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公路旧路基拓宽改造路基土石方施工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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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段主要沿老路加宽改造,原国道213线路基宽度6.5~7.5m,改造工程设计原则上按照在现有路面上拼宽路基后加铺路面结构层;
拼宽路堤填方边坡坡度根据路基填料种类、边坡高度和基底工程地质条件,并经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勘察后确定。
该项目中填方边坡高度均8m以下,填方边坡坡比采用1:
1.50。
⑵既有路基拼宽设计
在公路改建工程中,拓宽部份路基质量问题很大程度上决定改建后公路的使用寿命和使用质量。
为使新旧路基形成有效整体,改建工程中,分填方路堤拼宽、一般路基拼宽、墙背回填拼宽、边沟路段拼宽、挖方路段拼宽等状况采用不同的拼宽方式,做到节约投资、方便施工,确保路基拼接质量。
在工程施工中,可因地制宜采用如下工程措施加强拼宽施工质量控制。
a.在不增加占地或增加占地较少情况下,可适当加宽填筑宽度,满足重型压路机碾压工作宽度,待填筑完成后对超宽部分进行削坡。
b.可适当开挖原老路以保证拼宽压实宽度。
①.一般填方路堤拼宽:
.
a.下图适用于沿原填方边坡底部横向拼宽衔接,改建工程中主要为弯道改造及部分路段升级改造切弯取值路段;
b.路基填筑前,应拆除原有道路的防护、排水工程,路基拼宽侧沿原土路肩向下按1:
1.0的坡率清方,清除坡面松散堆积厚度大于等于30cm;
c.拼宽填筑前,应开挖土质台阶,土质台阶宽度不小于100cm,碾压宽度不小于250cm(包括超宽碾压),确保重型压路机工作宽度;
d.为防止新旧路基结合部出现纵向裂缝,路床及路基底部分别设两层土工格栅。
②.一般路基拼宽:
a.一般填方路段拼宽适用于拼宽路基宽度大于100cm,且适宜于重型压路机压实路段;
b.拼宽路基位于石质路段时,设路缘石后直接铺筑路面;
当拼宽路基位于土质路段,为适宜性材料时清除表土对路床进行整平压实且压实度达到规范要求(二级公路≥95%),后铺筑路面;
当松山堆积或为非适宜性材料,压实度达不到规范要求时,按照低填浅挖路基处治,对路床换填80cm级配碎石(天然砂砾),拼宽路基需采用重型压路机压实;
c.为防止新旧路基结合部出现纵向裂缝,路床顶面新旧路基结合部设置一层土工格栅;
d.路缘石外有空地时应填土绿化。
③.一般路基设路缘石拼宽:
a.当拼宽路基外侧横坡陡峻,压路机不宜碾压,或者拼宽宽度小于等于100cm的路段,采用设浆砌片石砌筑的方式拼宽(路缘石基础);
b.采用浆砌片石拼宽时,应将原路缘石接触面拉毛,若原路缘石损坏,应予以拆除;
c.路缘石外有空地时应填土绿化。
④.设路肩挡墙拼宽:
a.重力式挡土墙(护肩)基坑开挖前应拆除原道路构造物,清除坡面松散堆积,并开挖土质台阶;
衡重式路肩墙应按照背坡控制开挖,尽量欠挖,不足部分采用人工开挖。
b.带挡墙砌筑完成,砂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70%后,采用天然砂砾(级配碎石)进行墙背回填,其工艺要求应满足“三背回填”施工工艺要求,底部采用打夯机逐层夯实,松铺厚度不大于15cm,当回填宽度大于250cm时采用重型压路机逐层碾压;
c.衡重式路肩墙顶面开挖台阶后,回填宽度仍然小于250cm时,在碾压前,应清除老路面层,对原道路基层进行翻松,与回填拼宽部分形成整体(宽度不小于250cm)后碾压;
d.为防止新旧路基结合部出现纵向裂缝,路床顶面新旧路基结合部设置一层土工格栅。
⑤.原边沟路段路基拼宽:
一般边沟改建:
a.改建边沟尺寸尽量吻合原边沟尺寸,方便施工;
b.边沟改建混凝土沟邦浇筑前,应凿出原沟邦抹面,确保混凝土沟邦与原沟邦的衔接;
c.在施工前,应清除原沟底淤积,铺砌底部填充厚度小于30cm时采用碎石填充,大于等于30cm时采用片石填充;
d.边沟改建后,外沟邦外仍有平台的,回填种植土后绿化。
深大边沟改建:
a.施工前,应拆除原路基边缘构造物,清除水沟底部淤泥或淤积硬壳层,厚度不小于30cm,拼宽路基一侧开挖土质台阶,确保搭接宽度不小100cm,拼宽路基不小于250cm,确保重型压路机能够压实。
b.为防止新旧路基结合部出现纵向裂缝,路床顶面新旧路基结合部设置一层土工格栅;
c.边沟改建后,外沟邦外仍有平台的,回填种植土后绿化。
⑥挖方横向衔接拼宽:
a.挖方路基横向拼宽前,应先拆除原有构造物,弃至弃土场,不得与开挖土石方混合用于路堤填筑;
b.石质路段开挖至路床顶面整平压实后直接铺筑路面;
土质路堑开挖后,为适宜性材料时对路床进行整平压实且压实度达到规范要求(二级公路≥95%),直接铺筑路面;
为非适宜性材料,压实度达不到规范要求时,按照低填浅挖路基处治,对路床换填80cm级配碎石(天然砂砾),拼宽路基宽度不得小于250cm,确保重型压路机压实;
c.为防止新旧路基结合部出现纵向裂缝,路床顶面新老路基结合部设置一层土工格栅。
⑶基底处理:
路堤拼宽填筑前必须将原地面上的杂草、树根、农作物残根、腐植土、垃圾杂物等全部清除,清除表土厚度不小于30cm,并应将路堤填筑范围内清理留下的坑、洞、土沟填平,用原地的土或砂性土回填,分层夯实至填筑高程;
在原排水沟、边沟等地段,采取排水、降水的方案排出地表水,同时清除淤泥、腐植土及耕植土,清除厚度通过调查资料确定。
路堤填筑前,对基底表层碾压密实,在一般土质地段,基底的压实度(重型)不小于90%。
设计文件中拼宽处治所用天然砂砾应符合做底基层用时级配和抗压模量要求,其他路基处治中所用天然砂砾技术要求可参照执行。
路基拼宽填筑,原则上应要求采用常规的大型压路机进行压实;
对部分窄幅路基拼宽,大型压路机施工受限时,除提高路床回填材料质量要求外,应尽量采用小型双钢轮振动压路机(宽度1.0米左右)压实,避免采用人工及打夯机夯实,确保拼宽路基的压实度和控制工后沉降;
对特别狭窄的局部路基拼宽,宜使用片石砼、浆砌片石等材料填筑。
(二)挖方路基
现公路路堑边坡坡率大部分在1:
0.3~1:
0.50之间,普遍采用一坡到顶的方式。
部分边坡较陡且不稳定,受雨水冲刷后,坡顶出现滑塌;
部分路段边坡土石混杂,未有防护措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针对现有路堑边坡存在的主要问题,挖方路基边坡坡比确定主要分以下两种情况:
⑴土质边坡设计根据边坡高度﹑土的湿度﹑密实度﹑地下水﹑地面水的情况﹑土的成因类型及生成年代﹑既有人工边坡及自然边坡稳定状况等因素确定。
⑵岩石挖方边坡设计综合考虑岩性、构造裂隙产状与路线关系、岩体风化程度、力学性质和开挖高度,以及地下水﹑地面水、既有人工边坡和自然边坡稳定状况,并兼顾地貌、土石方平衡等因素确定。
路基挖方边坡坡率见下表:
路基挖方边坡坡值表
岩土类别
一级边坡
二级边坡
三级以上边坡(含三级)
高度
坡度
平台宽度(m)
土质边坡
8
1:
0.75~1:
1.0
2
1.0~1:
1.25
岩质边坡
0.5~1:
0.75
2.不良地质地段及特殊路基设计
2.1不良地质路段
本合同段所处区域位于无量山南端之尾稍,地形切割中等,海拔一般约800~1300米,河谷海拔约500~700米,相对高差一般在300~500米间,少数达600米以上。
总体地势北高南低,最高处在雷公崖,海拔2007.5米,最低点在澜沧江,海拔508米。
由于受构造作用控制,形成较多南北走向的山岭和盆地,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风化程度、地下水等条件复杂多变,工程地质条件较复杂,不良地质以滑坡、崩塌多见。
K0+000(起点)~K18+300和K19+030~K29+600为较不稳定区,段内地层岩性以紫红色、黄色泥岩夹砂岩为主,地表下15~20米深度内岩石节理裂隙发育,岩体破碎,且泥岩属软质岩,具遇水易软化、日晒易裂的特点。
2.2特殊路基设计
⑴低填浅挖路基
本合同段沿国道213线改建,原道路路基宽度6.5m~7.5m。
设计中,对路基中心线偏离原道路中心线需拼宽路基的路段设置路肩墙、护肩以及路缘石的方案减少新征用地,同时避免出现路堤薄层拼宽填筑导致路基纵向裂缝的产生,路线纵坡设计中按加铺路面结构层厚度控制,但存在老路纵面坡长较短、坡度变化太频繁等不利因素影响。
纵面设计中对一些纵面较差路段进行适当的调整。
沿用老路路基段由于老路基经过多年沉降、荷载的作用,路基已经稳定,不作低填浅挖路基处理。
对于新建路段或改建路段需增大半径及裁弯取直改建路段,当填方高度小于路面厚度+80cm(路床厚度)时视为低填路堤,应对上、下路床范围内的填料或表土进行处理,使压实度达到路堤相应填筑范围规定的要求,当表土强度满足且含水量适当时,可直接填筑压实;
当表土最小强度不能满足要求或含水量较大时,应对表土采取换填处理。
当挖方路基路床为土层、CBR强度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路床含水量过大难以压实时,必须对路面结构层以下土基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压实度及填料最小强度要求与零填路基一致。
⑵斜坡、陡坡及高填地段路堤设计
在地面坡度陡于1:
5的纵横向路堤段,设计中结合地形、地质、边坡高度等进行综合考虑,并进行路堤稳定性分析,因地制宜地设置土工格栅、浆砌片石护肩、护脚和挡土墙等支挡工程,以保证路基稳定。
⑶老路排水沟位置处治
国道213线修建年代久远,历经多次养护改善(多为在原道路上加铺路面修缮)。
现有老路靠挖方边坡侧边沟多为较深的土质边沟,局部路段深度达1.5m以上,且边沟开口较宽,严重影响车辆通行安全;
同时,部分路段边沟排水不畅,路面水汇集于边沟内无法排至路基范围外,造成水沟位置地基软弱、淤泥堆积。
在工程改造中,对于改造路基占用原道路排水沟位置,清除原沟淤泥,开挖土质台阶,设计中进行了特殊路基处治。
具体处治方法详见“既有路基拼宽处理设计”处理说明。
(三)路基压实标准与压实度
1.路基填筑
本合同段路基填料主要是路堑开挖土石方利用和线外取土场借土填方,大部分利用方是路基的适宜填料,路基挖方的石方部分应和本段公路的土方以及借土进行分层混合填筑,不单独作填石路基考虑。
当部分挖方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的土方,以及含水量超过规定的土方,不能直接作为路基填料,必须采取翻晒、掺拌石灰等措施满足压实度及CBR的要求。
本合同段路基填料主要考虑挖方回填,对要求较高的材料均采用透水性材料,透水性材料主要在主线K19+320左侧景洪管理管理段劳务公司石料厂择优取用。
路基底视实际地形、地质和地下水位等情况,进行相应的工程处理,一般路段,清除表层30cm的耕植土,砍树挖根并进行填前地基夯压实工作,经过水塘或软土地基地段时,路堤高于设计水位0.5m以下范围内采用不易风化的片块石填筑,按填石路基标准压实。
当地面横坡陡于1:
5时,路基填筑施工前应先挖台阶,将原地面开挖成宽不小于2m,向内倾斜2%~4%的台阶,再进行路基填筑。
本合同段路基采用土质或土石混合填料,按土质路堤或土石路堤的填筑工艺要求施工,路基分层填筑,采用机械分层压实,土质路段最大松铺厚度不超过30cm,土石路段最大松铺厚度不超过40cm。
2.路基压实标准及压实度
路基采用重型标准分层压实,路基压实标准及填料强度要求见下详见表
项目分类
路面底面
以下深度
(cm)
填料最小强度(CBR值)(%)
压实度(%)
填料最大粒径
方
路
基
上路床
0~30
6
≥95
10
下路床
30~80
4
上路堤
80~150
3
≥94
15
下路堤
150以下
≥92
零填及路堑路床
注:
1.当路床填料CBR值达不到表中要求值时,可采用掺石灰或其他稳定材料处理;
2.表中所列压实度值以《公路土工试验规程》重型击实试验法为准;
3.路堤基底为耕地或土质松散时,应在填筑前进行压实,其压实度不应小于90%,当路基填土高度小于路床厚度(80cm)时,基底的压实度不宜小于路床的压实标准,基底松散土层厚度大于30cm时,应翻挖再回填分层压实。
3.涵背及其它构造物处的填筑
本项目需进行改建的涵洞等构造物较多,为了减少路基在构造物两侧产生不均匀沉降,减少桥(涵)过渡路基不均匀沉降产生的病害,提高公路行驶的舒适性,对构造物两侧路基填筑进行特殊要求。
桥涵台背后路基处理范围如下:
压实度从填方基底或涵洞顶部至路床顶面均为95%,填料要求采用天然砂砾或透水性材料,回填土应分层填筑并严格控制含水量,分层松铺厚度不宜大于15厘米,应严格控制台背填土压实度,加强该范围的压实度抽检频率,压路机压不到的地方应采用小型压实机械或人工反复夯实。
涵台背后路基处理范围如下:
桥涵台背后路基处理范围表
每侧长度
底部处理长度
(m)
上部处理长度
备注
桥梁
≥4m
>(3+2H)
含桥台锥坡,且需超长压实0.3m,H为台后路堤高度
涵洞、通道
≥3m
>(2+2H)
本项目路床范围内、“三背回填”、零星填方的填料均采用天然砂砾(级配碎石)填筑,属性指标应小于12,CBR值应大于80%,最大粒径应小于10cm。
六、质量保证措施
严格按照路基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种施工记录。
施工过程中严格服从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加强自检→抽检的质量检测措施。
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监控系统。
1、组织保证:
成立质量监控小组
2、技术保证:
由项目总工程师、现场技术负责人负责全面技术指导工作,现场施工人员、工程技术部和试验室具体操作实施,实行技术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做好施工前周密的准备工作,如工程原材料检测,工程机械的维修保养,施工方法、检测方法的研究,工程施工具体班组或人员的落实与管理等。
3、要求把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图纸的理解,渗透到现场施工的各道工序之间,加强对每道工序的检测。
加强技术培训,做好技术交底。
做到每道工序有标准,有验收,有结论,确保试验段路基填筑一次成功。
七、环保具体实施措施
(一)、施工前做好下列工作:
1、对施工工人进行保护动植物的教育和培训,明确保护责任;
2、在施工过程中最大程度地避免对树木和其他植被的破坏;
3、施工弃土方不得随意堆放、抛弃,所有的弃方均应运至设计好的弃土场堆放;
4、筑路或挖方地形时,将对挖方地形的坡面进行护坡处理,或植草绿化;
5、在暴雨来临前不能实施永久性防护措施处,将在动土点或其它易于发生水土流失的地点应采取相关的措施加以防护;
6、对施工临时占地,应将原有表层熟土(约15-30cm)收集起来统一堆置,并播散草籽防止土壤养分流失,待施工完毕将这些熟土恢复和整理;
7、保持排水系统的通畅,保证在任何时候都具有良好的工作状况;
8、随时掌握气象信息,对地质不良地段的路基施工尽量避开雨季。
9、工程用油类等化学品不得堆置于饮用水源附近,并必须有遮盖,防止雨天化学品随雨水进入水、土体。
10、施工完毕后及时恢复或重建灌溉和排水系统。
(二)、路基施工中主要潜在环境影响和处理对策
1、地表清理及结构物、路基挖方潜在环境影响和对策
地表清理及结构物拆除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活动内容
潜在影响
对策
1
清除草丛、树木等植被
1.生态破坏
2.水土流失
1.明确清理对象的范围
2.设专门的场地用以处置
结构物拆除
1.扬尘污染
2.噪声污染
3.损害景观
吊装移除,减少粉尘排放,并且在拆除前应对被拆体充分洒水,保持温润。
场地内积水
1.水污染
2.传播病媒
1.疏通排水沟2.消毒
废弃物未及时处理
1.废弃物流失
2.传播病毒
1.掩埋
2.消毒
路基开挖潜在环境影响
对策
土石方开挖
1.生态破坏2.水土流失3.资源消耗
1.明确开挖范围
2.明确弃渣场的范围
施工中主要措施及防治:
(1)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废气、尘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2)石灰、粉煤灰等路用粉状材料运输和堆放应有遮盖,其混合料集中拌和,减轻对空气、林区、农田的污染。
(3)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
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夜间55dB。
(4)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夜间在居民区、厂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
确需连续作业的,提前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张贴公告。
(5)在靠近居民区、厂区单位等敏感地区通过设立屏障,种植绿化带,修筑路堤来降低噪声。
2、其它工程潜在环境影响和处理对策
排水工程潜在环境影响
挖掘机、装载机等
1.噪声2.漏油污染3.扬尘4消耗能源5.排出有害气体
土方运输
1.沿路洒落2.随意丢弃
运输车辆
1.噪声2.尾气3.扬尘 4.消耗能源
夯实机械
1.施工噪声2.漏油污染3.水泵能源4.排出有害气体
(1)施工过程中,采取措施,控制扬尘、噪声、振动、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防止或者减轻施工对水源、植被、景观等自然环境的破坏,改善、恢复施工场地周围的环境。
(2)将弃土、弃渣于指定地点堆放,并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其流入水体。
3、加强弃土场支挡、绿化等工作,减少对周围林区的环境污染
①严禁侵占非临时征用土地,堆放于弃土场的设备、材料等应规划出合理位置,不得随意停放或堆置于用地范围之外。
保护用地范围之外的现有绿色植被,弃土场清除特别注意尽最大可能保护清理区域范围外的天然植被。
因修建临时工程或其他原因损坏了现有的绿色植被,在拆除临时工程时予以恢复。
②在弃土区槽底四周开挖临时边沟,及时排出雨季期间沟底积水和它处流入沟底积水;
同时在坡顶开挖临时截水沟,截断通过坡顶沿坡面汇入沟内的水流;
③冲沟和凹地弃土,考虑改变地表径流,避免因弃土而形成上游大面积汇水淤积,弃土坡脚,采用浆砌片石或其他方式(如编制袋装土堆砌)护脚;
④弃置于沟内土方,及时安排推土机予以整平,整平后保证每层填土表面有2%~3%向外倾斜的坡度,并进行碾压;
⑤弃土过程中,若一侧无沟坡面支挡,应按1:
1、1:
1.5、1:
1.75几种坡率修整弃土边坡,坡脚设置挡土墙,确保稳定;
⑥当弃土堆积高度过大,除坡脚事先设置挡土墙外,坡面应及时喷播草籽并用薄膜覆盖,且坡面按一定间隔距离开挖急流槽,用浆砌片石或水泥砂浆铺砌,保证水流不冲刷坡面,形成水土流失。
⑦在弃土场施工的人员不得将生活垃圾、污水等随意丢弃和排放,防止对周围环境和水土产生污染;
⑧施工机械应防止漏油,或施工机械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水未经处理严禁直接排放;
⑨接受各级环保部门日常监督管理,并认真整改。
4、生态保护
(1)根据要求,对施工场地内的特殊意义的树木及野生物生长环境进行保护。
施工过程中,禁止侵占非施工用地。
设营、材料堆放、便道、机械车辆存放等场地设置合理。
保护公路用地范围之外的现有绿色植被,对永久工程施工区和临时工程施工区,地表清除必须特别注意,尽最大可能保护清理区域范围外的天然植被。
因修建临时工程损坏了现有的绿色植被,在拆除临时工程时予以恢复。
(2)注意防火安全,以免给周围树木草地带来不必要的损害。
(3)在业主指定范围内开展施工生产及其他活动,避免对周围植被不必要的破坏,砍树及清理植被要征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八、安全保证措施
(一)、根据该段路基施工的特点,安全防范重点有以下四个方面:
1高处坠落事故;
②防机械伤害事故;
③防交通事故;
④防坍塌事故。
我部将采取如下安全保证措施,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安全控制措施
(1)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取得操作证,不准操作与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应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规定。
(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4)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5)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统一停放。
(6)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
(7)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可让人了望的安全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
(8)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9)爆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爆破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作业,严禁采取大爆破方式。
在作业中不得随身携带易导电等规范中明确指出的相关禁带物品。
(10)每次起爆后,严格检查是否有危、险石现象,并予以及时排除,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11)严格做好炸药、雷管的保管和使用登记工作,严防炸药雷管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