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公共品牌培育完整方案优质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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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公共品牌培育完整方案优质资料

XXXX县公共品牌建设方案

为扩大我县农特产品品牌知名度,辨识度,提高我县绿色产业(包括蔬菜、中药材、马铃薯、百合等相关产业)竞争力,打造我县农特产品统一标识,做好我县网货公共品牌培育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原则,以农业龙头企业、电商企业为主体,以公共品牌为引领,通过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落实相关产业、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品牌意识和品牌培育能力,通过推广宣传县域公共品牌,从而带动企业品牌发展。

二、主要目标

打造以注册商标“XXXX”命名的“生态、安全、绿色”为内涵的公共品牌,与我县其他地理商标、企业商标共同组成“母子”商标体系,同步发展,共同成长。

通过培育公共品牌,与企业品牌互动营销,提升我县农产业及绿色产业的综合竞争能力。

通过2-5年的努力,把“XXXX”打造成全省、全国的知名商标。

培育销售收入过千万、过亿的龙头企业,带动电商创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充分发挥公共品牌的带动作用,建立完善的创业创新发展市场机制,力争到2年实现我县农产业综合产值提升、电商销售大幅提升、销售额占比提高,进而带动更多农户增收。

三、建设内容

公共品牌以XXXX为主要产业,以县内产业龙头企业为主,整合相关企业合作社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绿色食品等。

引领大中小企业广泛参与“XXXX”公共品牌建设体系。

通过政府引导,以农产业企业,行业协会为主,打造各产业绿色供应链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建设产品溯源系统;线上线下同步拓展,发展新零售,打通品牌产品多渠道销售,创新营销模式,在一、二线城市建设XXXX县绿色农产品实体店,体验店,融合快递物流,发展新零售,扩大我县特色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公共品牌的竞争力。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启动阶段。

对我县绿色产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调查摸底,以XXXX县商务局,XXXX县电子商务协会,XXXX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为载体,与县多个机关部门(商务局、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及我县重点农产品企业、合作社间建立会商机制,明确任务,确定品牌带动农产业的产品范围,对竞争环境、消费需求、竞争优势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营造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支持的良好氛围,探索开展“XXXX”公共品牌建设的有效途径,形成互相配合、共同推进的协助机制。

(二)品牌推进阶段。

注册“XXXX”公共品牌商标。

组织相关部门、行业协会、重点企业进行专题分析,制定“XXXX”品牌旗下相关产品标准,完成产品质量和品牌的定位。

对重点企业加强指导,提高企业品牌发展意识与培育能力。

(三)培育试点及产品开发阶段。

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行业协会引导,共同协商产品开发,品牌营销、产品定价、宣传等策略,制定“XXXX”公共品牌管理办法。

强化产品质量管理,加强分类指导,创新培育载体,争取政策支持。

通过政府扶持、企业,个人参与等方式,在一、二线城市打造10-20家“XXXX”特色产品专卖店、体验店;鼓励扶持开设50-100家企业、合作社企业级网店,扶持建设300-500家个人网店,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品牌产品销售。

(四)推广宣传阶段。

认真分析试点培育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总结经验,形成较为科学完善的“XXXX”公共品牌培育的指标体系,使更多的企业、合作社、个人参与进来,形成良性发展态势,鼓励引导全县各主体进行县域品牌宣传推广。

五、品牌管理建设

为保证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成立“XXXX”公共品牌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由商务局担任,成员由县相关部门,电子商务协会,龙头企业负责人,合作社,优秀电商个人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XXXX”公共品牌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的制定落实、督查指导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商务局,各成员单位要创新工作思路,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公共品牌工作实施。

由商务局与县电子商务协会,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紧密配合,会同县有关部门制定公共品牌建设政策。

商务局负责“XXXX”公共品牌商标注册,与农业局、供销社、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沟通建设工作的总体策划,方案起草。

;由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进行公共品牌形象设计,包装设计,运营我县“网货产品供应平台”,建设网货产品供应链体系,开发网货产品,扶持个人网商创业,并组织协调我县企业、个人网商线上渠道的产品销售,以及我县电子商务人才培养。

商务局做好对上争取工作;负责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和指导公共品牌建设工作,做好数据,进度等统计、评估、总结。

制定公共品牌综合管理办法,产业技术标准;加强质量监管,确保质量安全。

配合食药部门对公共品牌食品方面的加强监管工作,确保品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协调农业局对接绿色产业基地建设,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国内外农特产品博览会、洽谈会,扩大我县公共品牌及产品的知名度。

六、保障措施

(一)支持重点企业参与创建培育试点,对试点企业实施分类指导,跟踪管理。

根据企业规模、管理基础、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等因素综合分析,管理好从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到销售服务等各环节,增强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建立和完善企业品牌管理体系。

在县相关产业龙头企业中建立标准示范试点基地,增强市场影响力,形成以龙头企业品牌与公共品牌相互促进发展,公共品牌带动更多企业品牌的良性发展态势。

(二)加强品牌宣传推广,鼓励品牌企业参加国家、省品牌宣传、展览、展示等活动。

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和媒体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公共品牌理念和政策,引导相关企业及部门积极参与“XXXX”公共品牌建设。

完善公共品牌保护的制度和方法,建立企业、行业、协会及司法保护的公共品牌保护体系。

(三)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参与公共品牌创建、利用网络平台创新网络营销模式,建立网上直销店,如天猫、京东旗舰店,对接多个在线农产品电商平台,实施全网销售,拓宽我县XXXX品牌产品的延伸渠道。

同时,在一、二线城市建立“XXXX”特色产品直销店,O2O体验店。

以线上线下同步销售,充分利用新零售模式提高品牌的认知度。

(四)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品牌体系,提升企业质量工作的规划性和系统性。

建立相应企业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供应链体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五)通过政府积极引导、行业协会紧密合作、企业积极参与的经营理念,创新服务方法,提高服务质量。

强化电商人才培训和产业技能培训教育,提高品牌经营战略。

组织相关资金合理用运,建立健全产品供应链及溯源体系。

(六)各成员单位间要积极协调沟通,共同解决公共品牌培育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改进对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建立科学的服务体系,为公共品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要充分发挥行业联盟的引领作用,通过制定和完善行业质量标准和行业质量公约,做好规划、协调、监督、服务等管理工作。

附件1:

品牌释意

品牌名称:

宣传语:

品牌释义:

 

附件2:

“XXXX”公共品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县农产品品牌建设,规范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使用与管理,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农业整体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专指我县商务局注册“XXXX”公共品牌。

公用品牌的使用,实行申报授权制度。

第三条  申报使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生产、加工、经营性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依法登记,且注册地、农产品及原料产地均在本市境内;

(2)农产品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正规技术操作规程执行,进行标准化生产,严禁使用禁限用农药和违禁化学品、激素、添加剂,并通过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检测合格;

(3)农产品必须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中的一项或多项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农产品近三年来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消费者投诉或被媒体曝光;

(5)使用主体申报人应当向区域公用品牌持有单位签订品牌使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使用期限、双方权利、法律责任等内容;

第四条  使用主体农产品进入市场前必须按区域公用品牌持有单位的要求,原则上统一进入区域公用品牌持有单位指定的生产车间,或经区域公用品牌持有单位认可的车间,应当统一品质、统一包装、统一商标、统一规格、统一价格进行销售;

使用主体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传承区域人文历史和农耕文化,使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同步提高。

第五条  需要使用区域公用品牌的使用主体向区域公用品牌持有单位提出申请,持有单位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并授权使用。

 

第六条  县商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食药工商质监部门负责公用品牌和商标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七条  经区域公用品牌持有单位授权,使用公用品牌的使用主体,实行包装箱奖补政策,具体标准以县政府确定为准,经费从本县现代农业发展扶持资金中支出。

第八条  对符合使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主体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品牌管理机构

第一条品牌建设管理由XXXX县商务局主持,成立品牌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XX承担。

第二条组长职责:

(1)决定各企业关于“XXXX”品牌名称,商标,徽记的使用;

(2)审批公共品牌发展规划;

(3)审批公共品牌品牌年度建设计划;

(4)决定相关公共品牌的各项重大决定。

第三条领导小组职责:

(1)制订和修订XXXX名称,商标,徽记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组织制订品牌发展规划,组织制订公共品牌与企业品牌“母子标”建设年度规划;

(3)组织制订品牌宣传推广规范,并对各授权使用单位进行审核;

(4)组织对品牌建设等相关重要问题的研究;

(5)管理品牌名称,省标的注册,变更,保护,续展,使用和转让等事务;

(6)组织对涉及品牌商标侵权的维权活动。

第四条品牌战略规划

品牌战略规划应结合发展战略规划每三年制定一次,品牌规划可以由领导小组自行制定,也可以委托专业咨询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制订专项的品牌战略规划。

对于既定的品牌战略规划,应根据政策,市场和授权单位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制订。

(7)品牌管理领导小组应根据公共品牌战略规划,编制宣传营销设计系列指导意见,以及设计标准及制订。

品牌规划主要内容包括:

(1)确定公共品牌的核心价值,品牌建设目标定位,理念和品牌组合管理架构。

(2)对品牌建设情况的优劣势进行评价。

(3)为实现公共品牌建设目标提出实施方案,并使其符合发展战略,价值观和县域文化。

(4)对不同的品牌实施方案进行比较,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

第五条品牌年度计划

品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每年年初制订品牌建设年度计划,年底对计划的实施进行总结,评估。

品牌年度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1)确定品牌年度建设应实现的目标和定位。

(2)确定为实现本年度品牌建设目标计划的实施策略。

(3)确定本年度推广方式:

计划在平面媒体,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上发表软文(包括接受媒体专访)或投放广告的数量,频率。

(4)确定本年度品牌建设预算。

(5)确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的调整与修订。

(6)落实以上各项的相关责任人。

第六条品牌保护和维护工作

(1)公共品牌领导小组对品牌实施监测,由专人员负责品牌危机预警及监测工作,制订危机预警,品牌危机管理制度规定。

(2)设专人负责商标权注册,保护及维护工作。

品牌危机管理的信息报送,公司针对各自企业,产品和服务品牌出现的品牌危机突发事件及处理情况进行及时上报说明,并备案与品牌管理部。

第三章品牌使用申请资格

第一条品牌申报主体为商务局,由农产品生产,销售主题向县商务局申请品牌授权。

第二条申请使用主体须具有良好的维护公共品牌的能力,有为区域品牌内使用进行服务的制度和物质保障,能有效监管公共品牌相关产品的质量。

第三条申请授权的农产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产品,或仅改变其物理性状而不改变其化学结构,不含各种添加剂的各种初级农产品。

一般为单一品种或某一类产品。

(2)在特定的生产区域内有一定规模化的生产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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