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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广泛深入学习和宣传雷锋精神,积极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

二是切实增强做好志愿服务工作的责任感,扎实推进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

特别提出了要着眼于讲文明树新风、着眼于关爱残疾人、着眼于关爱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着眼于关爱农民工、着眼于应急救援等5个方面有针对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会议下发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

韶关市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方案对主题活动进一步明确的组织领导机制,对活动内容进行了具体部署。

总共分两大部分:

一个是常态化项目,即每年3月5日前后开展集中性志愿服务活动,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道德模范和“韶关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建立健全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积极开展行业学雷锋实践活动;

二是今年需要重点落实的学雷锋活动项目。

即各级各单位成立志愿服务机构、建立各级各类学雷锋活动队伍、开展文明交通行动、成立“韶关身边好人”协会、开展“我们的节日”送温暖献爱心、各级文明单位树立学雷锋先进典型、开展“学习雷锋、青少年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等9个方面。

各地各部门也相继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市学雷锋活动进展迅速、成效显著。

市直各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大众传媒充分发挥的舆论引导作用,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家点评、群众讨论等多种形式,在广播、电视、周报、民声网、韶关日报等媒体开设了《身边的雷锋》、《寻找身边的活雷锋》、《德耀韶城》、《爱在人间》等专栏,大力宣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对全市学雷锋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新人、新事、新气象进行广泛报道,并建立了常态化宣传的工作机制,使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家喻户晓。

2)3月1日全国、省、市“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市教育局根据市文明办工作部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印发《韶关市中小学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实施方案》,各中小学校通过主题班日、主题队日、主题团日等形式,迅速掀起学雷锋、树新风主题活动的热潮。

3)市辖三区建成区内10个街道办事处(镇)、71个社区根据市文明办工作部署,以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关爱残疾人”为重点,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以“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形式志愿结对帮扶,围绕技能培训、权益维护、情感关怀、文化服务、素质提升等内容,广泛开展了“学雷锋、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

如武江区惠民西社区开展的环卫、便民、文明、平安、文化、爱心六大行动在该区得到推广普及;

浈江区东河街道办组织志愿者通过一帮一、结对子等形式开展居家养老、扶残助残、奉献爱心志愿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解决了帮扶对象实实在在的困难。

4)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要求,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市金融局、市交通运输局等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针对企业、公司特点,周密制定了“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活动的实施方案。

市国资委要求各市属企业以创建文明行业、文明窗口和企业好职工评选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优质服务、微笑服务”业务竞赛、重点工程劳动竞赛和职工技能比武;

市交通运输局指导下属公交公司以招募文明交通志愿者为平台,通过站岗执勤、维持乘车秩序、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展示交通行业的良好风貌;

韶运集团制定了《关于“学雷锋树新风”常态化工作方案》,通过开展“岗位学雷锋——我报名、我参与、我奉献”、爱心送考等主题活动,推动了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

5)根据韶办〔2012〕14号关于印发《韶关市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公安、医院、银行、邮局、通信、电力等窗口单位,商场、集市、宾馆、公园、广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广泛开展了“学雷锋、树新风”活动。

如卫生系统开展了“以弘扬雷锋精神、争当文明使者”为主题的“八个一”活动;

移动韶关分公司青年志愿者队伍结合本职开展了“三亮、三比、三创、三评”活动;

金融系统结合近年来推选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广泛开展了“身边的榜样”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公安系统结合窗口部门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开展以“十项活动”促“三访三评”活动,树立了公安窗口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Ⅱ-2

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下发文件对活动作出部署;

2)精心组织实施,通过道德教育、自查自纠、市民巡查、道德评议、选树典型、加强管理等工作环节,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3)发挥大众传媒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氛围;

1)今年6月12日,省文明委组织召开了全省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视讯会议,市人大副主任徐紫玲、副市长兰茵和市文明委、市食品安全办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我市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

省的会议后,兰茵对我市的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提出了要求。

兰茵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着重加强道德教育、整治突出问题、加强舆论引导,深入开展系列专项教育治理活动,推进形成开展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长效机制;

要着重强化机制建设、强化任务落实、强化督导检查,通过进一步深化我市食品行业、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的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全面提升我市的公民道德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以公民道德建设的新跨越、新成效,为建设文明韶关、幸福韶关营造良好的道德环境。

会议印发了市文明委《关于印发<

韶关市关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落实了责任分工,对突出抓好同人民群众生活关联度高、社会关心关注度高的食品行业、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三大领域的教育治理进行了专项部署,进一步形成由党委政府牵头、部门单位负责、全市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2)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是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教育治理活动的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他们紧紧围绕市文明委的要求,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实际,认真对照工作职责和要求,通过道德教育、自查自纠、市民巡查、道德评议、选树典型、加强管理等工作环节,精心组织实施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制订工作措施,自查自纠先行;

二是部门联动,结合“三打两建”推进专项活动扎实开展;

三是迅速治理整改,取得初步成效。

同时还着眼于市民素质教育,把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与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把公民道德教育贯穿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全过程,融入到下步工作的各个环节。

一是以创新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推动各项活动开展。

如市国土局开展“四级联创竞争、满意窗口”活动,不断健全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满足客户需求的窗口服务体系;

二是以典型示范为引领,全市29个单位和部门开办了“道德讲堂”,通过大力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进一步掀起教育治理热潮;

三是以双重督查机制为抓手,进一步促进工作有效落实。

市创文办、市文明办联合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按时间节点,深入一线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对工作懈怠、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实施问责;

食品、窗口、公共场所主管部门严格对照创建标准,以交流互评、暗访测评等形式深入开展督导检查活动,促进各相关单位、企业、商户自查自纠、整改推进,促进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根据《韶关市关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当前开展的“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各新闻媒体相继设立了“身边的雷锋”、“永远的雷锋”、“寻找身边好人”、“三打两建,我们在行动”等教育治理活动的专栏专题,宣传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成效,积极报道干部群众的反响,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Ⅱ-3

讲文明树新风

1)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制作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2)在社区、机关、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

3)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得分按餐饮服务单位参与数量和活动成效计算。

1)在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主题系列活动中,我市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介宣传优势和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

市广电台在现有时段及版面紧张的情况下,牺牲经济利益,分别在广播、电视、周报开辟重要时段和重要版面刊播创文公益广告,至今共制作“弘扬雷锋精神、彰显道德力量”等6条有关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公益广告,共刊播5940次(期)。

6月6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广告企业、报刊、电视台、电台、新闻及商业网站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际,积极设计制作平面类、广播类和影视类公益广告。

征集活动得到各参评单位的积极响应,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和专业特长,调动更多业界专家和社会力量,大力推进系列公益广告的制作,活动共评出一等奖4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3项,市直各媒体利用黄金时段分别对获奖作品进行了刊播,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2)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市文化部门秉着惠民、便民、利民的宗旨,将弘扬传统文化与推广现代文化相结合,将“送文化”与“种文化”相结合,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相结合,将重大节庆文化活动与常态化文化活动相结合,在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开创了群众文化活动的新模式。

6月25日,市委宣传部、市创文办、市文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群众性歌咏活动的通知》,对全年开展歌咏活动进行了详细部署,将整个活动分为群众性歌咏活动、文化广场活动、学生歌咏活动、社区歌咏活动、爱国歌曲展演展播活动五大部分,目前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开展活动正如火如荼进行。

8月25日晚上,市金融工作局组织全市金融系统25支队伍共800多人开展了以“展行业风貌、抒爱国情怀”为主题的爱国歌曲大家唱。

市文明办计划在国庆节前夕,组织一场全市性的爱国歌曲大家唱歌咏比赛。

3)6月25日,市创文办、市文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韶关市文明餐桌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市有食堂的机关单位,各星级宾馆酒店、餐饮排档、学校食堂开展文明餐桌行动进行了具体部署。

为加大宣传氛围,市创文办印制了文明餐桌宣传海报(三角牌)共7万多份,在各食堂、餐桌、酒店进行发放张贴。

市旅游局、市食药监局、市教育局及三区创文办分别制定了行动方案。

目前参加全市文明餐桌行动首批试点的学校食堂共60间,星级宾馆酒店共10间,餐饮排档共45间,机关食堂共15间,市辖三区开展文明餐桌行动覆盖面达95%。

Ⅱ-4

志愿服务

1)把志愿服务工作纳入本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下发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部署;

2)有文明委领导、文明办牵头,各有关部门组成的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协调小组;

3)把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地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测评;

4)市财政提供相应的志愿服务活动经费,依托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募集基金;

5)组织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

1)市委、市政府高度志愿服务这项社会公益性事业,在《韶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强调要“大力发展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的志愿者服务事业,广泛开展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文明水平。

”今年2月22市委常委会通过了《韶关市2012年工作要点》中,部署了2012年53项重点工作,其中对第40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的10项重点工作中的“加强志愿服务”进行了责任分工;

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加快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开展志愿服务事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3月,结合全国、全省开展学习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由市文明办牵头,在广泛调研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以两办名义正式下发了《关于印发<

的通知》。

在3月份全国、全省“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电视电话会议后,市文明委同时套开了全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许红对全市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实施方案》对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

2)为加强对全市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有效整合和协调各地各部门、群众团体和社会志愿服务力量,推进志愿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文明委成立了由市文明办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韶关市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协调小组。

并于4月8日下发了《关于成立韶关市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的通知》,明确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许红担任组长,市创文办主任、文明办主任担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直工委以及工青妇等25个部门分管领导担任组员。

《通知》对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进行了明晰的分工。

各地各部门也相继成立了组织,明确了分工,为全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3)志愿服务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重要内容,志愿者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幸福美好韶关的骨干力量,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实现志愿服务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市文明委对韶文明〔2006〕8号《韶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立精神文明创建申报评选机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补充,于4月25日正式下发了《关于印发<

韶关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

的通知》(韶文明委〔2012〕8号),《办法》对各级文明城市(县城)、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示范窗口的申报、评选、表彰和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对各申报单位关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制度方案、活动落实情况全部纳入的考核评选的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各类精神文明建设先进表彰的重要依据。

4)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普及志愿理念,推动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学雷锋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6月26日,市创文办、市文明办下发了《关于印发<

韶关市“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对全年开展“三关爱”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

7月25日,由市创文工作指挥部协调市财政资金,向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捐款100万元,用于支持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

8月8日,由市创文办、市文明办牵头,在中山公园举行了隆重的“三关爱”活动启动仪式,市四套领导班子、各行业各部门及群众代表近1000人参加了现场活动。

8月10日,市文明办代表市创文工作指挥部向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正式提交了《捐赠协议书》、《中国志愿服务基金项目支持申请书》和《证明书》。

5)我市在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中,深入开展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要内容的“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营造了“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浓厚氛围。

6月26日,市创文办、市文明办下发了《关于印发<

的通知》,按照方案,我市“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关爱他人”志愿服务的重点是关爱空巢老人、农民工、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关爱社会”志愿服务的重点是公共秩序维护、文明礼仪、“三下乡”,“关爱自然”志愿服务的重点是普及环保知识、城乡卫生整治、植树造林。

为切实打响“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品牌,市文明委8月8日在中山公园举行了隆重的启动仪式,市四套领导班子、各行业各部门及群众代表近1000人参加了现场活动。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许红在讲话中强调,要以“三关爱”活动为契机,以“学习雷锋、奉献爱心”为主题,将志愿服务与关注弱势群体相结合;

与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相结合;

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工作相结合。

要把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一项战略任务,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努力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共同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Ⅱ-5

学习宣传道德

模范

1)在城乡基层单位组织开展道德模范事迹巡讲、巡演;

2)运用新闻媒体宣传道德模范的事迹;

3)在城乡基层设立道德讲堂,按实际建立讲堂数量和活动开展情况计分;

4)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给予帮扶。

1)7月23日,市创文办、市文明办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基层巡讲巡演”活动的通知》(韶创文联发[2012]9号),计划从8月开始,由市文明办统一安排,运用多种形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农村和社区开展道德模范巡讲巡演活动,并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抓紧创作编排节目。

8月7日,市创文办下发了《关于举行韶关市2012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暨道德模范基层巡讲巡演活动启动仪式的通知》,于8月9日在启明北全民健身广场举办了首场道德模范基层巡讲巡演活动,全市各街道、社区、学校、企业、机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精心组织创作编排和巡讲巡演培训,开展道德模范巡讲巡演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我市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各种媒体宣传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崇尚、争当“身边好人”和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2011年8月23日,市文明办下发了《关于配合做好“韶关好人”候选人事迹宣传的通知》,组织韶关日报、韶关电台、韶关电视台、电视周报对2011“韶关好人”和“道德模范”候选人先进事迹进行采访,并在市直媒体推出以“身边好人风采”为专题的系列宣传报道。

春节前,市创文办、市文明办联合下发《关于协助做好“十佳道德模范”采访报道工作的函》,组织市直新闻媒体对评选出的10名“道德模范”分别进行了专访,制作系列专题片进行宣传报道。

3)为进一步弘扬传统文化、普及道德规范、宣传道德楷模、引领道德风尚,2012年7月,市文明委下发了《关于印发<

韶关市“道德讲堂”建设实施方案>

的通知》(韶文明委[2012]4号),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单位以“五个一”为基本流程,以“六大标准”为建设规范,建立机关、企业、行业、学校、社区、村镇、外来务工人员“道德讲堂”190个,其中试点28个。

目前,全市已建成“道德讲堂”42个,共开展“道德讲堂”活动63次,干部群众参与活动2000多人(次)。

各点结合实际,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稳步推进“道德讲堂”活动深入开展。

4)2012年1月,市文明办下发了《关于在春节期间开展“给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送温暖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及各单位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措施,以多种形式帮扶贫困病残道德模范家庭,在工作和生活上给予切实关怀和帮扶。

2012年8月1日,我市制定了《韶关市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该办法从帮扶对象、帮扶形式、帮扶程序、帮扶管理、资金来源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探索建立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长效机制。

Ⅱ-6

“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

1)举办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

2)入选“中国好人榜”人数占城市常住人口比例,得分按百万人口入选人数计算。

1)2009年11月,中央文明办主办的“道德的传承—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在我市成功举办,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活动覆盖全市、影响广泛、取得明显成效。

去年11月,我市又举办了“德耀韶城”——2011“韶关好人”暨“感动韶关十佳道德模范”颁奖典礼,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顾作义,市领导林耀明、李萍、徐紫玲、赵志发出席颁奖典礼。

今年8月上旬,市创文办、市文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举行韶关市2012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暨道德模范基层巡讲巡演活动启动仪式的通知》,在启明北全民健身广场成功举办了活动。

历次活动充分展现了我市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在全社会掀起了“学习、崇尚、关爱、争当”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良好风尚,提升了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道德素养。

2)2009年以来,我市积极参加中央文明办“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到2011年止,我市已有20名典型荣登“中国好人榜”。

今年6月,我市又有胡明裕、谭小欢、彭长洲三位典型作为候选人参加6月“中国好人榜”的评选活动,市创文办、市文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参与中国文明网6月“中国好人榜”评选的通知》和《关于协助发送参与中国文明网“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短信的函》,组织干部群众参与投票。

2012年,我市典型吴开右、胡明裕、彭长洲又被评为第一、二季度“广东好人”。

入选“中国好人榜”人数占城市常住人口比例为1:

142500。

城市常住人口数据来源于《2011年韶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计算方法:

入选“中国好人榜”人数占城市常住人口比例=入选“中国好人榜”人数÷

城市平均常住人口。

Ⅱ-7

“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1)有具体方案,有工作部署,有新闻宣传;

2)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组织开展群众广泛参与的“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1)我市制定了《韶关市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方案》,安排部署市辖三区以及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等组织开展好活动,对重大节日春节、清明、端午举行全市性活动作了统一部署,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相应制定活动方案,活动开展有声有色,用传统文化丰富了群众生活,增强了全市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同时市直报刊、电台、电视台以及全市各级网站等媒体对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报道,把握了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了浓厚的节日氛围,保证了各项活动有序进行。

2)市区和各县(市、区)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有传统又有地方特色的各种全市、地方或单位活动,群众广泛参与、乐在其中。

围绕“红红火火过大年”这一主题,我市充分发掘韶关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认真设计、安排各项庆祝活动,既注重营造喜庆热烈的氛围,也注重活动思想内涵,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要求贯穿活动始终,通过活动来弘扬传统文化,引导群众文明过节;

注重突出群众的主体地位,多设计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项目,多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活动平台,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春节、元宵期间由市体育局在中山公园组织了全市性的“健身大拜年”百狮闹元宵活动,并在步行街作巡游表演,大批市民观看和享受了特色文化大餐。

市辖三区也举行了各种各样的春节活动:

曲江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义务写春联、春节游园、乒乓球公开赛、欢度新春电影节,送戏下乡文艺演出等;

浈江区以贴近生活为出发点,为民惠民为落脚点,举办了“浈江区2012迎春运动会”,600多人参赛,此外举行“青春情暖——关爱农民工子女”行动、“送药下乡”活动、2012迎春游园联欢汇演大型活动、新春慰问和走访活动等;

武江区的让残疾人顺利过年安心过冬的“爱心超市”,则充满了人情味和温馨感。

还有许多的单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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