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知识点梳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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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登记负数余额。
23.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账,明细账应当定期打印。
24.结账分为月结,季结,年结三种。
25.账目核对要做到:
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
26.账账相符包括总账各账户之间,总账与明细账之间,总账与日记账之间,会计机构的财务资产明细账和保管部门或使用部门的有关财产物资明细账之间。
27.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
28.年度财务报告的构成:
(1)会计报表
(2)会计报表附注(3)财务情况说明书
29.会计档案包括:
(1)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3)财务会计报告(4)其他: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30.各单位的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
31.会计大难原件原则省不得解除,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32.会计档案销毁时有本单位档案部门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还应当由同级财政,审计部门派人监销。
33.电算化单位的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需每天打印输出。
34.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依据有三:
(1)单位规模的大小。
(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
(3)经营管理的要求。
35.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结构应当具备的条件:
(1)至少有3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6.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37.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38.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
40.会计专业职务:
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41.会计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
42.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i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与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回避;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与出纳回避。
43.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
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
44.支付结算的特征:
(1)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4)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45.支付结算基本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款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3)银行不垫款。
46.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
三票一卡,汇票,本票,支票,信用卡
支付结算的结算方式:
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电子支付。
47.中央银行各级机构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管,开户银行对单位使用现金进行监管。
48.大额现金支付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但工资性支出和农副产品采购所用现金支出除外。
49.单位使用现金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在规定范围内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
50.单位对库存现金的清查:
定期清查,不定期清查,实地盘点。
51.办理货币资金支付的程序:
(1)支付申请;
(2)支付审批;
(3)支付复核;
(4)办理支付。
52.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53.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
(1)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2)自主选择银行开立账户原则;
(3)合法守规原则;
(4)存款信息保密原则。
54.申请开立基本存款郑虎应出具的文件资料:
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
55.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文件资料:
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借款合同。
56.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零余额账户可以存取现金。
57.一般账户,注册验资期间的临时存款账户只存不取现金。
58.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
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59.临时存款账户的适用范围:
(1)设立临时机构;
(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3)注册验资。
60.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基本账户,临时账户,预算单位的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的管理。
61.票据结算方式包括:
汇票(包括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本票,支票。
62.票据的基本当事人:
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
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
背书人,保证人,被背书人,承兑人。
63.
出票人
付款人
银行汇票
银行
出票银行
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以外的企业和组织
承兑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
合同一方
支票
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和个人
本票
开户银行
64.票据主要功能:
支付功能,汇兑功能,信用功能,结算功能,融资功能。
65.票据行为:
出票,背书,保证,承兑。
66.票据记载事项分为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不产生效力的记载事项。
67.
背书的分类
转让背书
权利转让背书,贴现背书
非转让背书
委托收款背书,质押背书
68.不得进行的背书
(1)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若附条件条件无效。
(2)不能部分背书,即不得将票据金额的一部分转让背书,也不得将票据金额分别转让给两人以上。
(3)限制背书,票据上如记载了“不得背书转让“,后手背书转让给第三人,元背书人对第三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4)不能期后背书。
69.哪些单位不能做保证人:
(1)一般情况下国家机关;
(2)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4)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
70.票据权利的取得有哪几种途径:
(1)接受出票人签发取得;
(2)接受背书转让的票据而取得;
(3)因税收、继承、赠与无常取得。
71.票据保全的两种方法:
按期提示和依法证明。
72.票据丧失后补救的方法:
挂失支付,公式催告,普通诉讼。
73.什么请款下,持票人可以再票据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权:
(1)汇票被拒绝承兑;
(2)承兑人,付款人死亡,逃匿;
(3)承兑人,付款人被宣告破产;
(4)承兑人,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74.单位和个人在同城,异地,或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75.银行本票仅限于同一票据交换区域。
76.哪些银行汇票银行不予受理:
(1)超过提示付款期的银行汇票;
(2)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的;
(3)实际结算金额超出出票金额的;
(4)实际结算金额更改的;
(5)没有解迄通知的;
(6)无效的银行汇票:
例如缺少绝对事项,伪造,变造。
77.银行不予受理的支票:
(1)收款人名称,金额未补记的支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无效的支票。
78.银行汇票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
79.现金银行汇票和现金银行本票的申请人,收款人双方必须均为个人。
80.转账支票,普通支票,划线支票可以转账。
81.转账支票,划线支票只能转账。
81.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82.现金支票和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83.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之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84.商业汇票的付款期有三种:
(1)定日付款,
(2)出票后定期付款,(3)见票后定期付款。
85.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
86.单位卡账户资金一律从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也不得将销货款存入。
87.汇兑现金汇款人收款人必须为个人。
88.托收承付只能异地使用,只能用于购销合同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款项,适用范围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城乡集体制工业企业。
89.承付货款分验单和验货两种。
90.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可以委托银行收款。
91.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事项是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收款人为个人的必须记载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
92.税收的特征:
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
93.税收的作用:
(1)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是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
(3)维护国家政权;
(4)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的利益。
94.税收的分类:
按征税对象分为流转税,资源税,行为税,财产税,所得税。
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为工商类税和关税。
按计税标准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
按征收权限和收入分配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95.税法的三个基本构成要素: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
96.按税法的功能和作用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97.税率是税法的核心要素。
98,。
我国现行税率主要包括:
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计税率。
99.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是征税对象。
100.在我国的征税对象是物和行为。
101.税目表现方法有两种:
列举法和概括法。
102.纳税期限只有按期和按次两种。
103.增值税的类型有三种:
生产型,收入型,消费型。
我国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消费型。
104.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05.税务管理的内容:
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管理。
106.停业,复业登记只适用定期定额纳税方式的纳税人。
107.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掩上停业的,税务机关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
108.发票的种类: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普通发票;
(3)专业发票。
109.发票的开具时间:
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
120.纳税申报的方式分为:
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简易申报,其他。
121,邮寄纳税申报日期以寄出地邮政部门邮戳日期为准。
122.
123.加收滞纳金标准:
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124.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
125.税收保全措施包括:
(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3)扣押商品时开具收据,查封商品时开具清单。
126.税收强制措施包括:
(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交税款。
(2)拍卖,变卖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127.税款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28.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不服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129.国家预算的作用:
(1)财力保证作用;
(2)调节制约作用;
(3)反应监督作用。
130.国家预算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中央-省-地市-县市-乡镇。
遵循的原则是收支平衡。
131.国家预算的构成包括:
中央预算,地方预算,总预算,部门单位预算。
132.预算管理的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
133.
国家预算组成
预算收入
预算支出
中央预算收入
中央预算支出
地方预算收入
地方预算支出
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
134.预算组织程序包括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四个环节。
135.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
改变或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改变或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结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
各级财政部门的预算职权
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职权
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职权
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
具体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
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具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
提出中央预备费动用方案
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
具体编制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
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136.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批准后向相应的国家机关备案。
137.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
138.预算调整方案由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编制,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139.决算是对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和总结。
140.决算报告由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编制,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141.预决算的监督部门有国家权力机关,政府,财政部门,审计部门。
142.监督按期内容的不同可以划分为:
预算编制监督,预算执行监督,预算调整监督,决算监督。
143.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包括:
《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部门规章(包括《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144.政府采购的概念: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45.
政府采购主体
国家机关
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党务机关
事业单位
科教文体,卫医等公共事业机构
社会团体
行业协会等从事公共社会活动的团体组织
146.政府采购资金性质:
政府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与财政资金向配套的自筹资金。
147,。
采购对象范围:
货物,工程,服务。
148.政府采购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开竞争原则,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149.公开透明原则包括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标准,公开的途径。
150.公开的途径是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发布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发布。
151.政府采购的功能:
(1)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2)强化宏观调控;
(3)活跃市场经济;
(4)推进防腐倡廉;
(5)保护民族产业。
152.政府采购执行模式有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
153.政府采购的当事人有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
15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6.
政府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竞争
邀请招标
邀请三家或者三家以上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竞争性谈判
多家供应商谈判,分析比较后确定中标供应商
单一来源
不具备竞争条件,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取得,如购买配件
询价
向三家以上潜在的供应商发出询价单
157.政府采购的监督部门主要是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
158.政府采购监督检查主要是财政部门,此外还有审计机关,监察机关以及社会公众。
159.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交入国库和财政账户。
160.我国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包括:
(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
(2)财政部零余额账户;
(3)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4)财政部门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账户。
(5)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开设的特设账户。
161.财政收入的收缴方式包括直接汇缴和集中汇缴。
162.财政支出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63.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部门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
代理银行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的账户。
财政授权支付:
预算单位按财政部门授权,直接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
164.会计职业道德的功能:
指导功能,评价功能,教化功能。
165.
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法律制度
性质不同
自律性
他律性
作用范围不同
表现形式不同
实施保障机制不同
166.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包括:
(1)会计职业道德观念教育;
(2)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教育;
(3)会计职业道德警示教育。
167.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
(1)岗前职业道德教育
(2)岗位职业道德继续教育。
168.岗前职业道德教育包括会计学历教育中的职业道德教育;
获取会计从业资格中的职业道德教育。
169.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基本内容:
(1)形成正确的会计职业道德认知。
(2)培养高尚的会计职业道德情感。
(3)树立坚定的会计职业道德信念。
(4)养成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行为。
170.提高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方法:
(1)不断地进行“内省”
(2)提倡“慎独”精神,(3)虚心向先进人物学习。
171.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途径:
(1)财政部门的组织推动;
(2)会计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
(3)社会各界齐抓共管。
内容
地位和联系
基本要求
爱岗敬业
爱岗是敬业的基石
敬业是爱岗的升华
1,。
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
2.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3.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诚实守信
做人的基本准则,职业道德的精髓
1.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
2.实事求是,如实反映
3.保守秘密,不为利益所诱惑
4.职业谨慎,信誉至上
廉洁自律
廉洁是基础,自律是保证
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公私分明,不贪不占
客观公正
客观是公正的基础,公正是客观的反应
1.依法办事
2.实事求是,不偏不倚
3.保持独立性,独立式客观,公正的基础
坚持准则
1.熟悉准则
2.遵守准则
3.坚持准则
提高技能
1.要有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能的意识和愿望
2.要有勤学苦练精神和科学的学习方法
参与管理
1.努力钻研业务,熟悉财经法规和相关制度,提高业务能力,为参与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2.熟悉服务对象的经营服务和业务流程,使参与管理的决策更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强化服务
1.强化服务意识
2.提高服务质量
票据无效
银行不予受理
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
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
签发银行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出票金额;
付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缺乏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汇票无效。
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出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已经填写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
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迄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
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随意涂改,随意涂改的原始凭证无效。
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更改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
金额数字大写小写不一致的
2天
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3天
(1)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开户单位3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要的现金核定。
(2)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3)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应当以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
(4)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
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
(5)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收到开户银行的付款通知,应当在当日通知银行付款。
付款人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承诺付款。
商业汇票的付款人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作成付款证明送交开户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承兑银行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商业汇票的次日起3日内,作成拒绝付款证明,连同银行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
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汇票的次日起3日内,作成拒绝付款证明,连同银行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