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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奇妙,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如同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以下几点:

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

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__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

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

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

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

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

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

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热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

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

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热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

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根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常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

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热感觉。

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

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

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

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而且公私清楚,中国人则不然。

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

“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

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

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如同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浪,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

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靠的传统的生活方案。

如此,盼望土地依旧是大自然培育生命的土地,盼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3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

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保持者认为:

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

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淌,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

在缺少流淌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

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

“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

“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

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

“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

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仿佛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浪”,波浪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宝和势力而定。

波浪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动身,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

在“推己及人”的波浪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

“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

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当了生育的根本功能,而且可以承当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

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

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

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存,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

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

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

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

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峻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责备,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责备。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根底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建立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

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

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

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

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开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

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

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别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

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先生已经仙逝,作为一个既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也没有文科教育背景的人,对大师的理论做了一些揣测,请费先生原谅这种无知无畏。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4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

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答复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毕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别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表达,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

每一章都有许多感触,这里将分开阐关于“土”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轻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

土字的根本意义是指泥土。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一般的谋生方法”。

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轻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

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荣耀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别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

”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

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内幕,所以得讲个明白。

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形成法律。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我想这点呈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同意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么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可是,真的是傻吗,只不过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开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

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

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代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开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盼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5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什么是“忘本”。

据新华字典解释是境遇变好后忘掉自己原来的情况和所以能得到幸福的根源。

而这就有些像有的城里人。

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祖先亦是乡下人,他们忘记了今天的幸福是占人口80%的乡下人奉献的结果。

不但忘本就算啦,更让人难过地是他们却反过来取笑我们的乡下人“笨”,“愚蠢”。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费先生给了我们很好的解释:

乡下人不知道汽车来了应该怎么躲避并不是智力问题,而是知识问题,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会茫然无措而已。

相对于城里人来说,乡下人就要重本的多啦。

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乡下人是万分重视土地的。

他们深深的植根于土地中!

到哪儿都不会忘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他们世代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几本上不流淌,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那几个姓,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地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

就因为这样,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熟人的社会,熟悉到自觉地去遵守传统的标准,不需要法律的存在,更不需要借助契约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与人的熟悉。

但在人口流淌迅速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吗?

答案是没有!

但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又缺少完善的法理去标准种.种的行为,这也就导致了许多人游走在茫然的空间里,也就难免有许多城里人会忘记自己的根源,因为他们许多都面临信仰的危机。

不像乡下人相信土地就可以,相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6

费孝通是一位我们耳熟能详的社会学大家,他在世界上也享有盛誉。

在国外,费孝通以《江村经济》闻名于世,但我认为他在20世纪40年代完成的一本名为《乡土中国》著作更深入人心,更能被我们中国人所接受。

记得我大一刚开始上《社会学概论》的时候,颜士之老师就在课堂上给我们介绍许多对我们学好社会学以及本专业的各类社会学大家以及他们的书籍,当老师说到费孝通先生的时候,着重地为我们介绍了他写的《乡土中国》,也正是因为受老师的影响,我去认真地阅读了这本著作,读后我才知道费孝通先生的见识之广以及对中国内在结构分析的透彻,直到现在想想也让我深有感触。

《乡土中国》这本著作既反映中国的实际状况,又是具有很强理论深度的著作,在中国的学术界具有比较大的影响,成为许多学者研究中国问题的必读书。

费孝通先生的生花妙笔更令《乡土中国》中的文章精彩纷呈,通过阅读《乡土中国》这本著作,可以加深我们对中国社会的重新理解和认识。

《乡土中国》虽然仅有十四篇文章,但是却描绘出了生动而贴切的中国传统形象,对许多问题费孝通先生他以精辟的见解和恰当的比喻做出了通俗易懂的解释,这也使得能够让更多的人很好的理解先生他的观点。

费孝通先生在本书的开头,就为我们讲解“什么是乡土本色”这一问题。

从书中我们可以找到费孝通先生的见解是: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其实这是可以理解的。

以前一般听到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时,我们作为乡下来的人总是会感觉城里人在轻视嘲笑乡下人,心里很不是味道。

但经费孝通先生这么一说,这“土”字用得好啊,我们乡下人离不开泥土,说我们“很土”或“土气”都是很正常的。

因为我们乡下人和城里人本身就所处的地方和接受的教育程度不一样。

其中有些城里人认识知道的东西我们乡下人却一点都不懂,也是缺乏为奇的。

这不,在乡下不是有许多东西城里人也不认识知道吗?

这是非常公平的,因此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这也正符合了今年__会通过的《选举法》中规定在选取人大代表的时候,城市__乡下人拥有了相同的权利,也就是所谓的同票同权,不再是以前那种不公平的情况了。

有些人说虽然我们在制度上到达了这一目的,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可定会存在许多的弊端,但是我认为中国能跨出这一步已经很不错了,接下来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边实行边解决。

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是一个“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社会,是一个规则暗含的社会,是一个“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社会,是个生活成员之间互相了解的社会。

在这样的社会中,熟悉产生信任,因此乡土社会没有法律,也不需要法律。

虽然现在在中国这些现象有些削弱,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费孝通先生对乡土社会的理解是很深刻的,就拿“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这句话来说,无论是城市和农村,假如我们想做某件事,我们首先想到的并不是自己该怎么去完成,想到的而是自己可不可以找熟人来帮帮那个忙,因为我们清晰有熟人的话那就会变得容易一点,常言道熟人之间好办事呀!

这些意识已经深入我们的脑髓,在我们心中已经深深扎根了。

其他的几点我就不展开讲述了,我相信大家已经很了解了,乡土社会就是这样带给我们并不需要法律的社会,他就求的是“人治”、“礼治”!

虽然说费孝通先生对乡土本色阐述的非常深刻,而且我也非常认同先生的观点和见解,但是我要说的是在这本书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差序格局”这一名词,我经常会在看到一些社会想象的时候就会想到“差序格局”这一概念,具体“差序格局”是怎样一个概念,那就让我和大家来分享一下吧。

中国整个社会结构的格局不同于西方“捆柴”那样是一种团体格局,而是一种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差序格局”,这是先生相对迪尔凯姆的“有机团结”和“机械团结”而提出的概念,而且非常符合中国国情。

费孝通先生把中国的社会结构比喻作“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浪”,旨在描述亲疏远近的人际格局,如同水面上泛开的连晕一般,由自己延伸开去,一圈一圈,按离自己距离的远近来划分亲疏。

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不一定相同的“。

每个网络都是以”己“作为中心,每个网络的中心也各不相同。

中国的差序格局具有一种伸缩能力,这要看那个中心的势力怎样来决定的,这一点我们是很容易理解的,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存在着许多家族,这次我们就拿民国期间的四大家族来说吧,想必大家都知道这四个家族在当时的势力是非常庞大,几乎可谓是手可遮天,那么以这四个家族为中心会向外扩大的地步和影响就会大,而且以中心势力的远近可以来划分不同的人际格局和亲疏关系,也就产生了许多边缘势力。

这样解释的话我们就很容易看出这其中的差序格局所具有的伸缩能力了。

中国人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正是因为这种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为中心势力的变化而改变。

儒家考究的是人伦,因此在《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先生将”伦“的定义解释为”从自己推出取得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力所发生的一轮轮波浪的差序“。

他认为孔子先是”认可一个己,推己及人的己,对于这己,得加以克服于礼,克己就是修身。

顺着这同心圆的伦常,就可向外推了。

“孔子的道德体系里绝不会离开差序格局的中心,否者的话这其中的差序格局的就没有意义了,它只会依着需要而进行推广和缩小。

明白了这个能放能收、能伸能缩的社会标准之后就可以明白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私“的问题了。

中国的”私“就如同”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

“对于中国人来讲,私和公是相对的,因为在差序格局里,站在不同的圈子上看,公和私是会转换的,这也是我在差序格局中了解比较深刻的一点,对我而言很有启迪作用。

到此,我已经对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中国》中的感悟讲的也差不多了,但这些只是本人的一些拙见而已,如有不对之处请大家不要见怪!

对于本书中其他的内容我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即使有也没什么好说的,因此在这我也就不讲废话了。

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可以从他在”后记里说自己写的这本《乡土中国》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中看出。

同时,我认为他是一位很好的良师益友,他写作的文章多用熟语,时常把自己和农村联系在一起,意思通俗易懂、简洁明了,容易让大多数人所接受。

再者作为农村孩子出生的我而言,读起他的书来感觉倍加亲切,作为一个闻名的文人,他没有丝毫抬高自己的身份架子去教育他人,这一点是相当可贵的,也是让我感到相当佩服的。

最后我感到阅读费孝通先生的这本著作让我受益匪浅,让我对乡土社会有了更为深刻了解,学到了不少的东西,因此我建议看到这篇文章的人能够去看看这本《乡土中国》,它一定会带给你许多惊喜,让你从中受益良多的!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7

对于费孝通这个名字,我是陌生的。

在老师的领导下,我选择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来读。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于新中囯成立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

《乡土中国》缺乏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

由于时间关系,我只读了本书的第一章,在此就第一张谈谈我的感想吧!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在中国,从女娲用造人的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

“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血液里流淌着的精髓。

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

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

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

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现下的农村也不是当初那个封闭自守的鸟笼村,由于变更开放的影响和西方经济潮流的带动下,农村人也不得不走了出来。

为何农村和城镇都有私的现象,其实根本原因还是竞争带来的副产品。

费孝通先生说的认为,打个比方来理解,就是说明"

当一群鸟是一个团体的,因为熟识而在无形中有了一种关系,有了这个关系就减少了不良竞争"

,而一只只不相联系的鸟之间,由于没有这种关系,就容易产生"

私"

的现象"

人也一样,俗话说的好:

"

芸芸众生,皆为利来"

,这里的"

利"

是泛指对自己有好处的事物。

假如没有好处的事,从相反角度就是无益之事,试想谁情愿做对自己无益的事呢。

有句话也说的蛮有意思,就是"

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假如连自己也吃不饱,又怎能照顾到别人的肚子呀。

要人做好事,也必须先自己做好事,做表率。

当人人做好了自己的本分事,国家地区也就到达兴盛繁荣了。

而一些对个人无益的事,对群体有益的事。

有时也不得不舍小为大,建立制度,法律,建立一种关系,强行实施。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8

初闻乡土中国这个题目,我暗想它或许是专门研究农村风土人情的纪实文学,所感重在“乡土”,以为还有“时尚中国”之类与它相互补充,组成一个圆满的研究中国社会的一个体系。

看完之后对这种认识作了进一步的更正,乡土中国不是孤立的某一个局部,比方农村,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传统中国总体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总轮廓。

关于这一点,需要做进一步的澄清,作者在序言中说:

这里讲的乡土中国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我的理解是,作者是在基层农村社会的载体上对中国传统社会文化的一种抽象,从而提炼出了中国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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