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酒检验规程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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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成熟度100%、100%黑果,无青果,果梗少,颗粒新鲜,无异味、无腐烂、无泥砂和其它杂质;
浆果含糖量≥150g/L,含酸量<27g/L,出汁率≥55%。
b)一等品:
葡萄成熟度100%、95%以上黑果,5%以下红果,无青果,颗粒新鲜,无异味、无腐烂、无泥砂和其它杂质;
浆果含糖量≥146gL,含酸量<27g/L,出汁率≥55%。
c)二等品:
葡萄成熟度100%、90%以上黑果,10%以下红果,无青果,颗粒新鲜,无异味、无腐烂、无泥砂和其它杂质;
浆果含糖量≥136g/L,含酸量<27/L,出汁率≥55%。
d)三等品。
葡萄成熟度100%、80%以上黑果,20%以下红果,无青果,颗粒新鲜,无异味、无腐烂、无泥砂和其它杂质;
浆果含糖量≥130g/L,含酸量<28g/L,出汁率≥50%。
检验方法:
a)浆果含糖量、含酸量、出汁率详见《葡萄酒检验规程》。
b)除a外用目测。
抽样数量:
a)浆果含糖量、含酸量、出汁率每批葡萄果随机抽取检验数量为1000g。
b)目测全检。
葡萄果检验中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放行:
正常放行:
检验员根据原料质量标准进行判定,合格后按质量等级分类摆放于待加工区。
紧急放行:
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理化指标时,可由生产部部长提出申请,由技术部部长批准,检验员取样后直接放行。
待检验结果出来后,正在发酵过程的葡萄汁按工艺要求分类处理。
记录:
葡萄果检验完毕,按相应要求进行记录。
每日按产地、供应商把来料状况登记在“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上。
反馈:
葡萄果检验完毕,将合格葡萄果反馈给葡萄发酵车间,当班班长负责将葡萄果移至待加工区。
若葡萄果不合格则现场拒绝收购,供应商自行处理,把不合格葡萄果移到不合格品区。
定期复检:
原料供应商每年提供1次各产地的葡萄果理化指标检验报告。
因本公司生产原因,原经检验合格品不能及时加工处理而置留时间过长,根据需要进行检验。
本公司每年对自己不能检验的项目根据需要进行验证。
检验方式:
.1委托第三方实验室验证。
.2在葡萄果成熟季节到产地调查取样检验。
如顾客有特殊要求,可到顾客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测验。
不合格葡萄果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记录保存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普级山楂酒若有一项A类不合格或超过二项B类不合格判此批产品不合格。
由质检人员在原料进厂后抽样,由质检员进行外观和气味的检验,由负责化验的质检员员进行乙醇检验。
抽样方法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判定规则
每罐产品,立式罐均匀搅拌混合后,取1L作为样品检验
外观
透明液体
GB/中
失光为不合格
气味
无异臭
有异臭为不合格
乙醇%(v/v)
≥
<为不合格
注:
食用酒精其它指标均应符合GB10343-89的要求,以生产厂家提供的有效合格证及检测结果为准;
检验结果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重新取两倍量的样品复验,复验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判整批产品不合格。
2.1.1抽样方法:
以每次进货同一批号产品为一批,取150g左右,混合均匀待检。
由质检部质检员进行外观检验,负责化验的质检员进行理化分析。
由质检部人员抽样。
2.1.2总糖含量测定(附操作方法)
精制≥%优级≥%
一级≥%二级≥%
2.1.3感官:
晶粒均匀,其水溶液味甜、无异味,干燥松散、洁白有光泽,无明显黑点,无杂质。
——粗粒:
-2.50mm
——大粒:
-1.60mm
——中粒:
-1.25mm
——细粒:
-0.800mm
其它项目:
如色值、混浊度、干燥失重、卫生要求等根据国标GB13104-1991白糖卫生标准和GB317-1998白砂糖标准验证生产厂家有效质量证明书为依据。
白砂糖含糖量的测定
1.试剂与溶液
盐酸溶液(1+1):
量取100ml盐酸,缓慢倒入100ml水中摇匀。
氢氧化钠溶液(200g/L):
称取100g氢氧化钠试剂,加水溶解并定容至500ml,摇匀贮于塑料瓶中。
标准葡萄糖溶液(2.5g/L):
精确称取经105℃以下温度烘至恒重的葡萄糖2.5g(准确至0.0001g),用水溶解并定容至1L。
次甲基蓝指示剂(10g/L):
称取1.0g次甲基蓝,溶解于水并稀释至100ml。
斐林氏A、B液,按GB603-88中4.3.2.2配制。
标定:
取斐林氏A、B液各于250ml三角瓶中,加50ml水摇匀,在电炉上加热至沸,在沸腾状态下用制备好的葡萄糖标准溶液滴定,当溶液的蓝色消失呈红色时,加2滴次甲基蓝指示液,继续滴至蓝色消失,记录所用葡萄糖标准溶液的体积。
另取斐林氏A、B液各于250ml三角瓶中,加50ml水和上述试验少的葡萄糖标准溶液,加热至沸并保持2分钟,加2滴次甲基蓝指示液,在沸腾状态下于1分钟内以每滴3-4S的速度滴定至终点,记录消耗的利用葡萄糖标准溶液的体积。
斐林氏A、B液各5ml相当于葡萄糖的克数(F)按下式计算:
m
F=V
1000
F:
斐林氏A、B液各5ml相当于葡萄糖质量g
M:
称量的葡萄糖的质量g
V:
消耗的葡萄糖标准溶液的体积ml
酚酞指示剂(10g/L):
称取1.0g酚酞,溶于乙醇,用乙醇稀释到100ml。
2.试样的制备
准确称量白砂糖5.000g左右(G)(准确到0.0001g),加水溶解,全部移于100ml容量瓶中(V1),然后定容至刻度,另取5ml稀释糖液(V2)于100ml容量瓶中(V3),加5ml(1+1)盐酸溶液,加水至20ml,摇匀。
在68±
1℃的恒温水浴锅上水解15分钟取出,冷却,加2滴酚酞指示剂,用200g/L的氢氧化钠溶液中和至呈酚酞的红色,加水定容至刻度。
3.分析步骤
以试样代替葡萄糖标准溶液,按斐林氏溶液的标定方法操作,记录消耗试样的体积V,样品中含糖量按下式计算。
F
X=×
1000
(G/V1)(V2V3)·
V
X—得到的总糖含量(g/L)(以葡萄糖计)
G—准确称量的白砂糖的数量g
V1—白砂糖第一次溶解定容后的体积ml
V2—分解转化前用于稀释的白砂糖溶液体积ml
V3—分解转化后稀释定容的体积(ml)
V—滴定消耗试样的体积ml
2.2.1抽样方法:
每次进货同一批号产品为一批次。
取100g左右,混合均匀待检。
由质检部抽样,由质检员进行外观检验,由负责化验的质检员进行含量测定。
2.2.2柠檬酸含量测定,含量≥%。
2.2.3感官:
无色半透明结晶或白色颗粒或白色结晶粉末。
2.2.4其他指标验证生产厂家有效质量证明书为依据。
柠檬酸含量测定
氢氧化钠标准溶液C(NaoH)=L。
按GB61-88中配制C(NaoH)=L的溶液,然后用无二氧化碳的蒸馏水液确稀释1倍,可得L浓度的氢氧化钠标准溶液。
酚酞指示液(10g/L):
2.分析步骤
利用分析天平准确称取1g(准确到0.0001g)左右(G)柠檬酸,利用新煮沸冷却的蒸馏水溶解,转移到100ml容量瓶定容。
另吸取10ml(V),于250ml三角瓶中,加入中性蒸馏水50ml,同时加入2滴酚酞指示液,摇匀后,立即用氢氧化钠溶液滴定到粉红色,并保持30秒内不变色,记下消耗的氢氧化钠体积(V1),同时做空白试验,记下消耗的氢氧化钠标准溶液体积(V0)。
C(V1-V0)·
S×
100
按X(以柠檬酸计)%=
GV
C—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物质的量浓度mol/L
V1—消耗的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体积数ml
V0—空白试验时消耗的氢氧化钠溶液体积数ml
V—柠檬酸经溶液定容后吸取的试样体积数ml
G—称取的柠檬酸的数量g
S—与氢氧化钠标准溶液【C(NaoH)=L】相当的以克表示的试样主体酸的质量。
S柠檬酸=S一水柠檬酸=
2.3.1抽样方法:
以每次进货时同一批号产品为一批。
抽出100ml左右,混合均匀待检。
由质检员抽样,负责化验的质检员检验。
2.3.2亚硫酸含量≥6%
2.3.3外观:
无色透明、有刺激性气味的液体。
卫生要求及其它项目以生产厂方的有效质量证明书为判断依据。
亚硫酸含量测定
硫酸溶液(1+3):
取1体积浓硫酸缓慢注入3体积水中。
淀粉指示液(10g/L):
称取1.0g淀粉,加5ml水使成糊状,在搅拌下将糊状物加到90ml沸水中,煮沸1-2min,冷却,稀释到100ml。
氢氧化钠溶液(100g/L),取100g氢氧化钠溶解至1L。
碘标准溶液C(1/2I2)=L。
按GB601中配制与标定,再准确稀释5倍。
吸取样品1ml(V1)1000ml(V2)定量瓶中,定容至刻度,摇匀。
然后吸取样品于250ml碘量瓶中,加少量碎冰块,使温度降至5-10℃,再加入1ml淀粉指示液,10ml硫酸溶液,立即用碘标准溶液滴定至淡蓝色,保持30秒,不变即为终点,记录所消耗的碘标准溶液体积V。
以水替样品,做空白试验,消耗的碘标准溶液体积(V0)。
C(V-V1)×
32×
1000×
V2
按X=
50V1
X—亚硫酸含二氧化硫量(mg/L);
C—碘标准溶液的物质的量浓度mol/L;
V—消耗的碘标准溶液的体积ml;
V0—空白试验消耗的碘标准溶液的体积ml;
V1—吸取的样品的体积ml;
V2—样品定容后的体积ml
2.4.1感官:
状态、色泽、口感应符合本品特有特征,分别依据生产厂方提供的有效质量证明书为判定依据。
其它要求以验证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为依据。
2.5.1硅藻土焙烧品应是粉红色或淡红褐色粉末,助熔焙烧品应是白色或淡红褐色粉末;
不应有霉味;
皂土通常为白色、浅红色、土黄色等,呈贝壳状并有蜡样光泽。
活性炭应是黑色粉末或颗粒,没有气味和味道
2.5.2理化上:
硅藻土的干燥损失、可溶于稀盐酸中的产品砷、铁、重金属;
皂土的PH值、重金属、砷、铁、钙和镁;
活性炭的湿度、灰分、氯化物、硫化物、砷、铁、重金属等理化卫生要求依据生产厂方的有效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为判定依据。
附表:
(仅为参考,以验正生产厂方提供的质量证明)
硅藻土型号:
型号
100#
500#
600#
700#
1000#
1200#
渗透率
硅藻土卫生要求:
按GB14936
种类
项目
干燥品
焙烧品
助熔焙烧品
铅(以Pb计)mg/kg
≤
砷(以As计)mg/kg≤
检验依据:
QB/T2088-1995
硅藻土理化要求:
种类
灰白色-淡黄色
淡黄色-红褐色
白色-粉白色
粉末,具有特殊结构的硅骨架
水溶物%
PH
酸溶物%≤
灼烧失重%≤
氢氟酸残留物≤
25
真密度(克/立方厘米)
——
松散堆密度(克/立方厘米)
应符合助滤剂型号要求
铁(以Fe2O3计)≤
活性炭理化要求:
标准要求
(1)粒度(48-80目)%
≥90
(2)碘吸附值mg/g
≥1000
(3)亚甲兰脱色力ml
≥10
(4)干燥减量%
≤10
(5)灼烧残渣%
≤6
(6)PH值
(7)充填密度g/ml
所列举的所有辅料的要求以验证生产厂家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为判定依据。
3.1.1抽样方法:
以每次进货同种材质、同一型号、同一色泽、同一名称的酒瓶为一批次,按GB2828-87标准执行。
将外观合格质量水平(AQL)值定为。
检验水平(IL)定为S-2。
抽样方法为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
3.1.2检验项目及标准要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外观检验
同一批次要求色泽均匀、颜色一致。
前后批次要求色泽基本一致,差别较小。
按GB2828-87和3.1.2的要求及样本检查情况判定
光洁性
整洁光滑、无明显的皱纹、条纹、冷斑、黑点、油斑;
瓶内无水渍、发霉;
无毒害性污物污染
同上
气泡
玻璃内气泡直径/㎜
≤3
外表薄皮气泡或破气泡
不许有
其数量总计1个
<500ml
≤2
≥500ml
1㎜以下能目测气泡,在瓶壁上(个/㎝2)
平均≤3
1㎜以上气泡,瓶口封合面及封锁环上
不透明沙粒或结石
直径大小>㎜
不大于㎜周围无裂纹,轻击不破的
瓶口封合面及封锁环上
炸裂纹
合缝线
尖锐刺手
按凸起测量(㎜)
测量
瓶口仅允许有
轻微的
初型模合缝印仅允许有
内壁粘料、玻璃搭丝
净容量
≥500ml
利用20℃的水做试验
±
7ml
250ml≤每瓶≤250ml
5ml
<250ml
3ml
酒瓶的热稳定性、化学稳定性、耐内压力、瓶口要求等项目以验证生产厂方提供的有效质量证明书。
3.2.1抽样方法:
抽样检查按GB2828-87标准执行。
由质检员随机抽样并检验。
3.2.1.1按每次进货,同样纸质、同样型号、同一色泽、同一名称的纸箱为一批次。
将外观质量合格水平(AQL)值定为。
将检查水平定为S-2。
抽样方法定为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
3.2.2检查项目及标准要求
3.2.2.1纸箱的内装重量、综合尺寸及对应的纸板种类应符合GB6543-86的要求。
综合尺寸用纸箱的内尺寸长、宽、高表示纸箱的规格,单位用毫米。
长度是箱内底面积长边尺寸;
宽度是箱内底面积短边尺寸;
高度是箱内顶面到底面尺寸。
3.2.2.2钉合瓦楞纸箱使用带镀层的低碳钢扁丝,扁丝不应有锈斑、剥层、龟裂或其他缺陷。
3.2.2.3箱体方正,表面无明显损坏,污迹。
3.2.2.4箱面印刷图字清晰,深浅一致,位置准确。
图案符合公司的设计要求,图案画面无误,字迹清晰无误。
根据公司的不同产品瓦楞纸板箱应注有厂名,酒名或品名,规格、批号、瓶数、日期,并标有“小心轻放”“请勿倒置”的字样及标志。
3.2.2.5纸箱接头钉合的金属钉应沿搭接部分中线钉合,采用斜钉(与纸箱立边成45度角)或横钉,箱钉应排列整齐、均匀,钉距均匀。
钉合接缝应钉牢,钉透,不得有叠钉、翅钉、不转角等缺陷。
3.2.2.6瓦楞纸箱摇盖经开、合180度往复5次以上,内外层不得有裂缝。
3.2.2.7生产供方需提供按;
试验的瓦楞纸箱的机械性能参数,包括抗压强度、耐冲击强度、抗转载强度。
3.2.2.8瓦楞纸箱的包装运输方式由供需双方商定,并避免雨淋、曝晒、受潮和污染。
生产厂方应按定货合同要求提供质检部门的合格证或合格标签。
3.2.3检验规则
3.2.3.1如-检验项目如不符合本技术要求,判单项不合格,依据要检查情况,按GB2828-87及上述规定要求进行整批的判定。
3.2.3.2如依据生产厂方提供的检验报告判定。
不符合要求判整批不合格。
3.3.1抽样方法:
将合格质量水平(AQL)值定为。
检查水平(IL)定为S-3。
3.3.1.1按每批进货、同样纸质、同样型号、同一色泽、同一名称的标签为一批次。
3.3.1.2抽样方法定为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
3.3.2检验项目及标准要求
3.3.2.1每批产品必须正确包装,包装物外注明规格、数量、名称、厂址。
3.3.2.2每批检验时无损伤、无破裂、无撕破、无雨淋或受潮、发霉、脱色;
无污物污染、油渍、斑点、水浸等现象,表面清洁。
3.3.2.3标签规则,裁刀整齐,无倾斜。
3.3.2.4印刷图字清晰、准确、牢固、位置准确,无错字漏字。
3.3.2.5色泽均匀一致,无明显差异,不同批次同一产品基本一致。
3.3.2.6套版吻合、贴切、无明显漏色。
3.3.2.7敷膜贴切,无气泡,不脱落,以致与纸面分离时与印刷油墨粘合。
3.3.2.8必须印刷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日期标志(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与方法、产品标准号、生产批号、注册商标、产品类型和糖度、酒精度、原汁量或产品部分理化指标、条形码等内容。
3.3.2.9标签必须大小一致,允许公差±
㎜。
3.3.2.10应符合GB10344饮料酒标签标准及GB7718-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内容的其它要求。
3.4.1抽样方法:
按抽样检查GB2828-87标准执行。
3.4.1.1按每批进货,同种材质、同样型号、同一等级、同一名称的软木塞为一批。
3.4.1.2抽样方法定为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
3.4.2检验项目及标准要求
3.4.2.1软木塞应利用聚乙烯袋密封包装、并标明规格、数量,检验合格证。
不应污染、发霉;
不得有异味、臭味,不得被毒害性物品污染。
3.4.2.2软木塞色泽呈现淡色均匀一致,表面均匀光滑,无伤痕,无虫蛀,无明显凸凹槽。
3.4.2.3表面细化,横断面上无裂纹、疤痕、虫蛀。
3.4.2.4用刀将其横面和纵面分别切开,内部无虫蛀,气孔较少而实。
3.4.2.5天然软木塞长度44±
㎜直径24±
㎜
天然软木塞长度38±
合成软木塞长度44±
㎜直径±
合成软木塞长度38±
3.4.2.6卫生要求
项目
标准
黄曲霉素B1(ug/㎏)
≤5
细菌总数(个/ml)
≤50
大肠菌群(个/100ml)
卫生要求以验证生产厂方卫生检验报告或合格证为判定依据。
3.4.3检验判定规则
按上述要求,依据GB2828-87抽取样本,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判不合格。
整批情况依据样本情况和结合GB2828-87之规定判定。
3.5.1抽样方法:
抽样检验按GB2828-87标准执行。
3.5.1.1按每批进货、同种材质、同样型号、同样外观、同一名称的胶帽为一批次。
3.5.2检验项目及标准要求
3.5.2.1外包装合适,无雨淋、受潮、发霉、有异味现象。
3.5.2.2胶帽图案、颜色、文字以本公司设计为准。
图案清晰明了,商标图案位于胶帽的正中;
颜色均匀一致,无斑点,不掉色;
文字清晰明了,无错字漏字现象,位置准确。
3.5.2.3胶帽厚薄一致,特殊喷涂金银粉的胶帽,必须喷涂均匀,图案美观,无脱粉现象。
3.5.2.4胶帽接缝无粘合剂溢出,且粘合牢固。
帽顶同样粘合牢固,不脱落。
帽身光滑,无折皱,明显凸起、凹槽、气泡。
3.5.2.5帽顶内部有垫层、无疤点,压痕入、及其它痕线。
3.5.2.6胶帽无撕裂、缺损、破裂等现象。
3.5.2.7在温度要求范围内,取10个以上进行实际收缩验证,应收缩均匀,无破裂,气泡、洞痕,卷边;
折皱轻微或没有。
且表面光滑,颜色稳定牢固,无褪色变色现象。
3.5.3判定规则
一项不符合要求判该项不合格。
整批情况按样本合格数及3.7.1要求及按GB2828-87要求判定。
3.6.1抽样方法:
检查水平(TL)定为S-3。
3.6.1.1按每批进货、同种材质、同样型号、同样外观、同一名称的包装纸为一批次。
3.6.2检验项目及标准要求
3.6.2.1外包装合适、无雨淋、受潮、发霉、有异味现象。
3.6.2.2剪切整齐、无斜边、毛边、错切。
无缺损、撕裂、破损、损伤等现象。
3.6.2.3表面整洁光滑,无污物、斑点、污渍、无折皱、色泽亮丽均一,洁白光暇。
3.6.2.4具有一定的韧性,包装时拧紧不断裂。
3.6.3判定规则
一项不符合要求判该项不合格,整批情况依样本合格判定数和GB2828-87标准3.8.1要求判定。
验证:
3.7.1验证产品:
金属盖、礼品袋、礼品盒、浆糊、开瓶启、合格证。
3.7.1.1对所有的验证产品有印刷图字的要求清晰准确,表面无污、无损。
3.7.1.2金属盖:
色泽均匀一致,图字清晰明了,位置准确,胶垫无污,不脱落,无翅边,翅角,无生锈,胶垫无熔化、脱落,无掉胶垫渣,锈渣现象。
3.7.1.3礼品袋、礼品盒:
规格符合要求、色泽均匀、有敷膜要贴切,无折皱,开胶现象,纸质符合要求。
3.7.1.4浆糊:
色泽洁白,粘性强,贴标后不易脱落。
3.7.1.5开瓶启:
开启酒塞后不变形,无锈斑,形态符合要求,图文明了清晰,符合要求,位置准确。
3.7.1.6合格证:
印刷清晰,图字准确,符合公司设计要求。
有操作班组代号,企业标志等内容。
3.7.2验证产品由质检部的质检员进行验证,合格产品入库并在入库单标明经验证符合标准要求,对验证不合格的产品,质检部可以处理或组织评审后处理,具体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和《采购物资标准》执行。
过程检验系指生产过程的检验,主要由质检部和技术部负责。
生产车间协同负责。
分成原辅料使用前的检验、生产流程检验。
质检部和技术部分别负责所辖检验项目的取样、分析和检验结果的记录。
生产部认真做好自检和互检、首检工作。
技术部的检验记录不计入产品批次生产档案中,而作为技术文件完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