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深化质量管理工作计划与环保局环境保护工作安排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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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深化质量管理工作计划与环保局环境保护工作安排汇编
环保局深化质量管理工作计划与环保局环境保护工作安排汇编
环保局深化质量管理工作计划
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和*市环境保护局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环保中心工作,突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以改善辖区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建设宜居*为中心,狠抓污染减排及城区扬尘污染防控两个重点,做好环境监管与绿色信贷、环境宣教与绿色创建、专项行动与环境后督察工作三个结合;努力实现环境管理队伍水平、依法行政能力、区域环境质量、群众满意度四个提高。
进一步深化环境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充分发挥环保优化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一)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双减排任务;
(二)完成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基数档案整理和现场核查工作;
(三)辖区环境质量总体水平在上年基础上有新的提高和改善;
(四)辖区内大气环境监测子站全年优良天数不低于303天,月均降尘量、道路扬尘污染监测值好于去年;
(五)辖区内无较大等级以上的环境污染事件。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落实环境质量责任,扎实推进各项环保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的工作要求,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自觉行动。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分析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形势和面临问题,按照全市“双减排”及环保目标责任考评办法,分解目标任务,落实环境保护工作措施,解决辖区突出环境问题,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3、把环保工作列入街道和政府有关部门绩效考核内容,督促其自觉宣传贯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评制度,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
在区财政新增财力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环境保护工作。
(二)突出“双减排”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1、加强对辖区“双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按照全市今年主要污染物指标年度削减任务,制定《*区今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实施方案》,把减排指标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
2、引导或强制企事业单位使用清洁能源和低硫灰粉环保煤,推广单位联合集中供热,以清洁生产审核工程缩减SO2,促进污染减排工程全面落实。
年内完成辖区内6台燃煤锅炉拆改任务。
以对电镀企业执法检查为重点,加大对企事业单位COD排放治理力度,对污处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污染物排放不能实现达标或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使辖区内重点企业废水排放实现稳定达标,工业用水重复使用率达到60%以上。
抓好医疗废水处理监管工作,实现达标排放。
(三)强化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切实改善辖区空气质量
1、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确保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监测值二级及以上良好天数达到303天以上。
2、继续深化扬尘污染防治“三级挂牌”管理办法,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对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进行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二次扬尘污染。
3、继续对餐饮、洗浴业烟尘和油烟进行整治,建立餐饮、洗浴业环境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对居民楼下的新建、改建、扩建餐饮服务项目不予审批,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油烟污染问题。
4、在冬季采暖用煤高峰期,开展燃煤烟尘污染专项治理,对各燃煤锅炉用户煤质进行不定期抽查,并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确保辖区内无“冒黑烟”现象。
(四)坚持环保为民,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
1、组织开展重点污染企业排污总量核定和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综合整治。
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进行限期治理或挂牌督办;对治理后仍不能达到排放标准的企业,按照惯例权限,由政府依法关闭。
2、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大查处力度。
对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违反“三同时”制度、不能正常运转污处设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进行处罚。
3、加强环境信访查处,提高环境信访处理能力,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严格夜间建筑施工审批,及时查处噪声扰民现象。
全年环境信访办结率达到95%以上。
4、严格辐射和危险废物监管。
做好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全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5、继续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确保提前超额完成*市环境保护局下达的排污费征收任务。
(五)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控制新增污染源
1、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
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速度;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坚决限制“两高一资”项目,消除环境隐患。
强化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检查。
2、按照《*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三同时”现场执法检查,提高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率。
(六)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统计和污染源普查,扎实推进创模工作
1、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扩大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精心组织六·五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纪念宣传及“环保进社区”宣传工作。
进一步强化公众的环保意识,强化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开展群众性环保科普活动,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养成节约资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认真做好环境统计工作,确保统计的真实性、实效性,为环境管理和各项决策服务。
3、做好污染源普查数据的核查、汇总及分析,进一步完善污染源普查建档工作,开发利用污染源普查成果。
4、按创模指标要求,分解创模指标任务,落实责任,力争年底完成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的技术档案整理和现场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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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环境保护工作安排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及省委、市委全委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大局,扎实做好项目服务,强力推进污染减排,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强化执法监督,解决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具体目标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内;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饮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空气质量优良率高于80%;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出现危险废物和辐射安全事故。
全市整体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发展第一要务,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围绕保增长、调结构、促发展,充分发挥环评在优化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类建设项目,要特事特办,加快审批。
对重大项目,要加大与环保部、省环保局的协调联络,进一步畅通“绿色通道”。
前移环评审批介入位置,对建设项目选择、选址、建设等环节,全方位地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使项目建设和企业环境管理少走弯路。
全面启动规划环评,完成市城市总体规划(XX—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
严格环境准入,新建和技改项目以及各种规划等,必须按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依法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信息沟通和部门协作,促进审批、验收、监管的内部衔接和过程管理。
强化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重点纠正擅自变更环评批复、污染防治设施不落实或不完全落实等违法行为,对近年来一批建设项目“三同时”集中开展清理验收,提高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
规范建设项目分级分类审批管理。
建立环评机构诚信档案,强化环评文件审查,切实提高环评文件质量。
(二)科学谋划,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强化减排目标管理。
完成XX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考核,并兑现奖惩措施,结果向社会通报。
科学制定XX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计划,并分解落实责任。
在市节能减排委员会的指导下,严格执行减排分解调度、检查核查、评估考核等制度,确保减排工作按时序促进。
进一步发挥骨干减排工程的作用,提高持续减排能力。
督促加快蔡田铺一期续建、望塘二期、十五里河等污水处理重点工程建设进度,确保龚响堂等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
建成联合发电公司2台350MW发电机组脱硫项目。
实施清洁生产,争取佳通等5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支持企业以“以新代老”“以大代小”方式,更新改造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严格管理减排。
实行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管理,把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未落实污染物总量来源,建设项目不得审批。
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完成水、气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提高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严肃查处偷排漏排等违法排污行为。
继续配合做好结构减排工作。
(三)着眼于基本不让一滴污水进入巢湖,深入抓好水环境治理。
评估《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中期目标任务,协调重点项目按规划进度实施。
加强巢湖蓝藻监测预警,建立蓝藻防控长效机制,严防巢湖蓝藻大面积发生。
建立城市河道“河长”制度,开展全市重点河流水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实行“一河一策”,加强水质监测和排污监管,推动二十埠河、十五里河、板桥河等重点河道全面截污,力争水质有所好转。
继续在杏花、黑池坝、花冲等公园试点应用水生态修复技术。
适时实施河道生态补水。
积极推进王小郢、朱砖井等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改造,争取出水标准达到一级A标。
巩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成果。
推进董铺水库科学岛污水处理厂污水接管进程,控制水源水库网箱养殖规模,确保群众饮用水源安全。
划定三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并建立防护措施。
(四)统筹推进城乡环境保护,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
划定扬尘污染控制区,联合建设、市容部门出台措施改进建筑施工、市容保洁作业方式,控制扬尘污染。
划定禁燃区,逐步取缔二环以内和金寨路高架沿线燃煤锅炉。
研究出台《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开展汽车尾气路(抽)检工作,对超标排放的汽车尾气进行整治。
继续做好放射源和危险废物监管。
做好Ⅳ、Ⅴ类放射性同位素和Ⅲ类射线装置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发,建立放射源数据库,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不出现辐射安全事故。
全面推进小型医疗机构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开展工业企业危险废物调查登记,加强医疗机构废水监管。
认真贯彻国务院批转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深入实施“百镇千村万户”生态示范工程,推进长丰县生态县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支持大圩、三河镇创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新创15个省市级生态村。
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投入,在三县各选择1家畜禽养殖企业开展综合治理试点。
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五)着力构建环境监管长效机制,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实行企业环保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
对手续齐备、稳定排放的企业要给予资金、技术支持;对设施运转不正常、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对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企业要及时预警,积极防范违法排污行为发生。
完善环境监管机制。
加强与供水、供电、工商、建设和法院等部门联系,逐步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制定环境执法考评办法,强化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逐步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督促重点企业修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和环境安全制度,加强信息收集与沟通,及时排查处理环境安全隐患,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严格执行《市排污收费工作考核办法》,加大征缴、稽查力度,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
(六)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开展环境执法后督察,对XX年环境违法行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专项整治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噪声污染,将交通噪声禁鸣区扩大到二环。
开展城区小锅炉房专项整治。
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突出环境违法企业。
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环保问题。
学习贯彻《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着力控制油烟噪声污染,重点治理联片污染区和群众投诉强烈的企业。
努力协调解决王小郢污水处理厂臭气污染问题。
完善环境信访接听、转办、查处、反馈、办结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