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推行会计委派制和会计代理制的几个问题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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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推行会计委派制和会计代理制的几个问题文档格式.docx

经济次发达地区的部分地方实行了“会计代理制”。

从试点到逐步推行会计委派制和会计代理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积累了一定经验。

在此基础上,2004年,广东省农业厅和监察厅根据广东省委常委会议的精神,决定在全省农村有条件的地方全面推行会计委派制或会计代理制。

具体做法是

  广州、深圳、东莞、中山、珠海、佛山等发达地区内大部分地方可以实行“村会计委派制”和“村对组的会计代理制”。

  其余地区,大部分实行镇对村的“会计代理制”。

在组一级有集体资产的村,也可以实行村对组的“会计代理制”。

  多元化的乡镇,即既有业务量大、经济收入多的村,又有业务量小、经济收入少的村的乡镇,可以采取对业务量大、经济收入多的村实行“会计委派”,对业务量小、经济收入少的村实行“会计代理”的双轨制度;

或实行联村会计制,即由镇统一招聘后,委派一名会计同时负责两人以上村的会计工作。

  二、农村推行会计委派制和会计代理制的原则

  农村推行会计委派制和会计代理制,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四权不变的原则。

实行会计委派制和会计代理制必须保持四权不变,即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处理权、财务审批权不变。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平调、挪用村级集体资产;

村级领导仍然按照有关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费用,其他人员不得阻挠资产所有者的合理、合法开支和收益分配活动;

由于资产管理而产生的效益,全部归资产所有者所有,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不受侵害。

  自愿委托与统一服从相一致的原则。

实行会计委派制和会计代理制,要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

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多数有要求,自愿接受委派会计人员或委托农村财会代理机构代理其会计业务。

另一方面,推行会计委派制和代理制也具有一定的政府行为特征。

因为各级政府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制定有关农村财会管理制度,并规定财会管理的基本方式。

因此,确定农村会计委派或代理制之后,当地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说服、动员所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接受委派、自愿委托代理本单位的财会工作,但不得用行政命令,强制推行。

  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原则。

实行会计委派制和会计代理制都要求保持以村为基本核算单位不变。

一村一账,分别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资金实力较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组的财会事务,具备条件的,也可以单独作为核算单位接受委派会计或直接委托农村财会代理机构代理其财会业务。

  业务指导、监督机制和法律经济责任不变的原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与会计,仍接受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农村会计代理机构代表同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开展代理工作。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内部监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民主理财工作。

民主理财的结果要全面、具体地对群众公布。

公布后群众反映的一般问题,由内部监督组织复核,提交村委会解决;

重点、热点问题,由农村审计部门审计,审计结果提交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解决。

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工作既要接受本级内部监督组织的监督,也要接受上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审计部门的监督。

财务、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仍然不变。

  遵循法规、政策和有关财务制度的原则。

国家法规、政策是农村财会工作的准绳,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是农村财会工作的具体依据。

因此,实行会计委派制和会计代理制要遵循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遵循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法规,遵循有关农村财务、会计制度。

特别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控制制度,农村财会代理机构必须掌握,并监督执行。

会计制度对会计核算规定的一般原则,是会计核算基本规律的高度概括和总结,是从事会计账务处理、编制会计报表所依据的基本规则和准绳,农村财会代理机构也必须遵循。

  因地制宜原则。

推行会计委派制和会计代理制,要从有利于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不槁“一刀切”。

  三、推行农村会计委派制和会计代理制的基本做法

  农村会计委派制。

各地推行农村会计委派制的做法、措施和内容各有不同,一般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成立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和村组会计站。

在明确财政部门在会计管理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的前提下,由乡镇财政所带头,成立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

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属于非盈利服务机构,受乡镇政府委托,负责村组会计的委派、培训、指导等,对乡镇政府负责。

  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制订村组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考核办法;

做好村组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测评和工作考核,并根据测评结果对财会人员进行连任、解聘、调岗、奖励和处罚;

对村组财会人员定期开展业务检查和业务培训;

制订村组财会人员的工资、奖金、办公费用等管理办法;

统筹发放村组财会人员的报酬;

监督管理村组财会工作;

以及村组财会人员的其他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设立村会计站,承担村民委员会对村民小组、村组企业的财务、会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村会计站业务上接受乡镇农村会计服务机构的指导。

村会计站一般设置村会计、村出纳各一名,并分别兼任组会计、组出纳的工作,村会计站的负责人由村会计担任。

独立设置会计、出纳的村组企业,其财会人员及财会业务由村会计站统一管理。

  村会计站的主要职责是:

组织开展村组财务工作;

对村民小组、村组企业财会人员定期开展业务检查和业务培训;

以及村组财会人员的其它管理工作。

  2.公开招聘、委派村组财会人员。

农村会计服务中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村组财会人员,并派驻各村委会会计站。

村组财会人员实行易地任职。

村组财会人员人事关系隶属于农村会计服务中心。

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对村组财会人员有人事管理权和任免权,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利关系。

  3.培训村组财会人员。

公开招聘的村组财会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

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要定期对村组财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组织他们学习交流;

定期组织检查。

  4.对村组财会人员定期考核、适时轮岗。

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定期对村组财会人员的素质、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决定对村组财会人员的奖惩。

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对村组财会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在聘任期满后,根据村组财会人员的工作表现决定继续留用或解聘。

  5.联组会计委派。

对于村民小组,可以采取对几个村民小组合并委派一名会计人员的方式,即联组会计委派。

联组会计委派可以根据村民小组的经济规模情况,采取“一组用一会计或多组一会计”的方式,部分经济业务少的村民小组,可由村会计站派会计兼任。

联组会计委派和村级会计委派的方式方法基本相同:

会计人员均由乡镇统一公平招考、统一培训、统一考核、择优录用,纳入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人员的任免、调换由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考核批准;

工资报酬由村委会根据当地实际统筹支付。

  农村会计代理制。

实行农村会计代理制的做法、措施和内容与农村会计委派制基本相似,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成立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

与会计委派制一样,由乡镇财政所和经管站共同组织成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

会计服务中心人员必须取得《农村会计资格证》,电算化账簿登记和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农村会计电算化资格证》。

以上人员都要经上级财政部门和农经管理部门考试、考核并备案。

村级取消会计和出纳,只设一名助理会计。

村助理会计实行聘任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推荐,乡经管站考核、考试,或者由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公开招聘。

  2.明确农村会计代理制范围和内容。

凡本乡镇范围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均可将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工作以书面形式委托给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代理。

代理的内容包括:

农业税附加、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集体资产发包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投资收益、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费、扶贫救灾款、上级部门专项拨款等集体资金的使用管理与核算;

集体财产的管理与核算;

集体内部往来,应收应付款项和各项债权债务的管理与核算等。

统而言之,凡村组核算单位发生的各项财务事项和会计业务,都要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统一代理。

  四、推行农村会计委派制和会计代理制应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推行农村会计委派制和会计代理制,是农村财务管理机制的创新,是农村税费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

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要把推行农村会计委派制和会计代理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行政组织领导力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通过试点、示范引导,提高干部群众的认识,稳步推进。

必须在机制上强化监督,堵塞管理漏洞,防止侵犯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权益的事件发生,防止出现新的财务混乱。

各级农经管理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部署下,加大监督力度,指导工作开展,检查工作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市、县农经管理部门要定期对村组会计账目、乡镇会计中心代理的账目进行审计,强化审计监督。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定期进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各级的共同努力,确保农村会计委派制和会计代理制的全面推行和健康运行。

  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对委派会计人员和会计代理人员的后续管理。

为了保证农村会计委派和代理工作取得成效,必须加强制度建设,逐渐完善对委派会计人员和会计代理人员的后续管理工作,要明确委派会计人员和会计代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及与被委派或代理单位的关系。

在充分支持被委派或代理单位依法理财、自主管理的前提下,发挥委派会计人员和会计代理人员监督作用。

同时,要充分保障会计人员行使监督权的独立性,从人事档案、职务任免、工作调动、专业职务、工资福利等方面解决委派会计人员和会计代理人员的后顾之忧。

必须建立委派会计和代理会计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选聘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业务考核制度、轮岗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奖惩制度、回避制度等,加强对委派会计人员和会计代理人员的后续管理,加强对委派会计人员和会计代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委派会计人员和会计代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使委派会计、代理会计真正成为农村财务的管家人、搞好村级经济的参谋和助手。

  增加科技投入,全面推行村级会计电算化。

推行村级会计电算化,是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的重要条件,因此,各乡镇必须加大投入,保证必需的人力、财力、物力,充分利用现有的微机设备和专业人才,加快村级会计电算化软件的开发和引进。

通过努力,使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使农村财务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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