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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249.8元增加到2007年的8613元。
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由1978年的5.67亿增加到2007年的5589.51亿元。
另据城乡居民家庭抽样调查,2007全年城市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占消费性的支出的比重为17.29%,比1980年的4.54%上升12.75个百分点。
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2.8%,比1980年下降37.6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342元。
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2.8%,比1980年下降24.3个百分点。
抓好市委、市政府“66条”惠民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民生的投入,确保当年财政超收的80%以上用于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不断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增强政府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
“惠民66条”实施以来,全市公益性博物馆、纪念馆已全部实行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全市12个区、县均建立了文化馆,文化站遍布163个街(镇、管理区),100%达标;
拥有1500多支基层业余文艺队伍,516个文化广场,每年开展文艺展演3000场(次)以上。
广州还提出了打造“15分钟社区文化圈”的公共文化建设规划:
让市民在步行15分钟范围内就能到达一个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场所,享受公共文化服务;
实现街(镇)有综合文化站、居委会(村委会)有文化活动室。
学校体育场所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全市1000多所中小学校向社会开放,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开放率超过95%。
加快平安和谐社区建设。
规范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能,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活动,推进科技、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工作。
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
努力建设“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的平安和谐社区。
(二)劳动就业
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在劳动就业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
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千方百计增加就业。
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健全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
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大力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1987年4月20日,全国第一个劳务集市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协礼堂开张。
1988年,广州市越秀区将劳务集市罱化,并规模化,形成职业介绍所。
之后,市、区(县)劳动部门相继成立了固定的、常年开放的职业介绍所。
1995年,广州市根据中组部和国家人事部《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国人才市场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成立了国家级的人才市场——南方人才市场,建成了人才资源配置和人事服务的市场体系。
经过几年的发展,广州正逐步形成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行业协会严格自律、中介组织提供服务的人才市场配置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让各类人才在有序的流动中去寻找最佳的配置方式,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1996年5月8日,“中国南方人才市场频道”正式开播,这是全国首创的以企业和广大求职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广播频道。
建立城乡统筹就业机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劳动力市场网络,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
建立岗位需求预测制度和失业预警制度,落实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政策,完善和加强街镇一级就业服务机构和信息网络建设,全面完成村(居)劳动保障工作站建设工作。
如“十五”期间,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累计新增就业人数100万左右。
建立再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2005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由2000年末的3.15%下降为2.08%,失业人员再就业率为74.26%,广州市政府被国务院评为全国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2008年8月,全市城镇登记失业人数25.06万人,已有17.51万人实现再就业,再就业率为70%,登记失业率为2.23%,实现了控制在3.5以内的目标。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优化创业环境,加强创业培训和指导。
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和在穗就业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困难群体、农村富余劳动力、自主创业人员就业培训和服务资助力度。
做好就业服务工作。
完善技能人才聘用制度,着重解决结构性失业问题。
扎实做好失业人员,尤其是“4050”、残疾人、“零就业家庭”和“城中村”转制人员的就业服务。
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出台优惠政策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
广州市就业和再就业11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率先实现就业市场化、率先创建市场就业机制、率先实施社会保险制度、率先培育科学化、现代化和规范化的劳动力市场、率先启动劳动力市场价格机制、率先建立对特困失业人员全方位、全免费的就业援助承诺制度、率先实施对“零就业家庭”(全家失业)的就业援助服务措施、率先实施失业人员“金锁匙”培训计划、率先建立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制度、率先全面实施再就业工程目标责任制、率先扩大就业援助对象和范围。
广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女35岁、男45岁就可获得就业资助,比国家规定的“4050”(女40岁、男50岁)范围扩大。
(三)住房建设
30年来,广州住房建设成就斐然。
在全国率先以土地与外商合作开发商品房小区,是房地产市场复苏的信号。
1979年,当时的广州市东山区引进外资住宅建设指挥部(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和香港宝江发展有限公司以实物有偿使用土地方式达成了合作兴建东湖新村的协议,这是全国第一个引进外资开发商品房的个案。
80年代特别是中后期,广州市政府以土地作为合资条件,收取土地使用费,对土地实行有期有偿使用,并开放经营商品房,房地产市场初步形成。
1984年广州就在部分地区开始征收土地使用费,1985年对新划拨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
1986年5月广州实行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随着1986年《土地管理法》和1990年《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出台,国有土地使用权开始全面有偿使用,实行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分离,以协议、招标、拍卖三种方式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广州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三级房地产市场:
一级市场是由政府垄断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市场,出价最高者获得土地使用权;
二级市场是房地产开发公司按土地使用合同条款的要求,对房地产进行出售和租赁的经营活动;
三级市场是对房地产进行转让、租赁、抵押等项活动。
地产市场和房产市场结合,形成一个重要的生产要素市场——房地产市场。
伴随房地产市场的产生,房地产咨询和房地产中介行业出现。
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中后期,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促进个人购房逐渐成为商品房市场主体,也促进了房地产业的形成与发展。
1989年8月16日,经省政府批准,广州市政府公布了《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是全国第一个全面实施住房制度改革的省会城市。
1994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颁布后,广东省人民政府于1995年6月5日颁布了《广东省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广州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入,1997年10月,出台了按月按级别发放住房补贴的货币分房方案,2000年1月1日起,彻底取消住房实物福利分配,全面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二是积极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广大职工购建住房开辟了一条稳定的资金渠道。
三是公有住房租金改革步伐不断加快,逐步提高了公有住房租金。
四是公有住房出售迈出较大步伐,广州市1989~1997年共出售公房32.6万套,建筑面积达2030万平方米,公有住房出售比重达60%以上。
经过30年的发展,广州房地产业趋向成熟,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上升;
涌现出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如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天力房地产开发公司、广州合生科技园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祈福新村房地产有限公司、侨鑫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城乡住宅建设不断得到加强,人民居住水平日益提高,人均居住面积从1978年的3.82平方米增加到1995年人均住房面积达9.2平方米,跃居全国十大城市之首,并提前达到建设部提出的2000年大城市人均居住面积8平方米的目标。
物业管理在80年代初首先在广州诞生,物业管理公司迅速发展,物业管理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快速崛起,配套服务体系构架初步形成。
进入新世纪,市委市政府把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摆上重要位置,坚持一手抓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一手抓房地产市场调控。
建立健全保障型住房财政投入政策和优先供地机制,不断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加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逐步解决符合有关规定的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合理确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重点保障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适度发展限价商品房,进一步改善住房供求关系和结构,抑制房价过快增长。
继续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完善配套政策。
加强土地市场管理,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坚决打击囤积土地行为,调控和维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积极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和危破房改造,逐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环境。
进一步做好村镇、村庄规划,用三年时间帮助困难农民改造危破房。
2007年全部解决了5643户2005年登记在册、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双特困户住房问题。
2007年末,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19.90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0.45平方米;
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38.54平方米,增加2.10平方米。
(四)社会保障
广州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保障工作取得喜人的成绩。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截至2007年末,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29.84万人、256.46万人、332.56万人、274.45万人和118.91万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覆盖全市所有镇、村,2007年参合率达94.7%。
2007年调整提高了全市50多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和生活补贴,人均增加253元,同比提高22%。
积极推进农转居人员和城市规划区内全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全市已有17.96万人参保。
2008年农村低保水平达到202元,人均月补差83元。
全市农村人均收入低于2000元的困难群众全部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
近几年对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推动力度很大,把100多万外来工纳入进来,每年都以50%的幅度增长,幅度很大。
2008年7月,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312.32万人,其中农民工达182.19万人。
逐步构建共享型社会保险体系。
贯彻分类施保、扩大覆盖、保障基本的原则,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加快解决社保历史遗留问题,在全国率先将早期离开国企人员纳入养老保险体系。
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在2007年8月和2008年1月,分别两次对全市50多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作出调整,月人均共增加基本养老金303元,月人均基本金水平达到1455元;
同时,各级财政加大投入资金,对2006年6月底前的企业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人均发放生活补贴108元,使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水平达到1563元/月。
将没有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人员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建立和完善适合农民工、农转居人员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继续推进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加快区、镇两级农村敬老院和五保村建设。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
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扩建慈善医院,倡导群众互助等社会救助活动。
落实优抚政策,做好残疾人的各项服务。
积极做好老龄工作,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2007年末全市共有社会福利机构169间,床位2.20万张。
其中,民办社会福利机构62间,床位1.06万张。
全市共有救助站5个,社区服务中心114个。
广州市近年先后9次给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物价补贴4200万元。
市物价局对全市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等群体家庭每户每月17立方米以内的部分,实行天然气价40%优惠。
(五)综合经济实力
改革开放30年,广州的经济平稳快速增长,结构不断优化,质量和效益大幅提高。
广州地区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43.09亿元增加到2007年7109.18亿元,自2004年以来每年上一个台阶,分别超过4000亿、5000亿、6000亿和7000亿;
2007年地区生产总值比1978年增长45.6倍。
人均GDP达71808元(按常住人口计算),比1978年增长21.4倍,1979年~2007年年均增长11.3%。
源于广州地区的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2116亿元,同比增长22.4%,其中地方一般预算财政收入523.79亿元,同比增长22.6%。
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9870.57亿元,新增产值1758.17亿元,增长20%。
汽车、石化、电子产品制造三大支柱产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4.1%,其中汽车制造业增长37.4%。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为220.93,同比提高27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33.08亿元,同比增长36%。
金融、物流、会展、商贸、信息、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全年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4072.8亿元,同比增长14.1%,占地区生产总值的57.76%。
金融业增加值280.47亿元,增长16.1%,企业境内外上市11家,数量为历史最多。
白云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达3095.51万人次,跃居内地机场第二位,跨入世界大型航空枢纽机场行列;
广州港货物吞吐量达3.41亿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达920.36万标箱,同比增长38.3%。
全市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总额达10996.58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9%。
旅游业总收入798.15亿元,同比增长13.9%,来广州旅游观光的客人突破1亿人次大关。
开放型经济快速发展,广州地区进出口总值734.94亿美元,同比增长15.2%。
其中,出口总值379.02亿美元,同比增长17%。
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32.86亿美元,同比增长12.4%,在广州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已达160个。
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14%,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34.24%,成为全市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六)物价改革
广州是全国物价改革、搞活流通最早的大城市。
改革开放之初,广州市委、市政府选准了“农副产品市场物质贫乏、老百姓怨声载道”这个群众最迫切要解决的老大难问题,作为城市改革的突破口,从价格改革以理顺价格体系为目标,发展到放活价格体制、理顺价格体系的完整目标,经历了“调放结合、以调为主——放调结合、以放为主、双轨过渡——放、调、管结合”的三个阶段,走出了一条“放调结合、双轨过渡、放中有管、分步推进”的价格改革路子,顶住压力,承受阵痛,遵循价值规律,敞开城门,首创并逐步放开物价,搞活流通,繁荣市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迫在眉睫的消费需求。
1978年底,广州在全省率先放开了部分水产品市场,并恢复成立第一间国营广州河鲜货栈,引鱼货进城,放开价格,自由购销,随行就市,议价成交,迈开了农副产品放开价格的第一步。
1979年广州全部放开塘鱼价格,更是拉开了广东物价改革的序幕,使中国进入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历史新阶段。
1981年,广州市对郊县的鲜蛋大部分实行议购议销,接着取消肉鸡和鲜蛋的派购任务,放开价格;
1983年,又取消了水果的派购任务,实行自由经营、议价成交。
在1984年,广州市率先在全国各大城市中全面改革蔬菜产销体制,采取“三放”政策——放上市任务、放流通渠道、放购销价格。
1985年1月,广州市又在全国率先放开了猪肉、水产品等8种主要副食品和缝纫机、自行车等商品的价格,取销指令计划,实行指导性计划。
1988年调整并放开了粮油价格。
广州市主要农副产品价格改革均创全国先河,这一系列大胆的改革实践成效巨大,令全国瞩目。
来穗参观人潮络绎不绝。
物价改革使改革开放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进而加快广州这千年商埠流通业的发展,有力地推动全市市场繁荣、百业发展,经济和社会的不断进步。
(七)农村改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广州市经济体制改革经历了从农村到城市的过程。
1978年拉开了以家庭联产成包责任制为中心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首先在从化县江埔公社禾仓大队试行“包产量、包成本、包报酬、包上调,增产节约归已”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花都炭步公社区涡大队试行“包产到户,增产全奖,减产全罚”的联产承包责任制。
“一包就灵”,农村体制改革烈火很快燃遍郊县,两三年内,全市农村实行包干到户达到95%。
与此同时,广州较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和管理制度改革。
1987年,在天河区杨箕村、登峰村率先全国试行农村股份合作制,将原有的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首创全国农村股份合作制先河。
此后,全市不断完善和大力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截至2007年底,全市实行股份合作制的行政村529个,占全市行政村的46%。
2003年起,全市全面推进农村会计代理制、委派制和选聘制工作,至今,全市100%行政村已经实施会计代理、委派(选聘)制。
作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之一,从2002年起,广州分三个阶段推进农村税费改革,逐渐降低农业税生产率,最后于2004年起免征农业税,比全国提早了两年。
(八)企业改革
改革开放30年,广州不断开展企业改革。
可以说,30年改革开放史,也是30年企业改革史。
从1978年至1984年的“放权让利”(主要做法是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探索新的企业财税管理体制、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和任期目标制)到“承包经营”(主要做法是将国有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实行承包经营制)。
再到90年代“制度创新”与“配套改革”。
(主要做法是国有企业改革理顺产权关系,实行政企分开,落实企业自主权;
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抓大放小和股份制改革)、“深化改革”与“战略重组”(主要做法是战略性重组、企业领导体制改革、分配制度改革、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企业技术创新;
推行独立董事和外派监事制度等),再到新世纪以来以深化公司治理机制改革为重点,着力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实现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
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推进国有经济的优化和重组,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和优势产品集中,不断提高国有经济的活力、竞争力和带动力;
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逐步将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统一监管,理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探索建立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广州的企业改革一直没有停止,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大大增强了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活力。
(九)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作为全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城市,广州经过多年的改革,逐步形成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条保证,社会监督,依法治城”的城市管理体制:
在全国较早成立了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指挥机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代表市政府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和处理;
初步确立了区、街作为城市管理的基础;
合理划分管理职责,调整事权关系,下放相应的城市管理极限,初步形成“两级政府(市、区),三级管理(市、区、街),四级网络(市、区、街、居委会)”的城市管理体制和城市管理模式;
颁布了《广州市深化城市管理体制试点区改革总体方案》,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发挥了区、街、居委会在城市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结合“三定”(定职能、定编制、定人员)方案,对城市管理各项事权作具体细化,理顺综合执法与专业管理的关系,明晰管理目标、管理职责、管理成本和管理手段,避免职能重叠交叉或管理“真空”;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试行“有堵有疏”管理新模式。
(十)科技体制改革
广州是全国科技经济综合配套改革和“科技兴市”试点城市。
采取的改革措施有:
促进科研单位转轨变型,从单纯靠财政拨款过日子转到主要依靠市场,参与竞争,从为经济建设多作贡献中谋求生存发展;
各专业银行开设科技信贷渠道;
在全国率先建立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会;
向国内、境外、社会各界筹集科技进步基金;
向企业和科研单位让利,以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科技部门增加科技投入,等等。
广州科技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创新,产业化”这个中心,正确处理科技与经济、改革与创新的关系。
一手抓创新,建设和完善新型科技创新体系,创造有利于科技发展的良好环境,紧抓重大技术攻关,获得自主知识产权。
一手抓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有力地促进科技为经济建设服务。
改革给广州科技事业带来勃勃生机,科技研究与开发能力大为增强,科技实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开办了技术市场,加快了科技引进与消化吸收和科技成果商品化;
积极创造良好政策环境,扶持发展科技创新体制,高新技术得到了发展;
科研单位坚持“技、工(农)贸一体化”的发展方向,积极创办科技经济实体,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风险投资基金和机构设立,一个有效的科技金融支持体系不断发展,科技投入强度已跃上全国大城市前列。
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协调发展,相得益彰。
广州市科技进入了一个加速发展的新时期。
(十一)金融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市对金融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六五期间”,广州市实行了一些改革措施,如分设专业银行,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贷款纳入固定资产和一些非物质性生产领域,银行统一管理国营企业流动资金,多次调整存、贷款利率,恢复了国内保险业务,对搞活经济、搞活金融起了一定的积极意义。
1986年1月,国家体改委和人民银行确定广州为全国首批金融体制改革试点。
随后,广州市体制改革办公室和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制订了《广州市金融体制改革方案》和《广州市外汇体制改革方案》,揭开了广州金融体制改革新的一页。
1986年10月,由市人民银行牵头,通过广泛联系,成立了有珠江三角洲各专业银行参加的跨地区、跨系统的金融同业拆借中心,1988年进一步发展为广州市融资公司,1991年,广州金融市场正式开业。
广州市还成立外汇调剂中心。
从1985年开始,广州市着手开拓长期资金市场——证券市场。
为了改革传统金融体制所形成的银行内部条条分割、垄断经营的格局,广州市放开了储蓄业务、开展了外汇业务交叉、信贷业务交叉,在金融内部引入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