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工考试与管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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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工艺规程:
制造焊件所有关的加工和实践要求的细则文件,可保证由熟练焊工或操作工操作时质量的再现性。
5.焊缝位置与试件位置
焊缝位置是一个范围,分:
平焊缝、横焊缝、立焊缝、仰焊缝
对接焊缝和角焊缝位置规定范围如下图
试件位置与焊缝位置是两个有联系的不同概念
《SY/T4071-1993管道下向焊接工艺规程》 中对下向焊有一个图示,可以肯定的讲下向焊只是一个焊接顺序而不是焊缝位置。
对接焊缝位置范围
位置
参考图
焊缝倾角,(°
)
焊缝面转角,(°
平焊缝
A
0~15
150~210
横焊缝
B
80~150
210~280
仰焊缝
C
0~80
280~360
立焊缝
D
E
15~80
80~90
80~280
0~360
对接焊缝位置
角焊缝位置范围
125~150
210~235
0~125
235~360
125~235
角焊缝位置
6.焊条型号与牌号
焊条型号与牌号都是焊条的代号
牌号与型号关系①符合国标
②相当国标
③未加标注
我国焊条国家标准与美国焊条标准关系:
中国标准编号
采用程度
美国国家标准编号及名称
GB/T983-1995
等效
ANSI/AWSA5.4-1992《不锈钢手工电弧焊焊条》
GB/T5117-1995
ANSI/AWSA5.1-1991《碳钢药皮电焊条规程》
GB/T5118-1995
ANSI/AWSA5.5-1981《低合金钢药皮焊条规程》
焊条型号表示方法:
碳钢焊条:
EXXXX
低合金钢焊条:
EXXXX-X
不锈钢焊条:
EXXX(X)-XX
E4303J422
E5515-B2R307
E347-16 A132
7.焊工操作技能考试与焊接工艺评定
焊接工艺评定目的:
评定出一个焊接接头性能符合要求的工艺。
焊工操作技能考试目的:
焊出没有超标缺陷的焊缝。
APIsta.1104管道及有关设施的焊接,即
SY/T4013-1995钢制管道焊接及验收
8.焊工考试试件
①试件分类对象是焊缝而不是接头
②模拟实际结构的管板角接头试件
③删去带障碍物的试件
④删去角焊缝试件
管材水平固定加障碍物
(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核与管理规则”释义
第一条 到目前为止国家级安全监察部门发布的规章性文件有: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超高压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制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84号)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部发[1996]14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全国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并对长输管道实行垂直安全监察。
第二条 “其他设备的焊工考试可参照本规则”中其他设备是指受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的除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外的设备。
如电梯、超重机械、游艺机、架空索道、厂内机动车辆等,当规定焊工要进行考试时,可参照本规则。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应组织焊工考试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市和县均不组织焊工考试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五条 组织焊工考试委员会的条件:
人员、场地、设备、工艺文件等等都应当是焊工考试委员会自身或所属企业所具备,不能采取借用、借调、外协、合作、兼职、临时聘用等方式凑齐人员,场地、设备及工艺文件。
(一)焊接工程师,无损检测人员应有国家承认的资质证书,焊接操作技能指导教师、焊接技师资质应得到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监机构认可。
(三)“具有一定规模的组织焊工考试和管理焊工焊接档案的能力,一般应具有管理不少于100名焊工的能力”,其中焊工数量包括本企业焊工,外企业焊工和无企业焊工。
没有焊工考委会的焊工焊接档案由负责该焊工考试的焊工考试委员会管理,无企业焊工流动性很大,焊工考试应当与焊接档案紧密联系,无企业焊工应由接受考试的焊工考委会建立并管理档案。
“组织焊工考试和管理焊工焊接档案的能力”主要指:
完成本条中
(二)焊工考委员的主要职责中各项规定任务;
根据产品结构和制造工艺预先选择考试项目;
正确判断考试项目与实际焊件一致性;
切实掌握焊工焊绩、焊缝质量检验结果和焊接质量事故实际情况;
按照焊工实际操作水平提出相应的练习和考试项目;
登记焊工中断受监察设备焊接工作时间;
建立焊工焊接档案。
用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来确保焊接接头的使用性能;
而正确的焊接工艺规则保证焊工在正确操作时考试试件缺陷最少。
“评定或确认焊工考试用焊接工艺”对于专业的焊工考试委员会要求评定焊工考试用焊接工艺;
对于制造或安装企业组建的焊工考试委员会则是确认焊工考试用焊接工艺。
(六)焊工考试委员会在考试十日前将基本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项目、时间和地点通知焊工和焊工考试监管会。
第六条 在焊工考试委员会的资质证书应写明能够承担焊工考试的材料种类,焊接方法以及能否接受长输管道、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焊工考试。
承担长输管道焊工考试的焊工考试委员会需经国家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
审核内容主要有成员、场地、设备、焊工管理、技术能力和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新考规”第五条规定;
焊工考试程序、内容、方法和结果评定的正确性、可靠性;
焊工焊接档案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有无超出资质证书规定考试范围;
焊工考试结果上报表格的完整与正确性;
本规则规定以外焊工考试规定的合理性。
第七条 焊接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焊工包括与企业签订固定合同的焊工和没有企业签订固定合同的焊工;
没有与企业签订固定合同的焊工也可以向焊工考试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八条 各种焊接方法的焊工分为手工焊焊工和焊机操作工。
手工焊焊工指用手操纵焊钳、焊矩或焊枪使焊条或焊丝运行以形成焊缝的焊工;
焊机操作工指从事机械化焊接或自动化焊接的操作工人,焊机无需操作工调节,控制进行焊接称为自动焊;
焊机在操作工观察和操作下进行焊接称为机械化焊。
在本考规中对焊机操作工焊接操作技能考试规定对机械化焊接与自动焊接都适用。
第十条 在基本知识考试合格有效期内末通过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包括在3个月内补考一次)的焊工再次申请考试时,需进行相应基本知识考试。
持证焊工需要增加焊接技能项目时,须增加该项目的焊接操作技能考试,一般可免考基本知识,但改变焊接方法和改变母材种类时,不得免考基本知识。
按第四十条规定重新考试的焊工须考焊接操作技能,必要时考基础知识。
按第四十一条规定,被吊销焊工合格证的焊工,当一年后提出焊工考试申请,须进行基本知识和焊接技能两方面考试。
按四十三条规定的焊工考试,也必须进行基本知识考试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
第十三条 影响焊工焊接操作技能因素有八类:
焊接方法及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母材钢号,试件形式,焊条类别、焊缝金属厚度、试件外径和焊接要素,本条只对焊接方法及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母材钢号、焊条类别、试件形式和焊接要素等六类因素作了分类及考试规定。
(一)焊接方法
药芯焊丝电弧焊考试规定与熔化极气体保护焊相同。
各种焊接方法焊接操作技能考试规定也适用于堆焊。
对于每一种焊接方法都可能有手工、机械化、自动化三种操作方式
(二)母材钢号
表3中钢号都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气瓶现行标准中所列钢号。
《GB6653-1994 焊接气瓶用钢板》中所列气瓶用钢的牌号都用“HP”打头,例如HP245,HP365。
“245”表示钢材屈服点δs 下限值,气瓶用钢的化学成份都有控制范围。
《SY5297-1991 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用直缝电阻焊钢管》中所列的钢种等级都用“S”打头,例如S240,S480。
“240”表示等级钢种的σt0.5下限值,对于每个等级钢种的化学成分都有控制范围。
《GB/T9711-1999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中所列的钢种等级都用“L”打头,例如L175,L155。
“175,155”表示该等级钢种的Rt0.5,MPa(规定总伸长应力即试样标距长度上产生0.5%的总伸长所需的拉应力)下限值,对于每个等级钢种的化学成分都有控制范围。
碳素钢:
(Ⅰ类)焊接性能良好,大多数情况下焊前不要求予热,焊后不要求后热,部份钢号因为没冲击试验要求,因而也不需要控制线能量。
低合金钢(Ⅱ类)这类钢号焊前要求预热,焊后要求后热,而且有冲击试验要求,因而要求控制线能量上限。
马氏体钢、铁素体不锈钢(Ⅲ类)这类钢焊接裂纹倾向较大、焊前要预热,焊后要进行热处理,焊接工艺要求严格,要求控制焊接线能量范围。
奥氏体不锈钢、双相不锈钢(Ⅳ类):
这类钢材熔点经Ⅰ、Ⅱ、Ⅲ类都高,用相应的焊条施焊时熔滴过渡特点与碳钢、低合金钢焊条很不相同,故另列一类。
(三)焊接材料
表2中EXXXX是GB/T5117《碳钢焊条》中焊条型号表示方法:
EXXXX-X是GB/T5118《低合金钢焊条》中焊条型号表示方法:
EXXX(X)-XX是GB/T983《不锈钢焊条》中焊条型号表示方法。
第十四条 对试件钢号和使用焊材变更后不需要重新进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的情况作出规定。
手工焊焊工进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时,焊条熔敷金属成份和组织应与试件母材类同,不得用奥氏体不锈钢焊条焊接Ⅰ、Ⅱ、Ⅲ类钢号。
当使用GB/T983中的焊条进行耐蚀堆焊时,手工焊焊工采用某类别任一钢号作基层经堆焊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在较低类别钢号上堆焊时不需重新进行操作技能考试。
手工焊焊工采用Ⅳ类中任一钢号经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当使用GB/T983中奥氏体不锈钢焊条焊接Ⅰ~Ⅲ类钢焊件时不需重新进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
第十五条 “(四)表5中焊接要素(代号)01,02,03,04,05,06,和08之一改变时”这一句话中说明表5中共有9个焊接要素只有上述6个焊接要素改变时,需重新进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
在图1所示中有四个焊层6个焊道,在图2所示焊缝中有二个焊层二条焊道。
表5中“08”和“09”是指“每面坡口内焊道”。
如图3所示,双面坡口的焊缝内正面为单道,而背面为多道。
图1 图2 图3
表11实际上是试件经考试合格后,手工焊焊工和焊机操作工所能施焊焊件焊缝形式(接头形式)、焊件外径范围和焊接位置范围。
试件(焊件)位置与其所焊焊缝的焊缝位置是两个不同概念,由试件(焊件)位置决定了试件(焊件)上所焊焊缝的位置。
如表4和图1所示,在新考规则中试件位置有1G、2G、3G、4G、5GX、6G、6GX、2FG、2FRG、4FG、5FG、6FG以及螺柱焊试件1S、2S、3S共16种,而焊缝位置只有4种:
平焊缝、立焊缝、横焊缝、仰焊缝。
第十七条
(一)焊接操作技能考试试件分为:
对接焊缝试件(下分板材对接焊缝试件和管材对接焊缝试件)管板角接头试件、堆焊试件和螺柱焊试件。
为确实保证管板角接头焊缝的焊透与熔合,在JB4708-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标准中规定了型式试验件试验,力图从焊接工艺上得到保证,在“新考规”中设计了管板角接头试件,力图从焊接操作技能上保证。
对于人孔,手孔,窥孔,接管,列管等管与板(板开坡口)相焊的管板角接头焊件,焊工都需按本考规规定进行管板角接头试件的考试。
图4 图5 a)图6b)
图4中焊缝为对接焊缝与角焊缝的组合焊缝,而不能当作角焊缝。
图5中焊缝为对接焊缝与角焊缝的组合焊缝,而不能称为开坡口角焊缝
图6中都是角焊缝而不能称图6 a)为插入式角焊缝,图6 b)为骑卒式角焊缝,糨们的考试规定相同。
(三)图1中给出焊工考试试件名称及代号,每个试件都包含一个或几个焊缝位置,可以看出包含焊缝位置相同则试件代号相同,但试件代号决不是焊缝位置代号。
第十八条 试件厚度包括试件母材厚试和试件焊缝金属厚度。
对于焊接操作技能考试来说是考核焊工堆敷焊缝金属时尽量不出或少出焊接缺陷能力,而不是考核在什么厚度试件坡口内施焊焊缝的能力。
(一)参照ASME第九篇规定出手工焊度件合格后适应于焊件焊缝金属厚度范围见表7、表9。
“新考规”表7、表9中规定,当试件母材厚度T(或S0)≥12mm、焊缝不得少于3层且填满坡口时(即t=T或(t=S0),余高不计),此时适应于焊件焊缝金属厚度范围最大值与最小值均不限。
在焊考委会编制的焊接工艺规程中应当十分明确规定出当t≥12mm时焊缝不得不于三层,监考人员也应加强施焊层数的监督。
(二)焊机操作工施焊焊缝是按工艺人员编制的工艺卡操作焊机完成,所以焊机操作工焊接操作技能与试件焊缝金属厚度无关。
第十五条还规定焊机操作工从试件每面单道焊考试合格后当焊件为每面多道焊时重新进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
焊道数量与焊缝金属厚度关系密切。
手工焊焊工在管材对接焊缝试件上考试合格后适应于焊件管材外径如表8、表9所示,当管外径D<
25mm时则适应于焊件管外径最小值为试件管外径D,最大值不限。
表8中管材试件外径D≥300的试件是专为管材向下焊而设立的,手工焊焊工进行管材向下焊时一般使用向下立焊专用焊条,这类焊条只有在管材外径D≥200mm时才显示出其优越性,为充分考核焊工掌握向下立焊条的能力,故管材向下焊试件外径也大。
(五)焊工采用对接焊缝 试件和管板角接头试件经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除规定需要重新考试时,适用于任一母材厚度,任一外径所有尺寸的焊件焊缝,也即焊件母材厚度、管材外径和角焊缝尺寸均不限制。
上述“附规定需要重新考试”的规定为:
(一)手工焊焊工:
(1)第十五条规定;
(2)焊条类别超出表2规定;
(3)第十四条规定;
(4)第十九条规定。
(二)焊机操作:
第十五条规定内容
第十五条中“焊件焊接位置超出表11规定的适用范围”需重新进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在相同焊接位置条件限制下不可能任意焊接焊件角焊缝
图7 图8
执行表11时应注意下列各点:
(1)板材对接焊缝试件考试合格的焊工适应于φ≤600mm管材对接焊缝焊件,但焊件管材应D≥76mm,对于D<76mm管材焊件焊工资格应按表8进行考试。
(2)管材对接焊缝试件合格的焊工适应于焊件范围还要受第十八条
(二)和(五)对管材外径的规定限制。
(3)管板角接头试件考试合格的焊工适应于焊件范围还受到第十八条(三)和(五)对管材外径的规定限制。
(4)对接焊缝试件、管板角接头试件适用于焊件角焊缝,适应的只是焊缝位置,角焊缝焊件母材厚度和焊缝尺寸不限,管材外径受到第十八条
(二)(三)(五)规定限制。
板材对接焊缝试件适用于板材或管材外径D≥76角焊缝焊件。
(5)管板角接头试件考试合格的焊工只适应于管板角接头焊件和焊件角焊缝但不适用于焊件对接焊缝。
从表11中可以明确看出对接焊缝试件不能适用于管板角接头焊件;
管板角接头试件也不能适用于对接焊缝焊件。
图13
为方便读者,我们将各种焊接方法需要重新进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规则汇总如下:
(一)手工焊焊工
手工焊焊工需要重新进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的规则见表。
(二)焊机操作工需要重新进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规则如下:
(1)改变焊接方法
(2)钨极气体保护焊取消自动稳压系统
(3)取消自动跟踪
(4)焊件焊接位置超出规定范围(表11)
(5)有衬垫试件考试合格的焊工焊接没有衬垫的焊件
(6)从每面单道焊改为每面多道焊
表 手工焊焊工重新进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规则
类别
焊接操作工艺条件
气焊
焊条电弧焊
钨极气体保护焊
熔化极气体保护焊、药芯焊丝电弧焊
接头
1.无衬垫试件考试合格的焊工焊接有衬垫的焊件
○
-
2.有衬垫试件合格的焊工焊接没有衬垫的焊件
母材
1.焊件母材厚度超过试件母材厚度
2.焊件母材超出钢号类虽的规定范围(表3)
3.焊件管子外径超出试件所规定适应范围(表8、表9)
4.堆焊焊件母材厚度超出规定范围(表10)
填充材料
1.增加或取消填充金属
2.焊件焊缝金属厚度超过试件焊缝金属厚度
3.焊条类别超出表2规定的范围
4.焊件焊缝金属厚度超出试件所规定适应范围(表7、表9)
5.填充金属从药芯焊丝变为实芯焊丝或反之
焊接位置
1.焊件焊接位置超出规定范围(表11)
2.向下立焊变更为向上立焊或反之
注:
记“○”为需要考试
第二十三条 不能以部份焊透的对接焊缝和管板角接头以及角焊缝作为考试试件。
第二十七条 焊缝、焊层、焊道三个名词代表三个含意,如图1所示焊缝它是由6条焊道4个焊层所组成。
表13中“焊缝余高差”一般指如图14焊缝上余高高度之差,而焊道高度差则指堆焊层焊完后各焊道之间高度差如图15,焊道间搭接接头的平面度系指堆焊焊道前后搭接或平行焊道搭接后表面高度的差值。
图14 图15
焊缝边缘直线度f,表明焊缝沿焊接方向弯曲程度。
在试件300mm连续焊缝长度内沿焊缝轴向测量,焊缝边缘离坡口中心线最大与最小距离之差f为焊缝边缘直线度,见图16。
图16
“
(2)焊缝根部应焊透”未焊透是指焊接时接头根部未完全溶透的现象,对深度未达到设计要求的现象,见图17。
图17
填写焊工考试项目代号时需注意下列问题:
(1)对接焊缝试件和管板角接头试件当T或So≥12mm时,若t≥12mm时,手工焊一定要确认在试件上焊层不得少于三层。
(2)对于组合试件第一位焊工或第一种焊接方法打底所焊的焊缝金属实际上就是后焊的焊缝金属的衬垫,对于后焊的焊工或焊接方法判为在衬垫上施焊而要加(K)。
(3)对于焊机操作工一定要区分每面坡口内焊缝是单道焊还是多道焊。
(4)对于焊条电弧焊则应判清使用焊条该不该加“J”。
(5)从焊工考试项目代号上区分手工焊焊工和焊机操作工最重要的特征是有无试件钢号分类代号。
有试件钢号分类代号肯定是手工焊焊工,无则肯定是焊机操作工。
附表:
焊工考试合格项目转换对照表
分项目类别
按“原考规”考试合格分项目名称或代号
在“新考规”中按合格对待的分项目名称或代号
焊接方法
手工电弧焊(D)
焊条电弧焊(SMAW)
气焊(Q)
气焊(OFW)
手工钨极氩弧焊(Ws)
手工钨极气体保护焊,用实芯焊丝作填充金属(GTAW,02)
自动钨极氩弧焊(Wz)
自动钨极气体保护焊,没有自动稳压系统(GTAW,05)
自动熔化极气体保护焊(Rz)
自动熔化极气体保护焊,没有自动跟踪系统,坡口内多道焊(GMAW,07,09)
半自动熔化极气体保护(Rb)
半自动熔化极气体保护(GMAW)
自动埋弧焊(M)
埋弧自动焊,没有自动跟踪系统,坡口内多道焊(SAW,07,09)
试件钢号
分类号1
类别代号Ⅰ
分类号2
类别代号Ⅱ
分类号3
类别代号Ⅲ
分类号4
类别代号Ⅳ
焊条
碱性焊条分类号为“J”
低氢型药皮焊条,碱性药皮焊条分类号加“J”
用1类钢号考试
(1)
焊条类别按F1对待
用2类钢号考试
(2)
焊条类别按F3J对待
用3类钢号考试(3)
用4类钢号考试(4)
焊条类别按F4对待
试件
代号1G,焊缝金属厚度按4mm对待
代号2G,焊缝金属厚度按4mm对待
代号3G,焊缝金属厚度按4mm对待
代号4G,焊缝金属厚度按4mm对待
分类号5
代号1G,按焊三层焊缝金属厚度12mm对待
分类号6
代号2G,按焊三层焊缝金属厚度12mm对待
分类号7
代号3G,按焊三层焊缝金属厚度12mm对待
分类号8
代号4G,按焊三层焊缝金属厚度12mm对待
分类号9
代号1G,按多道焊焊缝金属厚度24mm对待
分类号10
代号1G,按外径D=25mm焊缝金属厚度4mm对待
分类号11
代号2G,按外径D=25mm焊缝金属厚度4mm对待
分类号12
代号3G,按外径D=25mm焊缝金属厚度4mm对待
分类号13
代号4G,按外径D=25mm焊缝金属厚度4mm对待
分类号14
代号5G,按外径D=25mm焊缝金属厚度4mm对待
分类号15
代号1G,按外径D=76mm焊缝金属厚度5mm对待
分类号16
代号2G,按外径D=76mm焊缝金属厚度5mm对待
分类号17
代号5G,按外径D=76mm焊缝金属厚度5mm对待
分类号18
代号1G,按外径D=76mm焊三层焊缝金属厚度12mm对待
分类号19
代号2G,按外径D=76mm焊三层焊缝金属厚度12mm对待
分类号20
代号5G,按外径D=76mm焊三层焊缝金属厚度12mm对待
分类号21
继续使用到有效期满,限于焊接板材及管外径D≥22mm的焊件角焊缝(焊缝尺寸不限),焊件位置与试件位置相同,余按“新考规”执行
分类号22
分类号23
分类号24
分类号25
分类号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