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炼化生产单位岗检标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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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员不到位,每人次扣1分。
2、未按要求进行岗位培训,扣1分。
8、盲板管理符合规定,安全阀、火炬等设施完整且正常投用。
1、未建立盲板台帐,扣1分。
2、盲板表与现场实际不一致,扣1分。
3、盲板无标识,扣1分。
4、盲板拆加未按要求进行确认,扣1分。
5、安全阀、火炬未正常投用,每一项扣1分。
9、公用工程满足开工条件。
水、电、汽、风、氮等不满足开工条件,每一项扣2分。
10、装置开工前按照《投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范》进行安全检查。
1、装置开工前未组织投用前安全检查,扣3分。
2、未按照规定进行确认,每一项扣1分。
3、A类遗留问题未解决组织开工,此项内容不得分。
2.调度管理(40分)
1、调度指令(10分)
11、各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一级、二级、三级生产指令。
1、未执行调度指令,每次扣2分。
2、生产组织管理(10分)
12、传达、落实生产指令及调度会议精神。
1、调度会安排的工作未落实,扣2分。
2、电话指令,未留下记录或录音,每次扣1分。
13、负责本单位生产组织,协调各车间(装置)的生产平衡,物料平衡,动力平衡及装置的开、停、负荷调整等工作。
1、因物料不平衡,影响装置生产,每次扣1分。
3、异常处理及汇报管理(10分)
14、对生产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及时调动本单位的人力、物力、车辆,迅速解决生产中的急迫问题,并向公司调度中心和主管领导汇报。
汇报情况必须准时、准确,杜绝拖报、漏报、误报和伪报现象。
(岗检周期之内检查)
1、未能有效组织处理,扣2分/次。
2、未按程序分级汇报,扣1分/次。
3、有瞒报、迟报的情况,扣3分/次。
4、记录管理(10分)
15、编制本单位生产日志,负责本单位MES系统数据的录入、修改、审核、生成和上传生产调度报表数据。
(兰港公司查大帐记录)
1、未按要求编制生产日志,扣1分。
2、未按要求填报及上传生产调度报表数据,扣1分。
3.运行管理(60分)
1、装置开停工管理(20分)
16、装置开停工时,必须填写操作变动审批单,编写装置开停工方案,审批程序符合规定。
一般装置的开工、停工方案一式二份,经审核、审查、审批程序后,分别交装置、二级单位调度室执行;
重点装置停工、开工方案一式三份,经审核、审查、审批通过后,分别交装置、二级单位调度室和生产技术管理部门执行;
开停工方案在装置停工、开工方案实施后即作废,但应作为保留资料由执行单位保存一年。
一般装置开停工由各二级单位调度室下达开停工指令,并及时报告公司调度中心;
重点装置开停工由公司调度中心下达开停工指令。
1、未编制、报批开停工方案、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每次扣3分。
2、开停工方案未下发岗位执行,扣2分。
3、开停工未办理操作变动审批单,扣2分。
4、开停工操作未按照方案执行,每次扣2分。
5、执行过程中需要变更方案、未按照变更管理规定进行变更审批,每次扣2分。
6、资料未按照规定保存,扣1分。
2、装置检修界面检查确认(20分)
17、界面交接实施分级管理(公司级、二级单位级、车间级)(HSE)。
18、装置检修后,设备向工艺交接符合规定(HSE)。
19、装置开工前必须进行条件确认,装置停工必须进行状态确认。
1、未实施分级管理,扣2分。
2、未按规定进行交接,扣3分。
3、交接资料不齐全,扣1分。
4、未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装置开工条件进行确认,扣1分。
5、未按照操作规程装置停工状态进行确认,扣1分。
6、开停工资料未归档,扣1分。
20、按照装置检修停工状态确认规定,对工艺管道、塔、容器、加热炉、机泵、换热器等设备内部介质退净、吹扫、置换、隔离处理,装置隔油池、污水池污油清出、排空,污水井封闭,装置地漏封堵,FeS等自燃物、易燃易爆危险品专门处理,装置地面、设备、平台、管道外表面及装置内及周边清理,装置消防、安全设施检查与准备,对上述事宜做好相关记录和交接手续。
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高空作业等安全环保专项方案制定完毕。
1、没有装置检修停工状态确认相关记录和交接手续,每项扣3分。
2、工艺交设备界面交接手续不齐全,扣2分。
3、生产管理(10分)
21、装置临时发生较大的操作波动或异常情况下,操作人员按照操作规程退守到工艺、设备和人员安全的稳定状态,防止发生事故。
装置紧急停工后,车间管理人员必须组织对装置进行全面分析、检查和问题处理,消除工艺、设备和安全隐患。
1、装置临时发生较大的操作波动或异常情况下,未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措施,每次扣2分。
22、二级单位对可能互串的物料系统进行辨识,制定工艺系统、公用工程系统等物料内漏和互串管理措施(制度)。
对日常运行过程中经常(易)堵塞的管线、设备,应采取技术和检查措施,防止造成意外或事故。
日常生产过程中的盲板建立盲板表(图),现场进行标识,日常进行检查。
(HSE体系要求)
1、未进行互串物料系统辨识,扣1分;
未制定工艺系统、公用工程防内漏和互串管理措施(制度),扣2分;
未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扣1分。
2、未对经常(易)堵塞得管线设备采取技术和检查措施,每次扣1分。
3、没有盲板表(图)、现场未标识,各扣1分;
盲板表(图)与现场不一致,扣1分。
23、装置内临时使用的管线,停用后及时拆除。
装置内临时管线使用后未及时拆除,检查发现一处扣1分。
4产品防护管理(10分)
24、化工原料搬运时,根据其重量及外观质量要求,采用适宜的搬运工具和防护措施,防止在搬运过程中因振动、碰撞、划伤造成的损坏。
液体半成品在输转中,执行“五不许移动”的管理规定。
特殊情况需让步放行时,执行《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当跨厂需要“一条龙”或“边进边抽”输转时,要经生产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军用油要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领导批准,由公司调度统一指挥并做好记录。
生产厂内的半成品需“边进边抽”时,要经生产厂领导批准,并由分厂调度做好记录。
1、原料搬运不符合防护及安全环保要求时,每次扣1分,造成产品损坏每次扣3分。
2、未执行“五不许移动”管理规定,每次扣1分;
未执行《不合格品管理程序》评审,每次扣1分。
3、违反“一条龙”或“边进边抽”规定,造成下游装置工艺波动、中控馏出口不合格时,每次扣1分。
25、液体产品储罐温度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工艺卡片规定进行控制,防止温度过高变质,储罐定期清扫,内储的产品按分析计划规定进行检验。
固态产品进仓库储存,分批次堆放,质量、防护标识要清楚,严防混储,库房管理人员对所有入库产品要按规定进行验收,
检查。
实物与入库凭证内容是否一致,产品及包装物是否有损坏,入库的产品应摆放整齐,分批次、分品种堆放,严防混放混储,产品摆放后要及时予以标识,符合《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要求,库房管理人员执行仓库管理规定,出入库要有登记台账,做到账、卡、物相符,入库储存的产品按规定进行盘库,检查并定期进行质量抽查,做好产品防护标识,严防变质、腐蚀、渗漏等问题的发生。
1、储罐储存超温,每次扣1分。
2、违反入库产品规定,进行验收,检查实物与入库凭证内容不一致每次扣1分.
3、入库产品未分批次堆放标识不清,每项次扣1分。
4、库房管理人员未执行仓库管理规定,出入库登记台账,未做到账、卡、物相符,每项次扣1分。
5、储存的产品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分析,造成质量变质,发现一次未分析扣2分。
26、包装物入库,需经采购部门主管人员进行质量抽查,再由包装物使用单位进行入库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包装物使用单位要确定专人对进出库的包装物进行管理,建立台账,做到账、卡、物相符,做好产品防护标识,防止损坏、变质,防雨、防尘,不得污染。
1、包装物未进行入库验收,每次扣1分,
2、包装物未建立台帐、帐物不符、标识不规范,每次扣1分。
3、因管理不善,造成包装物污染,每次扣1分,
4、因包装物原因造成产品受到污染,每次扣2分。
27、包装质量的控制。
各包装单位包装前要检查包装物及防护标识是否符合要求,并与所包装实物名称、型号、规格相符;
成品罐装容器(槽车、桶),须根据成品质量的要求并符合规定的容器标准。
特洗槽车由质检部门验收,装车过程中的槽车由联办按规定标准进行检查。
凡用户自备包装容器,由销售部门在提货票据上注明“自备容器”,成品质量以储罐封样为准。
产品包装执行“五不许出厂”和罐装槽车的“三查六对”规定。
零担包装或固态产品包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质量管理篇关于产品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出厂产品质量。
1、包装物及防护标识不符合要求,扣1分。
2、未执行“五不许出厂”,扣1分。
3、未执行罐装槽车的“三查六对”,扣1分。
4、违反零担包装或固态包装制度,每次扣1分。
4.工艺管理(60分)
1、装置标定
(2分)
28、主要装置每五年标定一次,临时需要安排标定的,二级单位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向公司生产技术管理部门提交装置标定申请报告,经生产技术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进行标定。
新建生产装置试车成功半年内,为验证设计和施工质量,明确装置水平,必须进行全面装置标定或考核。
装置实施重大技改技措项目后,应在三个月内进行装置标定。
29、主要装置的标定方案要上报公司有关部门及公司副总工程师审批。
30、装置标定报告由二级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上报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对上报的装置标定报告进行评审,评审出的问题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1、主要生产装置超过五年未进行标定,扣2分。
2、未按公司装置标定计划完成装置标定工作,同时又没有向上级部门上报原因说明,每项次扣2分。
3、新建生产装置、装置实施重大技改技措项目后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标定,每项次扣2分。
4、标定方案和标定报告未按照制度要求进行编制、审批,每项次扣2分。
5、装置标定报告评审出的问题,二级单位未转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每项次扣3分。
2、装置达标
31、二级单位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起草本单位装置达标的管理办法。
32、技术管理部门每月按照年初制定的达标指标对达标装置进行考核,每年年底对装置和炼化专业达标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33、达标报表应包括如下内容:
本单位达标指标完成情况;
未达标指标的原因分析;
制约装置达标的瓶颈及主要技术措施。
1、没有本单位装置达标管理办法,扣2分。
2、技术管理部门每月未对达标装置进行考核,扣2分。
3、对未达标装置没有进行原因分析,没有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每项次扣2分。
4、未按规定格式编制达标报表,扣1分。
3、工艺卡片管理
(10分)
34、装置每次大检修后,生产技术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该装置检修前的工艺卡片进行评审。
装置进行重大技术或设备改造后,生产技术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工艺卡片进行评审并修订。
35、工艺卡片指标发生变化时,由车间在原工艺卡片指标上做“更改”标识,同时在工艺卡片电子版本中将指标进行更改,并在其右上标加注红色的“更改”字样。
36、各级指标发生变化,都必须进行风险评价,并报公司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备案后才能执行,如不及时备案,视同执行无效指标。
37、工艺卡片指标变更审批单应在执行现场和装置工艺技术管理岗位处同时保存,并随工艺卡片换版而自动作废。
38、正常生产装置出现工艺操作指标超出工艺卡片控制范围,必须尽快做出调整;
工艺操作指标连续8小时超工艺卡片控制范围,车间应及时按指标级别报告相应管理部门,并组织检查超限原因,提出纠正措施,杜绝再次发生超指标的现象;
工艺操作指标连续24小时超工艺卡片控制范围,依据指标级别,公司及二级单位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及时组织检查超限原因,查找深层次原因,落实措施,消除超指标现象。
1、装置大检修或技术设备改造后未按照要求进行评审,每次扣3分。
2、工艺卡片指标来源与设计或改造等基础数据不符的、或无变更手续的,每项次扣2分。
3、各级工艺指标发生变化后,没有进行风险评价扣2分。
4、工艺卡片指标变更后未对现场工艺卡片作出“更改”,每项次扣2分。
5、生产操作中违反工艺卡片的控制指标,未记录说明原因或未制定纠正措施,每项次扣2分。
6、正常生产装置出现工艺操作指标超出工艺卡片控制范围,未尽快做出调整;
工艺操作指标连续8小时超工艺卡片控制范围,车间未及时按指标级别报告相应管理部门,并组织检查超限原因,提出纠正措施,每次扣2分。
7、工艺操作指标连续24小时超工艺卡片控制范围,制定的纠正措施失效后,没有组织查找深层次原因,扣2分。
4、操作规程管理
39、主要装置大检修或进行技术、设备改造后,开停工规程使用前,必须报公司进行评审,其他装置由二级单位组织进行评审。
除此外操作规程每年评审一次,同时建立“操作规程评审记录”。
40、操作规程执行过程中需要修改时,修改内容记录在《操作规程修订记录》中,由车间主任签字确认。
并控制室放置版、车间存档版、电子版本进行“更改”。
1、装置大检修或进行技术、设备改造后,开停工方案(含开停工规程)未进行审批,每项扣3分。
2、操作规程未进行年度评审,每项扣2分。
3、控制室未放置操作规程有效版本,扣2分。
4、操作规程修改时车间没有建立操作规程修订记录、车间主任没有签字确认,每项次扣2分。
5、操作规程修订内容(含指标、操作卡修订内容)未对控制室放置版、车间存档版、电子版本进行“更改”,每项扣2分。
5、生产装置操作卡片
(5分)
41、操作人员执行具体操作前,由车间技术人员准备好完成审批手续的操作卡片。
42、操作过程中,每完成一项操作,由操作人员在操作卡片上进行记录、确认,内操指挥外操严格按照操作步骤执行操作,外操执行完成的操作必须汇报给内操,由内操在操作卡片上该项操作左侧的操作性质代码和操作者代号上做出标记,标记符号为“√”如“〔P〕”,“〔I〕”,“〔M〕”。
每完成一个大的操作过程,如有提示卡或稳定状态卡的节点,自左至右划一横线,在线上右侧空白处签上操作人员姓名;
交接班时,操作到哪一步,在此自左至右划一横线,在线上右侧空白处签上交班操作人员姓名,线下右侧空白处签上接班操作人员姓名。
43、操作卡片的保存。
正常生产中,装置操作室除在固定位置摆放操作规程合订本外,还必须准备好履行完成审批手续的操作卡片,并且按岗位分别装订,放置在控制室的资料柜中,且须注明名称,并放在不同颜色的文件夹内。
44、使用后的操作卡片由车间收回,按记录管理。
45、装置操作卡使用后,必须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将修改内容补充、完善到操作规程合订本中。
1、岗位上未放置开工、停工、单体设备投用和切换、事故处理、装置紧急停工等操作卡审批版的,每项扣3分。
2、操作时未按照要求使用操作卡进行操作的,每项扣2分。
3、每完成一个大的操作过程,如有提示卡或稳定状态卡的节点,未按要求划横线,并在线上右侧空白处签上操作人员姓名;
每项扣1分。
4、交接班时,未在交班操作步骤处划横线,交接班操作人员未签名确认,每项次扣1分。
5、未按照要求及时回收执行后操作卡或失效操作指令,每项扣1分。
6、执行后的操作卡回收后未进行整理存档的,扣1分。
(注:
使用生产受控管理平台进行电子操作卡确认的,可不使用纸质卡确认)
6、技术月报管理
(3分)
46、技术月报、年报由车间工艺技术管理人员编写,经车间主任审核后报二级单位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47、技术月报的内容,主要包括装置生产数据、工艺技术分析及对各装置出现的生产技术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及建议。
1、技术月、年报内容编制不符合规定,每项扣1分。
2、技术月、年报中,对未完成计划指标的没有原因分析及措施,每项扣1分。
7、生产过程工序管理
48、各级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每年建立“工序管理点台帐”。
操作室应摆放一份“工序管理点台账”,工序管理点发生变更或终止后,由车间工艺技术管理人员在工序管理点台账相应位置做“更改”标识,方可执行新规定,否则视同执行无效指标。
49、各级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在工艺纪律检查过程中对工序管理点进行检查并记录。
1、操作室未摆放工序管理点台账,扣1分。
2、工序管理点发生变更或终止后,工序管理点台账相应位置未做“更改”标识,扣1分。
3、工艺纪律检查过程中未对工序管理点进行检查并记录,扣1分。
8、巡检管理
50、各岗位巡检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内容,每到达一个巡检站点,对本岗位所属的设备、仪表、工艺流程、运行参数、生产状态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将巡检的内容按规定进行确认。
对工序点要重点检查,关键参数必须实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并按规定做好巡检记录。
51、管理人员定期对巡检仪记录数据进行下载、整理、考核。
1、各岗位巡检人员未按要求进行巡检,巡检率未达到100%,未进行原因说明或考核,扣1分。
2、管理人员未定期对巡检情况进行考核,每次扣1分。
3、未对机组的震动、润滑情况进行巡检,每次扣1分。
3、对发现问题没有记录,每次扣1分。
9、操作平稳率
52、车间工艺技术管理人员每个工作日要对平稳率进行检查,如有工艺违反情况则在“工艺纪律检查记录表”中要有原因分析。
53、对A、B、C级操作平稳率连续2个月<
98%的生产装置,由二级单位生产技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纠正措施,并填写“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记录”。
54、针对平稳率超标情况,长期超标的项目由二级单位生产技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依照变更要求对工艺指标进行修订或组织落实措施,消除超指标现象。
不能消除超指标现象时,制定相应预案。
1、车间工艺技术管理人员每个工作日未对操作平稳率进行检查分析,每次扣1分。
2、出现工艺指标超出操作平稳率控制范围,没有填写“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记录”,每次扣1分。
3、操作平稳率连续2个月<
98%,未组织实施纠正措施,扣2分;
实施后未填写实施记录的,扣1分。
4、对长期超标项目未按程序组织工艺指标变更的扣1分,未制定预案的扣1分。
10、工艺记录及
交接班记录管理
55、工艺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应真实记录生产实际。
接班时按上班所交事实进行检查无误后,在接班签名栏签名完成接班。
56、记录填写规范:
工艺记录必须清洁,无污点,不得损坏。
不得涂改和刮改,若出现笔误,按体系要求加盖更改章进行修改。
记录书写必须统一使用蓝黑墨水,使用仿宋体。
57、指标超标后,书写人在超标数值右上角加盖”△”章。
58、工艺记录由车间工艺技术管理人员每个工作日收集,交接班记录由车间工艺技术管理人员每月收集,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三年。
车间管理人员每个工作日对交接班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
59、交接班记录须对当班情况详细记录,向下班交待清楚,不得故意隐瞒实情,交班问题需实现闭环管理。
1、记录不真实的,每项次扣2分。
2、交接班未签字,每项次扣1分。
3、记录书写不规范的,每项次扣1分。
4、指标超标后,书写人未在超标数值右上角加盖”△”章,每项扣1分。
5、车间管理人员每个工作日未对交接班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未及时整理归档,每项次扣1分。
6、交接班记录中,对存在的问题未实现闭环管理,每次扣1分。
11、工艺纪律检查管理
60、车间工艺技术管理人员每个工作日、车间每周、二级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工艺纪律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考核。
61、工艺纪律检查实施前应编制工艺纪律检查计划,由主管领导审核后公布,实施后均要进行总结。
62、对公司和二级单位检查出不符合项目下发的整改通知单,由车间工艺技术管理负责人填写“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记录”,按规定期限完成整改。
1、未按照制度要求组织工艺纪律检查的,每次扣2分;
2、工艺纪律检查无计划、无总结,每项次扣1分。
3、检查结果未按纠正措施程序进行整改的,每项次扣1分。
12、工艺技术方案管理
63、工艺技术方案实行分级管理,按制度要求及时上报并分级执行相应的的审批程序,方案内容要执行相关制度要求,全面翔实。
方案发布后,要严格按方案内容执行。
1、工艺技术方案内容未按照要求进行编制的,每项次扣1分。
2、工艺技术方案未按要求履行相应审批手续的,每项次扣1分。
3、不严格按照工艺技术方案执行的,扣1分/项。
13、生产隐患管理
64、车间组织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发现生产隐患后,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隐患进行评价,并及时制定生产隐患预案,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65、生产隐患按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由车间负责组织制定生产隐患预案,按分级审批程序审批后由隐患所在岗位(班组)实施监控管理、所在车间实施监控管理。
66、各二级单位有关部门、车间应建立生产隐患台帐。
1、未建立隐患台帐,扣2分。
2、针对存在的隐患,未进行风险评价并制定预案的,每项次扣1分。
3、对生产隐患未实行分级管理,每项次扣1分。
4、未实施监控管理,未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的,每项次扣1分。
14、生产工艺调整与操作变动监控
67、生产工艺调整与操作变动实行分级管理,填写相应的操作变动审批单,执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1、生产工艺调整与操作变动未按分级管理要求进行审批,每次扣2分。
5.节能节水管理(25分)
1、管理职责(5分)
68、建立二级节能管理网络,依据公司下达的节能任务,负责分解下达节能指标并进行考核。
1、未按要求建立二级节能管理网络扣3分;
2、未按要求分解下达节能指标并进行考核扣3分。
2、用能管理(10分)
69、定期开展节能分析工作,填报有关节能报表。
1、未对本单位节能节水完成情况定期开展分析,扣2分;
未制定相应措施,扣1分。
2、未按要求建立填报用能总量分析,扣2分;
未按时正确填写节能报表,扣1分。
3、现场管理(10分)
70、加强对生产过程、生产现场跑冒滴漏等浪费能源现象的检查,对检查出的漏点和各种排放建立记录或台帐,并进行挂牌标识,纳入检维修和技术改造进行治理。
1、未按要求建立节能现场检查台帐扣2分;
2、未按要求对现场跑冒滴漏进行挂牌管理,一处漏点扣1分;
3、未按计划消漏扣1分;
4、现场乱排乱放一处扣1分。
6.三剂管理(20分)
1、申请三剂准入管理(5分)
71、使用单位需将新用三剂工业试验(引入)审批单,上报技术主管部门。
二级单位无申请新用三剂准入的相关资料,每项次扣1分;
2、首次试验审批管理(10分)
72、经三剂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的拟工业试验三剂,使用单位按要求编写技术协议并上报,由技术主管部门组织与供货厂家签订技术协议。
73、使用单位上报首次使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