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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专业

各施工班组技术员

工程师

土建公司总工

热机公司总工

电控公司总工

机械化总工

总工程师

副总工程师

土建专业

质量管理网络图

质保部主任

质检工程师

土建公司质检员

热机公司质检员

电控公司质检员

机械化质检员

为了保证本工程施工人员能快速、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有关技术、质量要求,保证经批准的技术方案、措施被认真地贯彻执行,保证技术、质量信息能及时反馈,项目部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四级技术管理和三级质检网络,制定、完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网络中的各级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接受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工程师的检查、指导,确保网络体系正常有效运转。

3.各级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3.1总/副总工程师职责

3.1.1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在本工程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

3.1.2全面负责本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解决重大技术、质量和安全环保问题,审批技术方案。

3.1.3总/副总工程师分别批准施工组织总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项目部级(代表公司级)技术交底,批准重大设计变更建议,批准重要工程联系单。

3.1.4对本工程实现过程进行策划。

3.1.5对本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开发和应用的可行性、适用性、安全性负责。

3.1.6为贯彻实施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提供技术保证。

3.1.7采取措施使全体职工提高质量和安全环保意识。

3.1.8调查、处理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3.1.9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工作,并对分管工作负责,经授权,履行总工程师职责。

3.2工程部主任职责

3.2.1组织履行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的本部门职责。

3.2.2组织制定、完善并督促各单位/部门认真执行技术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2.3参与编制一级网络进度计划以及季度、月、周施工作业计划。

3.2.4在项目经理、总工的领导下,深入施工现场,掌握施工动态,抓好技术、进度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3.2.5负责对外联络工作,协助项目部领导实施内部调度,处理施工准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2.6对本部门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进行调配,并对其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3.2.7每周四组织召开项目部生产调度会,参加监理、业主组织的生产调度会,反映施工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传达会议要求。

3.2.8组织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组织项目部级技术交底,批准有效文件清单,签批技术文件的发放范围,审核重要工程联系单。

3.2.9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组织按业主、监理的要求编制、整理竣工资料,并移交。

3.2.10组织对业主、监理满意度的调查。

3.3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职责

3.3.1负责以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高效率完成部门技术管理职责分解的技术管理工作。

3.3.2参与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作业计划的编制,审核专业设计和重要施工技术方案、措施,批准一般设计变更建议,批准小型设计变更建议,批准一般工程联系单,审核专业公司提出的设备、材料需用计划。

3.3.3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各专业技术文件的正确实施,及时协调和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3.4负责本专业技术的控制与管理,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3.3.5在施工过程中与业主、监理相关人员保持有效的沟通,对业主、监理的合理要求及时解决或传递到有关部门。

3.3.6负责日常技术资料的建立、收集和整理。

3.3.7督促本专业实施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因素辨识、风险评估。

3.3.8参加业主组织的设计交底、综合图纸会审,参加专业公司组织的系统会审和技术交底,对专业公司提交的竣工资料进行检查。

3.3.9参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3.4工程部资料管理专责职责

3.4.1编制、发放本工程有效文件清单,配置本工程所需的标准、规范。

3.4.2负责工程管理文件和施工技术文件的接收、传递与保管工作,确保施工技术文件的有效性,收回失效文件,或督促对失效文件进行标识、销毁。

3.4.3负责本工程作业文件、验评资料、联系单、报审单等的格式规范化工作。

3.4.4督促各单位、部门按规定要求及时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资料,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编目、立卷、移交。

3.4.5负责施工图纸的接收、标识、发放、借阅、调剂及其它管理工作。

3.4.6负责作业计划的发放,经有关领导批准,报送安全、质量、进度报表。

3.4.7完成主任交待的其它工作。

3.5质保部主任职责

3.5.1组织履行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的本部门职责。

3.5.2负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与控制的管理工作。

3.5.3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业主的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制度和《验标》;

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质量管理规定和制度。

3.5.4负责编制本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制度,并督促实施。

在管理规定的执行过程中,对质量管理方面出现的和存在的各种问题,有权进行补充和完善,有权对没有按规定执行的部门或个人提出考核意见;

对现场违章行为有权制止或下令停止施工,并按规定执行处罚条令。

3.5.5负责质量事故(问题)调查、取证;

组织或主持质量事故(问题)分析。

有权对质量事故(问题)的处理提出建设性建议。

3.5.6负责本工程QC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发布。

3.6质保部专业工程师职责

3.6.1负责实施本专业施工工序和产品形成过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控制,协助物资部门做好设备、材料到货计划,参与进货物资的质量控制。

3.6.2负责专业设计和重要施工技术方案、措施的会签。

3.6.3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各专业工艺质量控制,保证本专业施工工艺、质量的实施。

3.6.4负责本专业主要项目的三级质量检查和验收,报请四级验收,负责本专业不合格品的控制与管理,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3.6.5组织并实施本专业质量数据统计和分析。

3.6.6在施工过程中与业主、监理相关人员保持有效的沟通,对业主、监理的合理要求及时解决或传递到有关部门。

3.6.7检查和督促各单位做好各类施工质量记录。

3.6.8组织、指导本专业的QC小组活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3.6.9督促本专业实施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因素辨识、风险评估。

3.6.10参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3.7专业公司技术主管职责

3.7.1全面负责本专业公司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保证本专业公司按照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运作。

3.7.2参加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负责编制本专业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专业公司级技术交底。

3.7.3组织专业公司内部的系统图纸会审和施工图预算工作。

3.7.4根据工程部编制的作业指导书一览表,负责编制本专业重要技术方案、措施,审核班组编制的一般技术方案、措施;

审核班组提出的小型设计变更建议,提出一般和重大设计变更建议。

3.7.5对本专业公司所使用规程、规范、图纸等技术资料的正确性负责,贯彻上级有关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并对各班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7.6深入现场,对本专业公司的技术和质量工作进行检查,解决技术和质量工作中的难题。

3.7.7编制本专业公司的技术革新计划,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

3.7.8负责本专业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同步做好记录、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组织本专业公司工程技术人员按规定整理、移交竣工资料。

3.7.9组织编制本专业公司施工总结。

3.8专业公司质检员职责

3.8.1负责本专业的工艺质量的管理与控制,贯彻上级有关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并对各班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8.2负责本专业的二级质量验收工作,配合质保部质检工程师质量检查及竣工验收工作。

3.8.3督促本专业的质量技术记录的及时形成、收集工作。

3.8.4负责本专业的质量数据统计工作。

3.9班组工程师职责

3.9.1负责本班组的技术和质量工作,解决施工中的技术和质量问题。

3.9.2检查施工人员执行标准、规范和作业方案、措施的情况。

3.9.3组织分册图纸会审,实施班组技术交底。

3.9.4负责班组施工预算,提出设备、材料需用计划。

3.9.5参加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一般技术方案、措施,提出小型设计变更建议,经办工程联系单。

3.9.6对本班组所使用设备、材料的质量以及安装质量把关,委托检验、试验,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

3.9.7收集、整理班组施工记录,参加编制竣工资料。

第二节单位工程开工报审制度

保证单位工程开工条件满足要求,并使开工报告的填写、报审规范化、制度化。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承建项目所有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的填写、报审。

3.工作程序

3.1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的填写

3.1.1专业公司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

收集开工报告必须附带的资料,具备条件后填写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3.1.2相关部门及时向专业公司提供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所需资料复印件。

3.1.3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由专业公司填写,并在预计的开工日前7天将报告及相关资料送工程部专工审核。

3.1.4工程部专工检查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所附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并填写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

3.1.5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所列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开工报告和报审表采用监理规定的格式。

3.2单位工程开工报审

3.2.1工程部专工负责填写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

3.2.2工程部资料室负责将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及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送监理部。

3.2.3经审批的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如存在问题,由工程部专工通知相关部门、专业公司进行整改。

3.2.4如监理工程师需将所提供资料复印件与原件对照,各专业公司、部门应配合。

3.3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和开工报告一式四份,业主、监理各留存一份,项目部资料室留存二份,向专业公司提供复印件。

3.4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由工程部资料室统一编号。

第三节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使施工人员领会设计思想,了解设计特点,弄清设计要求,发现施工图纸中存在的差错和不合理部分,提出修改意见,请业主或设计院在施工前解决,避免返工浪费。

适用于对本工程施工图纸的综合、系统、分册会审。

3.名词解释

3.1综合会审

由业主或工程监理主持,业主、监理、设计、施工、调试等单位技术人员参加,对全工程主要系统施工图纸进行会审。

3.2系统会审

由工程部专工主持,专业公司的技术人员、技师、有经验的工人参加,还可邀请业主、设计、调试单位代表以及监理工程师参加,对本专业各主要系统的施工图纸进行会审。

3.3分册会审

由专业公司技术主管主持,班组长、班组专工、技师、有经验的工人参加,可邀请设计、调试单位代表参加,对班组作业项目的施工图纸进行熟悉和审查,可结合施工预算进行。

4.职责

4.1总工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会审一览表”的审批。

4.2总工室或工程部负责联系业主综合会审。

4.3工程部负责编写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会审一览表”。

4.4工程部负责设计院及制造厂图纸催交工作。

4.5工程部负责施工图纸会审的组织协调,收集各专业意见,与业主、设计单位保持联络。

4.6工程部专工和专业公司技术主管负责主持完成本专业系统会审和分册会审,并做好记录。

5.工作流程

5.1施工图纸会审前的必备条件

5.1.1业主提供有效版本的施工图纸;

5.1.2主持单位通知各参加部门会审的范围和时间;

5.1.3参加人员熟悉图纸和施工程序,准备意见,进行必要的核对和计算。

5.2图纸会审重点

5.2.1.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5.2.2.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相适应。

5.2.3.图纸表达程度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5.2.4.构件划分和加工要求是否符合施工能力。

5.2.5.施工图之间、总图与分图之间、位置尺寸接口之间有无矛盾。

5.2.6.各专业之间设计是否协调。

如设备外形尺寸与基础尺寸;

建(构)筑物预留孔洞;

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

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

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

5.2.7.构筑物之间的衔接是否吻合,施工过渡是否可能。

图纸所述是否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5.2.8.能否满足生产运行安全经济的要求和检修作业的合理需要。

5.2.9.设计采用的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等适宜性、可靠性。

5.2.10.是否满足方便施工、保护成品、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5.3图纸会审的时间安排

综合会审应安排在安装工程开工前进行。

系统会审应安排在单位工程开工前进行。

分册会审应安排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进行。

5.4文件管理

5.4.1在各阶段会审中,应指定专人负责详细记录、汇总意见、填写“图纸会审记录表”,由主持部门印发到各有关部门。

5.4.2项目部内部组织的会审记录,当需外送时应经工程部主任批准由资料室实施;

由业主或监理单位组织的综合会审,其会议纪要由工程部资料室签收登记后印发至相关专业公司、部门。

5.4.3各阶段会审中提出的问题,凡属项目部内部解决的,由相关部门负责解决;

凡需业主、设计单位解决的,由工程部以工程联系单与业主联系,各方协调解决,需设计变更的,由设计院统一提出设计变更单,项目部按变更后的设计进行施工。

5.4.4由设计变更引起的施工作业文件的更改,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审批。

5.4.5各阶段图纸会审记录原件,由各主持单位保存,保存期限与工程同步且至少三年。

6.附录

图纸会审记录表

第四节作业指导书编审制度

编制作业指导书,明确作业程序、方法、质量标准、工艺要求及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等,指导作业人员正确施工。

适用于本工程所有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审批、交底、实施和管理。

3.职责

3.1总/副总工程师

项目部总/副总工程师负责批准作业指导书。

重大项目的作业指导书须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3.2工程管理部

3.2.1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时确定本工程作业活动所需的作业指导书的编制目录,标明其性质(一般、重要、特殊),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2.2与业主、监理工程师协商确定需送监理工程师审核的作业指导书目录,并发放至各专业公司。

3.2.3工程部专工审核作业指导书,对作业指导书相关内容的完整性、正确性、可行性负责,并监督有关方面和作业人员实施。

3.2.4安监管理专责对作业指导书进行会签,对其中的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内容的完整性、针对性和可行性负责,并监督实施。

3.2.5资料室负责作业指导书的送审、发放、存档。

3.3专业公司

3.3.1在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时,对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确定需要增加的作业指导书的目录,并标明性质,专业副总批准后实施。

3.3.2专业公司技术主管审核一般作业项目作业指导书,编制重要、特殊项目作业指导书。

3.3.3班组工程师编制一般项目作业指导书,对作业指导书的正确性、有效性负责。

3.3.4负责作业指导书从编制到项目部批准过程中的传递,检查作业指导书的执行情况,保证作业指导书能被正确地贯彻实施。

3.3.5负责作业指导书在本专业公司的发放、存档。

4.作业指导书的编制

4.1编制依据

4.1.1本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

4.1.2已批准的施工组织总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

4.1.3设计院施工图纸及设计修改;

4.1.4制造厂提供的设备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

4.1.5施工网络进度计划;

4.1.6本项目部的施工装备条件;

4.1.7业主要求的国内外标准、规程、规范、规章制度;

4.1.8类似工程的施工方案(通用工艺)、施工经验和专题总结。

4.2作业指导书的格式

执行本公司质量管理作业文件(汇编)—《作业指导书编制制度(2005年版)》。

4.3作业指导书的编号

4.3.1作业指导书的编号为专业代码+序号;

4.3.2专业代码为:

锅炉—GL,汽机-QJ,化学-HX,水工-SG,电气-DQ,热控-RK,调试-TS,焊接-HJ,土建-TJ,其它-ZH;

4.3.3举例:

GL-001锅炉钢架安装作业指导书。

4.4作业指导书的数量

需报送监理单位的作业指导书原件一式四份,内部审批的作业指导书的原件一式一份。

4.5其它要求

没有编制作业指导书的项目不得开工。

5.作业指导书的审批

5.1根据作业项目的性质,作业指导书实行分级审批,审批前,该项目不得开工。

5.1.1重要、特殊项目的作业指导书,由专业公司技术主管编写,工程部专工审核,工程部安监专责会签,项目总/副总工程师批准。

5.1.2一般项目的作业指导书,由专业公司班组工程师编写,专业公司技术主管和工程部专工审核,工程部安监专责会签,项目总/副总工程师批准。

5.1.3需送监理工程师审核的作业指导书,在所附的报审表(五份原件)上,工程部专工签字,由工程部资料室负责送监理工程师。

一份作业指导书和报审表原件留存监理处,其余四份返回工程部资料室。

5.2经审核需要修改的作业指导书,修改后按原程序重新审批。

5.3作业指导书的审批及出版必须在该项目开工前完成。

6.出版与归档

6.1作业指导书经批准后,编制单位将作业指导书的电子版及原稿交工程部出版。

6.2工程部主任确定作业指导书的分发范围及数量,并按规定发放复印件,资料室应做好发放记录。

6.3工程部资料室应将作业指导书分类归档,保存审批原稿和电子文本备查。

7.技术交底

7.1经批准的作业指导书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中的施工技术交底制度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施工技术交底制度》(2002版),未经技术交底的项目不得开工。

7.2一般项目由该班组工程师交底,特殊、关键项目由专业公司技术主管交底。

参加交底的人员应包括:

班组长、技术人员、安全员、质检员、主要施工人员。

7.3技术交底至少应包括公司《施工技术交底制度》(2002版)中规定的内容。

7.4作业指导书交底时,主持人应要求按规定填写“技术交底记录表”,主持交底人、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均应签字。

8.实施

8.1施工人员应按作业指导书交底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法。

如必须更改时,应征得原审批人员的同意,并按原审批程序办理重新审批手续。

8.2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应督促、检查作业指导书的实施情况,及时了解执行中的问题。

当发现施工人员不按交底要求施工时,应立即劝阻,劝阻无效时,有权停止其施工,并处罚款。

8.3项目工程部专工全过程监控重大项目技术方案的实施情况并填写检查表,定期检查重要、特殊项目作业指导书主要施工环节的实施情况并填写检查表,不定期抽查一般项目作业指导书的执行情况。

9.附录

9.1作业指导书执行情况检查表

9.2技术交底记录表

9.3作业指导书修改审批单

湖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作业指导书执行情况检查表

年月日编号:

字号

经查专业公司作业指导书,在安装过程中的执行情况如下:

序号

检查内容

执行情况

1

作业人员经培训并持证上岗

2

机、器具满足施工需要

3

物资供应满足施工需要

4

作业人员熟悉作业程序、方法和要求

5

技术记录及时、详实

6

见证点W和停工待检点H验收签证

7

安全措施及文明施工

工程部

参加人:

年月日

工地

注:

技术交底记录表

交底—

作业项目名称

交底时间

编号

交底地点

交底主持人:

(签名)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作业指导书修改审批单

编号:

工程名称

作业指导书名称

修改主要内容:

编制

日期

审核

会签

批准

第五节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1.职责

1.1项目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签发重大工程变更单。

1.2项目工程部专工负责在设计变更问题上与业主、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代表联系。

审核设计业主、监理下达工程变更单的可执行性,审核专业公司提出的重大设计变更建议单,签发专业公司提出的一般工程变更单。

1.3各专业公司负责已经批准的工程变更单的实施,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专业公司技术主管提出一般、重大工程变更建议,交工程部专工审核。

1.4所有工程变更单应由工程部资料室归口统一传递、管理。

2.工作程序

2.1设计修改通知单的接收和发放

2.1.1施工图纸会审中发现的问题、施工中发现的图纸问题、设计图纸与设备实际情况不符等应提交至业主和监理,由业主和监理通知设计院出设计修改,并由业主批准实施。

由于生产运行需要所作的变更,应由业主出工程变更单,经审核批准后发放实施。

由于设备设计制造原因需作的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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