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08运营事业总部作业通用安全实施细则10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AQ08运营事业总部作业通用安全实施细则10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AQ08运营事业总部作业通用安全实施细则10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3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5管理内容
5.1员工通用安全守则
5.1.1五注意
5.1.1.1注意警示标志,谨防意外;
5.1.1.2注意扶梯运作,谨防夹伤;
5.1.1.3注意地面积水、积油,谨防滑倒;
5.1.1.4注意高空坠物,谨防砸伤;
5.1.1.5注意设备异常现象,及时发现,及时排除,谨防酿成事故。
5.1.2六必须
5.1.2.1必须坚守岗位,遵章守纪;
5.1.2.2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5.1.2.3跨越线路必须一站、二看、三通过;
5.1.2.4施工前做好防护,施工后必须清理现场,出清线路;
5.1.2.5堆放物品必须整齐稳固;
5.1.2.6发现违章操作,必须坚决制止。
5.1.3七不准
5.1.3.1不准在线路附近舞动绿色、黄色、红色物品;
5.1.3.2不准在站台边缘与安全线之间坐卧、行走、堆放物品;
5.1.3.3不准发出违章指令;
5.1.3.4不准在行车场所住追逐打闹、打架斗殴;
5.1.3.5不准使用有安全隐患的工具、设备;
5.1.3.6不准臆测行事;
5.1.3.7当班时不准饮酒、看报刊杂志、聊天和打盹等。
5.1.4八严禁
5.1.4.1严禁擅自跳下站台和进入隧道;
5.1.4.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乘车;
5.1.4.3严禁上下行驶中的车辆;
5.1.4.4严禁擅自进入行车部位和重要设备场所;
5.1.4.5严禁擅自触动任何设备、设施;
5.1.4.6严禁攀登到机车、车辆和车载货物顶部;
5.1.4.7严禁擅自移动、改换防护装置、警示标志;
5.1.4.8严禁走道心、枕木头、脚踏轨面和道岔尖轨。
5.2作业安全规则
5.2.1基本安全生产制度和作业纪律
5.2.1.1维修作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应认真执行“三不动”、“三不离”、“四不放过”、“了解故障三清”、“三懂三会”和“三级检查制度”等安全制度。
5.2.1.2三不动:
a)未联系登记好不动。
b)对性能、状态不清楚的设备不动。
c)对正在使用中的XX的设备不动。
5.2.1.3三不离:
a)检修完,不复查试验好,不离开。
b)影响正常使用的设备未修好,不离开。
c)发现设备、设施异响,不查明原因不离开。
5.2.1.4四不放过:
a)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b)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处理不放过。
c)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d)防范措施未落实到位不放过。
5.2.1.5了解故障要三清:
a)时间清。
b)地点清。
c)原因清。
5.2.1.6三懂三会
a)懂设备结构、会使用;
b)懂设备性能、会维修。
c)懂设备原理、会排除故障。
5.2.1.7三级施工安全措施包括:
施工前的准备措施,施工中的单项作业措施,施工后的检查试验措施、预防人为故障措施和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措施。
5.2.1.8日常维护工作中,要遵守作业纪律、保密制度及运营总部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5.2.2通用作业安全
5.2.2.1凡进行危险性较大、影响行车和人身安全的作业时,必须事先制定技术安全措施,并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施工,派有专人进行防护。
5.2.2.2雷雨或暴风时,禁止在电杆上作业;
正在打雷时,禁止靠近避雷设施及其引下线;
5.2.2.3挖坑、沟时,应与有关部门联系,了解地下设备情况,土质松软处所应设防护和加固措施,以防坍塌;
坑、沟原则上不过夜,特殊情况须采取防护措施;
再开工时要检查是深坑否有有毒气体,检查坑、沟是否牢固,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5.2.2.4装卸或搬运长大、笨重器材时,多人同时作业时,要有专人指挥,统一行动,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对使用的工具认真检查,防止滑动和折断,装载要牢固,禁止在车辆运行中或未停稳前进行装卸;
5.2.2.5扛抬笨重物品时,每人负重一般不应超过50公斤,两人扛抬物品时,应同肩同步,同起同落,相互配合,呼唤应答。
5.2.2.6各种设备、仪表的漏电保护器、熔断器及其它保安装置,应符合标准,不应任意改动,并应定期检验测试。
5.2.2.7对易燃、易爆和有毒的材料,应有专人负责,隔离存放,妥善保管。
5.2.2.8行灯的电压不能超过36伏,在金属容器及潮湿场所电压不能超过12伏。
5.2.2.9电钻或电镐等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的措施。
5.2.2.10发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密闭式的电气设备;
有爆炸危险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性的电气设备。
5.2.2.11用手动弯管器弯管时,要注意力集中,操作人员应错开所弯的管子,以免弯管器滑脱伤人。
5.2.2.12用手动弯管器时,操作位置应选择开阔的地方。
5.2.2.13削线头时,线头要向外。
削线时应用力适当,防止削在手上。
5.2.2.14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禁止使用金属卷尺测量。
5.2.2.15使用梯子时,不准垫高或驳接使用,梯子与地面之间的夹角以60度为宜。
5.2.2.16在配电房内搬运梯子、管子时,应放倒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2.2.17未经调度命令,未经车站请点登记,不得擅入隧道或区间作业。
在隧道或区间中作业,应穿荧光服,作业区域放置红闪灯。
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应到车站办理请点;
工作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应检查出清线路,及时消点。
5.2.2.18作业结束后,工作人员应清扫、整理现场。
施工负责人应进行周密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
5.2.2.19吊装物资时,吊装物不得从人员上空经过或停留;
司索人员应面对吊装物,禁止背向或侧向吊装物。
5.2.2.20进行设备检查和维修前,应先确认设备已断电,机械转动部件完全停止,才可进行设备检查和维修。
5.2.2.21维修用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经常保持完好。
发现不良的,应立即停用,并及时维修或更换。
检修人员每次工作前,必须检查一次。
5.2.2.22高空作业,应正确佩戴适用的安全带等防护用品,需有监护人协助作业。
5.2.2.23平板车装载物资不得超过车辆限界,高度超过轨面3800mm的货物进入隧道时,接触网应停电。
5.2.2.24客车在车厂内运行时严禁其受电弓在分段绝缘器位置停车。
5.2.2.25工作中要保持场地整洁,通道畅通,配件、原材料、工器具要堆放整齐。
下班前,要关闭风、水、电、气等开关,工具、材料要收拾整齐,打扫周围环境,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2.2.26在轨行区作业时:
a)在站内作业时要注意了望列车的运行,可根据站场线路布置建立安全岛;
在岔群处以及了望困难处作业,须设专人防护。
b)在区间道床上行走或工作时,应不断前后了望;
经批准在正线上作业时,须设专人防护。
c)横过车辆段及地面站线路时,须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制度。
禁止爬乘行驶中的机车或列车,禁止从行驶中的机车或列车跳上跳下。
禁止抢道、抓车、钻车。
在停留列车前部或尾部通过时,应与其保持3米以上的距离。
d)禁止在钢轨、枕木和车辆下部休息。
e)执行《行车设备施工管理规定》。
5.2.2.27车辆、行人通过道口安全规定
a)汽车过平交道口时,货物装载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5米。
b)在装载高度超过2米的货物上,严禁坐人。
c)当行人持有木捧、竹杆、彩旗和皮鞭等高长物件过道口,走近接触网时,不准高举挥动,须使物件保持水平状态通过道口。
5.2.2.28接发列车及调车作业安全规定
a)当区段内接触网停电接地时,不得向该区段接发电客车;
当司机发现接触网异常或故障时,原则上降弓并维持列车进站。
b)在带电的接触网的线路上进行调车时,禁止登上敞车行走或使用手制动;
平板车上使用手制动机时,不准踏在高于手制动机踏板台的车帮上或货物上。
c)两辆带受电弓的客车(车厢)之间沿线路方向的距离不得少于22m,以避免导线抬高量超出线岔标准范围造成打弓、钻弓事故的发生。
d)车辆运输中,装载货物最高点与接触网带电体距离不得少于200mm,否则须停电通过。
5.2.2.29设备房、机房及其它所属设备房内应保持清洁,通风良好,禁止烟火,并须做好以下防火、灭火工作:
a)室内应备有效果良好的灭火措施,并按检修周期巡视设备,发现异状时须及时报告、处理。
b)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不得用易燃油擦洗地面和设备。
c)禁止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擦洗运用中设备的电气接点。
5.2.2.30地铁线路附近有关安全规定
a)为保证人身安全,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员所携带的物件(包括长杆、扶梯等)与接触网(轨)带电部位需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b)在距接触网(轨)带电部位不到1米的建筑物上作业时,接触网(轨)必须停电,并遵照下列规定办理:
1)在距接触网(轨)带电部位1~2米的导线、支柱、房顶及其它设施上施工时,接触网(轨)可不停电,但须有专业人员或经专门训练的人员在场监护。
2)发现接触网断线及其部件损坏或在接触网上挂有线头、绳索等物,均不准与之接触,要立即通知维修调度或供电分部派接触网人员处理。
在接触网检修人员到达以前,将该处加以防护,任何人员均应距已断导线接地点不小于10米。
3)在接触网支柱及接触网带电部分4米范围以内的金属结构上均须装设接地线。
天桥及跨线桥靠近跨越接触网的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栅网。
4)悬挂有接触网或与接触网相连的支柱及金属结构上,接地线已损坏时,禁止与之接触。
5)支柱及金属结构的接地线,应由接触网工装设;
当更换钢轨或进行养路工作需设临时接地线时,应由接触网工或工务部门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进行。
5.2.2.31装卸作业和押运人员安全规定
a)在带电的接触网下,不准进行机械装卸作业,不准进行用长杆、竹竿等物测量货物装载高度等靠近接触网的作业。
b)装卸作业在材料库线或指定的线路(无接触网)上进行,如必需在有接触网的线路上装卸货物时,则应按程序办理停电手续,作业中严禁碰触接触网设备。
c)押运、随车装卸施工人员,在进入带接触网的区段内,禁止坐在车顶上、作业平台上或装载的货物上。
d)装载车在进入电气化区段前,押运人员应仔细检查货物装载状态,不可有超出限界的额外突出物,对飘动的篷布、绳索应予以紧固。
5.2.2.32全体员工须掌握触电急救知识:
a)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
发现者迅速把就近电源开关关闭或用绝缘钳、木柄斧切断电源线,或用绝缘物将触电者与带电体分离。
b)在切断电源的同时,要考虑触电者脱离电源后防止摔伤的措施。
c)若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停止呼吸,发现者应就地迅速对触电者实施人工呼吸,同时拨打120求救电话。
5.2.3事故十防
a)防止人员误进轨行区、违规携带危险品进站乘车。
b)防止错办进路、错发调度命令,未确认信号、道岔、进路动车。
c)防止列车超速运行、错开车门、开门走车、夹人夹物走车。
d)防止列车冲突、脱轨、追尾、冒进信号。
e)防止车辆制动系统失灵、悬挂装置脱落。
f)防止道岔失控、信号显示错误。
g)防止接触轨触电伤亡,接触网(轨)错送电、漏停电。
h)防止发生弓网事故、轮轨事故。
i)防止感应板、电机超限,施工清场不彻底。
j)防止重点部位火灾及消防联动设备失效。
5.2.4电气安全规则
5.2.4.1广州地铁接触网的电压等级为DC1500V,其各导线(如接触线、承力索、馈电线、吊弦等)及其相连部件(如腕臂、定位器、定位管、拉杆、避雷器等)都带有高压电,因此禁止直接或间接地(指通过任何物件,如棒条、导线、水流等)与上述设备接触。
5.2.4.2当接触网的绝缘不良时,在其支柱、支撑结构及其金属结构上,在回流电缆与钢轨的连接点上,都可能出现高电压,因此平常应避免与上述部件相接触;
当接触网绝缘损坏时,禁止与之接触。
5.2.4.3新建的地铁线路在接触网送电前十五天,地铁公司要把受电日期用书面通知地铁内外各有关单位。
各单位在接通知后,要立即转告所属有关人员。
自此开始视接触网为带电设备,所需要的作业,均须按带电要求办理。
5.2.4.4需要攀登接触网支柱的电力检修时,要由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进行作业。
5.2.4.5在检修电力高低压线路时,要将线路两端断开电源,并在工作区域两端予以封线接地。
5.2.4.6新架或更换架空线路的导线时,要每隔一公里将导线实行封线接地。
5.2.4.7在隧道内悬挂的电缆上工作时,其两端须装良好的接地线。
5.2.4.8对带有220V及其以上电压的设备进行工作时,应切断电源;
设备停电作业时,须派专人负责断电,并取下保险和悬挂停电作业牌。
5.2.4.9对低压交、直流配电屏和整流器进行带电检修作业时,应使用绝缘良好的工具,站在绝缘垫上和穿绝缘鞋(靴)。
5.2.4.10在电容器上作业前,要逐个充分放电并接地后,方可开始工作。
5.2.4.11切割地下埋设的电缆外皮或打开电缆套管之前,要将断开处两端连通接地,铺设干燥绝缘垫或操作人员穿高压绝缘鞋,保证人员安全。
5.2.4.12电缆井下作业,应遵循《运营总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5.2.4.13用水或一般灭火器浇灭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4米的着火物体时,接触网必须停电;
若使用沙土灭火时,距接触网在2米以上者,可不停电。
5.2.4.14用水扑灭距接触网超过4米的燃着物体,可以不停电,但必须注意使水不向接触网的方向喷射,并保持水流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在2米以上。
5.2.4.15在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作业时,二次回路严禁开路,以免产生高电压击穿设备和危及人身安全。
5.2.4.16对高于36V电压的设备进行作业时:
a)使用绝缘良好的工具,穿绝缘鞋(室内应站在绝缘板上)。
b)不得同时接触导电和接地部分。
c)作业人员未脱离导电部分时,不得与站在地面的人员接触或相互传递工具、材料。
5.2.5低压配电安全规定
5.2.5.1电气设备和配电线路的绝缘应良好。
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在摸不到的地方,否则应设置安全遮拦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5.2.5.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根据技术条件采取技术性接地或者绝缘措施。
5.2.5.3动力回路和照明回路的配线截面积,铝线不小于4mm2,铜线不小于2.5mm2。
5.2.5.4电气设备拆除后,电源线的接线端子应做好绝缘处理。
5.2.5.5电气设备应设有漏电保护开关或可熔保险器。
5.2.5.6电气设备检修,原则上应停电作业。
若需带电作业,作业前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5.2.5.7低压电气线路应采用低卤无毒阻燃电缆;
有特殊要求的场所,应采用低卤无毒耐火阻燃电缆。
5.2.5.8低压电气线路在车站公共区内的布线,应在公共区天花以上或公共区地下线槽内。
5.2.5.9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利用低压线路输送广播或通讯信号以及采用“一相一地”等方式用电。
5.2.5.10严禁私设电网防盗、防鼠等,严禁攀登、跨越电力设施的保护围墙或遮栏。
5.2.5.11通讯线、广播线和电力线要明显分开,发现电力线与其他线混合布线时,要立即通知责任部门处理。
5.2.5.12长时间(24小时以上)停用的电器,应拔下电源插座。
5.2.5.13移动电缆线应做好保护,防止机械损伤或破损,造成人员触电事故。
5.2.5.14在同一线路上尽量只使用一移动插座,严禁多个移动插座互相串联联接用电设备。
5.2.5.15要求选用带开关和保护装置的移动插座。
停电时,避免频繁插拔插头,尽量使用开关。
如插座长期不使用,应切断电源,收放妥当。
5.2.5.16避免长时间在高温或潮湿环境中使用插座;
各用电插座应连接牢固,防止松脱造成接触不良。
5.2.5.17使用电器时,应先插入插头,再开启电源开关。
使用完毕后,须先关掉电源开关,再拔下插头。
5.2.5.18室外露天场所应使用防水灯具和开关,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防爆灯具和开关。
5.2.5.19使用电热器具,应与可燃物体保持安全距离,人离开时应断开电源。
照明灯具下方禁止堆可燃物。
5.2.5.20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先断开电源再使用专用灭火器灭火;
严禁使用水、泡沫灭火剂。
5.2.5.21安全电压要采用隔离变压器提供电源,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分压器、半导体整流装置提供电源。
5.2.5.22工作在安全电压下的电路,必须与其他电气系统和任何无关的可导电部分实行电气上的隔离。
5.2.5.23发现有人触电,严禁赤手接触被触电人的裸露部位。
5.2.5.24发现用电设备异常、有焦味要立即断电检查,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
5.2.6机电设备检修安全守则
5.2.6.1检修人员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相关劳动防护用品,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5.2.6.2环控电控室母排检修时,应停止该段母排供电,在该段母排段挂接保护地线。
5.2.6.3检修环控电控室开关柜所控设备及电路时,应将相应开关柜抽出在锁定位置,取下熔短器,用挂锁将操作手柄锁定,并悬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
5.2.6.4检查和维修机电设备前,应先确认设备已断电,机械部分完全停止,才可进行作业。
5.2.6.5风机起动时,严禁在风机的前方或后方站立。
5.2.6.6机电设备检修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禁止单独作业。
5.2.6.7设备进行拆装时,禁止违规拆装,野蛮拆装。
5.2.6.8检修人员进行挥发性液体的更换、添加时,应作好防泄露措施。
5.2.6.9管道切割后,作业人员应及时做好切口的处理,防止切口导致人员意外伤害。
5.2.6.10对气体自动灭火系统进行检修作业时,应断开气瓶的电气启动回路,防止误喷,并做好被保护区的防护,以防止对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5.2.6.11对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的检修完成后,需将启动装置恢复到正常状态,恢复电气接线之前应保证接线端子无压降。
5.2.6.12对1301气体自动灭火系统进行检修作业时,禁止用万用表电阻档对启动电爆管进行测量,以防止电爆管动作。
5.2.6.13车站的自动扶梯或垂直升降电梯,在检修或故障处理时,扶梯的上下梯头或各层梯门处应设置移动式栏杆防护,并设置相关安全警示标志。
5.2.6.14发生火灾时,电梯应停止使用。
电梯发生故障或困人情况时,应由专业人员处理。
5.2.7通信、信号专业
5.2.7.1电缆芯线发生故障,需在区段上进行工作时,要把区段两端的接线盒上故障芯线的专用插头拨掉,同时挂上表示牌写明:
“正在作业,禁止接入”的字样。
5.2.7.2架空通信线路的维修:
a)在架空通信线路的所有电杆上要象高压线路一样装设“危险”警告标。
b)上杆维修架空通信线路时,要先把导线接地,地线可用拉线或安装临时接地线(但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0欧)。
线路导线与地线间的连线,应使用不小于25mm2的铜绞线制成,以确保人身安全。
c)分歧用的架空通信线路需上杆维修时,要先把电芯线与架空通信线连接处断开。
d)架空通信线路上导线的接地,要先将一端用线夹连于地线上,然后将另一端用绝缘工具连接至架空通信导线上,并要确认接触良好。
这样逐一把架空通信导线接地。
工作完毕后,要按相反的步骤即先取下连接地线的另一端。
e)修理断线故障时,要把断线区间的两端都接地后才能进行工作。
5.2.7.3在站内、区间作业时:
a)禁止在机车行驶中检修机车外部的信号设备,机车入库或在车站停车检修机车外部的信号设备时,应及时降弓断电,并在列车两端悬挂黄色“禁止动车”标志牌或红灯防护。
b)雷雨或暴风时,禁止在信号机及电杆上作业;
正在打雷时,禁止修理避雷器、地线。
c)检修电动转辙机作业时,应打开遮断器。
d)挖坑、沟时,应了解地下设备情况,土质松软处所应设防护和加固措施,以防坍塌,坑、沟一般不过夜,不得已时,须采取防护措施。
5.2.7.4在信号机上作业时:
a)离开梯子或站在梯子架外侧及在电杆上工作,须使用安全带;
禁止上下同时作业;
不得将工具、材料放在信号机上;
不准上下抛递工具、材料;
列车通过时,禁止在该股道两侧信号机上停留。
b)不准人扛,手提笨重物品攀登信号机。
5.2.7.5检修整流、交流及磁饱和设备时:
a)电压高于220V的设备应关闭电源,并将电容器上的电能采取人工放电后,方可开始工作。
b)电源屏的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不准开路使用,以免产生高电压击穿设备和危及人身安全。
5.2.7.6检修及配制需加液蓄电池时:
a)穿带耐酸碱防腐工作服、口罩、手套、绝缘胶鞋。
b)配制酸性电解液时,必须先注入蒸馏水,再缓缓注入硫酸,以玻璃棒随注随搅。
c)极板的焊接应尽量在蓄电池室外进行,如在室内焊接时,须停止充电,排净氢氧混合气体后方可进行。
d)在保管酸和配制电解液的地点,应备有净水、药棉、肥皂及2%苏打水,以备遇硫酸沾染皮肤时洗涤。
e)充电间要保持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确保消防器材按照消制要求配制,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f)充电时,充电人员注意观察,做好记录,经常检查充电状况,确保充电安全。
5.2.8工建、房建专业作业安全规定
5.2.8.1单位的各级负责人,应经常对员工进行人身安全的思想教育,组织学习安全规章及有关安全操作技术,新员工未经安全技术教育,不得上道作业,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2.8.2对机具设备,要严格管理,经常检修,精心使用,动力机械必须有经过考试合格和领导批准的司机操作。
5.2.8.3对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储藏时应与建筑物、烟火及水源隔离。
搬运装卸及使用时,应慎防起火、爆炸和中毒等。
5.2.8.4野外作业,遇雷雨时,作业人员应放下手中的金属器具,迅速到安全处所躲避,严禁在大树下,电杆旁或涵洞内躲避。
酷暑、严寒季节,应采取切实措施,防止中暑、冻伤等。
5.2.8.5上班前,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要对各种机具机械检查,不得将有碍安全的机具带到工地使用。
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