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交通局出台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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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村道:
在尽量利用现有路基的基础上进行裁弯取直、拓宽改造,最大纵坡8%以下;
路基宽度为6.5米时,水泥路面宽度为4.5米;
路基宽度为5米时,水泥路面宽度为3.5米,但每公里必须设置2-3处错车道,错车道路段路基宽度6.5米,有效长度15米。
3、路网:
乡至乡线路按交通量较少的县道标准建设;
村至村线路按行政村道等级标准建设。
㈡质量要求
县道和交通量较大、载重车较多的行政村道、路网线路按照交通部规范和工程设计的结构层施工。
交通量和载重车较少的行政村道、路网线路,在路基和垫层压实平整的基础上,可以考虑做12-15厘米厚级配碎(砾)石基层或钢渣基层,但必须严格控制其基层材料级配,同时必须压路机压实到位,经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强度达标后才能上水泥面层,水泥路面最少厚度为18厘米,水泥混凝土的弯拉强度不低于4.0MPa(即相当于砼标号不低于C30),确保建设合格以上工程。
三、建设模式和实施管理
㈠建设模式
1、县道和乡至乡路网线路由所属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2、村道和村至村路网线路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或委托所在地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乡(镇)政府负责协调工作,
㈡实施管理
1、建设项目计划立项并在下达年度计划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委托设计工作,农村公路一般采用一阶段施工图设计,设计资料报市交通部门审批。
2、按照《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⑴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50万元人民币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
⑵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⑶勘查、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⑷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⑴⑵⑶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交通、财政等有关部门参与和配合招标工作,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施工企业施工并实施合同管理。
3、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工作。
4、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监督由市交通部门委托所属的质量监督站负责,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应积极配合质监站的工作;
同时实施社会监督制度,施工现场应设立明示项目主要负责人,主要质量控制措施的告示牌,便于沿线群众随时现场监督和质量举报。
四、中央车购税投资补助资金拨付与管理
1、资金拨付采取按进度的办法。
农村公路通达工程建设项目由县(区)交通部门组织实施,县(区)财政部门根据县(区)交通部门提交的工程进度和拨款申请拨款。
按进度拨付即按项目工程进度分次拨付,在年度计划下达并开工后,先预拨50%;
工程完成50%以上,经检查合格后,再拨付30%的资金;
工程竣工后,经同级交通部门和财政部门验收后,再拨付剩余资金。
2、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正确核算工程成本,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报送财务报表。
3、市、县(区)财政部门必须设立专户,对专项资金实行封闭运行。
项目建设单位要在当地银行开设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专户核算。
4、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及时了解、掌握资金到位、使用和工程建设进行情况,确保资金及时到位,防止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
有违规行为,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⑴对项目建设单位弄虚作假、虚报项目骗取专项资金的,将追回被骗取的资金,并相应取消该县(区)下一年度申报通达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资格。
⑵对各级部门、项目建设单位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由同级财政、交通部门负责追回已拨付的资金。
⑶对擅自变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违规调整项目计划、拖延建设工期的,同级财政部门暂停专项资金拨付,并由同级交通部门责成其限期整改。
⑷对项目建设单位资金未专户存储、财会机构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资金使用不符合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虚列建设成本、未按规定上报项目用款计划和财务报表、未按规定作好项目年度财务决算的,由同级财政、交通部门责成其限期整改。
⑸项目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由同级财政部门停拨专项资金,由同级交通部门责成其限期整改。
⑹对检查中多次发现问题,且情况严重、性质恶劣的,取消下一年度该县(区)通达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资格。
五、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检资料经监理单位签证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建设单位报请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按照交通部颁布的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并出具工程质量等级鉴定意见;
县(区)交通部门在收到项目建设单位请验报告和质量监督站出具的工程质量等级鉴定意见后,联合县(区)财政部门上报市交通、财政部门组织验收;
市交通、财政部门收到县(区)交通、财政部门请验报告后,适时组织县(区)交通、财政等部门会同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到现场进行验收并作出项目验收结论;
项目验收结论反馈给县(区)交通部门存档,并作为县(区)财政部门拨付资金的依据。
工程竣工验收前,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进行质量鉴定并出具质量鉴定报告。
未经质量鉴定或质量鉴定不合格的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发布部门:
新余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06年07月22日 实施日期:
2006年07月22日 (地方法规)
一、办公室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理,遵守员工管理制度,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二章细则
第二条服务规范:
1.仪表:
公司职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
2.微笑服务:
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释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用语:
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现场接待:
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电话接听:
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第三条办公秩序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接待室、总经理室)或通过公司内线电话联系,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3.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4.各部门专用的设备由其部门指定专人定期清洁,公司公共设施则由办公室负责定期的清洁保养工作。
5.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第三章责任
本制度的检查、监督部门为公司办公室共同执行,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给予50-100元的扣薪处理。
二、办公室物资管理条例
为使办公室物资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要,合理节约开支,特制订本规定,此规定的执行部门为办公室。
第二章物资分类
1.公司办公室物资分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贵重物品、实物资产。
2.低值易耗品:
笔、纸、电池、订书钉、胶水等
3.管制品:
订书机、打洞机、剪刀、美工刀、文件夹、计算器等
4.个人保管物品:
个人使用保管的三百元以上并涉及今后的费用开销的物资;
5.实物资产:
物资价格达300元以上,如:
空调、计算机、摄像机、照相机。
第三章办公用品物资采购
1.公司办公用品物资的采购,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属特殊物资经办公室同意,可由申购部门自行购买。
申购物品应填写物品申购单,300元以内物品申购交部门经理同意,办公室批准;
300元以上(含300元)部门主管同意,办公室审核,总经理审批。
2.物资采购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以下方式:
1)定点:
公司定大型超市进行物品采购。
2)定时:
每月月初进行物品采购。
3)定量:
动态调整,保证常备物资的库存合理性。
4)特殊物品:
选择多方厂家的产品进行比较,择优选用。
第四章物资领用管理
1.公司根据物资分类,进行不同的领用方式:
直接向办公室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4.贵重物品:
根据专立文件的领用程度来领用
由办公室设立实物资产管理台帐,以准确记录固定资产的现状
第五章公司物资借用
1.凡借用公司办公器材,需填写物资借用单,并由部门主管签字认可
2.借用物资超时未还的,办公室有责任督促归还
3.借用物资发生损坏或遗失的,视具体情况照价或折价赔偿
第六章附则
1.新进人员到职时有管理部门通知,向办公室领用办公物品;
人员离职时,必须向办公室办理办公物品归还手续,未经办公室认可的,其它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2.办公室有权控制每位员工的办公物品领用总支出。
3.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修改时亦同,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三、传真使用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传真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使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使用传真机的各种情况。
2.使用范围包括本地、国内、国际传真。
(三)、传真的接收管理
1.传真件的接收纳入公司收发管理办法范围内,由收发员统一接收。
2.传真件接收后,填写收件登记簿,并及时分发收件部门和人员。
涉及公司事务的原件在行政部留存,业务部门留复印件。
3.公司传真机应随时处地开机接由状态。
(四)、传真的发送管理
1.各部门和人员发送传真,由收发员统一发送;
重要文件可由当事人亲自发送。
2.传真发送,须经领导批准,填写发文登记簿表,并及时发送出去;
因故不能发送,应及时通知有关当事人迅速另行处理。
3.传真原件留存行政部。
(五)、附则
传真电话不能被占为普通电话使用,以免延误传真收发。
四、公司值班管理条例
一、总则:
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不间断和财物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
1.员工值日:
公司依据自身情况,设立公司或部门值日制度;
2.部门主管值班:
公司依据自身情况,设立公司部门主管值班制度。
三、管理要点和内容
(一).员工值日。
1.目的:
维护公司日常工作秩序,及时联络、处理事务;
2.一般以工作时间为责任时间;
3.值班要点:
1).巡察办公场所保洁情况;
2).电话记录、处理、转送;
3).领导交办任务。
(二).部门主管值班
以公司业务工作为主;
2.一般以下班时间或节假日为值班时间;
1).接待下班后来客;
2).处理未完成工作;
3).处置下班后的突发、紧急事件;
4).值班人员接打值班电话,应记录来电时间、单位、授话人、主要内容;
5).值班接待来宾要记录来访时间、单位、来访人、主要内容,提出处理意见;
6).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准确填写值班日志。
四.值班规定
1.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有事须先请假,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
2.值班时坚守岗位,不得聚众打牌、看电视、嗑睡;
3.在规定的时间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
4.接待来宾外松内紧、热情招呼,具有高度警惕性,善于鉴别来人意图,要守口如瓶,不能随便乱说;
5.值班人员密切关注领导活动行踪,遇到紧急情况即能取得联系,须将公安、消防、医院、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部门及火车、飞机、出租车的地址、电话、路线等信息置于明显处,以备应急需要;
6.遇到紧急事件,首先要冷静,敢于负责,一方面大胆采取应急措施,以免贻误;
另一方面及时汇报主管领导或和公安部门报警。
五.接听值班电话应注意:
1.礼貌相待:
不论打进、接入,应主动通报公司名称、职务、姓名,如对方未通报,应客气询问清楚;
2.使用语言文明,切忌粗声粗气;
3.对重要或较长的电话内容,可请对方复述一遍;
4.对要求打公司领导的电话,首先问清对方的单位名称、职务、姓名,然后婉转回答“请您稍等,我给您找一下”之类的话再处置;
5.对打听事情、咨询类担心条态度和蔼、礼貌对待、恰到好处地回答;
6.除紧争情况随时报告外,一般将若干电话内容集中到一起,有条理地予以报告;
7.加大节假日值班力量,由公司部门主管带班,征求下属中同意后排定值班表,印发各有关部门和人员;
8.根据需要,可安排公司单身职工多兼值班工作,并给予适当的加班补贴。
局机关办公室管理制度
2010-6-2012:
14:
54
珠晖区商务局用户
为规范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建立考勤制度,是否出满勤作为年终考评的一项内容。
2、因病请假,需将医生出具的病假证明连同请假单报办公室分管领导,超过三天的需报局长请假。
因事请假,应填写请假单。
请假一日的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
请假一日以上的由局长审批。
二、卫生管理
1、局工作人员要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室内外清洁美观,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瓜果、皮核,及时清理办公室垃圾。
2、积极参加全民卫生周活动,每周礼拜五全局工作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卫生清扫,不得无故缺席。
3、室内办公用品和各种用具存放整齐有序,不准在室内随意堆放物品、燃烧废纸、乱贴乱画。
4、周一至周五安排专人负责全局卫生保洁工作,制定卫生安排表,局工作人员严格按卫生安排表执行。
三、司机、车辆管理
1、司机要坚守岗位、服从安排,上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完成出车任务后,要及时返回报告。
2、司机平时及节假日、休息日未经领导安排或批准均不得私自出车。
3、司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执行有关的法令规定,做到无事故、不违章。
4、办公室车辆必须由司机驾驶。
其他人员需要用车须经分管办公室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用车。
未经批准因公车私用而造成车辆损坏、交通事故和丢失车辆的,一切后果由当事者自负。
5、驾驶员要加强车辆保养,小故障及时排除,确需维修和购买零部件时,应由驾驶员事先说明项目,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及更换。
一次维修超过500元以上的,经局长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6、下班后办公室车辆原则上要停放在区机关大院,经批准开回住宅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公用停车场。
四、物品管理
1、办公用品的购买、分发统一由办公室负责。
2、办公用品的管理。
办公用品入库、出库要登记。
物品购买后,专门建立一本保管帐,写清入库的时间和数量,领用时,由各股室负责人在办公用品登记本上注明所领办公用品名称、数量,并签字。
3、办公室电脑只限于工作使用,严禁用于玩游戏、炒股票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所有电脑,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换任何部件、配件、外设;
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