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税法历真题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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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012年司法考试税法历年真题解析

30.关于扣缴义务人,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1年卷一单选第30题)

  A.是依法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B.应当按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C.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D.应当直接到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答案】D

  【考点】扣缴义务人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选项B说法正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选项C说法正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选项D说法错误。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26.关于增值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增值税的税基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增值额

  B.增值税起征点的范围只限于个人

  C.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的,免征增值税

  D.进口图书、报纸、杂志的,免征增值税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增值税。

  选项A正确。

增值税税基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增值额。

  选项B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7条第1款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选项C正确。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8)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选项D错误。

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27.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B.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C.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二者的适用税率完全不同

  D.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都有权享受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法。

  选项A正确。

《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第1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选项B正确。

《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第2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选项C错误。

《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适用税率为20%.据此可知,非居民企业中“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才适用20%的税率,除上述情况外是适用25%税率的。

因此,二者的适用税率不是完全不同。

  选项D正确。

《企业所得税法》第22条规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第26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据此可知,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都有权享受。

19.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不适用于下列哪一种企业?

  A.内资企业

  B.外国企业

  C.合伙企业

  D.外商投资企业

  答案:

C

  解析:

《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所以本题应选C.

  20.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哪一项支出可以加计扣除?

  A.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

  B.为安置残疾人员所购置的专门设施

  C.赞助支出

  D.职工教育经费

  答案:

A

  解析:

《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规定: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所以本题应选A.

  21.李某是个人独资企业的业主。

该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到期不能缴纳税款。

经申请,税务局批准其延期三个月缴纳。

在此期间,税务局得知李某申请出国探亲,办理了签证并预定了机票。

对此,税务局应采取下列哪一种处理方式?

  A.责令李某在出境前提供担保

  B.李某是在延期期间出境,无须采取任何措施

  C.告知李某:

欠税人在延期期间一律不得出境

  D.直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答案:

A

  解析:

《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3条第

(二)款规定,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适用纳税担保。

因此本题中A是正确的。

 (2008·四川)

  19.对下列哪一项应当征收营业税?

  A.装修公司承揽家庭装修业务

  B.红十字会募集救灾捐款

  C.某工厂加工一批零件

  D.小商店销售日用百货

  答案:

A

  解析:

营业税是以从事工商营利事业和服务业所取得的收入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营业税的征税对象为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具体包括:

(1)交通运输业;

(2)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4)邮电通信业;(5)文化体育业;(6)娱乐业;(7)服务业;(8)转让无形资产;(9)销售不动产。

所以,A选项中装修公司承揽家庭装修业务属于应税劳务,应缴纳营业税。

所以本题应该选A项。

  20.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哪一项是划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标准?

  A.总机构所在地

  B.注册地

  C.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D.主要所得的来源地

  答案:

C

  解析: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所以判断企业是居民企业还是非居民企业的标准是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21.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关于上述所得的应纳税额,应按下列哪一种方式计算?

  A.以年收入总额,按照与个人工资、薪金相同的税率计算

  B.以年收入总额,按照与个体工商户相同的税率计算

  C.分为十二个月,按照与个人工资、薪金相同的税率分月计算

  D.分为十二个月,按照与个体工商户相同的税率分月计算

  答案:

B

  解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第(三)项的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第3条第

(二)项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第6条第(三)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9条第4款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综合上述法律规定,本题应该选B项。

 23.甲创办了销售电脑的个人独资企业。

至2007年8月,该企业欠缴税款近8000元。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的下列哪一强制措施是合法的?

  A.扣押甲已出售并交付给刘某、但刘某尚未付款的一幅字画

  B.扣押甲一台价值4800元的电视机

  C.查封甲唯一的一辆家用轿车

  D.查封甲唯一的一套居住用房

  答案:

C

  解析: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0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根据以上规定A项中涉及的字画已不归甲所有,所以不能查封。

D项中的住房是被执行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不能被强制执行。

法律教!

育网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59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所称其他财产,包括纳税人的房地产、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和动产。

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所称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所以B项中的电视机不能被扣押;而C项涉及的机动车是可以被扣押的对象。

本题正确答案是C.

 26.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下列哪一项?

  A.现金、实物

  B.现金、有价证券

  C.现金、实物、有价证券

  D.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期权

  答案:

D(当年参考答案:

C)

  解析: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

200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明文规定:

“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该企业员工的股票期权所得,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所以本题应选D.

  注意:

因为2008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行了修改,把“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也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中,且根据《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期权也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本题出在《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年修订)》之后,因此,按照原《条例》的规定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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