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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意义,要根据上下文和文章内容来考虑。

如:

“温故而知新”,《论语十则》“故”的意思是:

旧的,

“桓侯故使人问之”,《扁鹊见蔡桓公》“故”意思是:

特意。

在学习时,还应对一词多义现象及时总结、归纳,并牢记例句。

 4.词类活用。

在古代汉语中,词类一般是比较稳定的,但是有些词在特殊

情况下会改变它的词性,起了另一类词的作用。

这种特殊的语言现象

叫“词类活用”。

例:

(1)妇抚儿乳。

《口技》乳,本义是“奶”,这里是名词作动词“喂奶”。

(2)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

《狼三则》蒲松林弛,形容词作动词,放下。

(3)箕畚运于渤海之尾。

《愚公移山》“箕畚”在这里表示“运”的工具,

译为“用土筐”。

(4)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

《陋室铭》刘禹锡乱,

“使……混乱”;

劳,“使……劳累”。

(二)文言虚词

文言虚词主要包括:

代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

准确掌握常见虚词的一般用法,对提高文言文阅读能力十分重要。

而唯有熟读、精思才能摸到门道,掌握规律。

因此,课文要认真学,有些典型句子要背诵,常见虚词的用法可以整理成表,这样才便于记忆。

例如:

一、而

1.用作连词。

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句,表示多种关系。

①、表示并列关系。

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

蟹六跪而二螯。

(《劝学》)

②、表示递进关系。

可译为“并且”或“而且”。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

③、表示承接关系。

可译为“就”“接着”,或不

④、表示转折关系。

可译为“但是”“却”。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

⑤、表示假设关系。

可译为“如果”“假如”。

⑥、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

可不吾恂恂而起。

(《捕蛇者说》)

2.用作代词。

只用作第二人称,一般作定语,译为“你的”;

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

3.复音虚词“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

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

(《口技》)

二、以

1.用作介词。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

例:

愿以十五城请易璧。

(《廉颇蔺相如列传》)

乃入见。

问:

“何以战?

”(《曹刿论战》)

余船以次俱进。

(《赤壁之战》)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五人墓碑记》)

②、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

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

③、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

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

时操军兼以饥疫,死者太半。

④、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

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至于泰安。

(《登泰山记》)

今以长沙豫章往,水道多绝,难行。

(《汉书·

西南夷传》)

⑤、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

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

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

(《战国策·

周策》)

(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

(《信陵君窃符救赵》)

2.用作连词。

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

①、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

夫夷以近,则游者众……(《游褒禅山记》)

②、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

可译为“而”或省去。

余与四人拥火以入……(《游褒禅山记》)

③、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

可译为“而”“来”“用来”“以致”等。

作《师说》以贻之。

(《师说》)

敛赀财以送其行。

(《五人墓碑记》)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谏之路也。

(《出师表》)

④、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

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

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

(《游褒禅山记》)

⑤、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

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

(陶渊明《归去来辞》)

3.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

以是人多以书假余……(《送东阳马生序》)

余是以记之,盖叹郦元之简,而笑李渤之陋也。

(《石钟山记》)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

(《庖丁解牛》)

三、为

“为”在文言中经常用作动词和介词,也可以用作助词。

用作动词,意思是“做”。

还可作判断词“是”用。

这些都属于实词范围。

下文介绍作虚词用的几种用法。

1.用作介词。

除表被动外,一般读去声。

①、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

可译为“向”“对”等。

例如:

此中人语云:

“不足为外人道也。

”(《桃花源记》)

②、表示动作、行为的替代。

可译为“替”“给”等。

当横行天下,为汉家除残去秽……(《赤壁之战》)

公为我献之。

(《鸿门宴》)

③、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

可译为“当”“等到”等。

为其来也,臣请缚一人过王而行。

(《晏子使楚》)

④、表示动作、行为的目的。

可译为“为着”、“为了”。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史记·

货殖列传序》)

⑤、表示动作、行为的原因。

可译为“因为”“由于”。

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

⑥、表示被动关系。

1、读阳平声,可译为“被”。

“为”所引进的是动作行为的主动者;

有时亦可不出现主动者;

有时跟“所”结合,构成“为所”或“为……所”。

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

(《五蠹》)

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

今不速往,恐为操所先。

2.用作助词。

读阳平声,放在疑问句之末,表示诘问,前面有疑问代词跟它呼应。

可译为“呢”?

如今人方为刀俎……何辞为?

四、乃

1.用作副词。

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的顺承或时间上的紧接,可译为“就”“这才”等;

也可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是逆转相背的,可译为“却”“竟(然)”“反而”“才”等;

还可表示对事物范围的一种限制,可译为“才”“仅”等。

刿曰:

“肉食者鄙,未能远谋。

”乃入见。

(《曹刿论战》)

夫赵强而燕弱,而君幸于赵王,故燕王欲结于君。

今君乃亡赵走燕。

而陋者乃以斧斤考击而求之。

臣乃敢上璧。

项王乃复引兵而东,至东城,乃有二十八骑。

(《项羽本纪》)

2.用作代词。

只用作第二人称,常作定语,译为“你的”;

也作主语,译为“你”。

不能作宾语。

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陆游《示儿》)

3.用在判断句中,起确认作用,可译为“是”“就是”等。

若事之不济,此乃天也。

嬴乃夷门抱关者也。

4.“乃”有时还作连词用,释为“若夫”、“至于”“如果”等。

五、于

“于”是介词,总是跟名词、代词或短语结合,构成介宾短语去修饰动词、形容词,表示多种组合关系。

1.引进动作的时间、处所、范围、对象、方面、原因等,视情况可译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自”“从”“跟”“同”“对”“对于”“给”“由于”等。

得复见将军于此。

(《鸿门宴》在)

荆国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公输》在……方面)

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出师表》在……中)

请奉命求救于孙将军。

(《赤壁之战》向)

权起更衣,肃追于宇下。

(《赤壁之战》到)

谓狱中语乃亲得之于史公云。

(《左忠毅公逸事》从、自)

故燕王欲结于君。

(《廉颇蔺相如列传》跟、同)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师说》对、对于)

昔先皇颁僧保所货西洋珠于侍臣……(《记王忠肃公翱事》给)

2.放在形容词之后,表示比较,一般可译为“比”,有时可译为“胜过”。

良曰:

“长于臣。

”(《鸿门宴》)

冰,水为之,而寒于水。

有时则只是表示对象的性质和状态,可不译。

非常之谋难于猝发……(《五人墓碑记》)

3.放在动词之后,引进行为的主动者,可译为“被”,有时动词前还有“见”“受”等字和它相应。

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五人墓碑记》)

臣诚恐见欺于王而负赵……(《廉颇蔺相如列传》)

吾不能举全吴之地……受制于人……(《赤壁之战》)

六、之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①、可以代人、代物、代事。

代人多是第三人称。

译为“他”(他们)、“它”(它们)。

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作《师说》以贻之。

(《师说》,代人,作宾语。

輮使之然也。

(《劝学》,代物,作兼语。

人非生而知之者。

(《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②、指示代词,表近指。

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

均之二策。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①、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

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②、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

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

③、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

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宋何罪之有?

(《公输》,即“宋有何罪”)

④、结构助词。

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

译时也可省去。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

欲人之无惑也难矣!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隆中对》)

⑤、音节助词。

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

顷之,烟炎张天。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

(《毛遂自荐》)

七、其

①、第三人称代词。

可代人、代事物,有在名词之前,作领属性定语,可译为“他的”,“它的”(包括复数)。

臣从其计,大王亦幸赦臣。

②、第三人称代词。

一般代人,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整个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或宾语修饰语)应译为“他”“它”不能加“的”。

秦王恐其破壁。

(《廉颇蔺相如列传》“其破壁”作宾语。

其闻道也固先乎吾。

(《师说》“其闻道”作主语。

此皆言其可目者也。

(《芙蕖》“其可目”作宾语。

③、活用为第一人称。

可用作定语或小主语,视句意译为“我的”或“我(自己)”。

今肃迎操,操当以肃还付乡党,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

而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

④、指示代词,表远指。

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

则或咎其欲出者。

今操得荆州,奄有其地。

⑤、指示代词,表示“其中的”,后面多为数词。

于乱石间择其一二扣之。

2.用作副词。

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测度、反诘、婉商、期望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助词配合,视情况可译为“大概”“难道”“还是”“可要”等,或省去。

其皆出于此乎?

(《师说》表测度。

其孰能讥之乎?

(《游褒禅山记》表反诘。

汝其勿悲!

(《与妻书》表婉商。

尔其无忘乃父之志!

(《伶官传序》表期望。

八、与

①给予,授予。

与斗卮酒

②结交。

与嬴而不助五国也

③和、同、跟。

竖子不足与谋

④参加。

蹇叔之子与师

⑤赞许。

朝过夕改,君子与之

⑥帮助。

君不与胜者,而与不胜者。

⑦句末语气词。

表示疑问或感叹。

后来写作“欤”

九、者

  ①结构助词望之蔚然而深秀者

  ②结构助词,的下者飘转沉塘坳《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③指人、物、事、时、地等。

"

……的"

,"

……的(人、东西、事情)"

  宜多应者夫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也《孟子二章》

  ④放在主语后面,引出判断,不必译出。

  廉颇者,赵之良将也。

(《廉颇蔺相如列传》)

  ⑤放在分句的句末,引出原因。

(……的原因)

  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孟子二章》

  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

(《邹忌讽齐王纳谏》)

 ⑥用在数词后面,译为"

……个方面"

……样东西"

……件事情"

  或异于二者之为,何哉?

(《岳阳楼记》)

  ⑦语气词,不译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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