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永中学教职员工请假制度1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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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职工因事、因病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的除外),准假后方可离岗,应遵循先请假后离岗原则,否则作为旷工(旷工包括请假未准、未办理请假手续即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超假不归)论处。
5.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
6.事假满后确需续假的,应重新申请,前后时间连接的,按连续时间计算;
连续病假三个月以上恢复工作后不足二个月又重新请假的,前后连接计算为连续病假时间。
对不履行续假手续而超假不归的,其超假时间视为旷工。
7.全年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不得参加当年评优评先和晋职;
全年病假时间超过六个月,不计算工龄。
二、请假内容及待遇 产假 1、产假 产假假期 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
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
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90天计算。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15天。
产假待遇 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省定职务岗位津贴、省定工作人员补贴和地方岗位补贴等津补贴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女教师若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超过上述假期的超假部分按病、事假处理,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说明:
产假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而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已经领取《一孩生育光荣证》的,经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局备案审批,经批准,可给一至六个月的哺乳假。
(职务岗位津贴与基本工资发80%) 2、妊娠假 妊娠假期 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产假15天;
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产假30天;
妊娠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计划外怀孕享受两天产假。
妊娠待遇 妊娠七个月以上,若体力不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假休息,工资以不低于百分之八十的标准发给。
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妊娠,经县(区)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保胎期间的待遇按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规定办理。
3、男方护理假 条件:
男女双方均晚婚晚育。
假期:
男方可享受3天的护理假。
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照发。
4、产假、妊娠假、哺乳假期间津补贴 产假、妊娠假、哺乳假期间,预算内工资照发,预算外工资停发,其他福利照发。
病假 1.病假 病假在2周以内,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预算外工资(学校部分)一线教师按请假课时数扣发,行政和后勤教学辅助人员按(学校考勤工资+355)÷
31×
请假天数扣发。
病假在2周以上两个月以内,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预算外工资按请假课节数扣发(同上),学期奖金按比例扣发,其他福利照发。
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基本工资按90%计发;
工作年限满十年,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津贴补、奖金、预算外工资停发,学期奖金按比例扣发,其他福利停发。
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基本工资按70%计发;
工作年限满十年,基本工资按80%计发。
津贴补、奖金、预算外工资、学期奖金停发,其他福利停发。
2.病假有关问题说明 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休产假、病假,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不计算工龄。
事假 1.事假 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另请事假的,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
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停发工资,全勤奖每天扣50元。
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可予以辞退。
2.事假待遇
(1)事假在2周以内,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2)事假连续2周以上至1个月以下(含1个月)的,预算外工资扣发同上;
基本工资每天扣发本人日基本工资的50%。
(月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情况十省定职务岗位津贴、地方岗位补贴十教龄津贴及地方教龄津贴;
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31。
)学期奖金按比例扣发,其他福利照发。
(注:
基本工资扣发部分将不在当月工资卡上扣除,于本学期末从学期奖金中一并扣除) (3)当年事假连续超过1个月以上的,从第二个月起停发本人一切工资,学期奖金、其他福利按比例扣发。
(4)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予扣发。
婚假 1.婚假假期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工资待遇 在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3.婚假说明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丧假 1.丧事对象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以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死亡。
2.丧假假期 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l—3天的丧假。
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工资待遇 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三、建立长病休息区级审批制度 1.连续病假六个月以上作长休处理,连续病休一年以上,又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单位同意,报经区教育局、区人事局审核批准,准予长病休息,作编外处理。
长病休息每年七月份受理一次。
2.长休的教职工病愈申请上岗的,仍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经批准后,才能返回工作岗位。
3.长病休息教职工达到病退、退职或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办理病退、退职、退休手续。
四、进修学习有关规定 1.教职工参加教育部门按计划下达的各类进修、培训学习,由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进行安排,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报销时附进修或学习通知单。
2.参加非主管部门计划下达的进修学习要从严掌握,其中要求参加脱产进修的要经区教育局审批,学习期间不发工资和福利待遇,不计算工(教)龄,所需学杂费、差旅费等进修学习经费均由教职工自负。
凡未经教育局批准擅自离校的作旷工处理。
五、请假审批权限 1.一线教师请假1-2天由级段长审批和安排功课;
3-7天由分管校长审批,8-14天由校长审批,教务处安排功课。
2.行政和后勤教学辅助人员请假1-2天由办公室主任审批,3-14天由校长审批,教务处安排功课。
(经校委会研究决定,行政和后勤教学辅助人员请假1-2天由科室主任审批,3-7天由分管校长审批,8-14天由校长审批,教务处安排功课。
修改时间:
) 3.请假15天以上需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审批。
六、请假手续 1.公假:
须持有关文件或复印件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病假:
1-2天,填写请假单;
3天(含3天)以上,需持县(区)医院证明和病历,填写请假单(证明附后),经批准方可离岗(特殊情况,先电话通知,后补上手续)。
没有上述有关证明,按事假处理。
3.事假:
填写请假单,经批准,排好功课代班,办好移交手续。
4.婚假:
填写请假单,附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
5.产假:
填写请假单,附准生证、结婚证复印件。
6.丧假:
填写请假单。
请假单分别上交办公室和教务处,以备计算代课金,没批准私自调课作旷课论处。
七、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校务会研究决定。
八、本制度由校第八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后实行。
九、本制度解释权属校长室。
附件:
龙湾区中永中学请假单 龙湾区中永中学请假条 姓名 请假类别任教班级请假日期 月 日至 月 日 星期 至星期 请假共 天,总共 节课 请假原因 批准部门 签名:
年 月 日 办公室备份 ………………………………………………………………………… 龙湾区中永中学请假条 姓名 请假类别 任教班级 请假日期 月 日至 月 日 星期 至星期 请假共 天,总共 节课 功课表 午别 节次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上午 下午 教务处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