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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法规重点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建设法律】和【建设行政法规】构成了建设法的“主体”

2.【法律体系】主要由以下7个法律部门构成: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2)民法商法;3行政法;4)经济法;5)社会法;6)刑法;7)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

3.【民商法】:

(公司)(招投标),为(物权)不被(侵权),需依(民法通则)签(合同)。

                                                                                                 【经济法】:

(政府采购)要(统计)(土地)(税收)及(审计预算)才能(标准化)(节约能源)和反垄断。

                                                                          【社会法】:

(矿山)工作的(残疾人),需依(劳动法)签(劳动合同),才能(安全生产)和防(职业病)。

【行政法】:

(建筑)(环评)后,进行(房地产)(规划)。

实行3种(行政:

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

4.宪法人大;法律主席;行政法总理;

法律(xx法)由主席颁布;行政法规(xx条例)是由国务院(总理)颁布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名+xx条例)是由地方人大委员会颁布的(例外:

省人大制定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部门规章(xx规章/办法/细则)是由部门首长颁布;地方规章(地名+xx规章/办法/细则)是由省长或市长颁发的

5.【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应以【当事人的约定】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的依据】

6.a、【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

b、【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c、【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d、【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7.a.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项目上的授权代表,其在行使职权时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由施工企业承担.

b.项目经理经企业法人授权,在项目上(授权范围内)可以代表企业法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企业法人承担

8.【指定代理】:

是按照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发生代理权的代理。

【法定代理】:

如监护人与被监护人。

【指定代理】:

如打官司的时候一个组织没人出来代理,那么法院就指定其中某人来代理整个团体.。

【表见代理】:

实质是无权代理,但被【善意】第三人误解为是有权代理,从而产生了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表现为空白合同之类。

1.委托——委托产生;2.法定——依法指定(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的),监护人;3.指定——法院或其他指定.4.表见代理:

【无权但有效】的代理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

1.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2.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

3.【离婚,结婚,订立遗嘱】等民事行为不能代理。

代理具有4个【法律特征】:

a.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b.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c.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d.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9.【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物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10.【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但以他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

【无权代理】:

(1)自始XX

(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已终止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无权代理行为。

【表见代理】:

1)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2)本人存在过失3)相对人为善意

11.代理不当或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委托书授权不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损害被代理人利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3)第三人故意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4)违法代理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12.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在调整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时,形成民商事法律关系.民商事法律关系的主要特点有:

第一,该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的民商事权利和民商事义务关系;(民商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第二,该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平等主体)第三,该法律关系主要是财产关系;(财产关系)第四,该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补偿性和财产性)注意主要关系是财产关系,而不是人身关系.

13.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所有权:

使用权,收益权,占有权,处分权;

用益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担保物权:

留置权、抵押权、质押权。

14.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书面】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

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

其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

性质:

(一)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

(二)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

(三)地役权具有从属性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

2.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3.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

(四)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1.分生上的不可分性;

2.消灭上的不可分性;

3.享有与负担上的不可分性;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利用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地役权】:

1、以【利用他人土地为内容】;2、是一种【用益物权】;3、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即【不得单独转让、抵押、出租】;4、应【书面签订合同】;5、自【合同生效时设立】;6、【不需登记】。

15.1、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2、【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所有权、地役权(不需登记)】自合同【生效时】设立;

3、【动产物权】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4、但【特殊动产】如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6.1.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

2.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3.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4.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5.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上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方式出让.

6.国家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国家的土地享有的权利有【占有权】、【收益权】、【使用权】不包括【所有权】---【土地所有权都归国家】,也不包括处分权所有权要么是集体所有,要么是国家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及收益权。

171、物权是支配权;2、物权是绝对权;3、物权是财产权;4、物权具有排他性。

债的三个相对性:

1、债权主体相对性;2、债权内容相对性;3、债权责任相对性。

18.债的主体双方都是特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特定的,因此才具有相对性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债务人也只需向享有该项权利的特定人履行义务,即债的相对性.特定,就是没有其他人的事;

债权与物权不同.

19.谁欠谁钱?

谁替谁干活?

对于完成施工任务,要求完成施工任务,这是建设单位的权力,因此是债权人,施工单位的义务是完成施工任务,因此是债务人;对于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单位欠施工单位的,因此施工单位有权力索要工程价款,因此是债权人,建设单位是债务人!

20.a.我国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其中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构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主体.注意“主体”!

b.发明专利权期限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算.注册商标权期限10年,自核准注册日起算

21.该设计图纸属于委托作品,建设单位是委托人,设计院是受托人.受委托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著作权的归属;

1、单位作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单位的意志创作,单位承担责任,著作权归单位;

2、职务作品:

原则是著作权归作者,单位有优先使用权,完成2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不得许可第三方以相同的方式使用,还有一种情况是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利归单位所有,并给予作者奖励;

a)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职务作品;

b)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归单位所有的;

3、委托作品,如勘探设计文件,著作权的归属由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属于受委托人。

22.1、侵权责任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可单独可合并适用)

2、其中赔偿损失是最主要的。

赔偿损失的顺序:

1实际损失2侵权所得3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4人民法院确定.赔偿:

专利1至100万,著作权50万以下,商标300万以下

23.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可无数次提出续展申请,但需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之后仍未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有效期为10年。

24.著作权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

著作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人身权;发表权、许可使用权、转让权是财产权;人身权是不可转让的,其他的与作品价值相关的属于财产权(发表权、许可使用权、转让权)。

25.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著作权包括邻接权【著作权包括文字、建筑作品、图形作品】(即图、文、建筑),一类是工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1、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

2、专业性;

3、地域性;

4、期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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