有材料安全数据表显示它的特性。
实验室技术人员有责任熟悉并向同事介绍化学危险物品和遵照安全操作。
4.2化学危险物品分类
4.2.1腐蚀品:
腐蚀品是接触人体后给人造成可见损伤或不可逆改变的物质。
腐蚀性化学废弃物是指pH小于2.1或pH大于12.5或对钢(SAE1020)的腐蚀力超过0.635cm/年(55℃)的物质。
例如:
盐酸。
4.2.2毒害品:
毒害品是吸入、食入或少量接触即可引起严重生物效应的物质。
4.2.3致癌物:
由于检测化学物品能否诱发恶性肿瘤的测试系统很不相同,定义致癌物比较困难。
苯。
4.2.4可燃烧物:
可燃烧物指任何可燃烧的化学物品,包括可燃物和易燃物。
4.2.4.1易燃液体(燃点低于38℃)可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⑴1A级:
燃点低于22℃;
沸点低于38℃。
⑵1B级:
沸点高于38℃。
⑶1C级:
燃点高于22℃;
4.2.4.2可燃液体(燃点高于38℃)可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⑴ⅢA级:
燃点高于60℃,低于94℃。
⑵ⅢB级:
燃点高于94℃
4.2.5易爆化学物品:
易爆化学物品是指能迅速发生剧烈化学变化的不稳定物质。
爆炸性分解可在正常温度和压力下发生。
肼。
4.3材料安全数据表及标签:
购进可能有危害的化学物品都必须附有材料安全数据表。
所有危险化学品都需要以易于识别的形式进行标记,使专业和非专业人员很容易警觉其潜在的危险性。
标记可以是文字、图标、标准化代码或多种形式并存。
4.4腐蚀品的储存
4.4.1储存:
腐蚀品应在近离地面处储存以减小掉下的危险。
4.4.2酸性试剂瓶的搬运:
搬运体积超过500ml的浓酸试剂时,必须用运载托车。
4.4.3不能共存的化学物品:
注意不要在同一区域内存放互相不能共存的化学物品。
乙酸或乙酸酐等有机酸应与硫酸、硝酸或高氯酸等强氧化剂分开储存。
4.4.4个人防护装备:
在使用腐蚀性物品场所的工作人员,应该穿戴工作衣、手套和其他个人防护装备。
4.4.5溅溢:
使用任何化学物品之前,应安排好处理容易破碎或溢出的物品的容器。
4.5易燃物的储存
4.5.1储存:
易燃易爆液体应在合格的容器里储存。
分装时应有明确的易燃和可燃性标记,工作储备量控制在最低限度。
4.5.2易燃、可燃性液体储藏室:
易燃或可燃性液体的储量超过10升,至少应有1间专用储藏室。
4.5.3仓库:
储存可燃性液体的仓库应远离明火和其他热源。
4.5.4冰箱:
可燃性液体如需要在冰箱内存放,该冰箱的设计必须符合避免产生蒸汽燃烧的要求。
实验室所有的冰箱门都应标明可否用于存放易燃、可燃性液体。
4.6紧急处理:
实验室必须重视发生化学危险品溅溢的可能性。
有关工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以掌握处理突发事故的知识。
培训应包括化学危险物品溅溢的识别,熟悉向管理部门通报的方法和保护自身安全应采取的措施。
在多数溅溢事故中,实验室可以决定撤离的区域,并通知有关专业部门处理。
如果由外部专门机构处理溅溢物,则实验室就必须中断工作,直到隐患排除。
在有可能发生化学危险物品溅溢的实验室,必需制订紧急处理措施,该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制定应急措施和与外部机构的协作方法;
⑵工作人员职责、权限、培训和汇报制度;
⑶紧急情况的发现和预防;
⑷安全距离和避险场所;
⑸岗位安全和控制;
⑹疏散路线和过程;
⑺清除污染;
⑻急救与医疗;
⑼紧急警报和相应措施;
⑽事后总结;
⑾个人防护装备和抢救器材。
4.7污染物的清除和处理:
每个实验室都应负责日常的清污工作。
在结束常规工作时、工作交班、发生紧急事件如清除溅溢物后,都需要进行清污工作。
需外送维修的设备,只有在实验室管理人员确认没有化学危险物品污染时,才能外送维修。
4.7.1废弃化学物品:
所有废弃化学物品都应按危险物品处理,除非能够确定它们的性质。
清洁溅溢有害物质的所用材料,包括吸附物和中和物,都被认为是有害废弃物。
4.7.2专职人员:
实验室应指定专人协调和负责处理实验室有害化学废弃物。
4.7.3.容器:
化学废弃物应放置在密闭、有盖的容器中。
4.7.4标签:
化学废弃物的包装应有标签,标签应包含以下内容:
⑴日期;
⑵来源;
⑶实验室来源;
⑷成份;
⑸物理性质(气体、液体等);
⑹体积;
⑺危险性(易燃或易爆)。
4.7.5运输:
实验室应指定专责人员负责容器转运,并将其放置在指定的废弃物堆放场所。
5.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准则
5.1引言:
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接触标本和操作过程中,可能被感染。
临床实验室可能接触的微生物可分为三类:
5.1.1病毒,如:
病毒性肝炎(特别是乙型及丙型肝炎)和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
5.1.2细菌,包括:
球菌、杆菌。
5.1.3其他病原体:
因为从病史和体检不能可靠地鉴定所有病人的病原体,所以当接触和处理所有的体液时,均应执行“常规预防措施”。
5.2感染途径
5.2.1空气传播:
在取下装有标本试管的塞子时,溶液洒落在坚硬的表面上,用未加塞子的试管进行离心或溶液(包括接种环内的溶液)加热太急时,具有传染性的溶液可能形成气烟雾散布在空气中。
因此,从事此项工作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避免病原体的空气传播。
5.2.2经口传播:
用口吸移液可能导致微生物入人体引起传染。
传染也可通过间接途径,如饮食或吸烟前没有彻底洗手引起“手-口”传染。
5.2.3直接接种:
偶然的针刺、碎玻璃划伤和动物咬伤均可通过直接接种引起传染。
临床标本中的感染原也可通过被纸张轻微划伤的手指、很轻的擦伤或损伤的表皮进入人体造成感染。
5.2.4粘膜接触:
一些病原体,包括肝炎病毒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能够通过与粘膜(如眼结膜)的直接接触进入人体,。
所以在擦拭眼睛、更换隐形眼镜或使用化妆品前应彻底洗手。
5.2.5节肢动物媒介:
蚊、蜱、蚤和其他体外寄生虫都是潜在的传染源,特别是当室内喂养有动物时。
5.3血源性病原体
5.3.1间接接触:
临床实验室工作人员都面临着接触血源性病原体的可能性。
为了减低对乙型肝炎(以下简称乙肝HBV)、丙型肝炎(以下简称丙肝HCV)、艾兹病(简称HIV),每个实验室都应制定“控制接触感染原的方案”,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⑴目的;
⑵一般管理(负责人、工作人员的职责、年审和改进措施);
⑶感染风险评估;
⑷执行的方法(工程学控制、实际工作控制、个人防护装备、实验室内务管理);
⑸疫苗接种;
⑹接触病原体后的评估和随访(包括专业医务人员的处理和他们的书面意见,以及医学记录保存);
⑺标签和标志;
⑻资料和培训(课目、方法和记录保存)。
5.3.2备注:
所有的单位都应执行“常规预防措施”。
另外,每个实验室都应确定每个职员工作岗位的潜接触的程度。
一旦确定有接触潜在感染原的可能,应采取硬件控制和操作过程控制,以减少或消除接触这些潜在感染原的可能。
各单位应提供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工作服、实验服、面罩、面具、护目镜、安全镜和鞋套等。
并讲解何时使用和如何使用。
5.3.3常规预防措施:
*来自所有病人的血液和体液都被认为是具有传染性的。
所有血液和体液的标本都应放置于具有安全盖的结构优良的容器里,以防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
采集标本时应防止污染容器的外表或随标本的检验单。
如果存在潜在的或实际的污染,则应再加一层包装(例如:
包装袋)。
所有的标本应加上生物危害标签。
*所有处理血液和体液(例如:
取下真空试管的塞子)的工作人员都应戴上手套。
如果有可能发生血液或体液的喷溅,则应使用面部防护装备。
*对于微生物培养之类的操作过程会产生气烟雾或飞沫,应在II级以上生物安全柜内操作,这些操作包括混匀、超声雾化和剧烈搅拌。
*实验室应使用机械移液装置。
绝对禁止用口吸移液。
*使用注射器和针具时应防止受伤。
禁止用手将针套重新套在针头上、禁止故意将针头弯曲或折断、将针头从一次性注射器上取下、或对针头进行其他操作。
所有锐利物品在使用后都应放入贴有清晰标签、不会被刺破的容器内,然后运至处理场所。
废弃锐利物品的容器应就近放在便于操作的地方。
为防止装得过满意外伤人,应在装满后尽快运走。
*血液或其他体液发生泄漏或工作结束后,均应使用合适的化学杀菌剂对实验室工作区进行表面消毒。
可使用新鲜配制的84消毒液(1:
10)和2.5%甲酚溶液或其他有效的溶液对所有的工作台进行消毒。
84消毒液应至少作用15分钟,使用其他的消毒剂可参考其产品说明书。
*实验中用过的污染物品在重复使用前或装入容器中按传染性废弃物进行处理前,应先进行去污处理。
*被血液或其他体液污染的设备在实验室内或外送商家进行维修之前,应先进行清洁和消毒。
无法彻底消毒的设备必须贴上生物危害的标签。
*手或其他部位的皮肤在接触血液或其他体液后必须立即彻底清洗。
在实验工作结束后或取下手套后应立即洗手。
在离开实验室之前应脱下所有的个人防护装备。
*如果实验人员工作时有可能接触到血液、其他可能具传染性的物质、病人的粘膜或要损伤的皮肤、或在处理污染的物品或表面时,都应戴上手套。
在进行血管穿刺时,包括静脉采血、手指或脚背穿刺,也应戴上手套。
如果手套破损、刺破、或失去其屏障功能,则应尽快更换。
清洗或消毒会损害一次性手套的质量,故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手套,在接触病员后应更换手套。
*工作区应使用吸收性强的纸张覆盖。
在移液、混合、振荡、搅拌或离心时,必须防止发生气烟雾。
*患有渗出性病变或湿疹的医务人员在痊愈前不得直接接触病人,也不得接触医疗设备。
5.3.4乙型肝炎病毒免疫接种:
各单位均应为可能接触血源性病原体的工作人员免费接种乙肝病毒疫苗。
工作人员可以拒绝接种,但应在表示拒绝的协议上签名。
5.3.5标签和标志:
必须采用通用的警告标志系统明确标识装有危险生物制品的容器或被其污染的物品,在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存放血液和其他有潜在传染性物品的冰箱、以及处理尖锐物品的容器上,所贴的标签应标明通用的生物危害标志。
用于存储、运输的容器应加上标签或颜色编码标志,并在存储、运输前将容器盖上。
如实验室用常规预防措施来处理所有标本,同时标本或容器又存放在实验室内,可不使用标签或颜色编码标志;
但如果离开实验室,就必须使用标签或颜色编码标志。
6.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安全准则
6.1引言:
在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接触标本和操作过程中,可能被感染艾滋病毒,也可能感染其他未知病原体。
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可能接触的微生物可分为三类:
6.1.1病毒,如:
6.1.2细菌,包括:
6.1.3其他病原体:
因为从病史和体检不能可靠地鉴定所有病人的病原体,所以当接触和处理所有的血液标本时,均应执行“常规预防措施”。
6.2感染途径
6.2.1血液传播:
艾滋病毒的实验室传播主要是通过血源性传播,被破碎的盛有血液标本试管刺伤又是主要的感染方式。
因此,工作人员必须带双层手套,破碎标本经消毒处理,用镊子将破碎试管夹到锐器盒内在进行清理,避免刺伤造成艾滋等疾病的血源性传播。
6.2.2气溶胶传播:
离心后标本温度升高,打开盖帽造成未知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传播。
因此,不能过早开启试管盖帽,或在生物安全柜内开启,避免未知病原微生物以气溶胶的形式传播。
6.2.3经口传播:
由于标本的潜在传染的未知性,传染也可通过间接途径,如饮食或吸烟前没有彻底洗手引起“手-口”传染。
因此,实验室内不得从事跟实验无关的行为。
6.2.4粘膜接触:
6.2.5控制接触感染原的方案:
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6.3备注:
6.4常规预防措施:
*来自所有病人的血液都被认为是具有传染性的。
所有血液和的标本都应放置于具有安全盖的结构优良的容器里,以防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
*所有处理血液(例如:
如果有可能发生血液喷溅,则应使用面部防护装备。
10)84消毒液应至少作用15分钟,使用其他的消毒剂可参考其产品说明书。
*手或其他部位的皮肤在接触血液后必须立即彻底清洗。
6.5乙型肝炎病毒免疫接种:
7.标本采集、接收、分离室安全准则
7.1标本采集、接收、分离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安全的一般要求。
7.2离心机:
7.2.1气溶胶:
离心过程中应采取低温离心机离心、控制打开试管盖帽时间、最好在生物安全柜内打开试管盖帽,从而控制气溶胶的产生在最低水平。
7.2.2操作:
离心机只有在盖好盖板后,才能启动。
7.2.3污染:
装标本(血、尿、痰)或易燃液体的离心管,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