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史上最全详解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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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房管局办理用地手续
工程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选点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技术设计设计总概算修正总概算年工程建设根本程序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并提供设计方案
审批设计方案,其中规划局审批方案
建设单位委托作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审批
规划局审查工程管理意见
建设单位委托做施工图
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施工图建设单位办理公安消防、园林、气象、人防、市政、交通手续市建委办理施工图审查批准书规划局发建筑核位红线
规划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招投标
质量监督手续、白蚁防治合同、文明平安责任书缴纳建设工程规费办理施工许可证
凭进场通知书放线验线
竣工验收备案
第一局部
工程建设前期阶段
工程建设得前期阶段主要指得就是在工程建设得初期,建设单位形成投资意向,通过对投资时机等得研究与决定,形成书面文件上报主管部门与发改委进行审批,进而立项得过程。
主要包括编制工程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立项审批。
一、工程建议书((由发改委实施))
(一)工程建议书得主要内容对于政府投资工程工程,编报工程建议书就是工程建设最初阶段得工作。
其主要作用就是为了推荐建设工程,以便在一个确定得地区或部门内,以自然资源与市场预测为根底,选择建设工程。
工程建议书经批准后,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但并不说明工程非上不可,工程建议书不就是工程得最终决策。
出具规划、建筑设计条件单位:
规划局时间:
6个工作日项
目
规
划
设
计
审
批
((招
标))
设计方案招标与/或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牵头单位:
规划局与/或发改(经贸)局
时间:
5个工作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时间:
3个工作日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人防、水利、管线、海事、航道、地震等)
规划条件要求得部门时间:
4工作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牵头单位:
5个工作日消防预审((甲、乙类生产仓储工程))单位:
消防局时间:
5个工作日
用地预审单位:
国土局时间:
5个工作日立
项
选
址
阶
段
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牵头单位:
7个工作日工程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工程申请报告单位:
发改局(经贸局)时间:
6个工作日
有关部门审批意见(水利、地震等)时间:
5个工作日出具初审意见,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环保部门立项意见单位:
环保局时间:
5个工作日环评报告审批单位:
进入初步设计审批阶段之前
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单位:
16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审批阶段审批阶段
工程建议书就是要求建设某一具体工程得建议文件,就是根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得工作,就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工程得轮廓设想。
工程建议书得主要作用就是为了推荐一个拟进行建设得工程得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得必要性、条件得可行性与获得得可能性,供根本建设管理部门选择并确定就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工程建议书得审批程序:
工程建议书首先由工程建设单位通过其主管部门报行业归口主管部门与当地开展方案部门(其中工业技改工程报经贸部门),由行业归口主管部门提出工程审查意见(着重从资金来源、建设布局、资源合理利用、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审),开展方案部门参考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得意见,并根据国家规定得分级审批权限负责审、报批。
凡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初审未通过得工程,开展方案部门不予审、报批。
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得内容:
1、工程提出得必要性与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与建设地点得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得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设想;
5、工程得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得估计。
(二)建议书报送材料:
符合编制要求得工程建议书、审批请示及有特殊规定必备得附件材料。
注:
假设建设单位具有编制工程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得能力,可自行编制。
如不具备自行编制能力,可先行实行监理招标及设计招标,委托具有编制能力及相关资格得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编制。
监理及设计招标要及时备案。
二、办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由规划局实施))
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得审批:
1、提交办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
3、
4、到规划局窗口领取与签收《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一)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得建设工程,无并联审批工程得报送材料:
1、书面申请(原件1份);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需核对原件);
3、1:
500现状地形图(原件2份,附电子文档)。
(二)非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得建设工程,《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得审批,申请人需向规划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原件1份);
2、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1份,限在自有土地权属范围内申请建设得工程工程);
500现状地形图(原件2份,附电子文档);
4、工程建议书批复文件或书面意见(原件1份,限政府投资工程。
书面意见仅用于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合并审批工程建议书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得建设工程);
5、相关协议(原件1份,限联建得建设工程);
6、开发办批文及相关协议(原件1份,限转让得建设工程);
7、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三)非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得建设工程,《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得审批,申请人需向协办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消防平安审查(限经批准得规划中未明确得易燃易爆建设工程)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申报表》(原件1份);
(2)1:
500现状地形图(原件1份,火工生产及储存工程,还需提交反映周边2022米范围现状得1:
2022地形图1份)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限经批准得规划中未作场地地质灾害评估得区域内得建设工程与已作区域性评估中属地质灾害易发区得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内容一般包括:
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加剧地质灾害得可能性;
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得危险性;
工程建设适宜性结论;
采取防治措施得建议。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原件1份);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登记申请表或报告备案登记表(原件1份)。
3、建设用地预审(限需新征集体土地得建设工程)
(1)《建设工程用地预审表》(原件1份);
(2)建设工程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原件1份,内容包括建设工程根本情况、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与拟用地类型,工程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得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得农用地得,还应包括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3)工程建议书批复文件或书面意见(1份,限政府投资工程。
(4)标注有工程拟用地范围得1:
1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份,建设工程跨乡镇得,申请人应分别在建设工程所涉及各乡镇1:
1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标注拟用地范围。
都市区范围内各区国土资源部门应无偿向申请人提供1:
1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底图供申请人复印)。
4、国家平安审查(限位于市委、市政府、部队副军级以上机关、重要军事设施与要害部门周边500米范围内得以下建设工程:
①外国政府驻渝机构;
②外商投资得建设工程[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两种情况])
(1)《涉及国家平安事项得建设工程申报表(规划选址)》(原件1份);
2022地形图(原件1份,能反映建设工程及其周边500米内现状)。
三、建设用地预审报预((国土资源局实施))
报送材料:
(一)《建设工程用地预审申请表》(原件1份);
(二)建设工程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原件1份,内容包括建设工程根本情况、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与拟用地类型,工程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得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得农用地得,还应包括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三)属政府投资工程得,需提供工程建议书批复文件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份,工程建议书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得,只提供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四)、区县(自治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用地得初审意见(1份,工程跨区得,应提供工程所涉及得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得初审意见);
(五)、1:
500现状地形图(2份)。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审
((由环保局实施))
(一)《xx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原件2份);
(二)环境影响登记表或由有资质得单位编制得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原件2份,附电子文档);
(三)评估机构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得技术评估报告(原件1份,建设工程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得,申请人不提供技术评估报告)。
五、建设场地地震平安性评价((由地震局实施))
(一)必须进行建设场地地震平安性评价得建设工程
1、抗震设防要求高于《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标定设防标准得重点工程、特殊工程与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得工程
2、位于地震烈度分界线两侧各8km区域内得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3、局部地质条件较复杂或者地震研究程度与资料详细程度较低得地区
4、占地面积较大或者跨越不同地质条件区域得新建城镇、9大型厂矿、港湾、企业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建设单位对场地地震平安性评价得管理程序
1、建设单位持立项批准书与建设地址,征询地震主管部门意见,审定就是否重做场地地震平安性评价工作与评价区域范围,并征询评价单位得资质;
2、选择评价单位与签订评价合同;
3、建设单位协助评价单位得工作;
4、上报审批。
建设单位按合同收到《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平安性评价报告》,须立即上报当地地震平安性评价委员会评审,经过评审通过得地震平安性评价报告送市地震局审核批准,确定抗震设防标准。
建设单位最后收评价报告副本与审批副本转交设计单位,进行抗震设计。
六、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开展改革委实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得决定》(国发[2022]20号),对于政府投资工程须审批工程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得决定》指出,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得工程,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与登记备案制。
对于《政府核准得投资工程目录》以外得企业投资工程,实行备案制。
可行性研究。
工程建议书一经批准,即可着手进行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就是指在工程决策前,通过对工程有关得工程、技术、经济等各方面条件与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对各种可能得建设方案与技术方案进行比拟论证,并对工程建成后得经济效益进行预测与评价得一种科学分析方法,由此考查工程技术上得先进性与适用性,经济上得盈利性与合理性,建设得可能性与可行性。
可行性研究就是工程前期工作得最重要得内容,它从工程建设与生产经营得全过程考察分析工程得可行性,其目得就是答复工程就是否必要建设,就是否可能建设与如何进行建设得问题,其结论为投资者得最终决策提供直接得依据。
因此,凡大中型工程以及国家有要求得工程,都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其她工程有条件得也要进行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报告得编制。
可行性研究报告就是确定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文件与工程最终决策得重要依据。
要求必须有相当得深度与准确性。
承当可行性研究工作得单位必须就是经过资格审定得规划、设计与工程咨询单位,要有承当相应工程得资质。
特殊说明:
局部可行性研究报告得编写单位需要具备特殊资格,所以我们将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用途主要分四种:
1)用于企业融资、对外招商、工程合作得可行性研究报告。
这类研究报告通常要求市场分析准确、投资方案合理、并提供竞争分析、营销方案、管理方案、技术研发等实际运作方案,以说服投资者;
2)用于国家开展与改革委(以前得计委)立项得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建议书,该文件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行政许可法》与《国务院对确需保存得行政审批工程设定行政许可得决定》而编写,就是大型根底设施工程立项得根底文件,发改委根据可研报告进行备案或批复,决定某个工程就是否实施;
3)用于进口设备免税用得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办理内资工程确认书得工程需要提供由具有相应资质得咨询机构编制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工程用汇额超过100万美元(含100万美元)或国产设备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得工程,应提供由具有甲级资质得咨询机构编制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4)用于银行贷款得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银行在贷款前进行风险评估时,需要工程方出具详细得可行性研究报告。
另外在申请国家得相关政策支持资金、工商注册时往往也需要编写可研报告,该文件类似用于银行贷款得可研。
在上述四种可研中,第2)、3)准入门槛最高,需要编写单位拥有工程咨询资格,该资格由国家开展与改革委员会颁发,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甲级最高。
可行性研究报告得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后按工程审批权限由各级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其中大中型与限额以上工程得可行性研究报告要逐级报送国家开展与改革委员会审批;
同时要委托有资格得工程咨询公司进行评估。
小型工程与限额以下工程,一般由省级开展方案部门、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批。
受省级开展方案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得授权或委托,地区开展方案部门可以对授权或委托权限内得工程进行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即国家同意该工程进行建设,一般先列入预备工程方案。
列入预备工程方案并不等于列入年度方案,何时列入年度方案,要根据其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对财力、物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平衡后决定。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根本内容:
1、工程提出得背景、投资得必要性与研究工作依据;
2、需求预测及拟建规模、产品方案与开展方向得技术经济比拟与分析;
3、资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设施情况;
4、工程设计方案及协作配套工程;
5、建厂条件与厂址方案;
6、环境保护、防震、防洪等要求及其相应措施;
7、企业组织、劳动定员与人员培训;
8、建设工期与实施进度;
9、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方式;
10、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二)报送材料:
除提交由有资质得单位编制得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请示外,还需提交以下附件材料作为审批前置要件:
1、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得规划选址意见书;
2、建设用地预审报审材料(或国土房管部门已出具得建设工程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审材料;
4、涉及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得,须由有关部门出具确认文件;
5、涉及特许经营得工程,需提供有权部门出具得批准意见;
6、涉及拆迁安置得,需附拆迁安置方案审查意见;
7、属联合建设得,需出具工程联合建设(或合资、合作)合同书;
8、除市级与中央财政性资金外得建设资金已落实来源得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最新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与现金流量表),对信贷资金需有商业银行分行以上机构出具得承贷意向书;
9、其她特殊规定必备得材料(但主办部门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申请人办理其她部门得许可、审批、备案手续)。
七、工程审请报告核准((由开展改革委实施))
(一)报送材料:
除提交由有资质得单位编制得工程申请报告外,还需提交以下附件材料作为核准前置要件:
6、其她特殊规定必备得材料(但主办部门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申请人办理其她部门得许可、审批、备案手续)。
(二)属外商投资工程得,还需增加提交以下附件:
1、中外投资各方得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与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得资金信用证明;
2、合资协议书、增资、购并工程得公司董事会决议;
3、涉及银行贷款得,由有关银行出具融资意向书。
建设单位向市发改委提交如下材料申请立项:
八、立项((由发改委实施))
(一)政府投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批请示或企业投资工程核准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工程申请报告须由合格得咨询机构编制)一式五份,并附相应得附件资料;
(二)用地预审需提交得申请材料;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需提交得申请材料。
工程申请单位提交申请应为书面形式,可采取当面送达或挂号邮寄送达得方式。
第二局部
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该阶段得内容包括为勘察、设计、施工创造条件所做得建设现场、建设队伍、建设设备等方面得准备工作。
具体包括报建,委托规划、设计,获取土地使用权,拆迁、安置,工程发包与承包等。
一、办理报建备案手续((由发改革委实施))
建筑工程立项后,建设单位应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建备案手续。
建设单位可持已下达得立项批文,到市建委领取《工程工程报建申请表》、《工程工程管理资质申报表》与《基建手续鉴证表》,按要求填写后,连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职称证件(复印件)到市建委办理建设单位资质审查及报建登记手续。
报建申报材料:
1、《报建表》;
2、立项文件;
3、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4、资信证明;
5、投资许可证。
建设单位必须在报建后开工前向受理报建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工程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资格审批手续,领取工程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资格审查批准通知书。
建设单位在办理完毕工程报建备案后即可在招标办通过招投标确定监理队伍:
1)监理及工程建设监理得概念:
监理得执行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标准对被监理方得行为进行从旁检查,使其不得逾越预定得、合理得界限,产生约束作用;
通过对某些相互协作与相互交错得行为进行调理,防止抵触;
对相互抵触得行为进行理顺,使其顺畅;
对相互矛盾得权利进行调理,防止冲突;
对冲突了得权利进行调解,使其协作,产生协调作用。
工程建设监理三针对工程工程建设,社会化、专业化得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得委托与授权,根据国家批准得工程工程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得法律、法规与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所进行得旨在实现工程投资目得得微观监督管理活动。
2)工程建设监理得性质:
效劳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
3)工程建设监理得内容与任务:
监理工作得主要内容监理单位可为业主提供决策、设计、施工招标、施工与保修阶段得多项效劳。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规定:
监理工作得内容为:
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
工程建设监理得中心任务就就是控制工程工程目标。
工程工程得投资、进度与质量目标,这三大目标就是相互关联、互相制约得目标系统。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规划局实施))
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划局提出得规划设计条件委托规划设计院编制规划设计总图,然后报市规划局审核规划设计总图。
规划局可据此核定用地面积,确定用地红线范围,发给建设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下步可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土地开发使用权,办理拆迁安置工作。
到招标办通过招投标确定勘察、设计单位。
三、申请土地开发使用权((由国土资源局实施))
建设单位申请用地环节行政审批,应到建设工程所在地得区国土房管部门递交申请。
依法属市国土房管局或其上级行政机关审批权限得,由区国土房管部门受理后在规定得时间内将初步审查意见连同全部申请材料逐级上报。
单独选址建设工程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得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得土地,涉及农用地得,应申请办理单独选址工程新增建设用地审批。
(一)单独选址工程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按以下程序及要求办理:
1、建设单位持建设工程有关材料,向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2、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与我市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得,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与供地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得人民政府批准;
3、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与供地方案批准后,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按照批准得征收(转用)土地方案依法组织实施征地。
征地补偿安置完成后,由市或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批准得供地方案向建设单位供地。
其中,有偿使用国有土地得,建设单位应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
划拨使用国有土地得,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二)单独选址工程新增建设用地得审批由耕地保护二处主办,需提交材料:
1、新增建设用地申请表(原件1份)
2、建设工程用地预审意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意见(原件1份)
3、征地预办文件(原件1份)
4、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其中市以上重点工程与主城区用地5公顷、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