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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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把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发展现代林业的要求,着力打造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和林业产业强县。
到2010年底,累计建成木质原料林、竹林、特色经济林和生物质原料林等产业基地7650万亩;
涉林企业发展迅猛,规模以上企业达500余家,亿元以上企业53家,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26家,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2家,涉林上市公司3家;
竹浆造纸生产能力170万吨,人造板生产能力700万立方米,木竹地板生产能力2800万平方米。
全省已建森林公园107个,其中国家级31个,省级52个;
以生态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迅猛发展,接待生态旅游人数1.28亿人次,直接收入200亿元。
累计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4069亿元,是“十五”期的3.5倍,其中2010年达到1157亿元。
林业对农民增收的贡献持续提高,2010年达到576元,比2005年翻一番。
全省有沐川等10个县(市、区)被省政府命名为首批现代林业产业强县。
(三)自然保护区稳步发展,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十一五”以来,新建自然保护区7个,新增保护面积735万亩;
已建立包括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等多种类型自然保护区124个,其中国家级17个,省级51个,保护管理总面积1.17亿亩,占全省幅员面积的16.1%,比“十五”期末上升近1个百分点;
保护区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95%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和近50%的自然湿地通过自然保护区得到有效保护。
全省湿地面积6315万亩,占幅员面积的8.7%,已建立41个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处国际重要湿地、2个国家湿地公园和9个省级湿地公园。
全省有野生大熊猫1206只,人工圈养大熊猫262只,大熊猫栖息地面积2655万亩,分别占全国的76%、77%和85%,三项均位居全国第一;
救护野生病饿大熊猫31只,抢救成活26只;
人工繁殖大熊猫幼仔148只,成活134只;
开展了野外救护大熊猫“泸欣”异地放归和人工圈养大熊猫“祥祥”野外放归试验;
完成了大熊猫赠港、赠台、赠澳以及“奥运大熊猫”、“国庆大熊猫”和“世博大熊猫”展示任务。
(四)林业改革稳步推进,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十一五”以来,累计落实森工企业、国有林场职工养老、医疗等各类保险补助资金16亿元,一次性安置森工企业、国有林场富余人员6006名,剥离森工企业学校、医院43所,移交剥离森工企业森林公安机构223个,豁免森工企业银行债务1.64亿元,解决森工企业拖欠统筹外项目费用和拖欠退休人员医疗费3.4亿元,解决森工企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5060万元,开展森工企业和国有林场富余人员转岗培训9500人次,为推进森工企业和国有林场改革创造了较好条件。
依法清理取消林业行政审批事项3项、下放2项、转变管理方式11项、新增1项,保留29项,制定公布了《四川省林业厅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建立了行政审批“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
实施了林业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行政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100%,现场办结率90%以上。
全面完成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区划国家重点公益林2.45亿亩、地方重点公益林1405万亩。
出台了《四川省林权抵押贷款管理试行办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操作办法》,启动了27个县(市、区)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落实了新增国家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开展了地方公益林省级补偿试点。
林权改革盘活了集体林木资源,促进了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激发了林业发展活力。
截止2010年底,全省已全面完成集体林权主体改革任务,累计确权面积达16290万亩,颁证面积达15862万亩。
建立林权交易机构39个,林权流转510.7万亩,流转金额12.6亿元,落实林权抵押贷款9.19亿元。
(五)林业法制体系逐步健全,科教兴林力度加大
“十一五”期间,省人大先后颁布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4部地方性法规,并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和《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3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修改。
省林业厅颁发了林业管理规范性文件26个,林业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为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全省各级林业部门以多种形式培训党政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林农等各类林业从业人员270万人次。
全省围绕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灾后生态修复重建和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研发《岷江上游退化天然林恢复重建技术研究与示范》、《楠竹低产林复壮技术研究》等多项科研成果,其中6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38项获省政府科技进步奖;
制定林业地方标准41项,上报国家林业局确定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6处,审(认)定省级林木良种116个;
建立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定向培育、乡土树种开发、无公害林产品标准化等林业科技示范区10个,推广先进实用技术110项。
(六)林业执法队伍持续壮大,资源保护能力得到提升
“十一五”期间,全省林业执法队伍持续壮大,以森林公安、资源林政、野生动植物保护、植物检疫、林木种苗等为主体的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及队伍稳中有增,林业综合执法、森林公安、濒危物种管理、林木种苗、林政管理、森林防火、生态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植物检疫、植物新品种保护以及其他执法人员累计达到1.4万余人。
森林公安民警1901人全部过渡为中央专项政法编制和公务员,人员经费按照同级公安机关标准列入了各级财政预算,森林公安由林业部门的内设机构改为林业部门管理的行政机关,具备法人单位的独立执法主体资格,落实了对涉林案件独立行使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直接移送审查起诉的权力和治安处罚裁决权。
“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开展“飞鹰”、“绿盾”、“绿剑”、“火案查处”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16次,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5万多起,查处违法人员6万多人次,收缴木材近10万立方米,收缴野生动物80多万只(头),铲除罂粟3万余株,治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3000万亩次以上,为国家、集体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亿元以上。
(七)林业基础设施日趋改善,保障服务能力得到增强
“十一五”以来,配套建设基层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科技推广站、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森林公安、派出所、地理信息系统、防火信息系统等480个(套);
新建各类苗圃38个,林木良种基地17个;
启动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9500户,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3600户,扶贫改善国有贫困林场基础设施62个;
配套建设自然保护区10个、湿地保护区7个、重点火险区7个、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站25个。
全省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和防治能力,林业科技、执法、信息网络和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等得到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1‰以内,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二、“十一五”林业发展基本经验
(一)坚持生态优先战略,加快推进生态屏障建设
全省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的林业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战略目标,依法加强天然林资源、生物多样性和湿地保护管理,加快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林业血防及灾后生态修复重建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加大川西北防沙治沙、岩溶地区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加快城乡绿化美化进程,实现了生态建设大见成效的阶段性目标。
(二)坚持产业富民兴林,加快推进现代林业发展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现代林业产业建设,按照省政府打造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和林业产业强县的思路和要求,充分发挥区域特色优势,狠抓木竹原料林、特色经济林和生物质能源林等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培育,加快发展优势林产品加工业和生态旅游业,林业产业总产值和农民从林业获得的收入每年呈两位数增长,形成了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良好发展格局。
(三)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林业林区改革进程
全省始终坚持把创新体制机制和深化改革作为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内动力和重要抓手,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加快剥离森工企业办社会职能,妥善安置森工企业富余人员,千方百计解决森工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鼓励支持林业企事业单位和广大林农以承包、租赁、拍卖、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多种模式激活各类林业生产要素,引导扶持林农大力发展林业专合组织;
积极搭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交易和银企、银政协作平台,探索建立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开展森林抚育、造林和林木良种补贴试点,极大地激发了林业生产活力。
(四)坚持重点工程带动,广泛筹集林业建设资金
全省抓住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灾后生态修复重建等林业重点工程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中央资金投资拉动效应,千方百计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大育林基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力度,广泛吸纳业主、大户和个人等社会资金参与林业建设,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和林农使用林业信贷资金,积极引进国际国内交流合作项目资金,林业建设投入大幅增长。
“十一五”期间,累计落实中央和省级林业建设投入368亿元,比“十五”净增140亿元,是“十五”期的1.62倍;
筹集林业建设社会资金291亿元,为加快林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林业对社会资金的聚集效应明显增强。
(五)坚持分类经营指导,突出林业区域发展特色
“十一五”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分区突破的发展战略,根据五大区域生态区位、地理气候、自然资源特点及经济社会、林业发展现状,进一步细化发展目标,明确主攻方向,突出建设重点,凸显区域特色,整合政策资金,狠抓措施落实。
出台了《四川省城乡绿化规划纲要》、《四川省低产低效商品林改造规划》、《四川林业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格局构建》、《四川林业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四川林业产业发展实施规划》等指导性文件和规划,以木竹工业原料林、特色经果林、高档苗木花卉、林产加工和生态旅游等为主的区域特色林产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产业集群不断扩大,规模效益不断提高,分类指导成效初步显现,分区突破格局初步形成。
(六)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鼓励全民参与林业建设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工作,“十一五”期间,先后出台了《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绿化工作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等纲领性文件,四川省委首次召开林业工作会议,明确了新形势下加快林业发展的基本思路、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为全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指明了方向。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加快林业发展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强化部门工作责任落实,适时出台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意见,召开高规格林业工作会议,大力倡导爱林、护林和建设美好家园的良好风尚,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特色产业建设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机制。
第二节“十二五”林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国际国内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林业发展正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一、林业发展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生态四川、和谐四川的重要时期,也是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四川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从国际看,在应对气候变化、能源危机的政治经济博弈中,林业已成为关键措施,控制森林退化、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已上升为世界各国乃至全球重大战略;
受全球金融危机、贸易保护主义、绿色贸易壁垒等诸多因素影响,世界林产品市场需求减少,林业产业发展速度呈放缓迹象,林业经济增长模式面临深度调整;
全球资源环境保护力度加大,传统木材出口国收紧甚至限制木材出口,木材安全形势严峻;
世界科技创新正孕育新的突破,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为林业带来新的机遇。
世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既对我国新时期林业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也提供了十分难得的历史机遇。
主动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危机全球行动,提高森林固碳能力和木材自给能力,加大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林业科技创新力度,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我国发展现代林业的现实选择。
从国内看,随着我国人口的增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速,资源环境的瓶颈制约进一步加剧,生态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最大障碍之一,生态产品已成为我国最短缺产品之一,生态差距已成为我国与发达国家最大差距之一。
党的十七大基于生态安全、反思传统发展观念,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写进党的行动纲领,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
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总揽全局、审时度势,从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生态建设、西部大开发和应对气候变化四个方面深刻揭示了林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特别是我国林业提出的新增4000万公顷森林面积和13亿立方米森林蓄积的“双增目标”,已上升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行动。
二、林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我省林业建设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应当清醒地看到,与建设全面小康、发展现代林业的总体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生态环境仍然脆弱。
全省水土流失面积达15.65万平方公里,沙化、石漠化土地面积超过2500万亩,尤其是西部高寒山区和干旱干热河谷荒漠化治理难度很大,局部生态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
加之,我省自然地理气候复杂多样,地震、泥石流、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频发,加剧了生态环境的脆弱性。
(二)林业产业实力不强。
我省森林面积2.53亿亩,在全国排名第4位,活立木总蓄积17.34亿立方米,在全国排名第2位,而2010年林业总产值1157亿元,仅占全国的5.5%左右,与森林资源大省的地位还很不相称。
同时,产业产品结构不合理,第二、三产业发育不充分,涉林大型龙头企业少,名牌产品和驰名品牌少,中介组织发育迟缓,标准化体系建设滞后等问题仍十分突出。
(三)森林资源质量不高。
我省现有人工林由于受树种选择、抚育管护和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等多种因素影响,普遍存在树种单一、林相残缺、林分结构不合理、林地质量差等问题,有5600余万亩中幼龄林长期缺乏抚育管理,有近4000万亩属典型的低产低效林,林地生产力低下,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严重影响着木材安全保障和生态服务功能的发挥。
(四)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我省国有林区现有3万余户林业职工长期居住在棚户区和危旧房中,饮水不安全人口超过10万人,有近万公里林区道路和通讯、输电线路等基础设施年久失修,林业工作站、森林公安、林区派出所、木材检查站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等基层林业机构业务用房和配套建设资金严重缺乏,既影响林区职工生产生活,又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特别是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带来很大压力。
(五)林业科技含量不高。
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不够,标准化体系建设和良种选育滞后,造林良种使用率低,良种供给能力不强,科技成果自主创新能力弱,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成果不多;
科技推广机构不健全、人才较缺乏、机制不灵活;
重大林业科研项目、关键林业科研技术的投入不足,连接科研与生产、科技与推广的纽带还很薄弱。
(六)改革任务十分繁重。
林业行政审批改革有待进一步规范完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地林权流转、森林分类经营、林木采伐、森林保险等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刚刚起步,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森工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林场分类改革尚未真正破题,林业发展体制机制还没有真正理顺,林业发展的潜力还没有充分释放,林业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和收入还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
总体来看,“十二五”时期国际国内新形势和省情、林情既给我省林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又提出了严峻挑战。
全省林业发展必须按照国家林业局提出的“更加突出发展现代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和推动科学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更加突出现代林业在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更加突出现代林业在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更加突出现代林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增强碳汇能力中的特殊作用”的总体要求,抓住历史机遇,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突出发展重点,强化政策保障,努力推进我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章“十二五”林业发展基本思路
第一节指导思想
“十二五”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推动林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核心,以建设林业经济强省为目标,以兴林富民为宗旨,坚持依靠群众,坚持依靠科技,坚持依靠改革,推进生态建设,加快产业发展,深化改革开放,维护安全稳定,努力促进由维护生态安全向建设生态文明提升、由传统数量林业向现代效益林业转变、由森林资源大省向林业经济强省跨越,全面开创四川现代林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把“双增目标”作为林业发展的核心任务。
紧紧抓住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和灾后生态修复重建等重大机遇,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批示和“双增目标”任务,严格保护森林、湿地等典型生态系统,加快推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统筹城乡绿化,确保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同步增长,促进林业加快发展。
——坚持把转变发展方式作为林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紧紧围绕发展方式转变这条主线,坚持在加快造林绿化、增加森林资源总量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强森林经营、提高造林质量和森林质量,更加注重保护森林资源、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更加注重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促进林业持续发展。
——坚持把“兴林富民”作为林业发展的根本宗旨。
正确处理好兴林与富民的关系,着眼于创造更丰富的生态产品,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着眼于提供更优质的物质文化产品,满足人民群众物质精神需求;
更加注重改善人居环境、改善林区民生、扩大社会就业、增加林区职工和广大林农收入,促进林业协调发展。
——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推动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推进配套改革,进一步激活林业发展活力;
积极创造条件启动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改革,破解制约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继续推进采伐制度改革,探索林业体制机制创新,为新时期林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促进林业创新发展。
——坚持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林业发展的有力保障。
扶持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加快林业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加快解决国有森工企业、国有林场面临的突出问题;
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落实防灾减灾责任;
创新林区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大涉林案件查处打击力度,妥善化解涉林矛盾纠纷,确保林区安全稳定,促进林业和谐发展。
第三节发展目标
按照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森林“双增长”战略目标的要求,“十二五”全省林业发展目标是:
到2015年,生态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完成新造林2000万亩,开展森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森林覆盖率达到36%,森林蓄积达到16.9亿立方米,年增加森林碳储量2300万吨,生物多样性和天然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退耕还林成果得到有效巩固,基本建成功能比较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
林业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培育林业产业基地3000万亩,新增人造板生产能力100万立方米,新增竹浆造纸生产能力100万吨,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2000亿元,农民从林业获得的人均收入1000元,初步建成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推进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体制机制改革,林业生产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林业职工收入接近全社会平均收入水平,初步建立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林业管理体系。
专栏1主要发展指标
类型
序号
名称
属性
单位
2010年
2015年
生态建设指标
1
森林覆盖率
约束性
%
34.8
≥36
2
活立木总蓄积
预期性
亿立方米
17.3
≥18
3
森林蓄积
16.5
≥16.9
4
林地保有量
亿亩
≥3.5
5
重点公益林保护面积
≥2.58
6
绿化覆盖率
60.9
≥65
7
义务植树
亿株
≥1
8
森林公园
个
107
≥130
9
自然保护区保护面积
1.17
≥1.2
10
重点野生物种保护率
95
≥95
11
自然湿地保护率
≥55
12
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
万亩
250
13
新增石漠化治理面积
380
林业产业指标
14
林业产业总产值
亿元
1157
≥2000
15
林业产业基地
≥3000
16
人造板年生产能力
万立方米
700
≥800
17
竹浆造纸年生产能力
万吨
170
≥270
18
接待森林生态旅游人数
亿人次
1.28
≥2.5
19
农民人均林业收入
元
576
1000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