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脱硝合同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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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工程范围内施工生产、生活临建设施由分包商自行搭设和拆除(按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标准),费用自理;
承包商负责提供现场临建场地安排及协调工作。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准备、测量放线、钢筋制作安装、预埋件制作安装及油漆,对拉螺栓制作及安装、预埋螺栓安装及固定、模板制作组合安装、止水带制作安装、刷隔离剂和接缝贴胶带以及清理杂物、模板拆除、砼浇注、捣固、收光养护及保温、砌筑及其它建筑工程等全工序施工;
(2)结构制作安装防腐(含次梁、吊车梁等)及压型钢板施工;
(3)脚手架和支模撑施工;
(4)钢筋、木工翻样等;
(5)材料的领退、超运距运输及二次搬运(包括成品、半成品、周转材料)以及定置化管理;
(6)施工区域内的安全围栏及安全防护设施等安全文明施工(搭设、维护和拆除)、成品保护;
(7)施工人员进退场,食宿及住宿用的床铺等生活设施配置;
(8)水平运输及垂直运输机械(垂直运输机械基础处理及基础施工均由分包商自行负责)、塔吊取证等;
(9)设备基础二次灌浆;
(10)设备基础的锚栓框架制作安装;
(11)施工用水电费由分包商自行承担;
(12)施工措施提出的作业要求。
2、质量标准及材料要求
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面达到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按照原电力部颁布的《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本分包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综合水平达国内一流。
质量目标:
A.顾客满意度≥91%;
B.重大质量事故为零;
C.建筑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95%(按2005验标);
D.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
E.按《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1年版)(或按业主要求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过程达标(达标投产);
分包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原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DL5009·
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承包商安全和环境管理的各项制度。
分包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强化施工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提高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施工秩序以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A.死亡事故为零;
B.重伤事故为零;
C.轻伤事故为零;
D.垮(坍)塌事故为零;
E.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F.一般及以上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G.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为零(负主要责任);
H.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环境目标:
A.节约施工用电、用水;
B.控制施工现场污染物排放,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B-1.施工现场废水排放符合法规要求(GB8978-1996);
B-2.施工现场危险废品集中回收、存放,合法处理;
B-3.施工现场废弃物分类存放,合理利用、合法处置;
B-4.相关方对施工扬尘投诉为零;
B-5.焊条头回收率≥95%;
分包商必须根据承包商工程项目的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的目标分解制定本单位的目标,落实安全责任。
乙方自行采购的建筑材料设备、建筑构配件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并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设备材料。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甲供材料、设备进行现场保管并合理领用。
乙方报甲供材料需求计划,报甲方审核采购。
甲供材料量应按施工图纸计算总量+定额损耗计算,若乙方使用甲供材料超出甲方审核材料量,需按甲方采购单价×
超用材料量所得总费用在结算工程款中扣回。
3、施工工期
施工工期:
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工期为一个月;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1)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2)不可抗力;
(3)甲方认可的其他原因。
4、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格为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为完成此项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乙供材料费(包括材料损耗)、甲供设备材料配合管理费、机械费、脚手架搭拆费、工资性津贴、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材料代用、人工调差、材料价差、机械价差、政策性调整、施工措施费用、税金、土方外运、一般性地基处理、措施费、现场签证及联系单、材料涨价及其它风险责任等。
合同金额:
总价为18万元。
(大写:
人民币拾捌万元整),包干使用,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5、甲方责任
甲方代表:
孙新海
做好工程开工前期的施工场地协调等准备工作。
协调处理乙方与监理、现场各施工企业的关系,为乙方施工创造便利条件。
按合同付款。
6、乙方责任
乙方代表:
余天兵 联系方式:
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文明施工。
工程交工前要达到工完场清。
乙方对污染道路不主动清扫,由甲方派人清扫,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乙方办公、施工、生活所需的临建设施、机械、工器具、材料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施工过程中的生活和施工用水、用电全部由乙方自理,场外接口由乙方解决,涉及场外接口的所有费用、场外及场内的水电设施费用以及水、电费已经全部包含在本合同内。
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
承担未交付甲方前因保护不当发生损坏时修复的费用。
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对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的管理。
服从甲方的协调安排,配合甲方做好场地内相关工作。
负责工程保修及工程回访等各项工作。
安全施工:
乙方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操作规程》有关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承担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乙方负责协调当地政府及村民的关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费用由乙方自理。
乙方有责任对施工涉及到的地下设施及管线进行保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乙方应及时支付材料供应商及劳务人员的费用,如因乙方支付不及时,造成纠纷或负面影响,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付。
乙方须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并满足验收、投产、电力上网条件。
7、验收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随时接受甲方及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检验。
施工中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制度。
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乙方预检后,提前四十八小时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经验收合格并办理工程和中间验收手续后,乙方才能继续施工。
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或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
并承担其返工、修改费用。
拒不返工、修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直至终止执行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工程资料随工程施工同步,验收时施工资料齐全,无资料或不全,甲方可拒绝验收。
验评等资料必须达到酉阳工业园区审核通过,达到入网条件为中止。
8、安全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自觉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所有管理和安装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乙方自行承担因未遵守以上规定产生的全部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
9、工程价款的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
进度款的支付:
土建基础施工完成,支付结算价的30%;
钢结构施工完成,支付结算价的80%,在竣工结算后并移交合格的竣工资料后根据结算金额支付至结算价的95%,乙方应同时向甲方提供项目所在地管辖税务机关开具的累计金额为结算总价100%的建安发票及相应的完税证明。
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扣除应由乙方支付的相应保修费用后一次性进行支付,质保期为一年。
工程款支付方式:
电汇
合同价款支付程序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格式上报进度款支付申请,将证明乙方已达到的进度和其应收款额的付款申请书(简称“付款申请”)连同甲方要求的支持文件提交甲方代表,该申请中应包括依照进度报告的规定所做的有关当月实际进度的详细报告。
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审核完毕。
申请付款的条件
甲方应在收到经甲方审定的付款申请后于次月25日前给乙方付款,但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不按所申请款额予以付款或拒绝付款:
(1)乙方的付款申请未提供与该付款申请有关的所有工程进度均已完成的证明文件;
(2)如果甲方不能证明乙方在进行本合同下的服务上有实质性进展,甲方没有义务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付款;
“实质性进展”指乙方尽最大的努力按照项目进度表进行服务;
(3)如果本合同在付款支付前被终止,但应对乙方已完工程进行最终结算,那么甲方没有义务继续付款;
(4)甲方经现场查看认为付款申请所列工程进度情况与实际工程情况不符的。
甲方代表认为属于到期应付的金额,付款时应考虑相关因素:
(1)有争议的金额:
阶段付款证书应支付无争议的款项;
有争议的金额本次不支付,待解决后支付。
(2)甲方可以在任何阶段付款证书中,对以前的证书进行应作的、合理的改正或修正。
(3)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单和证明后立即审查该结算单和证明及其他支持文件,并应立即将任何影响乙方结算单的争议通知乙方,且该争议乙方同意。
(4)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进度、文明施工、资源等因素满足甲方的要求。
最后付款
甲方应在项目完工收到证实相关条件均已满足的文件后三十天内把到期未付的余款(“最后付款”)支付给乙方。
发票
任何一期付款除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外,还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
乙方任何一次不及时提供合法发票的行为,都将导致甲方有权拒绝继续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在甲方支付金额累计达到合同价款的95%时,应同时提供剩余部分5%合同价格金额的发票。
解除或终止时的付款
在解除或终止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九十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结算单和其它文件,以便使甲方核实服务的进行情况及与之有关的乙方的费用,以决定解除或终止时结算金额。
考核:
项目实施时根据合同约定,在对乙方进行质量、进度、安全考核时所发生的罚款,在当月及以后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抵销:
甲方可以将乙方欠甲方的任何金额从任何根据本合同到期或将到期的、应由甲方付给乙方的金额中扣除和抵销。
10、工程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资料移交后30天内,甲方和乙方办理竣工结算。
11、工程变更
施工用临时设施、所有文明施工费用及施工措施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不能办理“现场签证”。
设计变更(含升级、优化、修改等)、签证及任何漏项的短缺等均由乙方承担,不另外增加费用。
12、工程保修
最低保修期限为:
A、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B、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C、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保修期内,因乙方责任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维修。
保修期满之日甲方给乙方颁发该工程的保修证书。
13、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能按甲方通知时间进场,超出7天未进场,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经甲方签证同意延长的工期不为工期拖延,否则,施工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由甲方直接在应付乙方工程款内扣除。
乙方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
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存在偷工减料的,乙方应按甲方或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
拒不返工、修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直至终止执行合同,由乙方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按10000元/次对乙方处以罚款,由甲方直接在应付乙方工程款内扣除。
乙方如使用不合同材料对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按甲方或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
乙方有义务对甲供材料、设备进行现场管理并合理领用。
乙方如未能做好甲供材料、设备的管理并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损害和浪费的,由乙方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按5000元/次对乙方处以罚款,由甲方直接在应付乙方工程款内扣除。
乙方须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中经检查发现未做安全防护措施的,乙方应按甲方、监理要求进行整改。
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直至终止执行合同,并对按1000元/次乙方处以罚款,由甲方直接在应付乙方工程款内扣除。
14、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争议在一方向另一方提交此种争议通知之日后三十日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该等争议应提交合同签订地(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5、合同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自合同协议双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取得甲方颁发的保修证书,且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部工程款后合同即告终止。
招(议)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以后的补充承诺、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时正式生效。
16、其他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若非甲方同意,本工程严禁其他任何形式的分包与转包,如有发生,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负责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酉阳县龙潭支行开户银行:
重庆市农商行酉阳支行
帐号:
3861帐号:
420853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农民工工资足额及时发放承诺书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23号),使农民工工资能够足额及时发放,分包商特对承包商作承诺如下:
分包商承诺承包商拨付的工程款将优先足额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并直接发放到农民工个人手中;
分包商使用的农民工若未能及时足额得到工资收入,造成农民工上访或直接向承包商索要的,承包商将根据农民工提供有效依据,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额将从分包商结算收入中直接扣除,分包商给予承认;
承包商支付给分包商工程款额度已按双方合同约定支付的,分包商应无条件支付农民工工资,因分包商未能支付造成的其他不可预见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由于分包商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上告及因追讨工资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承包商可从分包商工程款中扣除。
对于投诉一旦查实,项目部给予投诉人员按拖欠工资的20%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从分包商工程款中扣除。
对发生拖欠工资投诉并经查实三次以上,承包商有权对分包商进行经济处罚,处罚额度为承包合同的5%。
承包单位(签字、盖章)
技术协议书
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划分双方的质量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质量目标
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面达到《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
土建工程)DLT》要求,分项工程为合格、单位工程优良,保证建筑工程满足优良工程评定要求;
2、质量管理要求
工程的建设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乙方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乙方各级人员必须坚持以质量为本的指导思想,应保证实现工程的质量总体目标。
不发生重大及一般质量事故;
乙方应根据工程的质量总体目标制定本单位质量目标,并不得低于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
保证以质量控制为核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全过程、抓预防为主质量控制原则;
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严格把好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关。
3、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职责
有完整的、运转正常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度完整,质量管理人员配备能满足工程现场质量管理工作的需要。
遵守甲方项目部发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接受甲方项目部、监理的质量监督和检查,做好监检中的配合工作和监检后的整改工作。
工程开工前,应编写以下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文件:
施工作业指导书、图纸会审纪要、技术交底记录、质量通病的预防计划等,上述各项需在开工前提交给甲方项目部或监理单位审批。
按规定做好施工质量的分级检验工作,不同级别不合并检验,不越级检验,不随意变更检验标准与检验方法。
按规定做好计量器具和施工设备的验定工作,保证计量器具在验定周期内,验定结果报甲方项目部备案。
对甲方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发出的“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质量问题联系单”、“工作联系单”等整改性文件,认真的及时处理,并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将“联系单”回复反馈。
4、施工质量监督检查
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形式有二种:
一种为监理/甲方项目部的人员现场日常巡视或任意抽查的随机性监督检查;
另一种为按电力行业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进行有计划、有针对性、有程序、有准备的综合性监督检查,这种检查由工程质监站或质量监督中心站组织实施。
监理/甲方项目部有关人员到现场,巡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与乙方一起,努力使工程施工质量处于受控状态,把质量问题消除于施工过程中。
乙方的各级人员应接受监督检查,主动配合,提供各种方便,出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5、质量事故的处理
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备、材料性能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验评合格标准,从而需要返工或修理;
或造成永久性缺陷;
或设备材料在装卸、运输、保管中,发生设备、材料损坏或损伤,且直接经济损失较大者,均属质量事故。
质量记录事故由当事乙方记录、处理,报监理/甲方项目部;
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乙方的有关工地(部门)需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乙方应在1天内报监理/甲方项目部,并及时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在3天内将质量事故报告送交监理/甲方项目部,其处理工作应在技术方案报监理/甲方项目部审核同意后实施。
处理完毕后报监理/甲方项目部等单位复验。
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乙方应在2小时内口头向监理/甲方项目部报告事故概况,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监理/甲方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
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的技术处理方案原则上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报监理/甲方项目部,经施工、设计、监理/甲方项目部等共同商定、签字后实施。
在质量事故发生后,应做到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无防范措施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四不放过)。
对违反规程不听劝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负责任造成质量事故者;
对隐瞒事故不报告者应予严肃处理。
除给予行政处分外,对情节严重的应给予经济制裁,直至法律制裁。
对经常违反规范,屡次发生质量事故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甲方保留更换乙方项目经理的权利,情况严重的将予以中止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工程质量标准规程
国家及电力行业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现行有效版本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施工图纸和制造厂技术文件上的技术质量要求均适用于本工程。
包括并不限于以下:
1)《工程测量规范》CB50026—93
2)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U50202-2002
4)
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6)
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8)
9)《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10)
11)《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2002
12)
13)《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14)
1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16)
1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8)
19)《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20)
2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22)
2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CJ18-96
24)
25)《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CJ/T27-2001
26)
27)《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CJ55-2000
28)
29)《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
30)
3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2)
3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99
34)
3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CJ33-2001
36)
37)《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5210.1-2005)
38)
3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标[2002]219号
40)
如上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7、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质量指标:
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单位工程优良率≥95%;
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施工人员
参与本工程施工的人员将经过严格的挑选,保证这些人员具有精湛的专业技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优秀的团队协作作风。
参与本工程施工和管理的所有人员在进入本工程施工前均经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质量意识、程序化管理以及质量奖惩制度等相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从事特殊工作、作业人员按规范要求进行岗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机械设备
施工机械与设备的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制度,所有操作与维修人员均持证上岗。
加强对机械的维护与保养,施工人员将认真做好施工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提高设备完好率,确保机械设备技术性能参数及使用操作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能力。
一般作业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技术员对施工机械的能力状况进行确认,重大作业项目中使用的施工机械由工程质量科专业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确认。
材料设备管理
主要材料(水泥、钢筋、红砖等)、设备及构配件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或安装。
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水泥、钢筋、红砖等),进厂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进厂使用前按验收标准进行复验,如有必要应对订购材料物资在出厂前进行验证。
技术管理
开工前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并做好技术和安全交底。
做好图纸会审工作。
认真编制作业指导书。
在项目开工前,做好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和审批工作,明确质量控制措施,在技术措施上保证施工不发生质量问题。
把好施工技术交底关。
工程技术人员组织和主持工程项目的技术交底。
在施工过程中,各级管理人员督促专业队伍落实施工技术措施的要求,并对工序进行控制,使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督促检查各项施工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