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委会部门预算信息公开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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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上级各部门来开发区企业视察、观摩、调研等活动的组织工作;
负责组织管委会机关集中学习活动。
负责受理区内企业投诉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办理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投资促进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招商引资及经济协作的政策、措施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研究拟定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
制定招商引资活动方案,负责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工作;
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立、维护和管理。
负责筛选、包装、申报开发区省级重点项目,对开发区列入省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协调解决涉及重点项目的有关问题,负责重点招商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
负责项目洽谈、接待工作,就优惠政策、投资导向及相关业务,为投资者提供咨询和服务。
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核或审批;
协助投资者完成企业设立过程中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各环节所需各类手续及入区企业的后期服务工作。
负责开发区的整体包装及对外宣传工作。
负责开发区外资、外经、外贸工作。
完成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局:
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各项财经政策,发挥财政职能,组织、调节、管理、监督财政资金的收支,实现本级财政收支平衡。
编制开发区全年预决算并组织执行,向管委会汇报预算及执行情况。
管理各项财政收支、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
指导和管理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审批和管理预算单位行政经费及区级专项资金的划拨和使用,并对行政事业单位收支实行财政集中支付管理。
拟定和执行开发区政府采购政策,指导本区政府采购工作;
管理开发区管委会机关的汽车定编工作。
管理财政基本建设支出,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管理开发区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依据《会计法》及有关规定,负责开发区的会计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企业财经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培训企业财务人员,指导企业财务工作。
承办管委会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管理局:
负责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工作。
负责开发区经济发展统计工作,加强开发区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向管委会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负责协调开发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协调组织开展相关专项整治活动。
负责开发区环境保护协调管理工作,配合政府环保职能部门加强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本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处理工作。
负责开发区节能减排协调管理工作。
负责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开发区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及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
负责进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综合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负责组织协调开发区大型商贸活动,参加国内外产品展览展销活动。
指导协调开发区模具协会工作。
对口负责上级商务、发改、工信、统计、环保、安监、质检等部门布置的相关工作。
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规划建设局:
依据上级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制定行政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
组织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为项目单位建设用地提出选址意见,提供外部设计条件,预审项目设计方案,预审项目的初步设计,基建计划的编制及实施。
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按照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负责编制和监督执行开发区市政、环卫、园林、交通运输和水务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负责开发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工程、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实施、监督和质量验收。
负责全区市政公用设施、环卫设施、园林绿化建设等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及竣工后的检查验收。
负责区内市政、环卫、公用设施的建设;
负责城区内园林绿地的建设;
负责区内环境景观的建设。
协助企业在开发区内新建、改建道路开口手续的办理。
负责开发区内重点建设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的组织、建设、协调工作。
负责开发区土地征收管理工作。
完成上级部门和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事业单位
正处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17年预算收入131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1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60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5万元,项目支出62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1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600万元,公用经费95万元;
项目支出623万元,主要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等支出。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7年预算收支安排1318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4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增加106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7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5万元;
项目支出减少154万元;
因此共减少4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95万元,主要用于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日常运行支出。
包括
办公费16.8万元、水费1.12万元、电费1.68万元、邮电费8.8万元、办公取暖费13万元、差旅费4.48万元、会议费0.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公务交通补贴9万元、印刷费0.56万元、其他业务费20.64万元、培训费0.56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福利费3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9.8万元,其中:
出国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
与2016年相比,出国经费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减少了1.5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相应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变化,运行维护费减少了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开发区派出所三辆警车运行维护费列入机关运行经费—其他业务费。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2017年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年度发展规划目标
(一)、全力以赴抓项目,不断强化经济实力;
(二)、集中精力搞建设,整体功能日益完善;
(三)、突出重点解难题,全力做好项目建设基础工作;
(四)、着眼长远夯基础,为经济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职责活动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政府事务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变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90%
≥80%
≥70%
<
70%
经济建设
负责全乡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拟定并组织实施;
协调指导各类经济实体的政策咨询、技术更新、信息收集、人才引进等服务工作;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抓好地方特色产业;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规,做好基层基础统计工作。
制定乡镇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提升我乡投资环境
统计报表及时准确
规划科学规范
社会事务
负责全乡耕地保护、安全生产、交通、民政、环境保护等各项社会事业的管理工作,拟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
负责村容和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工作。
对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居民医疗救助、重特大医疗救助人员、低收入家庭等核定上报管理。
基础设施、园区、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全力打造
对建筑市场的各个环节科学规范的管理
镇村的水、路、电及绿化工作
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得尽得,应退尽退,保障困难群众得到医疗救助,降低医疗负担。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我单位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信息
2016年底,国有资产共计13767691.39元,其中:
流动资产7784294.2元,固定资产5983397.19元。
固定资产主要包括通用设备(如:
桌椅、床、电脑、打印机、空调、传真机、电视机等)以及房屋、汽车。
其中,通用设备价值为2539099.19元;
房屋为办公楼一幢,价值为2863346元;
汽车三辆,价值为580952元。
2017年度需增加国有资产10万元,在行政运行—项目支出里列支。
详细购置计划为购置打印复印一体机2台,每台8000元,共计1.6万元;
普通打印机2台,每台3500元,共计0.7万元;
电脑5台,每台5000元,共计2.5万元;
办公桌椅10套,每套2000元,共计2万元;
空调4台,每台8000元吗,共计3.2万元。
总计10万元整。
2016年末固定资产详情如下表:
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
万元)
资产总额
——
598.34
1、房屋(平方米)
5000
286.33
其中:
办公用房(平方米)
5000
2、车辆(台、辆)
3
58.1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4、其他固定资产
253.91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
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部门(含所属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