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智能化系统与产品技术要求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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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系统功能
9.2系统构成
9.3基本要求
9.4接口要求
9.5安装要求
9.6系统检测
10.家庭网络通信配线箱(通信配线箱)
10.1系统功能
10.2系统构成
10.3基本要求
10.4安装要求
10.5系统检测
前言
居住区智能化系统的建设应在合理控制造价和执行国家建设标准的基础上,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与控制技术,满足住户与物业管理的需求。
居住区智能化系统的建设应贯彻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
与建筑结构相关部分,如管线、设备与电子产品安装等设计与施工应满足今后发展的需求。
本标准提出了居住区智能化系统与产品应用的技术标准,是居住区开发商、建筑设计院、施工单位、智能化系统集成商、承包商以及产品制造商应用、开发智能化系统与产品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技术归口单位是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所。
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建设部住宅产业促进中心
标准起草参加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韩国通讯 北京国能天恩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万安实业有限公司 无锡阿德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恒业世纪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南海市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侨新计算机技术控制有限公司 北京和一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达实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协同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洛兹科翔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编写人:
**
居住区智能化系统与产品技术要求
CJ/T***-2004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智能化系统与产品的应用技术标准。
主要包括安全防范、管理与监控、通信网络和家庭智能化等系统的功能、构成、有关产品的技术性能、设备选型、安装要求以及居住区物业管理中心(智能化控制中心)、室外管网的布设方法、环境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居住区智能化系统,作为产品选择与系统配置的技术依据。
有关防火及燃气泄漏等涉及消防、安全的问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J/T174 《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要求》
3.定义
3.1 家庭智能控制器
指完成住宅内各种数据采集﹑控制及通信传输的设备(或设备组合),具有家庭安全防范、设备监控或信息通信的功能。
3.2 现场设备
总指家庭内(含住宅周围)的传感、监视、探测以及联动执行机构等装置,如:
各种入侵探测器、温湿度传感器、带脉冲或数据接口的计量表、电磁阀、警铃/号、各种家用电器等。
4.安全防范系统
安全防范系统应包括住宅报警系统、访客对讲系统、周界防越报警系统和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4.1 住宅报警系统
4.1.1 系统功能
当住宅发生紧急情况时,由安装在住宅室内外的各种报警装置向居住区物业管理中心报警,物业管理中心应实时处理与记录报警事件。
4.1.2 系统构成
为住宅报警装置框图。
漏时自动报警提示住户,并向物业管理中心报警。
图1 住宅报警装置框图
4.1.3 系统设备的基本要求
GB10408.1 《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
GB10408.2 《超声波入侵探测器》
GB10408.3 《微波入侵探测器》
GB10408.4 《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10408.5 《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10408.6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GB10408.7 《超声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GB/T10408.8 《振动入侵探测器》
GB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GB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a)装置设备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安全性规定。
b)装置设备任何部分的机械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并能防止由于结构不稳定、移动、突出物和锐边造成对人员的损伤。
c)报警装置应有防触电保护。
a)系统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5000小时。
b)住宅受到入侵时,应发出报警,在户内报警时间≤5秒,物业管理中心接到报警时间≤10秒。
c)住户内可根据需要显示报警和故障信号,物业管理中心应以声光显示报警及故障状态。
a)报警装置所使用的设备应符合GB/T15211《报警系统环境试验》的要求。
b)安装在室内环境中的报警装置的工作温度为-5℃~50℃,相对湿度小于90%。
安装在室外环境(含阳台上)的报警装置的工作温度为-25℃~55℃,相对湿度小于100%。
c)报警装置应根据环境的电磁波及声﹑振动等干扰源的测量情况,选用符合要求的设备。
d)报警装置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A/T368《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的要求。
e)报警装置的电源装置应符合GB/T15408《报警系统电源装置﹑测试方法和性能规范》的规定。
传输线路应采用耐压不低于250V的铜芯绝缘多股电线。
每芯截面≥0.3mm2。
4.1.4 系统设备安装要求
4.1.5 系统检测要求
4.2访客对讲系统
4.2.1 系统功能
系统分直通型、联网型两类。
直通型:
在门外采用设定密码、IC卡通过门口机开启防盗门电控锁,在室内由室内机通过门口机开启防盗门电控锁。
联网型:
除具有直通型的功能外,通过安装在居住区主要出入口或智能化控制机房的管理员机实现联网控制。
4.2.2 系统构成
直通型由室内机、门口机、电控锁、电源组成。
联网型由室内机、门口机、电控锁、管理员机、监视屏及电源组成。
室内机分为可视对讲与不可视对讲两类,可视对讲又分为彩色与黑白显示两类。
联网型的管理员机分为可视、不可视两类,可视对讲分为彩色与黑白显示两类。
图2为直通型对讲装置框图;
图3为联网型对讲装置框图。
图2 直通型对讲装置框图
图3 联网型对讲装置框图
4.2.3 系统设备的基本要求
GB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A/T72 《楼宇对讲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
d)门口机应具有防水、防尘、防震、防拆等功能。
a)系统应有可靠的供电电源,在市电断电后,备用电源要保证系统正常工作8小时以上。
b)系统不受时间、环境的影响,接到信号,应立即动作。
c)系统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应不低于1000小时。
a)语音图像清晰。
b)电控锁的控制可靠、稳定。
a)控制信号传输线路应采用耐压不低于250V的铜芯绝缘线,每芯截面≥0.5mm2。
b)门口机与电控锁之间的连接导线采用耐压不低于50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截面≥0.75mm2。
c)视频传输应采用视频同轴电缆,并满足相关要求。
4.2.4 系统设备安装要求
4.2.5 系统检测要求
4.3 周界防越报警系统
4.3.1 系统功能
周界设置防越探测装置,物业管理中心及时发现非法越界者并显示报警路段和报警时间,自动记录保存,有需要的小区,还可增设闭路电视实时监控,联网使用。
4.3.2 系统构成
系统由安装在设防周界上的探测器(或传感线缆)、报警接收/通信主机及传输电缆组成。
报警接收/通信主机安装在物业管理中心。
接收探测器报警信号,显示发生警情的路段、时间,对周界进行分区布撤防。
图4为周界防越报警装置框图。
图4 周界防越报警装置框图
4.3.3 系统设备的基本要求
c)探测器和传感线缆应具有防水﹑防尘﹑防震﹑防拆功能。
b)发生入侵时,在物业管理中心接到报警时间≤10秒。
c)物业管理中心以声光显示故障状态。
4.3.4 系统设备的安装要求
4.3.5 系统检测要求
4.4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4.4.1 系统功能
物业管理中心通过安装在居住小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通道、停车场、电梯轿厢及公建重要部位的摄像机,进行监控,并自动/手动切换系统图像,对摄像机云台及镜头进行控制,并对重要部位进行长时间录像。
在需要时,系统可与周界防越等保安系统联动。
4.4.2 系统构成
系统由摄像、传输、监视及控制等四个主要部分组成。
当需要记录监视目标的图像时,应设置录像装置。
在监视目标的同时,当需要监听声音时,可配置声音传输,监听和记录系统。
图5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框图。
图5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框图
4.4.3 系统设备的基本要求
GB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15207 《视频入侵报警器》
GB/T16677 《报警图像信号有线传输装置》
2 a)、b)、c)
同
连接线缆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满足室外远距离传输图像和控制信号传输的要求。
4.4.4 系统设备安装要求
系统设备的安装要求应符合:
GB50198《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3.1~3.5的规定。
4.4.5 系统检测要求
4.5 电子巡更系统
4.5.1 系统功能
根据设定路线进行巡更管理,并予以记录。
物业管理中心可读取巡更记录的信息,实现对保安巡更工作的有效管理。
4.5.2 系统构成
离线式巡更系统的构成如图6所示;
在线式巡更系统的构成如图7所示。
图6 离线式巡更系统
图7 在线式巡更系统
4.5.3 系统设备的基本要求
GB10408.1-2000 《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
GB12663-2001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同
4.5.4 系统设备安装要求
同4.1.4
4.5.5 系统检测要求
5.管理与设备监控系统
管理与设备监控系统包括自动抄表系统、车辆出入及停车场管理系统、背景音乐与应急广播系统、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和设备监控系统。
5.1 自动抄表系统
5.1.1 系统功能
为用户安装具有自动计量并将计量数据传至物业管理中心功能的水、电、气、热等表具,在物业管理中心计算机上实时、准确地反映每户的用量数据、金额、交费情况,打出相应报表。
可选用手持抄表设备作为辅助手段。
5.1.2 系统构成
系统主要由脉冲(数字)表头、多级数据采集模块与计算机组成。
5.1.3 系统设备的基本要求
系统装置应符合:
GB/T6587.7 《电子测量仪器基本安全测试》中的Ⅱ类测量仪器安全要求。
系统备用电源工作时间≥24小时。
≥5000小时。
系统装置的工作环境:
工作温度-25℃--55℃,相对湿度≤100%。
5.1.4 系统装置安装要求
GB5018 《电气装置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303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数据采集模块应封闭安装。
5.1.5 系统检测要求
物业管理中心计算机对住户采集器以固定的间隔抄读不少于100次,保证抄表成功率≥98%。
一次抄读成功的次数
一次抄读成功率=——————————×
100%
抄读的总次数
≥480组,得出的数据抄读差错率应小于1%。
不满足要求的次数
数据抄读总差错率=——————————×
进行停电检测,要求系统在停电24小时内能正常工作。
5.2 车辆出入及停车场管理系统
5.2.1 系统功能
系统应能自动记录车辆的出入时间、自动计费和打印各种报表;
自动防止砸车事故等。
需要时,可使进出小区的车辆受计算机的实时监控:
提供图像对比、车辆识别、车位显示、车辆引导、问讯对讲、与安防/消防监控系统联动受控及多出入口联网控制等功能。
5.2.2 系统构成
系统由发卡机、读卡器、识别卡、挡车器、车辆信息采集器、系统控制器、停车费显示器、计算机、打印机及系统软件等组成。
需要时,可增设车位显示屏、车辆导向牌及视频识别设备。
图8为车辆出入及停车场管理系统示意图。
图8 车辆出入及停车场管理系统示意图
5.2.3 系统设备的基本要求
系统设备接口应遵循相关的技术标准,具体参数如下:
模拟量接口:
输入:
电压:
0~10V;
电流:
4~20mA
输出:
同上。
数字量接口:
5V;
D/A转换时分辨率≥8位
继电器输出时:
“接通”状态接点电阻<1Ω
“断开”状态接点电阻>1MΩ
可控硅输出时:
外接电压≤220V
额定电流≤1A
GB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7401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GB/T16677 《报警图像信号有线传输装置》
5.2.4 系统设备安装要求
摄像机距地高度宜为2.2米,在驾驶员停车刷卡时,摄像机距驾驶员宜为4~6米。
5.2.5 系统检测及调试
当车辆在信息采集器读感距离内时,请求发卡,发卡机应自动出卡。
每车只发一卡。
无车时请求发卡,不应出卡。
在接收到动杆指令后,挡车器的抬杆或落杆时间应在1~3秒内连续可调。
在挡车器落杆过程中,车辆处在挡杆正下方时,挡杆应能立即停止下落,防止车辆被砸。
使用各类无效卡时,系统无反应。
使用有效识别卡时,在规定的读卡距离内,系统应在1—3秒钟内抬杆或显示停车费金额。
读卡后,正确显示停车费金额。
系统软件要保证功能齐全、人机界面友好。
5.3 背景音乐与应急广播装置系统
5.3.1 系统功能
系统平时用于播放背景音乐。
紧急状态下自动切入紧急广播,并能实现分区输出。
需要时系统可与安防、消防系统联动。
5.3.2 系统构成
系统由音源(电子语音盘、录/放音、话筒等设备)、功率放大器、分区输出盘、扬声器、控制器等组成。
需要时可增加音频处理设备、计算机管理系统等。
图9为背景音乐与应急广播装置系统示意图。
图9 背景音乐与应急广播装置系统示意图
5.3.3 系统设备的基本要求
每个扬声设备的声场宜为30~50分贝。
每个扬声器分配的功率宜为标称功率的2/3。
5.3.4 系统设备的安装要求
5.3.5 系统检测及调试
5.4 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
5.4.1 系统功能
居住小区应在物业管理中心建立计算机系统,并配备相应的支撑平台和应用软件,实现物业的计算机自动化管理。
系统基本功能包括物业公司管理、托管物业管理、业主管理和系统管理四个子系统,其中物业公司管理子系统包括办公管理、人事管理、设备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和ISO9000管理等;
托管物业管理子系统包括托管房产管理、维修保养管理、设备运行管理、安防卫生管理、环境绿化管理、业主委员会管理、租赁管理、会所管理和收费管理等;
业主管理包括业主资料管理、业主入住管理、业主报修管理、业主服务管理和业主投诉管理等;
系统管理包括系统参数管理、系统用户管理、操作权限管理、数据备份管理和系统日志管理等;
系统基本功能中还应具备多功能查询统计和报表功能。
系统扩充功能包括工作流管理、地理信息管理、决策分析管理、远程监控管理、业主访问管理等功能。
5.4.2 系统构成
系统分为单机系统、物业管理局域网系统和居住区局域网系统三种体系结构。
单机系统和物业管理局域网系统只面向物业管理公司服务;
居住区局域网系统面向物业管理公司和小区业主服务。
图10为居住区局域网系统示意图。
图10 居住区局域网系统示意图
5.4.3 系统的基本要求
5.4.4 系统检测
5.5 设备监控系统
5.5.1 系统功能.
给排水系统
给排水管理系统功能:
给水箱高/低液位报警;
水泵状态监控与故障报警。
污水池高液位报警;
排污泵水泵状态监控与故障报警。
饮水池杀菌、过滤设备故障报警。
电梯运行状态监视和故障报警。
公共照明系统
居住区照明分区控制;
可设定和修改照明时间。
主要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监视和故障报警,并能检测、显示和记录有关电气参数。
5.5.2 系统构成
系统由采集器、传感器、报警器、显示器、控制器、执行器件、系统网络、计算机以及系统软件等组成。
图11为设备监控系统图。
图11 设备监控系统图
5.5.3 系统设备的基本要求
同5.2.3
5.5.4 系统安装要求
传感器、采集器、执行器、控制器、报警器应根据产品特性及应用条件进行安装。
5.5.5 系统检测及调试
6.通信网络系统
6.1 系统功能
提供住户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接入及家庭智能化系统与物业管理中心联网等功能,并是安全防范系统、管理与设备监控系统的信息传输通道。
6.2系统构成
系统由电话网、有线电视网、宽带接入网、控制网和家庭网组成。
可采用多网融合技术和具有多种网络拓朴结构。
6.3系统设备的基本要求
系统设备应符合国家、地方主管部门有关有线和卫星电视的规定和检测要求。
电信设备应具有信息产业部或国家相关部门的入网许可证。
6.3.1 电话网
每套住宅宜提供不少于2对外接电话线,并应符合以下规范:
YD5048 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施验收规范
YD5077 程控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
6.3.2 有线电视网
每套住宅至少应在客厅和卧室安装有线电视插座,并应符合以下规范:
GY/T 106 有线电视系统技术规范
GY/T 121 有线电视系统测量方法
GY/T 148 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技术要求
GY/T 149 卫星数字电视接收站测量方法
GY/T 150 卫星数字电视接收站测量方法-室内单元测量
GY/T 151 卫星数字电视接收站测量方法-室外单元测量
6.3.3 宽带接入网
每套住宅应提供以下类型的宽带接入方式一种或多种:
LAN宽带接入 HFC宽带接入
宽带无线接入 ADSL宽带接入
每套住宅至少应安装一个宽带接入网端口,宜安装多口集线器HUB,别墅宜安装交换机。
6.3.4 控制网
控制网络包括表具数据抄收及远传、设备监控及家庭控制器与物业管理中心的信息传输。
6.3.5 家庭网
由家庭控制器将家庭报警、家用电器监控、信息网络、通信网络接口等集中管理。
6.4 系统接口要求
系统软硬件接口应采用国家或国际的标准接口。
对某些暂无国家或国际标准的,应采用地方或企业标准。
6.5 系统设备及管线敷设
6.5.1 电话线缆应符合YD5048《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施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6.5.2 有线电视线缆应符合GY/T106《有线电视系统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6.5.3 宽带接入网线缆应符合GB/T50312《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6.5.4 控制网的室内外管网布线应纳入居住小区的综合管网布线设计与安装中,满足居住小区平面规划的要求,满足房屋结构对预埋管路的要求。
对其控制网中硬件功能模块、托线架、线槽、线架、竖井等应有适当空间,便于维修和功能扩充。
6.5.5 家庭网预埋管线,除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接入的管线外,并应提供其它控制功能需要的预埋管线。
6.6 系统检测与调试
对国家实行许可证或认证管理的产品应提供该产品的许可证或其复印件,需由行业归口检测的系统,应出具相关的验收报告。
7.居住区智能化控制机房
7.1 机房的选址及要求
7.1.1 机房的选址
控制机房宜设置于居住区的中心位置并远离震动源、噪声源、污染源、电气干扰源和易燃易爆品集中的地方,如锅炉房、变电室(站)等。
7.1.2 机房要求
见下表1消防保安系统监控室土建、设备要求。
表1 消防保安系统监控室土建、设备要求
机房名称
土建
暖通
电气
消防
地板(mm)
吊顶
门(mm)
最低温度(℃)
最高温度(℃)
通风
相对湿度(%)
供电电源(kW)
插座
保安监视机房
防静电活动地板
距地300
要
铝合金外开双扇门1200~1500
采暖>
18
空调<
28
良好
30~75
单相可靠
电源15
另加
移动式灭火器
消防控制室
电源5
电梯监控机房
电视接收机房
电缆进线室
防水门门槛高200
排水泵
外线修理间
三相电源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