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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学术概论》:
道家之学,实为诸家之纲领。
诸家皆于明一节之用,道家则总揽其全,诸家皆其用,而道家则其体。
英国近代生物化学家和科学技术史专家李约瑟《中国的科学与文明》:
(1)中国人的特性中,很多最吸引人的地方,都来自道家的传统。
中国如果没有道家,就像大树没有根一样。
(2)中国文化就像一棵参天大树,而这棵参天大树的根源于道家。
哥本哈根学派的创始人尼尔斯•亨利克•戴维•玻尔(丹麦文:
NielsHenrikDavidBohr),提出互补原理和哥本哈根诠释来解释量子力学,在被丹麦王室授以勋章时说:
“我不是理论的创立者,我只是个(道家)得道者”。
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康德说:
“斯宾诺莎的泛神论和亲近自然的思想与老子思想有关”。
集西方古典喆学之大成的德国喆学大师黑格尔说:
“中国喆学中有一个特异的宗派……是以思辨作为她的特性。
这派的主要概念是“道”,这就是理性。
这派喆学及与喆学密切联系的生活方式的发挥者是老子。
哲学家温第施曼把《道德经》看作是人类原发性智慧的重大著作,它不但是道家和中国的一部圣书,而且也是整个人类的一部圣书。
《老子》的意义永无穷尽,通常也是不可思议的,它是一本有价值的关于人类行为的教科书,这本书道出了一切。
——约翰高。
当人类隔阂冺除,四海成为一家时,《道德经》将是一本家传户诵的书。
——蒲克明。
传说老子出关入秦时,善观天象的关令尹喜在楼观看到有紫气状如飞龙从东而来,知道将有圣人过关,便出关相迎,见一长须如雪、仙风道骨的老者,骑着青牛悠悠而来,此道骨仙风的老者正是大圣人老子。
尹喜北面师事之,恳请他著述传世。
老子推辞不掉,于是在此着圣经《道德经》。
老子,其犹龙也!
《道德经》体系宏大而严谨,言简义丰,博大精深,深奥玄玅。
圣喆老子,旷世圣尊者也!
在造纸术发明以前,简牍是商周秦汉时期书籍的最主要形式。
用竹片写的书称“简策”,用木版(也作“板”)写的叫“版牍”。
超过百字的长文写在简策上,不足百字的短文写在木版上。
一枚简牍称为简,常写一行直书文字。
字每根简上写的字数也不一样,有的三四十个字,有的只有几个字。
较长的文章或书所用的竹简较多,须按顺序编号、排齐,然后用绳子、丝线或牛皮条编串起来,叫做“策”或者“册”。
长篇文字内容成为一个单位的,叫作“篇”。
一“篇”可能含有数“册”。
用丝线编连串起来的叫“丝编”,用麻绳编连串起来的叫“绳编”,用熟牛皮绳编连串起来的叫“韦编”。
使用过程中,即使比较结实的“韦编”绳子也会磨断。
先秦简牍,多用古文、篆文。
秦王政统一中原后,推行“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的政策。
丞相李斯在秦国原来使用的大篆籀文的基础上删繁就简,废除异体,而创秦篆,小篆成为官方统一的文字。
为适应书写便捷的需要产生的隶书,就在小篆基础上加以简化,又把小篆匀圆的线条变成平直方正的笔划,便于书写。
“秦烧经书,涤荡旧典,大发吏卒,兴役戍,官狱职务繁,初为隶书,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
西历1910年,德国人尤利斯·
噶尔写了《老子的书——来自最高生命的至善教诲》一书,他说:
“也许是老子的那个时代没有人真正理解老子,或许真正认识老子的时代至今还没有到来,老子已不再是一个人,不再是一个名字了。
老子,他是推动未来的能动力量,他比任何现代的,都更加具有现代意义,他比任何生命,都更具有生命的活力。
“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邑中属而和者数千人;
其为“阳陵采薇”,邑中属而和者数百人;
其为“阳春白雪”,邑中属而和者不过数十人;
引商刻羽,杂以流征,邑中属而和者,不过数人而已。
是其曲弥高,其和弥寡。
”清世祖爱新觉罗·
福临《御制道德经序》:
“老子道贯天人,德超品汇,著书五千余言,明清静无为之旨。
然其切于身心,明于伦物,世固鲜能知之也。
”编联竹简的绳子会断裂,人们又不了解《老子》微言奥义,故而在流传的过程中难免错简,以讹传讹。
因此,老子指出了学习进修《道德经》的法门:
“言有宗,事有君。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这部圣经在历史的传承中还是出现了严重的错简,章句结构的混乱,字句的漏误。
以讹传讹,误解也就不可避免了。
紊乱的章句需要理顺,微妙难识的喆理需要深入浅出的解释阐述。
根据《老子》的逻辑思路,勉为其难的为老子代言,为理圣代言。
道统法治,德政惠民,百姓和乐。
玄德深奥玄远,帮助众人众物皈依奥主,然后乃至大同,自然而然得知道顺从大道,道统大治大一统。
道德经原文译文
第一章
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
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冀知其子,附知其母;
既得其母,以知其子;
既得其子,复守其母,是谓玄德。
塞其兑,闭其户,知常,终身不堇;
开其兑,济其事,妄作,终身不救。
见小曰明,守柔曰强。
用其光,复归其明,毋遗身殃,是谓袭常。
自然界存在产生宇宙万物的始基,作为派生宇宙万物的本元(本源)。
我不知其名,勉强为之取字“道”,勉强为之取名“大”……希望知物(实物或事物),依附于知道(大、始基、无、夷希微、场);
已经知道(大、始基、无、夷希微、场),得以知物(实物或事物);
已经知物(实物或事物),返本归真顺道复命,这叫作玄德(守道依法)。
禁止脱离了大道而违背自然法则的行为,禁绝门户之见、超越感性认识、通过抽象(透过现象)掌握本质,遵守法则居善地,终身消灾免祸避凶趋吉得福祉;
启用脱离了大道的违背了自然法则的行为,惹事生非,妄作非为处凶境,终身得不到救正救助。
见微知著是知常明事理,守柔遵守法则是依附大道的襁褓(纽带)。
用其沾光得益,复归依大道遵纪守法依律,身心健康消灾免祸不招殃咎,这是因袭遵守纲常法则。
第二章
反也者,道之动也;
弱也者,道之用也。
天下万物生于始有,始有曰无。
皈依大道,遵道奉法,道之所感动;
弱者柔弱,遵循道法,道之所用。
宇宙万物派生于大道,大道(场)夷希微是无物为无。
第三章
道可道,非恆道;
名可名,非恆名。
无,名天地之始;
有,名万物之母。
故恒无欲,以观其妙;
恒有欲,以观其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
玄之又玄,众玅之门。
真理法则(母法、道法、道纪、大法、大制、始制)可以用语言文字近似的阐明陈述,必须通过效法因袭恒久的大道(自然),近似的相对真理不是“完全”、“永恒的绝对真理;
实在法(法律制度、名分制度、规则)可以制定出来公布,必须通过效法恒久的自然法(母法、道法、道纪、大法、大制、始制),暂时的实在法不是恒久的自然法。
无形的大道,称作世界的本元;
大道作为本元,称作万物之母(本源、本原)。
所以总是辩证统一的以务虚、思想实验、思辩的方法探索研究宇宙万物的根本法则;
总是辩证统一的以务实、实验、实证的方法索研究履行实践,掌握适度原则把握分寸解决实际问题。
这两者出处相同而各自占有不同的范畴(名分),统一称为玄德。
玄德又复玄德,是发现众物规律(事理)的法门。
第四章
至虚极,守静笃。
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不知常,妄也。
妄作,凶。
知常,容。
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
知道,善也。
辩证统一欲无欲,达到并保持极致的空明虚静。
万物并作运行,我以观照发现宇宙万物履行的法则(复命)。
芸芸众物,各自还原使如前地归依其本源(道)。
重复还原复现使如前地归依本源(道)称作静,静即事物运动变化中所遵循的相对静止不变的法则(复命),法则(规律)称作常,遵守法则(规律)称作明。
不守法则称作妄。
妄为,凶,不吉利。
遵循法则制定容民畜众的礼仪法度,容民畜众的礼仪法度因袭公理,公理因袭真理,真理因袭天理,天理因袭大道,大道永恒永久。
守道依法遵循规律,叫作善。
第五章
孔德之容,惟道是从。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
惚兮恍兮,其中有象。
恍兮惚兮,其中有物。
窈兮冥兮,其中有精。
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以阅众甫。
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
以此!
洞观得道的形容,是严格遵循大道的。
大道(场)作为存在物,是模模糊糊、不可辩认、不易捉摸的。
模模糊糊、不可辩认、不易捉摸啊,其中存在着物象。
迷离难以捉摸啊,其中存有实物。
幽远深奥啊幽深隐秘,深沉的苦思冥想,发现其中存在着精神或本质(实质);
其精神或本质(实质)很符合本元,其中含有可靠的信息。
从现在追溯到远古,其本质没有差别,据此可以计算了解众物的根本属性预测苗头。
我是怎么知道众物的性状呢?
根据此道!
第六章
视之而弗见,名之曰夷;
听之而弗闻,名之曰希;
搏之而弗得,名之曰微。
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一者,其上不皎,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
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执卋之道,以御今之有。
能知卋始,是谓道纪。
视之而不可见,名之为夷——无形;
听之而不可闻,名之为希——无声;
索持捕捉之而不可得,名之为微——隐行无迹。
此三者不可细密诘辩查究,原本混沌一体啊。
“道”啊,其上不是明白清楚,其下也不是昏暗不明,绵绵不绝却无以名状,不可直接感知,不可具体形容,故而还原归一于“无物”。
这是没有具体形状的形状,没有具体形象的物象,这叫做恍惚——潜藏而不可见。
遵守执行自然的法则,以驾驭现实存在的具体事物。
能认知世界起源的就是道纪(自然法则)。
第七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廖、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人法道,地法道,天法道,道法道,道法自然也。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有一存在物混沌未分化,在天地产生之前就已存在,孤寂空旷无声无形、独立自主、守恒而永久存在,周行而不殆,可作为宇宙本源(本原)。
我不知其名,勉强为之取字“道”,勉强为之取名“大”,大则运行不止,运行不止则深远玄奥,深远玄奥则复命归依本原。
人法则道,地法则道,天法则道,道法则道,道遵循本身固有的自然法。
所以,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
寰宇间有四大,人居其一。
第八章
道生之,德恤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
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不复命而常自然。
故道生之,恤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
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道生养万物,德体恤万物,万物形态各异,环境塑造事物,因此,万物莫不尊崇道而贵重德。
道的尊崇,德的贵重,万物莫不遵循规律而法则大道。
所以,道使万物得以生养、体恤、滋长、教育、成熟、结果,生有所养,死有所葬。
生养万物而不妄自占有,佑助万物而不恃功岸忽,统率万物而守道依法统治,这是玄德。
第九章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炁以为和。
人之所恶,唯孤、寡、不穀,而帝王以为称。
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
人之所教,我亦教之:
畺梁者不德,其死也。
吾将以为教父。
道在物理学上称作场,道(场)不可感官感知,可称无,无在数学上为0;
道是唯一的本元(始基、元炁),为一。
道是本元(元炁、始基),本元(元炁)孕育相反相成的阴阳二炁,阴阳二炁相互作用、相互交融产生了融合阴阳二炁的三,融合阴阳二炁的三派生万物,万物是负阴抱阳的阴阳对立统一体,冲和之炁协和之使其和谐。
【2º
=1,2¹
=2,2²
=4,2³
=8……混沌而无极,无极而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生万物。
《素问•阴阳离合论》说:
“阴阳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万之大不可胜数,然其要一也。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之中的“生”具有“生殖功能”和“监护功能”,进而引申出“统治管理功能”。
道生养化育万物,具有生殖功能和监护功能。
大道氾兮,其可左右万物兮。
大道作为法啊,能够佑助万物啊,能够统治万物啊!
道是万物宗仰依附的奥主,贵德守法知道者的保护者,逆德离法失道者的所有者。
德即得道守法。
道统者,大统,大一统。
道治者,大治。
“一化为三,三合为一;
用则分三,本则常一。
”本则常一:
统一的道法;
用则分三:
三权分治。
一化为三,道法化为各自独立又相互制约的立法、执法(依法行政)、司法三权;
三合为一,各自独立互相制衡的立法权、执法权、司法权合一道法,尊道崇法,道法至上;
用则分三,三权分立,立法权、执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权分立互相制衡;
本则常一,本质是大一统:
道统大治大一统。
】人所厌恶的孤、寡、不穀(不善),而帝王却用来谦称自己。
因此对于事物而言,有时损害它反而增益了它,有时增益它反而损害了它。
圣人所训教的,我也训教之:
凶暴不法的妄徒失道丧德,暴戾恣睢,为非作歹,其自取灭亡。
我将以之作为训教的开始。
第十章
希言自然。
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
孰为此者?
天地。
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
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也。
德者,得道也。
故从事于德道者,同于德;
同于德者,道亦德之。
从事于失道者,同于失;
同于失者,道亦失之。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自然希言,大道希言而教、无为而治。
暴风骤雨难以持续整天整日。
谁做的这些事呢?
天地!
天地尚且不能长久的维持狂风暴雨模式的暴政,更何况人呢?
奉事大道的同合于道,叫做德。
德是得道。
所以从事于归依道者,同合于德;
同合于德者,道亦德之。
从事于违背道者,同合于失道;
同合于失道者,道亦失之。
其信道不足够真诚啊,以致道不信任之。
第十一章
卋之得一者:
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容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帝王得一以为天下贞。
其失之也,谓:
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废,神无以灵将恐歇,容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帝王无以正将恐蹶。
帝王自称孤、寡、不穀,此非以贱为本耶?
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
非乎?
故至誉无誉。
是故无欲也,琭琭如玉、硌硌如石。
世界万物得道者,天得道得以清明,地得道得以安宁,神得道得以灵慧,容器得道得以丰盈,万物得道得以生存,当权者得道得以作为世界的首领统治天下。
若其逆德失道,天无法清明恐怕要崩裂,地无法安宁恐怕要废弃,神无法灵验恐怕要歇灭,容器无法丰盈恐怕要枯竭,万物无法生存恐怕要灭亡,当权者无法作为合法的君长维持统治恐怕要垮台。
当权者谦称自己孤(单独)、寡(孤单,孤独)、不穀(不善),这不是以谦下为本吗?
贵族以民众为根本,统治阶层以人民为根基。
不是吗?
所以至誉无誉。
所以无欲啊,稀少珍贵若琭玉,众多普通若硌石。
第十二章
勇于敢,则杀;
勇于不敢,则活。
此两者,或利或害。
天之所恶,孰知其故?
是以圣人犹难之。
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
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勇于妄的,则约束惩戒;
勇于不妄的,则卫护救助。
这两者,勇于不妄的有利,勇于妄的有害。
自然之所厌恶的,谁能深思熟虑懂得其中缘故?
因为这是聖人尚且踌躇疑惧感到为难的。
自然的法则,知道遵循法则争战而善胜,知道遵循法则号令而知道顺应,知道遵循法则感召而万物自然归服,坦然而善谋。
大法(道纪)宽宏大度,宽宏大度而无所不包。
第十三章
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无有入无间,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
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
法则役使实物,大道统率自然选择。
我因此懂得守道依法遵循规律为人处世之所以有益。
守道依法遵循规律的训教,守道依法遵循规律为政处事的益处,天下希能及之。
第十四章
载营魄抱一,能毋离乎?
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
涤除玄鉴,能毋有疵乎?
爱民治国,能无为乎?
天门开阖,能如渊乎?
明白四达,能无知乎?
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载着形体和精神抱道守法,能否不脱离违背?
固守精气深根固氐皈依大道,能否如同得道保护的婴儿?
澄清心镜,能否澄明的没有瑕疵?
爱护人民、治理国家,能否守道依法遵循规律为政处事?
心理思维活动,能否如渊守道?
明白四达通晓事理,能否守道依法遵循规律掌握本质?
生育之培养之,生养万物而不妄自占有,佑助万物而不恃功岸忽,统率万物而守道依法统治,这是玄德。
第十五章
大道氾兮,其可左右万物兮!
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成功遂事而弗名有也。
道爱养万物若不为主,恒无欲,可名于小;
万物归之若不知主,可名为大。
是以聖人之能成大也,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大。
大道作为法啊,可佑助万物啊,可统治万物啊!
万物依赖大道生存而道依法治理行不言之教从不推脱,成功遂事而不名有。
大道爱护养育万物宛若不为主,辩证统一欲无欲,能够寓大于小;
万物适道(归依大道)宛若不知其主,可名为大德。
所以聖人之所以能成大德,因为聖人始终不妄自尊大,所以能成大德。
第十六章
道恆无名也,朴也,唯微也,天下莫不臣也。
帝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不之令而自均。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之,知之可以不殆。
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
大道(道法、母法、自然法、自然法则、道纪、始制)无名(无有名状,不可名状),本质也,夷希微也,天下全都臣服顺从。
当权者若能遵守道法,众人众物自然宾服。
天地(阴阳二气)相互配合,得以普降及时雨,人民莫不遵奉法令而自由自在地耕耘树艺生产劳动。
依据自然法(道法)结合具体实际以及人民意志制定实在法(法律制度、名分制度)并且公布宣传普法,实在法(法律制度、名分制度)制定了也已经有效普法宣传教育了,所有人物也务必知法守法,知法守法保安全可以避免危险。
譬喻言之,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
道是本源,派生宇宙万物。
渊啊,好似万物的本源——大道,汇纳群川众水。
上善若水。
生命依赖水(循环)。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近于道。
派生:
江河的源头产生出支流;
江河的源头发展成众多支流;
引申为从一个主要事物的发展中分化出来。
派:
水的支流;
江河的支流;
泛指一个系统的分支。
川谷,山川河谷。
谷:
两山或两块高地中间的低洼地;
泉出通川为谷;
泛指水流;
水流会聚的地方。
川:
河流的源头;
河流;
水道。
江:
属于疆域地区所有的水道;
江水;
江河的通称。
海:
百川会聚之处;
古人认为陆地四周皆为海;
大海,海洋;
大的;
渊海;
海渊。
川谷水,江海水,水循环,循环往复。
道是宇宙万物的本源,是宇宙万物存在的根据。
道派生了宇宙万物,又作为宇宙万物存在的依据而潜藏于宇宙万物。
宇宙万物是大道的组成部分。
全部存在物都由道构成,全部存在物最初都由道而生,最后又复归为道。
第十七章
道恆无为而无不为。
帝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
化而妄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
镇之以无名之朴,夫亦将不妄。
不妄以静,天下将自正。
道恆道为而(能)无不为(全知全能)。
当权者若能守道依法遵循规律,万物众生将接受教化自由化育。
化育过程中如果出现违法妄作,我将以道法使之安定。
以道法使之安定平静,所有人物将不再妄作。
不再妄作得以清静守法,天下将自然正治。
第十八章
重为轻根,静为躁君,是以君子终日之行不离资众。
虽有荣观,焉处超然?
奈何万物之主而以身轻天下?
轻则失根,躁则失君。
民众是君人的根基,法则是(运动的)事物的统治者,所以君人终日的行为不可脱离资助民众(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虽有宫观金阙琼楼玉宇,怎么处身超然?
奈何万物之主却因为身份高贵而轻天下?
轻视天下苍生,忽视百姓需要,就会丧失民心,失去根本;
轻佻浮躁不冷静,就会违法失度。
第十九章
使我介然有知,行于大道,唯施是畏。
大道甚夷,妄人甚好解。
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
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夸。
盗夸非道也哉!
如果我坚正不移地知道遵纪守法,遵行大道,唯有持续实际施行是敬服。
大道太平,妄人非常容易(喜爱)脱离大道(违背法则)。
朝政非常荒废,田园非常荒芜,(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库非常虚耗;
君人衣着华丽,佩带利剑,厌饫珍馐美馔,过度聚敛搜刮的财货过剩,是为盗夸(盗魁窃财夸侈)。
盗夸(盗魁窃财夸侈)不合于大道(违背大道)!
盗夸(盗魁窃财夸侈)非法(违背法则)!
第二十章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
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
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
夫唯以民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人民之所以饥寒交迫,是因为为政者征收或搜刮的赋税过多,所以饥馑难耐。
民众之所以难以治理,是因为为政者妄作非为,所以难以治理。
人民之所以轻生冒死抗争,是因为统治阶层求生往多超过限度(过度贪求生活的骄泰奢侈)过分榨取民财(搜刮民脂民膏),所以轻生冒死抗争。
惟有为国计民生而为政以德,是美善于重人贵生。
第二十一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若使民恆且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夫孰敢矣?
若使民恆且必畏死,则恆有也司杀者也。
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
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民众已经不畏惧死亡了,还怎么用死来惩惧他们呢?
若能使民众守法而且怕死,而剩下为非作歹的非法之徒,我可以依法执威约束惩戒以儆效尤,谁还敢妄作非为?
若能使民众守法而且果真怕死,则根据自然法(始制)结合民意制定的实在法(法律)司职生杀予夺(生死、赏罚)。
枉法徇私代替依据自然法制定的遵循自然法的实在法(法律)司职生杀予夺(生死、赏罚),是外行人替技艺高明的大匠砍削;
外行人替大匠代大方之家砍削,很少有不伤害自己手足的。
第二十二章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矣。
毋狎其所居,毋厌其所生。
夫唯不厌,是以不厌。
是以圣人自知而不自见,自爱而不自贵。
故去皮取此道。
当民众已经不再敬畏当权者的权威,那么民众反抗当权者威逼压迫的威力就要爆发了。
不要不重视百姓的居处,不要压迫百姓断了百姓生路。
只有不厌抑百姓,所以才不被百姓所厌弃。
因此,守道的统治者,有自知之明而不主观妄见(不自以为是),洁身自爱而不炫耀高贵。
所以通过抽象(透过现象)掌握本质,去伪存真,去掉主观妄作而趋向大道遵守法则。
第二十三章
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
其于道也,曰余肆赘行。
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踮着脚尖把脚后跟提起来的站不稳,横行不法的不行,主观妄见的不明白事理,自以为是的不会彰显,自夸功业的没有功劳,自尊自大的不是长者。
这些跟大道比较,是多余又有害的肆意妄为。
生物界厌恶这些,所以有道者不这样为人处世。
第二十四章
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
是以聖人抱一以为天下式。
不自见,故明;
不自是,故彰;
不自伐,故有功;
不自矜,故长。
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
诚全而归之。
委曲详尽则周全,有冤屈则申冤,洼池蓄水则充盈,吐故则有利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