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建设工作暨重点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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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突出了规划调控、指导作用,促进了中心城市扩容提质。
通过规划调控城市土地的集中供给,引导成片开发、规模开发。
高标准编制审批了市教师新苑、龙泉雅苑、银湾小区、云龙花园、在水一方以及芷江县的景胜园、会同县的武陵商贸广场等20多个上规模的住宅小区,改善了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品味。
指导迎丰路沿线改造和亮化工程,促进了西都银座、府安琼天、金鹰商贸等亮点工程建设,凸现了怀化的现代气息。
指导街头绿地生态环境建设,市香洲桥休闲绿地广场动工建设,麻阳民族文化广场投入使用,太平溪、舞水河绿化带得到严格控制。
编制株六复线、天星东路、环城路等重点工程的拆迁安置小区规划,有效控制了“城中村”现象。
三是抓小城镇规划编制,促进了区域城镇健康发展。
洪江、新晃、沅陵、麻阳、靖州等县(市、区)完成了新一轮城镇总体规划修编,明确了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
麻阳等县(市)启动了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芷江、麻阳、新晃、辰溪、通道等县启动了城市景观规划编制工作。
编制完成了芷江县江南名镇、洪江区古商城、洪江市黔城古镇、会同高椅和怀化中坡等历史文化名城(村)和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科学制定人文古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积极组织申报全国、全省重点镇,发挥重点镇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城镇群、城镇带的健康发展。
(二)强化规划监管,优化政务环境。
一是规划体制逐步理顺。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理顺了市、区两级规划管理体制,明确了规划统一集中管理,进一步体现了“一张图、一支笔、一盘棋”的规划工作思路。
二是简化程序,提高效能,规划审批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严格“一书两证”审批发放制度。
全市全年核发“一书两证”1150份,市本级核发“一书两证”329份,发放率达到100%。
建立并坚持城市规划方案行政评审和技术审查制度,召开规划专题审查会议32次,审查规划方案和建筑方案82个。
着力抓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完善了“一二三”限时办结制、现场办公制,推行政务公开、上门服务、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缩短了规划审批时限,提高了行政效能。
三是建立健全了规划监管机制。
建立规划审批责任追究制,实行过错追究和行政不作为责任追究,实行全程跟踪管理。
严格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正副本发放制、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制,建设项目公示牌管理制,加强了建设项目实施的社会监管力度。
四是突出规划宣传,公众参与意识显著增强。
举办了全市首届规划成果展,展出规划成果300余项,社会反响良好,广大市民深受鼓舞,激发了社会公众的规划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激起了全社会建设中心城市的热情。
开展了规划设计成果公示宣传,广泛征求并吸纳社会各界对规划成果的修改意见,充分体现了民众的意愿,成果更具科学合理性。
充分利用三台一报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宣传以及违章违法建设的曝光宣传,增强社会的法律意识,提高规划的知晓度。
(三)狠抓规划执法,树立规划权威。
一是诚恳地接受市人大规划执法评议,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
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对城市规划执法主体进行了公开评议。
通过三个月的执法评议,社会各界对规划执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民意测验满意率达87%。
二是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成效明显,全市全年查处违章违法建设176起。
市本级通过规划执法季度大检查与日常巡查,按照严查、严罚、严拆的工作方针,及时立案查处违法违章建设46起,强制拆除3起,追缴城市配套费260万元。
立案率100%,结案率72%,违章率控制在10%以内。
出台规划执法“六条禁令”和“六个不准”,开展法制培训,实行挂牌上岗。
三是妥善处理来信来访案件。
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案件56件,承办省人大、省政府信访办、省建设厅、市信访办批转的9件上访案件,全年接待上访群众3000余人次,召开专门协调会议37次,依法调解、化解社会矛盾24起,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和社会安定团结。
(四)突出两个文明,塑造诚信规划形象。
一是着力抓好诚信规划建设。
深入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简化办事程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兑现承诺,方便办事群众,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评议活动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领导干部“八不准”,提高班子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三是严格加强二级院队管理,实行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提升了二级院队经济实力和技术力量。
引入竞争机制,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实行全员竞争上岗,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产值实现翻番目标。
四是其它各项工作开展有序,成效显著。
招商引资、双联扶贫帮困、综合治理等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004年城乡规划工作在艰难的条件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主要得益于各级领导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得益于全市规划工作者精诚团结,勤奋务实。
在此,我谨代表市规划局党组、行政,向关心、支持城乡规划工作的各级领导,向全市城乡规划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也应清醒地意识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城乡规划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搞好城乡规划工作,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改进城乡规划编制理念,充分发挥规划对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的指导和综合调控作用,切实强化规划监管,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城乡建设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
二、认真做好2005年城乡规划工作
2005年城乡规划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规划,强化监管,突出调控,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主要任务是:
突出一个重点(规划执法),狠抓二项落实(规划编制、规划监管),强化三种意识(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规划意识、社会公众规划参与意识、控制和逐步改造城中村意识)。
(一)重点抓好规划执法
今年是我市“城市管理年”,城市规划工作首当其冲,重点要抓好规划执法。
一要依法开展全市城乡规划执法大检查。
当前要按建设部建规函[2005]36号和省建设厅湘建办[2005]21号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一书两证”监督检查,在4月底前搞好自查自纠,迎接全省5月份的“一书两证”和规划执法互检工作。
同时,要认真做好准备,迎接市人大、市政府牵头,市建设局、市规划局组织的6—10月份全市城乡规划执法大检查,具体检查内容为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一书两证”发放工作、历史文化名城(名村)和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实施工作、违章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检查结果将在全市予以通报。
要对一些个案进行重点督查督办。
二要加大规划执法查处力度。
坚持规划执法季度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坚持日常巡查备案制和“一二三”报告制,对违法违章建设做到早发现、早制止,降低执法难度。
片区执法要分工合作、统筹调度,形成执法合力。
对违法违章建设要采取教育、立案、查封等行之有效的手段予以停工,坚决克服边立案边施工现象。
规划执法要敢于碰硬,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要严查重罚,杀一儆百。
三要大力开展公开、公平、公正执法。
坚持案例会审制,严格处罚标准,杜绝执法不严、查而无果等不力现象,维护规划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要建立规划执法责任追究制。
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实行包片分区,项目到人,杜绝行政不作为现象。
五要广泛开展规划法律法规宣传,加强违法建设的曝光宣传,提高市民和建设业主的法律意识,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加强部门联动执法。
六要认真搞好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处理信访案件力度要大,力量要强,速度要快,积极稳妥化解规划建设领域存在的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抓好二项工作落实
用科学发展观,抓好规划编制,完善规划体系。
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据,是保障城乡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是指导城乡科学发展的法规性文件,是调控城乡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
城乡规划要进一步转变编制理念,既要讲究平面布局,又要注重空间管制,既要促进建设发展,又要注重环境容量和生态保护,既要加快发展小城镇和重点镇,又要注重城与城、镇与镇之间的协调互补。
加快我市规划编制步伐,加强规划的调控指导作用,要着力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市本级要抓紧完成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中、铁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报批工作,着手编制杨村组团和城郊结合部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市本级详规覆盖率要达到95%。
要抓紧编制人民路、舞水路、鹤州路等城市街景规划,促进旧城改造和美化亮化工作。
二要着力抓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规划编制工作。
抓紧做好绕城线、金海路、顺天路、湖天大道北段等城市主干道的道路设计,拉开城市骨架,实现南延北扩。
编制河西世纪广场、湖天隆平广场等项目的规划设计,着手编制四山五水生态景观保护建设规划,尽快将周边良好的生态纳入市民共享空间。
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生态怀化建设步伐。
三要积极做好城乡综合防灾规划。
编制完善人防、消防、地震、疾控、燃气、科教文卫等专业规划,提高城乡抗震防灾能力。
四是县(市、区)要在2005年底前编制完成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启动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详规覆盖率要达到85%。
还没有完成县城总体规划修编的县(市)要严格按照建设部建规[2005]2号《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科学论证,确需修编的,必须坚持集约和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着眼于长远发展和资源保护,处理好城市与区域、城市与乡村统筹发展的关系,衔接好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严禁借修编盲目扩大城市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浪费资源、圈占土地的现象。
要按照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原则,有计划的调整完善部、省级重点镇规划,逐步编制一般建制镇、集镇和小康市示范村规划。
五是2005年底前要编制完成市、县两级2006—2010年近期建设规划。
城市规划要为城市政府决策城市建设出谋划策,科学合理地制定近期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和其它基本建设规划方案,有效控制和逐步改造城中村。
要紧密衔接“十五”社会经济发展计划,解决计划与建设二张皮的问题,要按近期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土地、资金和项目,减少盲目性和重复投资,实现统筹安排,合理推进。
狠抓规划监管,确保规划准确实施。
强化规划监管,是市、县两级规划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实施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
强化规划监管,要着力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要强化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认真贯彻国务院[2002]13号文件精神,建立规划集中统一管理体制,促进城市有序发展。
二要严格规划审批,严格“一书两证”的发放制度,提高“一书两证”的发放覆盖面。
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严格报建项目的审查把关。
对建设资金不到位、浪费土地、破坏资源、污染环境、重复建设等项目实行严格规划控制。
三要严格城市规划区内基本农田、绿地、水系、文物古迹、重点工程的保护控制,逐步建立绿线、蓝线、紫线、黄线四线管理制度。
四要加强规划前置性审查和批后跟踪管理,严格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的行政评审和专家技术审查制度,优化设计方案,达到建一栋亮一点,建一处亮一片。
加强批后跟踪管理,明确项目跟踪负责人,全面实施规划审批公示和公示牌管理制度。
五要严格依法行政,紧密与国土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严格按照省政府第195号令要求,对土地的招、拍、挂工作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按照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使各类建设项目对号入座。
六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改进和规范规划报建审批行为,完善审批机制,健全审批机构,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
(三)强化三种意识
强化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规划的意识。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规划工作,推进城乡持续发展、区域协调发展,要把认识统一到落实中央、省、市的宏观决策和部署上来。
一要端正城乡规划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务院[2002]13号《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把握规划调控的方向、重点、力度和节奏,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域实际情况,科学计算经济容量和环境容量,均衡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调控产业布局和房地产开发速度,确保土地市场、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平衡发展。
二要注重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快城镇化进程,缩小城乡差别,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要牢固树立城乡统筹观念,妥善处理好城乡关系、妥善处理好风景名胜区保护和当地农民致富的关系。
坚持中心城市和城镇群、城镇带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对周边城镇和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统筹安排重点镇、集镇、村庄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三要加强不可再生资源和脆弱资源的保护,明确规划强制保护措施。
四要统筹兼顾,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充分体现政府的公共服务功能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公众利益,突出为民办好事、办实事。
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改革审批制度,精减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能,建设诚信规划。
强化社会公众规划参与意识。
建立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制度,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尊重民意,提高社会公众的城市规划参与意识,是依法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提高规划实施水平的有效保障。
一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城市规划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城乡规划的知晓度。
坚持开展城市规划成果公示宣传,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的修正意见,使城市规划充分体现民意、吸纳民智,形成人人关心城市规划,人人参与城市规划,人人监督城市规划的社会氛围。
市本级今年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城市规划多功能演示厅,制作中心城市建设规划模型,向社会展示城市规划设计成果,让社会来监督规划的实施。
二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对城乡规划的法律、民主监督,建立城乡规划报告制度、听证制度,严格履行城乡规划编制、调整、审批法律程序。
三要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管,设立城乡规划监督举报电话,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
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抽查,对违反规划、任意改变土地用途、违法违章建设等行为进行及时查处、纠改。
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筑,要用过硬的手段,坚决予以依法拆除。
强化控制和逐步改造“城中村”的意识。
“城中村”是一个全国性的普遍问题,在我们后发展地区尤为突出。
随着城区土地增值,城市规划区内村(居)民乱搭乱建,变相开发成风,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安全隐患严重,社会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影响城市的扩容提质。
严格审批和有效控制城市规划区内村(居)民建房,逐步解决城中村现象已成当务之急。
一要对城市规划区内村(居)民建房进行全面清查摸底,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分门别类,区别对待。
对不影响城市规划的村(居)民住宅要积极引导依法补办规划手续,维护村(居)民的合法权益。
对影响城市规划属拆除范畴的要严格登记造册予以控制,逐步拆除。
二要依法查处利用集体土地的变相开发行为,解决无序低档建设行为。
三要积极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怀化实情,尽早研究制定“城市规划区内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统一规划,组团布局,集中安排村(居)民小区,规范村(居)民建设行为。
四要严格加强城郊结合部规划控制,严肃查处乱搭乱建行为。
采取切实手段,提高审批门槛,控制建设规模,查处抢占土地资源的违法行为。
特别是要加强城市出入口的规划管理,确保道路顺畅,建设有序,塑造良好的城市窗口形象。
(四)打造一支过硬规划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自身素质建设,提高行政能力,是搞好规划工作的前提保障。
一要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民本思想。
二要经常开展机关干部理论和业务学习,组织开展乡、镇长,规划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规划知识培训,建立规划咨询服务体系,加强规划工作的横向、纵向交流。
三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务求在规划选址、审批、执法中,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四要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市、县、乡、镇规划管理工作对接,运转高效。
同志们,改革的大潮汹涌澎湃,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青春怀化的规划事业已进入前所未有的大好时期,历史赋予我们光荣而艰巨的使命,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下,运用新的手笔,描绘壮丽蓝图,让我们用勤劳、勇敢、智慧的双手,构筑起环境优雅、市井繁荣、社会和谐发展的绿洲明珠——青春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