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安全培训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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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施工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遵章守法,保证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
三、脚手架与可调托撑规定
脚手架是为建筑施工而搭设的、承受荷载的由扣件和钢管等构成的脚手架与支撑架,包含各类脚手架和支撑架;
支撑架为钢结构安装或浇筑混凝土构架等搭设的承载支架。
满堂扣件式支撑架是在纵横方向,由不少于三排立杆与水平杆、水平剪刀撑、竖向剪刀撑、扣件等构成的承力支架。
该架体顶部的钢结构安装、混凝土浇筑等是荷载通过可调托撑轴向传力给立杆,顶部立杆成轴心受压状态。
满堂脚手架是在纵横方向,由不少于三排立杆与水平杆、水平剪刀撑、竖向剪刀撑、扣件等构成的脚手架。
该架体顶部作业层施工荷载通过水平杆传递给立杆,顶部立杆偏心受压状态。
可调托撑外径不得小于36mm。
由可调托撑的螺杆与支托板组成,并焊接应牢固。
焊缝高度不得小于6mm;
可调托撑杆与螺母旋合长度不得少于5扣,螺母厚度不得小于30mm。
可调托撑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KN,支托板厚度不应小于5mm。
四、脚手架搭设
4.1、立杆基础
脚手架地基与基础施工,必须根据脚手架搭设高度,场地土质情况与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
立杆底部应垫不小于50mm厚方木。
垫木上设置铸铁制造或焊接的钢管底托,基础外侧应设置排水沟、排水坡。
并保证排水畅通。
脚手架底部应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c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并于立杆固定。
高差不应大于1m。
靠近水沟、边坡处的立杆轴线到水沟或边坡顶面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
如下图1.不得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进行开挖作业。
否则应采取加固措施。
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图1
4.2、剪刀撑与斜撑
脚手架应设置剪刀撑与横向斜撑,每道剪刀撑不应小于4跨,且不小于6m。
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保证在45~60°
之间。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如下:
当角度为45°
时,剪刀撑跨域立杆的最多根数不大于7根
当角度为50°
时,剪刀撑跨域立杆的最多根数不大于6根
当角度为60°
时,剪刀撑跨域立杆的最多根数不大于5根
相邻两剪刀撑之间的步距不大于7跨。
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者立杆上。
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超过15cm。
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干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撑在垫块和垫板上。
4.3、脚手板
脚手板可采用钢、木、竹材料,木质脚手板厚度不应小于500mm,两端应各设置直径不小于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以防端头开裂。
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绑实,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应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度应控制在100—150mm范围内,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应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不应少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其板的两端均应固定与支撑杆件上,防止滑动
4.4、作业层防护
脚手架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如图2):
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立杆的内侧。
横向上烂根高度不应小于1.2m。
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中栏立杆应位于挡脚板顶和上栏杆底连线中部。
如图2
4.5、杆件接长
1、立杆接长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采用搭接。
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接长时采用对接扣件进行连接或搭接。
严禁使用外径不一致的杆件进行接长。
2、杆件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相邻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
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小于50c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节点的距离不宜大雨纵距的1/3。
如下图:
3、杆件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
纵横向水平杆需要搭接时,搭接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
顶部立杆和剪刀撑搭接应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紧固。
4.6、相关注意事项
满堂脚手架搭设高宽比不得大于3,立杆跨距不得大于1.3m,搭设最大高度不宜超过36m。
应在架体外侧四周及内部、横向每6m至8m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当架体搭设高度在8m以下时,应在架顶部设置连续水平剪刀撑,当架体高度大于8m及以上时,应在架体底部、顶部及竖向间隔不超过8m分别设置连续水平剪刀撑,且应设在竖向剪刀撑斜杆相交平面位置。
满堂脚手架的可调顶托,螺杆伸出长度不宜超过300mm,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150mm,顶托顶面至其下水平杆中心距离不大于500mm。
4.7、架顶作业操作常识
1、高空作业应站在操作平台上,严禁在平台外作业。
2、同一脚手板上操作人员不得超过2人,料具必须放稳妥,防止坠落伤人;
在脚手架上不得奔跑,嬉戏或多人拥挤。
不得依靠防护栏杆休息。
3、禁止将钢筋存放在脚手架上。
4、在脚手板上清理垃圾时,应在架外地面旁划出一定的警戒区;
脚手板上的垃圾要往里翻到,要从上至逐层顺序清理,清理过程中严禁过高过多集中清理。
5、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恐高症等疾病的人员,不准上架操作。
严禁酒后上架作业。
6、搭设脚手架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穿软底鞋、扎好裤脚及袖口。
7、搭设时垫木应铺设平稳,不能有悬空,避免脚手架发生整体或局部沉降。
8、在高空作业时应备有工具袋,工具必须随时放入工具袋内。
9、作业人员上下同行时,应走专用通道,禁止攀爬脚手架杆件上下。
10、禁止下层作业人员在防护栏杆、平台等下方休息。
11、拆除或更换的脚手板、杆件、扣件、施工机具、材料等不得从架体向外抛出。
五、模板与预压。
模板安装作业过程中,模板吊装作业必须符合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并设专人指挥,严禁在模板堆放不稳固时进行吊装。
严禁在信号不明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模板和方木等机具材料在架体上存放时应安置平稳,并在架体内存放,不得在架体外侧或临近架体外侧存放。
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将手脚伸入模板缝内和模板底端,模板安装支撑稳固前,不得松手或摘钩。
模板的支撑系统应自成体系,严禁与作业脚手架连接。
模板纵横向分配梁安装时,应严格按照技术交底附图中的层次关系进行安装,不得私自随意变动。
分配梁接头处应设置在立杆顶部,严禁出现挑檐现象。
防止施工过程中因受力不均衡发生安全隐患。
架体搭设完成后进行架体预压时架体周围设置警示标志,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境界区域内。
同时架体上方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预压方案进行作业并限制作业人数。
支架拆除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拆除,脚手架拆除过程中严禁将施工材料和杆件进行抛掷。
材料拆除后应存放在指定位置,后采用吊车或软绳分批运送至地面。
六、安全用电
6.1、一
般
规
定
(1)电工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操作。
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2)电工接受施工现场暂设电气安装任务后,必须认真领会落实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内容,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必须按施工图规定进行,凡临时用电使用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应按正式线路架设。
(3)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4)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保证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
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
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5)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的要求。
(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7)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8)施工用电严禁私拉乱接,保证“一机一箱一电一闸”。
(9)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10)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应按顺序先断电源,后拆除。
不得留有隐患。
6.2、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1、三级配电,配电箱根据其用途和功能的不同,一般可分为三级:
(1)总配电箱(又称固定式配电箱)。
总配电箱用符号“A”表示。
总配电箱是控制施工现场全部供电的集中点,应设置在靠近电源地区。
电源由施工现场用电变压器低压侧引出的电缆线接入,并装设电流互感器、有功电度表、无功电度表、电流表、电压表及总开关、分开关。
总配电箱内的开关均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或漏电保护开关)。
引入、引出线应穿管并有防水弯。
(2)分配电箱(又称移动式配电箱)。
分配电箱用符号“B”表示。
其中1、2、3表示序号。
分配电箱是总配电箱的一个分支,控制施工现场某个范围的用电集中点,应设在用电设备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箱内应设总开关和分开关。
总开关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分开关可采用漏电开关或刀闸开关并配备熔断器。
(3)开关箱。
直接控制用电设备。
开关箱与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
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开关、熔断器及插座。
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从分配电箱引出,接入开关箱上闸口。
(4)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
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
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5)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
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6)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护套保护。
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
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
(7)配电箱内的开关及仪表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绑扎成束。
熔丝及保护装置按设备容量合理选择,三相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
三个及其以上回路的配电箱应设总开关,分开关应标有回路名称。
三相胶盖闸开关只能作为断路开关使用,不得装设熔丝,应另加熔断器。
各开关、触点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
配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
箱内应整洁,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箱门应有锁,并用红色油漆喷上警示标语和危险标志,喷写配电箱分类编号。
箱内应设有线路图。
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箱门。
(8)配电箱周围2m内不得堆放杂物。
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
各接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
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配电箱应经常清扫除尘。
(9)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2、两级漏电保护
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施工现场的漏电保护开关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上安装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50~100mA,保护该线路;
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以下。
漏电保护开关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换零部件,以免改变原有技术参数。
并应经常检查试验,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查明原因,严禁带病使用。
七、施工照明
(1)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
工作场所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对于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离不小于0.3m。
流动性灯采用金属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不小于0.2m的绝缘材料隔离。
(2)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
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灯数不得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应装设熔断器。
(3)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每路照明支线上灯具和插座数不宜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断器或自动开关保护。
(4)一般施工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用螺口灯头。
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
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
单项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5)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6)
36V的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二次线圈、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保护接零。
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m。
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
(7)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
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
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8)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
八、文明施工
(1)料场、工地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整齐,工完料尽,清理恢复,不留尾巴。
(2)料场、施工场地、施工道路做到布置合理,场地平整,排水畅通。
(3)工地生活设施按平面布置图,安排合理,清洁文明,环境卫生,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标示标牌。
(4)施工现场地各种料具、机械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存放。
(5)钻渣及时运走,护壁泥浆不能乱排,污染环境,设置泥浆沉淀池,并及时外运泥浆。
(6)生活垃圾应运至指定堆放场。
注:
有关证明材料、图片资料等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