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A版药学综合冲刺讲义0601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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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抗血小板药阿司匹林、氯吡格雷治疗监护点

6.抗心力衰竭药

(1)抗心力衰竭的用药原则

(2)利尿剂用药原则与治疗监护点

(3)强心苷的治疗监护点

7.抗心律失常药

8.抗癫痫药

9.免疫抑制药

免疫抑制剂中的环孢素、他克莫司治疗监护点

10.抗肿瘤药

(2)治疗监护点(蒽醌类抗生素、抗代谢药、植物来源生物碱、铂类化合物)

  一、抗菌药物的治疗监护

  (考点最多、最重要的一类药物)

  一、抗菌药物应用指导原则

  (包括治疗性应用、预防性应用和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常识性掌握,尤记重点处)

  1.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确有感染指征再应用抗菌药物

  应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征。

  2.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药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敏感试验(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3.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及药动学特点选药

  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药动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

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特点,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4.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1)品种选择 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2)给药剂量 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治疗重症感染(如菌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

而治疗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重症感染、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剂量宜大;

尿路感染剂量宜小)

  (3)给药途径 

  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

  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

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

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轻症口服,重症先静脉再口服)

  尽量避免局部应用:

因皮肤黏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后,很少被吸收,在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浓度,反易引起过敏反应或导致耐药菌产生。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例如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加用局部给药作为辅助治疗。

此情况见于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时某些药物可同时鞘内给药、包裹性厚壁脓肿脓腔内注入抗菌药物以及眼科感染的局部用药等。

某些皮肤表层及口腔、阴道等黏膜表面的感染可采用抗菌药物局部应用或外用。

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

氨基糖苷类等强耳毒性药不可局部滴耳或滴鼻。

(▲一般不采用局部给药,也有例外:

鞘内给药、包裹性厚壁脓肿、滴眼剂、阴道栓剂)

  ▲(4)给药次数:

  结合抗菌后效应,根据半衰期给药

  a.青霉素类、短效头孢菌素类和其他内酰胺类、短效大环内酯类、霉素、霉素等血浆半衰期短者,应一日多次(2-4次)给药。

(▲林可克林β大环——一一日多次)

  b.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两性霉素B、硝基咪唑类可一日给药1次(重症感染者例外)。

(▲两性咪唑氨基苷,还有一个喹诺酮——一一日一次)

  (5)疗程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h,特殊情况要妥善处理。

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氏杆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

(▲记住一般用药疗程:

症状消失3-4天)

  (6)联合用药要有明确指征

  (▲理解联合用药指征;

记住联合应用的经典实例)

  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

  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①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②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③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④长程治疗,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⑤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

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

  ⑥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

记住经典实例▲

  a.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

  b.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

  

(二)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包括内科及儿科预防用药;

外科手术预防用药。

  1.内科及儿科预防用药(常识性掌握——总结处)

  ①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

如目的在于防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

  ②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

长期预防用药,常不能达到目的。

  ③患者原发疾病可以治愈或缓解者(伤口、骨折),预防用药可能有效。

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缓解者(如免疫缺陷者),预防用药应尽量不用或少用。

  ④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

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的患者。

  (▲预防用抗菌药物的条件:

原发疾病可治愈患者,一定时间段、特定病原菌)(▲病毒性疾病和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者不适合用抗菌药物预防给药)

  2.外科手术预防用药

  

(1)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常识判断)

  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预防术后感染)

  

(2)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归纳记忆——只有清洁手术无需预防用药)

  根据手术野有无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a.清洁手术(I类切口):

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如甲状腺手术、乳腺手术等),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由于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清洁手术无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b.清洁-污染手术(II类切口):

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等)。

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清洁-污染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c.污染手术(III类切口):

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污染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d.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术前已感染,需用抗菌药物治疗,不属预防)

  普外科I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选择表6-1

  ——一般选择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头孢呋辛、头孢曲松等头孢类药物。

(▲唑啉、拉定、呋辛、曲松)

  

  (3)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常识性判断)

  (▲手术切口预防金葡菌;

手术部位预防看情况)

  抗菌药物的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

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葡菌选用药物(头孢唑啉、头孢拉定)。

▲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头孢呋辛、头孢噻肟)。

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4)给药时间(记住)

  严格把握预防用药时机。

  (a)▲接受清洁手术者——应于切开皮肤(黏膜)前30min或麻醉诱导时开始给药

  (b)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或克林霉素——应在术前2h给药,在麻醉诱导开始前给药完毕,以保证在发生细菌污染之前血清及组织中的药物已达到有效浓度。

  ▲(5)给药方法(记住)

  a.给药途径、速度和次数(记住)

  ①预防用药应静脉滴注,溶剂体积不超过100ml,一般应30min给药完毕,以保证有效浓度。

  ②对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或克林霉素可放宽2h。

  ③手术时间较短(<

2h)的清洁手术,术前用药一次即可。

  ④如手术时间超过3h,或失血量大于1500ml,可术中给予第2剂,必要时还可用第三次。

  b.预防用药时间(记住)

  ①清洁手术,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h,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h,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h。

  ②接受清洁-污染手术者的预防用药时间为24h,必要时延长至48h。

  ③污染手术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

  (6)过敏者的替代给药(记住)

  对青霉素和头孢菌素过敏者,针对革兰阳性球菌可选克林霉素,针对杆菌可用氨曲南,或两者联合使用。

(▲阳球克林、杆菌曲南)

  (三)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应用的基本原则

  1.肾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理解基础上记忆——总结处)

  尽量避免使用肾毒性抗菌药物,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调整给药剂量及方法;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病原菌种类及药敏试验结果等选用无肾毒性或肾毒性低的抗菌药物。

  ①主要由肝胆系统代谢、排泄,或经肾脏和肝胆系统同时排出的抗菌药物用于肾功能减退者,维持原治疗量或剂量略减。

  ②主要经肾排泄,药物本身并无肾毒性,或仅有轻度肾毒性的抗菌药物,肾功能减退者可应用,但剂量需适当调整。

  ③肾毒性抗菌药物避免用于肾功能减退者,如确有指征使用该类药物时,需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以调整给药方案,达到个体化给药;

也可按照肾功能减退程度减量给药,疗程中需严密监测患者肾功能。

  ▲“有肾毒性、对肾功减退者应避免应用,确有应用指征需进行血药浓度监测”的药物——氨基苷类(卡那霉素、妥布霉素、庆大霉素、链霉素、奈替米星、阿米卡星)、(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抗真菌药(氟胞嘧啶、伊曲康唑)。

(肾毒性、肾功减退者避免应用的抗菌药物——替考拉宁万古素,抗真菌氨基苷)

  ▲肾功减退者禁用——四环素、土霉素、呋喃妥因、特比萘芬

  2.肝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记忆每种情况中的代表药]

  ▲①药物主要经肝脏清除或代谢,肝功能减退时清除减少,并可导致毒性反应的发生,肝功能减退患者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

如:

氯霉素、利福平、红霉素酯化物(依托红霉素、琥乙红霉素)等。

  ②药物主要经肝脏清除或代谢,肝功能减退时清除明显减少,但并无明显毒性反应发生,肝病时仍可正常应用,但需谨慎,严重肝病时减量慎用,治疗过程中需严密监测肝功能。

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等)、林可霉素、克林霉素。

  ▲③药物经肝、肾两途径清除,肝功能减退者药物清除减少,血药浓度升高,同时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血药浓度升高尤为明显,但药物本身的毒性不大,可按原治疗量使用。

严重肝病患者,尤其肝、肾功能同时减退的患者在使用此类药物时需减量应用。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

  ④药物主要由肾排泄,肝功能减退者不需调整剂量,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属此类。

  注意:

活动性肝病时避免应用异烟肼。

  3.老年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务必牢记重点)

  由于老年人组织器官呈退行性病变,免疫功能减退,在应用抗菌药物时需注意。

  

(1)按一般常规用量使用主要经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由于药物自肾排出减少,导致在体内蓄积,血药浓度增高,易有不良反应发生。

因此,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接受▲主要自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应按肾功能减退情况减量给药,可给正常治疗量的1/2~2/3。

  

(2)老年患者宜选用毒性低并具杀菌作用的抗菌药物,▲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为常用药,毒性大的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肾毒性药物应尽可能避免应用,有明确应用指征时在严密观察下慎重使用,同时应进行TDM,据此调整剂量,使给药方案个体化,以达到用药安全、有效的目的。

  4.新生儿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务必牢记重点)

  新生儿期一些重要器官尚未完全发育成熟,在此期间其生长发育随日龄增加而迅速变化,因此新生儿感染使用抗菌药物时需注意。

  

(1)避免应用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包括主要经肾排泄的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及主要经肝代谢的氯霉素。

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进行TDM,据此调整给药方案,个体化给药,以确保治疗安全有效。

(同老年人)

  ▲

(2)新生儿期禁用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四环素类(影响骨骼发育,牙齿黄染)、氟喹诺酮(软骨损害)、磺胺药和硝基呋喃类(溶血性贫血)、万古霉素(耳毒和肾毒)、氨基糖苷类(耳毒和肾毒)、氯霉素(肝毒性、灰婴综合征)。

  (3)新生儿期由于肾功能尚不完善,主要经肾排出的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药物需减量应用,以防止药物在体内蓄积导致严重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的发生。

  ▲(4)抗菌药物在新生儿的药动学随日龄增长而变化,因此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按日龄调整给药方案。

  5.儿童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记住一句话即可——禁用和慎用同新生儿)

  

(1)氨基糖苷类有明显耳、肾毒性,儿童患者应尽量避免应用。

临床有明确应用指征且又无其他毒性低的抗菌药物可供选用时,方可选用,并在治疗过程中严密观察不良反应。

有条件者应进行TDM,根据其结果个体化给药。

  

(2)万古霉素和去甲万古霉素(同氨基苷类)也有一定肾、耳毒性,儿童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时方可选用。

在治疗过程中应严密观察不良反应,并应进行TDM,个体化给药。

  (3)四环素类可致牙齿黄染及牙釉质发育不良。

不可用于8岁以下儿童。

  (4)氟喹诺酮类由于对骨骼发育可能产生不良影响,避免用于18岁以下儿童。

  ▲总结: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较安全,可应用于老年人、新生儿和儿童;

  肾毒性的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对于老年人、新生儿和儿童均尽量避免使用。

  6.妊娠期和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记住一句话即可——禁用和慎用同新生儿、小儿)

  ①妊娠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a.对胎儿有致畸或明显毒性作用者,如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等,妊娠期避免应用。

(同新生儿)

  b.对母体和胎儿均有毒性作用者,如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妊娠期避免应用;

确有应用指征时,须在血药浓度监测下使用,以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同老年人、新生儿、小儿)

  c.药毒性低,对胎儿及母体均无明显影响,也无致畸作用者,妊娠期感染时可选用。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和磷霉素等均属此种情况。

(同老年人、新生儿和儿童)

  ②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哺乳期患者应用任何抗菌药物时,均宜暂停哺(禁用和慎用药物同新生儿、小儿)。

 

  二、抗菌药物的治疗监护点

  1.对症选择抗菌药物(常识性了解)

  

(1)首先要掌握不同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所选药物的抗菌谱务必使其与所感染的微生物相对应。

  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阳性杆菌——首选青霉素(如呼吸道感染由链球菌引起);

对青霉素过敏或耐药金葡菌引起的感染,可选红霉素或第一代头孢(头孢拉定、头孢唑啉)。

  头孢菌素为广谱抗菌药物,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一代头孢菌素作用最强;

二代头孢菌素次之;

三代头孢菌素较弱,但对阴性杆菌的作用则三代头孢菌素作用最强。

  

(2)根据致病菌的敏感度选择抗菌药物。

各种致病菌对不同抗菌药的敏感性不同,相同菌种不同菌株对同一种抗菌药物的敏感性也有差异,加之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使细菌耐药性逐年有所增加,因此借助正确的药敏结果,正确选药,增加感染治疗成功率。

  (3)根据感染疾病的规律及其严重程度选择抗菌药物。

如治疗急性细菌性咽炎及扁桃体炎,青霉素为首选,青霉素过敏患者可口服红霉素等大环内酯类,疗程10d。

其他可选药有口服第一代或第二代头孢菌素,疗程10d,但不能用于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的患者。

  (4)根据各种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等特点选择抗菌药物。

  2.合理联合应用抗菌药物(常识判断)

  临床无明确指征不宜联合应用抗菌药物,不合理的联用不仅不能增加疗效,反而降低疗效、增加不良反应和细菌产生耐药性的机会。

因此要严格控制联合用药。

  联合应用抗菌药物的参考指征:

(▲混合、严重感染;

不宜穿透部位感染;

需长期用药防耐药的结核病)

  ①混合感染;

  ②严重感染;

  ③感染部位为一般抗菌药物不易透入者;

  ④抑制水解酶的菌种感染;

  ⑤需要长期使用抗菌药物,而该类细菌极易产生抗药性,如结核分枝杆菌。

  常见病原菌的联合用药在病原菌及药敏情况不明时;

可根据临床所见判断可能的病原菌,并凭经验选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待药敏试验有结果后,再根据药敏试验选用抗菌药物。

(▲药敏结果不明,先凭经验或用广谱抗生素治疗;

结果一出来,重新选药。

  3.重视抗菌药物的相互作用与配伍禁忌

  

(1)药效协同作用(务必记住以下实例)

  ▲①β-内酰胺类与庆大霉素联用时,药效增强,但混合后前者使后者失活,因此应分别溶解分瓶输注。

青霉素类遇湿后会加速分解,在溶液中不稳定,时间越长则分解越多,使药效降低甚至消失。

所以青霉素类要应用前溶解配制,以保证疗效和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②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相同,在溶液中稳定性较差且易受pH值的影响,其在酸性或碱性溶液中会加速分解。

应严禁与酸性药物(如维生素C、氨基酸等)或碱性药物(如氨茶碱、碳酸氢钠等)配伍(是指同甁配伍)。

  ③青霉素类与头孢菌素类最好采用0.9%氯化钠注射液作溶剂,若溶在葡萄糖注射液中,往往使主药分解增快而导致疗效降低。

  (▲青霉素、头孢类要现用现配、盐水配、不与酸(维生素C、氨基酸等)碱(氨茶碱、碳酸氢钠)、钙离子共配)

  ▲④头孢曲松钠与钙离子可形成不溶性沉淀,不可混合注射或滴注。

  ▲⑤头孢曲松钠与环丙沙星注射液混合后会出现混浊,因此在临床输液中,两种药物不能合用。

  

(2)协同毒性作用(记住以下实例)

  ▲氨基糖苷类+氨基糖苷类(两种以上氨基糖苷类合用)应用常导致耳毒性和肾毒性增强,神经-肌肉阻滞。

  ▲氨基糖苷类与克林霉素联合用药,可引起神经-肌肉阻断作用。

  ▲氨基糖苷类与头孢菌素联用可致肾毒性增强;

  ▲氨基糖苷类与强效利尿剂联用,可使耳毒性增强。

  4.确定最佳给药方案(了解即可)

  为了确保抗菌药物的疗效,不仅应该给予足够的药物总量,而且要掌握适当的给药时间间隔和选用适当的给药途径。

抗菌药物治疗中要尽量排除各种治疗障碍(如脓肿引流不畅、泌尿道或呼吸道阻塞等),还要注意患者的生理、病理、免疫等状态。

  有目的地选择抗菌药,避免频繁更换或中断,使血药浓度保证达到最小抑菌浓度的水平及减少外用等,都是避免耐药菌产生的重要方法。

  另外,使用抗菌药物期间,要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

如有可疑现象,应即去医院诊治,及时采取措施,或减量、停药。

  5.重视抗菌药静脉滴注的速度和浓度

  (记忆重点标识处——总结处)

  

(1)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

  ▲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具有安全性好,不良反应小等优点,为了提高疗效,可高浓度快速输入,同时还可减少药物的降解。

如青霉素类抗生素采用静脉滴注给药时,宜将1次剂量的药物溶予100ml输液中,于0.5-1h内滴完。

  ▲但亚胺培南/西司他丁对中枢神经系统中的γ-GABA(γ-氨基丁酸)的亲和力大于其他β-内酰胺类,对于已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和(或)肾功能损害者,易发生药物蓄积中毒。

因此,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每次静滴时间以1-2h为宜。

  

(2)治疗安全范围窄、药动学个体差异大,易引起毒性反应的抗菌药物

  滴速过快会使稳态血药浓度超过治疗范围,造成病人药物毒性反应,滴速过慢则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

  ▲如林可霉素静滴时应严格掌握滴速,尤其是心内膜炎患者,滴速过快可致心跳骤停和低血压,因此静滴时间不得<

1h,不可直接静注。

▲克林霉素静滴浓度不可超过6g/L,缓慢滴注,滴速通常不大于20mg/min。

▲氨基糖苷抗生素对肾脏和听力及前庭功能的毒性反应较大,持续高浓度引起的耳毒性反应可致永久性耳聋,婴幼儿可致终身聋哑,后果严重。

  (3)易刺激血管引起静脉炎等不良反应的药物

  ▲此类药物有红霉素、磷霉素、万古霉素、两性霉素B、氟喹诺酮类等。

红霉素即使以常规浓度和20-30滴/分钟的速度缓慢静滴,胃肠道反应也较常见,若滴速过快,可加重其胃肠道的反应。

▲两性霉素B应避光缓慢静滴6h以上,滴注过快时有引起心室颤动或心跳骤停的可能。

▲氟喹诺酮类药物滴速快时会有不同程度的恶心、呕吐,胃肠不适,颜面潮红等反应,故静滴时间不能少于1h。

  (4)缓释制剂

  抗菌药物制成控、缓释制剂可减少服药次数和用药剂量,有利于降低药物的毒副作用,可延长有效浓度维持时间,以便更好地发挥抗菌作用。

  通制剂的适应证并不完全适用于缓释制剂,缓释制剂的适应证要根据其自身的药代动力学行为和药效学研究结果来分析。

一般而言,缓释制剂的适应证比较窄,作用比较局限。

  ▲小结抗菌药静脉滴注的速度和浓度:

  

(1)要高浓度快速滴入(β-内酰胺类)

  ①β-内酰胺类——100ml输液,于0.5-1h内滴完

  ②例外——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以1-2h为宜。

(太快易蓄积毒性)

  

(2)安全范围窄,缓慢滴入(林可霉素、克林霉素、氨基糖苷)

  ①林可霉素——滴注时间>

1h

  ②克林霉素——浓度<

6g/L,缓慢滴注,滴速<

20mg/min。

  (3)易刺激血管引起静脉炎或其他不良反应,缓慢滴入

  (红霉素、磷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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