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文档监理交底书范本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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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岗位
职责分工
通讯电话
1
总监理工程师
负责监理全面工作
2
土建监理工程师
负责监理现场全面工作及项目质量、进度、投资监控
3
水电监理工程师
负责项目水电监理
4
安全监理工程师
负责项目安全监理
5
监理员
负责项目现场监理
二、公司监理的质量方针及目标
公司质量方针:
以“质量第一、服务第一、信誉第一”为宗旨,向顾客提供满意的符合合同和标准的服务。
公司质量目标:
1、力求监理工程合格率为100%;
2、提供优质服务使顾客满意率达90%以上。
项目监理部质量目标:
1、监理工程合格率为100%;
2、顾客投诉处理率为100%;
3、工程资料完整率为90%以上。
三、监理内容
“三控三管一协调”
质量控制——事前预控,事中监督检查,事后检验评定,严格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做好质量控制;
进度控制——经常检查,分析反馈,调整和重新确定目标计划,确保工程在合同要求的工期内完成;
投资控制——注重合同外变更、工程量增加等计量签证的控制,合同内工程严格按合同要求进行计量;
合同管理——各方履行合同条款,监理起监督和协调的作用,要按期保质实现合同标的;
信息管理——交流工程建设信息科学地统计分析,为工程管理提供依据;
安全管理——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措施,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法规及安全措施情况,对不安全的情况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改正措施,施工单位拒绝改正,应向有关部门反映。
组织协调——协调相关单位,协助和配合上级领导部门开展工作。
四、监理权力
监理权力来自业主的授权和工程建设、监理相关法规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审批承包商报告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施工安全和降低成本的原则,提出审核意见,并要求承包商完善。
2、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3、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确认权与否决权。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商停止使用并责令退场,对于不符合强制性条文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商停工整改及返工。
承包商须得到监理机构指令后才能复工。
4、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5、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有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计量签证)。
6、工序质量的确认权及下道工序开工的审批权。
五、监理依据
1、国家有关市政建设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及国家《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地方法规。
2、业主有关批文。
3、设计图纸和有关变更通知。
4、监理委托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
5、已审批的施工技术方案及进度计划。
6、国家颁发有关建筑工程方面的规范和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处理规范JGJ79-2002;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111-9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业主指定使用和设计图纸标明的相关规范
六、相关要求
1、单位工程开工前准备工作:
①承包商要根据合同要求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含重要部位或工序的施工方案,要求须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再上报监理),并报监理审批(施工方案)报审表,且获批准;
②做好水准点,导线点加密及复核工作,原地面高程的测量(主要是测量A、B表相关内容,经业主、监理、施工方见证签字认可);
③承包商要建立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含质量保证体系与安全管理体系,应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分工与管理机构框图及档案管理制度上墙),做好“八大员”持证上岗,将进场项目管理人员及特殊作业人员资质名单(附相应资格证明)书面上报业主、监理部;
④施工方根据监理检查情况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上报监理,由总监审批;
⑤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已经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经落实,填写《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1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报监理审批后方允许开工。
2、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如需变更(与投标文件或报建名单不符)则需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经业主及监理批准,并到质检站备案。
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各分管施工人员要做好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工作,填写技术交底单、安全交底单,对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完善施工场地的“五小设施”的建设工作,如“六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劳务工工资监控制度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现场警示标志牌、操作规程牌等符合有关规定,工地混凝土、砂浆搅拌机旁要挂配合比牌,挂安全操作牌及附设计量用的磅秤与试块养护池(标养)。
工程施工时要做好施工记录及施工日记,砂浆、砼施工时进料要严格计量,按相关规范要求和频率及南建管[2004]57号文件的要求进行见证取样送检,砼、砂浆试块的标准养护及同条件养护要有测温记录。
浇筑砼的同时要有施工员值班,如施工现场无施工员则监理有权下令停止施工。
4、要求所有进场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均需报监理检验(见证检验要符合南建市政[2004]13号文及南建管[2004]57号文件的要求),并报监理审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表),并附相应质量证明文件,经批准后方能进场,复检不合格或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材料必须清退出场。
材料合格证如为复印件,尚需注明以下内容:
销售数量,日期,原件存放处,经手人签名后加盖销售部门公章及施工单位公章(项目章即可)后才能有效。
5、工程具备覆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的部位,承包商自检合格后,应提前12小时(需报质监站检验的提前2日)书面通知业主,监理(质监)等单位(部门)现场验收。
要求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现场施工同步,隐蔽工程资料填报必须规范,经有关单位验收签字(签名应与报建人员名单岗位相符,不能代签)盖章,同时填写好隐蔽工程报验单(“三检”合格后填《报验申请表》(A4)表后附相应的检验批、分项、工序、部位质量评定表等相关资料),监理签字后方可隐蔽。
如没有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监理有权拒签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甚至签发停工令。
所有资料均需向监理提供一份存档。
6、如有合同外工程需签证,承包商需出具有关的批文、指令、设计为更手续为签证依据。
并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业主与我监理部,以便安排时间组织计量,计量原始凭证当场计量当场签字,不事后补签。
计量后承包商应在48小时内整理好资料并办理签证手续。
7、施工进度报表:
承包商应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及合同要求按监理规定格式(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及工程计量清单等附表)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要求计量的分项工程须满足:
(1)技术资料基本齐全;
(2)实体经监理检验合格;
(3)监理要求整改的不合格部位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要求整改合格),工程量统计至每月20日止,报表于每月25日提提供给监理审核。
8、要求承包人在试验验3天后将试验结果(《报验申请表》A4表)报项目监理部,各类配合比事前必须报送试验室试配,并应将试验配合比换算为施工配合比。
项目监理部未接到试验结果前不签署相关部位质保资料,各类试验结果须经监理工程师复核后方可继续下道工序的施工,严禁隐瞒任何试验结果。
上报各类试验结果如为复印件,施工方应注明“原件存何处、经办人、日期”并盖章。
试验结果应及时统计,及时评定。
如砂浆、砼试块统计评定不合格,承包商应及时报告监理。
并组织区(市)检测中心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回弹或钻芯检测(或者推倒返工后重做)等质量检验工作。
如检测结果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承包商应主动与设计联系,及时取得处理方案并按要求迅速处理。
9、对设计上不完善之处以及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承包商应及时以《工程变更单》、《工程洽商记录》、《工程联系单》等形式书面上报监理与业主,如涉及合同价款调整及工期顺延,应提供附件,以便及时取得设计变更或通知,使工程能顺利进行下去。
10、单位工程验收程序:
(1)单位工程完工后,承包商要做好自检、评定工作,合格后承包商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A10表)连同装订好的全套竣工资料于计划初验前7个工作日报监理检验;
(2)监理审查承包商的竣工资料及竣工报告合格后,即组织竣工初验(预验收),初验时承包商要积极配合,初验发现的问题承包商要及时整改,初验合格后由监理方出具《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其他参建各方如勘察、设计也将自评价报告上报业主;
(3)业主接到参建各方的评价报告后,应及时组织有关各方(质监站、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同时承包商应在预定的验收日提前7天把资料送交质监站审核;
(4)工程验收时发现的问题承包商要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及时找相关单位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5)协助业主做好工程备案。
11、施工防护:
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进出车辆的环保工作,采取措施灰尘和噪音对施工现场附近居民的生活影响,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程,工程末交付业主使用前有损坏的,承包商负责修复,费用自理。
12、承包商应配备专职安全员做好安全预范工作,做好场地围栏、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电、防坠、防踏等安全工作,强调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与施工用电的施工安全,同时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实施细则》的精神进行安全生管理和进行文明施工管理,监理组每个月组织业主、施工方有关人员按照广西建设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检查要点》表AL-01~AL-17、《建筑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表格中的有关要求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
13、承包商要组织精干队伍进场施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内容。
如发现承包商项目组织机构不属实,现场组织管理不力,工期严重滞后且无相应措施,工程质量差或者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整改,监理单位有权向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并建议撤换施工队伍、管理人员甚至项目经理。
14、对于我监理部签发的有关通知、指令等,承包商应迅速作出处理意见、措施或方案,并付诸行动,书面上报监理审核检验;
如有异议,应书面上报监理组。
15、施工技术资料所需相关表格用《GB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广西应用手册》中相关表格,监理用表中的表格由监理提供相关表格。
(详见《现场监理归档资料》)
16、各方往来文件要做好记录。
详见《文件资料收发记录表》
17、总监理工程师授予监理员如下权限:
(1)负责检查、检测并确认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的质量;
(2)检查了承包商人力、材料、设备、施工机械的投入和运情况,并做好记录;
(3)负责工程计量并签署原始凭证;
(4)检查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按工艺标准施工,按进度计划施工;
(5)检查确认工序质量,进行验收并签署监理意见;
(6)事实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报告;
(7)负责试验(检查)的见证取样。
18、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过程行使事前、事中控制,总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停工指令。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理下述情况之一者,总监理工程师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1)施工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监理机构管理;
(2)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3)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的;
(4)工程出现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消除隐患;
(5)施工单位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6)工程质量下降,经监理工程师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施工的;
(7)擅自改变设计图纸及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
(8)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的;
(9)发生了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19、相关监理工作程序详见后面部分的监理工作程序
20、施工阶段监理实施具体详见《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七、施工监理工作程序
1、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程序如下图所示:
2、施工阶段监理质量控制程序
3、施工阶段监理进度控制程序
4、计量支付基本程序
5、工程变更基本程序
6、延期申请基本程序
承包商编制新的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并组织实施
报业主备案
7、索赔申请基本程序
8、质量事故处理基本程序
9、工程缺陷责任期监理程序
10、竣工结算基程序
11、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12、合同管理工作流程
13、信息管理工作流程
八、相关附表(监理规范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