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教育设施设备管理与运用督导评分细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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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建立教育装备工作人员培训机制。
C6
(1)查阅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教育装备工作岗位、落实待遇的有关文件;
(2)核实学校实验室、图书馆等教育装备工作人员配备情况。
(1)、
(2)项各为1分。
人员岗位要求具体评分规定见表1。
C7查阅培训文件资料。
学校实验教师、图书管理员等装备工作人员纳入学校师资队伍整体培训体系,学校须每年至少派出1人次参加培训。
一项不符,不得分。
A2
装备建设
(25分)
B4
经费投入
(5分)
C8建立健全教育装备经费投入机制。
C9明确学校教育公用经费用于教育装备建设的比例。
3分
C10合理使用装备经费,优先向贫困农村薄弱学校分配。
C8查阅财政预决算报表、账册。
近几年均有用于采购装备的专项财政经费,一年不安排专项经费,扣0.5分,扣完为止。
C9中小学在教育公用经费中用于采购装备的比例≧10%的,得3分;
经费比例<
10%且≧5%的,得2分;
<
5%的,得1分;
未安排经费的,不得分。
C10城乡均衡配备,切忌超标装备。
一项不符要求,不得分。
B5
规划采购
C11加强中小学教育装备标准化建设。
C12规范整理中小学教育装备规划建设资料。
C13依法依规开展政府招标采购活动。
C11查阅教育行政部门在新学校、新校区建设中,对实验室、图书馆等专用教室进行科学规划、加强规范建设的文件资料。
未开展工作或无相关资料,不得分。
C12查阅本地装备建设统计数据和教育装备达标缺口详细账册(纸质或电子账册)。
账目不清晰,扣1分;
没有账册,不得分。
C13查阅招标采购相关文件资料,如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和会议纪要等。
项目规划、采购、供货、验收和结算等工作程序规范到位。
一项程序不规范,扣1分,最多扣2分。
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该二级指标B5项不得分。
B6
配备水平
(15分)
C14理科实验室、专用教室(音、体、美、卫、信息技术)、仪器器材、图书馆及计算机等配备建设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15分
C14赴学校实地查看清点。
该指标具体评分规定见表2。
A3
科学管理
(32分)
B7
建章立制
(10分)
C15建立健全教育装备工作管理制度。
C16规范整理各类教育装备管理资料。
C17建立学校教育装备定期监督检查机制。
C18制定开展实验教学,发挥教育装备使用效益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C15该指标具体评分规定见表3。
C16该指标具体评分规定见表3。
C17教育行政部门下发中小学教育装备管理制度办法,建立定期对学校教育装备工作督查机制。
查阅管理制度、督查文件资料,一项不符要求,扣1分,最多扣2分。
C18查阅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资料,赴学校检查落实情况。
对开足开齐理科实验,加强实验仪器、音体美器材和专用教室的使用有要求,有落实。
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印发了文件的,得1分;
学校认真落实,建立了具体考核办法的,得2分;
未制定文件要求、考核办法的,不得分。
B8
常规管理
(22分)
C19规范理科实验室、实验仪器的日常管理工作。
5分
C20规范音体美卫室及器材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C21规范图书馆的日常管理工作。
C22规范多媒体计算机教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C23教育装备管理信息化,实现实验室、图书馆等的信息化管理。
4分
C19~C22该指标具体评分规定见表4。
C23查询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育装备管理软件平台数据。
配备了装备软件平台的,得1分,利用软件平台录入数据,并用于装备工作的,得1分;
未采用信息化管理、未录入数据的,不得分。
该项2分。
查询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图书管理软件平台数据。
配备了图书软件平台的,得1分,利用软件平台开展图书工作的,得1分;
A4
应用成效
(35分)
B9
应用举措
(20分)
C24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开展情况。
C25学生分组实验的操作水平情况。
12分
C26实验室、图书馆等专用教室的使用情况。
C24查实中考实验操作考试组织实施情况,是否纳入中考总成绩。
查阅近三年的文件资料,一年不符要求,扣1分,最多扣3分。
C25抽查学生分组实验情况,从中小学理科实验目录中抽取一个实验科目,现场考核一个初中班级的学生分组实验能力。
查看仪器准备到位情况2分,教师指导规范情况2分,学生操作情况(正确、规范、熟练)8分。
中小学理科实验目录见表5。
C26该指标具体评分规定见表6。
B10
活动成果
C27实验教学等相关装备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
C28图书馆有关活动的开展情况。
C29教育装备管理工作人员获奖表彰情况。
C27查阅文件资料,核实自制教具、实验操作竞赛、实验说课、实验教学成果展示、优质课、装备论文评比、装备课题研究等活动开展情况。
有一项,得1分,最得多5分。
C28查阅文件资料,核实阅读指导课、新书宣传、专题讲座、书评、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等图书馆活动开展情况。
C29查阅实验室、图书馆等装备管理工作人员获奖情况(须是与装备工作相关的奖项)。
有获市级奖项的,每项加1分;
有获省级奖项的,每项加2分;
有获全国奖项的,每项加3分;
累计最多得5分。
创新引领
(附加分10分)
C30新技术、新装备的建设情况。
10分
C30查阅档案资料,赴学校实地核实。
核查已装备理科数字化实验室(或地理教室、历史教室、专用书法教室等)学校的数量占本地所有中小学(不含村小、教学点)的比例。
比例≧50%的,得10分;
50%且≧30%的,得6分;
30%且≧10%的,得2分;
10%且>
0%的,得1分;
未建设的,不得分。
说明:
相关项目需查看的资料为2016、2017年、2018三年的资料。
附:
江西省教育装备工作专项督导评估细则补充说明——表1
指标
学校类别
小学
1.科学实验教师:
县直、乡镇中心小学须有1名专职(专职允许兼一个班的课,下同)实验教师;
村小(教学点)须有1名兼职实验教师;
具备大专以上毕业文凭,并通过业务培训。
2.图书馆(室)人员:
须有不少于1名图书馆管理员;
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须经图书业务培训。
查工资档案、社保资料。
一项不符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初中
1.<
30个教学班的初中。
①实验室人员。
有专职(专职允许兼一个班的课,下同)实验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3人(理、化、生各1人);
实验教师具备大专毕业以上文凭,实验技术人员有大专以上毕业文凭,并通过业务培训。
②图书馆人员。
≧24且<
30个班的初中,≧3人;
≧12且<
24个班的初中,≧2人,<
12个班的初中,≧1人。
2.≧30个教学班的初中。
有实验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5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1人;
理、化、生专职各1人);
≧3人。
同上
高中
1.<
36个教学班的高中。
有专职(专职允许兼一个班的课,下同)实验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5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1人);
②专职图书馆人员。
≧18且<
36个班的高中,≧3人;
18个班的高中,≧2人。
馆内工作人员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须经图书业务培训。
2.≧36个教学班的高中。
有专职实验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8人(物理3人、化学3人、生物2人);
实验教师具备本科毕业以上文凭,实验技术人员有大专以上毕业文凭,并通过业务培训。
②专职图书馆人员,≧4人,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须经图书业务培训。
江西省教育装备工作专项督导评估细则补充说明——表2
一、科学实验室建设4分:
(1)实验室至少1间,面积≧80㎡;
(2)配备演示实验台1张,实验桌24套(1桌配2凳);
(3)仪器室至少1间,面积≧39㎡,仪器柜≧8顶;
(4)实验室有电源插座,插座有总开关控制,采光照明条件良好,有自来水;
(5)设置“实验园地”和电子挂钟,张贴科学家画像和实验室规则。
注:
小学(县直、乡镇中心小学)须配备小学科学实验室、仪器室,村小(教学点)须配备仪器室,科学实验室不做要求。
实地查看清点。
一项不符要求,扣1分,最多扣4分。
二、专用教室建设4分:
(1)音乐教室:
至少1间,面积≧80㎡,器材室1间,面积≧25㎡,音乐凳(椅)、器材柜、视听设备和合唱台等设备齐全;
(2)美术教室:
至少1间,面积≧80㎡,器材室1间,面积≧25㎡,有美术工作台、写生画板、写生凳、静物台和器材柜等设备齐全;
采光良好;
(3)多媒体计算机教室:
至少1间,面积≧80㎡;
(4)卫生保健室:
面积≧20㎡,相应设备齐全;
(5)体育活动场所:
小学有200m以上环形田径场(含60m以上直道)、球类与器械体育园地,体育器材室至少1间,面积≧25㎡,且靠近运动场。
县直、乡镇中心小学须配备各专用教室。
村小(教学点)专用教室配备不做硬性规定。
实地查看清点。
三、仪器器材配备2分:
小学科学实验仪器、音体美器材和卫生与健康教育设施按《江西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要求配备,根据小学科学仪器、音体美卫器材配备标准随机抽查若干品种数量仪器。
村小(教学点)配备要求为:
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器材品种配备各不少于3种。
抽查仪器品种数量,查阅账册。
每少1个品种或1个品种达不到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四、图书馆建设4分:
(1)藏书室、学生阅览室、教师阅览室,间数、面积达到《江西省中小学图书馆等级评定实施意见(试行)》二级图书馆要求;
(2)生均藏书量:
完小15册、非完小10册;
未举办高中的城区中小学校生均图书藏书量在以上藏书量标准的基础上分别各增加5册。
一贯制学校的最少图书藏书量按小学、初中的学生数乘以对应的生均图书藏书量标准计算;
(3)藏书结构合理,品种丰富、重点突出、复本3~5册。
县直、乡镇中心小学须配备藏书室、阅览室;
村小(教学点)须配备藏书室,阅览室不做要求。
村小(教学点)生均不少于15册,并向学生开放。
实地查看清点,查阅图书账册。
第
(1)项为2分,
(2)、(3)项为1分。
五、计算机配备1分:
小学生机比要达到30:
1,即每30名小学生拥有1台计算机。
未达要求的不得分。
一、初中理科实验室建设4分:
1.实验室通用标准。
(1)每间实验室配备成套演示实验台1张,学生实验桌28套(1桌配2凳);
(2)采光照明条件良好,通风设施完备;
设置“实验园地”和电子挂钟,张贴科学家画像和实验室规则;
(3)每间仪器室配备仪器小车1辆。
2.实验室建设要求。
(1)物理实验室。
①实验室1间(≧30个班的初中要求为:
2间),使用面积≧93m2;
②仪器室1间,使用面积≧90m2;
准备室1间,面积≧45m2;
③成套仪器柜≧30顶;
④实验室学生实验桌有安全电源,演示台有总开关及漏电保护装置,有遮光窗帘。
(2)化学实验室。
2间),使用面积≧93m2,有给排水系统;
②仪器室1间,使用面积≧60m2;
药品室和危毒药品室各1间,总使用面积≧72m2;
各室均安装排风设备;
③成套仪器、药品柜≧30顶;
④自来水接上演示台、实验桌,采用实验室专用耐腐蚀铜质三联水龙头。
(3)生物实验室。
①实验室1间,使用面积≧93m2,配备成套学生综合实验桌,自来水接上演示台、实验桌,实验桌有局部日光灯照明;
准备室1间,面积≧45m2;
③成套仪器柜≧15顶(≧30个班的初中要求为:
20顶)。
一项不符要求,扣0.5分,最多扣4分。
至少1间,面积≧93㎡,器材室1间,面积≧30㎡,音乐凳(椅)、器材柜、视听设备和合唱台等设备齐全;
至少1间,面积≧93㎡,器材室1间,面积≧30㎡,美术工作台、写生画板、写生凳、静物台和器材柜等设备齐全;
至少1间,面积≧93㎡;
(4)心理辅导及卫生保健室:
心理辅导室1间,面积≧30㎡;
初中卫生室(保健室)面积≧20㎡,设备齐全;
初中有200m以上环形田径场(含100m以上直道)、篮球、排球场与体育器械园地,体育器材室至少1间,面积≧40㎡,且靠近运动场。
初中理科实验仪器、音体美术器材和卫生与健康教育设施按《江西省初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要求配备,根据初中理科仪器、音体美卫器材配备标准随机抽查若干品种数量仪器。
四、图书馆建设4分:
初中25册;
初中生机比要达到15:
1,即每15名初中学生拥有1台计算机。
一、高中理科实验室建设4分:
2.理化生实验室具体要求,见附表2-1;
3.通用技术试验室具体要求,见附表2-2。
至少1间,面积≧83㎡,器材室1间,面积≧30㎡,音乐凳(椅)、器材柜、视听设备和合唱台等设备齐全;
至少1间,面积≧96㎡,器材室1间,面积≧23㎡,美术工作台、写生画板、写生凳、静物台和器材柜等设备齐全;
至少1间,面积≧96㎡;
心理辅导室1间,面积≧18㎡;
高中卫生室(保健室)面积≧28㎡,设备齐全;
高中有300m以上环形田径场(含100m以上直道)、篮球、排球场与体育器械园地,体育器材室至少1间,面积≧63㎡,且靠近运动场。
高中理科实验仪器、音体美术器材和卫生与健康教育设施按《江西省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要求配备,根据高中理科仪器、音体美卫器材配备标准随机抽查若干品种数量仪器。
高中35册;
完中的最少图书藏书量按初中、高中的学生数乘以对应的生均图书藏书量标准计算;
高中生机比要达到10:
1,即每10名高中学生拥有1台计算机。
江西省教育装备工作专项督导评估细则补充说明——附表2-1
高级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建设要求
高中类别
理化生实验室
实验室
仪器室
准备室
成套仪器柜(顶)
其他
间数
面积
总面积
≧72个班
物理
6间,
(其中,力、热3间,电、光3间)
每间使用面积≧96㎡
3
≧180㎡
≧69㎡
80
电、光实验室学生实验桌有安全电源,演示台有总开关及漏电保护装置,有遮光窗帘;
化学
6间
(其中,带整体通风设备的3间)
含药品柜
1.实验室有给排水系统;
2.自来水接上演示台、实验桌,采用实验室专用耐腐蚀铜质三联水龙头;
3.各室均安装通风设备;
4.药品室和危毒药品室各1间,总面积≧72㎡;
生物
4间
(其中,解剖室2间,观察室2间)
2
≧120㎡
≧46㎡
40
解剖室自来水接上演示台、实验桌,采用实验室专用耐腐蚀铜质三联水龙头,观察室实验桌有局部日光灯照明;
≧36且<
72个班
(其中,力、热2间,电、光2间)
60
(其中,带整体通风设备的2间)
2间
(其中,解剖室1间,观察室1间)
1
≧90㎡
≧23㎡
30
36个班
学生实验桌有安全电源,演示台有总开关及漏电保护装置,有遮光窗帘;
2间,(带整体通风设备)
1间
≧60㎡
20
解剖室自来水接上演示台、实验桌,采用实验室专用耐腐蚀铜质三联水龙头,观察室实验桌有局部日光灯照明。
江西省教育装备工作专项督导评估细则补充说明——附表2-2
江西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必修)试验室建设规范(试行)
一、试验室使用面积及设置
名称
每间使用
面积(㎡)
学校规模及数量要求
16个平行班以下
16~24个平行班
24个平行班以上
间数
技术与设计1试验室
生均≥1.8㎡
技术与设计2试验室
准备室/学生作品展示室
每间不小于30㎡
1.以上高中通用技术试验室的使用面积与间数数量,是教育装备配置必须达到的基本标准。
2.条件暂时达不到的学校,应优先配置“技术与设计1”试验室,“技术与设计2”试验室可利用物理实验室、计算机教室的现有条件,实现资源共享。
二、试验室功能及配备要求
主要功能
配备要点
布局要求
“技术与设计1”试验室
学生进行技术实践和技术制作,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配备水、电、常用工具、仪器、设施等
可按学生分组布局,分资源区和工作区
“技术与设计2”试验室
教师进行授课,学生进行绘图、技术设计
配电到桌、配音视频设备、信息端口,常用绘图工具等
教室周围摆放常用标准件模型、悬挂三视图片和挂图
准备室(工具室)
教师进行实验准备、仪器设备维护,存放常用实验工具和材料。
兼实验员办公及仪器设备维修
水、电到桌,配备实验员办公设备、修理工具、实验材料架(柜)等
与相应实验室相邻
学生作品展示室
展示师生优秀作品,激发学生创作热情
配备富有个性化的橱柜,并带有艺术化的灯光效果
江西省教育装备工作专项督导评估细则补充说明——表3
C15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