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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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人员动员,建立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包括对其他人员及一线人员家属进行多种形式的慰问与安抚,最大限度的解决人员的实际困难。
(3)做好必要生活物品(如工作人员的食品、生活用品,安全防护用品)的保障工作,制定人员安全预防措施。
(4)对其他各组汇报的情况(包括人员出勤、感染情况等)要做出快速的应答。
(5)及时与上级领导沟通,协调解决各种临时性问题。
2、药品供应与质量监控组:
由药品供应科主任任组长,其职责是:
(1)根据医院制订的诊疗指南或专家组意见做应急采购计划,对采购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形成报告。
(2)负责医院药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协调各调剂室急用药品的调剂。
保证常备药品目录的品种供应。
(3)快速采购非常备药品和其他特殊抢救药品,要从多渠道获取药品信息,进行市场信息追踪,掌握非常备药品生产企业及供应渠道,应特别注意详尽记载非常备药品目录中的品种供应链,尤其应明确指出最便捷的采购途径。
主信息和备选信息均应详尽,应正确、详尽地记载尽可能多的联系方式,注明主要联系方式和备选联系方式。
(4)协调财务部门,保障应急采购计划所需资金。
(5)负责购进、受赠与捐赠药品的质量控制。
3、药品调剂组:
由药品调剂科主任任组长(发热门诊可指定临时的组长),其职责是:
(1)进行医院日常药品的调剂工作,执行其他与调剂相关的临时性任务。
向病区运送药品,每次需将药品送至发热门诊或隔离病区的半污染区,与污染区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
(2)进行切实有效的防护(考虑到有可能个别发热病人到门诊),处方应用院内网络系统传递,手工传递的处方应进行消毒并妥善保管,避免院内交叉感染,尤其是发热门诊调剂室。
(3)保障药品供应,经常与临床沟通用药信息,适量储存药品,防止积压。
(4)做好患者的用药咨询和宣传工作。
4、临床药学组:
由临床药学科主任任组长,其职责是:
(1)收集整理药学信息,并及时向医护人员发布。
(2)参与药物治疗方案的制定,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3)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和监测。
(4)视患者情况建立药历。
第三章预警系统的管理
第六条预警系统的启动:
发生突发事件时,根据其性质、类别及严重程度,启动应急响应。
当班人员立即上报科室负责人,由负责人协调工作,并根据情况逐级上报。
第七条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由组长负责协调工作。
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由科室主任负责协调工作。
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由调剂室负责人负责协调工作。
第八条抢救紧急呼叫:
如遇抢救患者,当班人员应准备好急救药品,积极主动地参与抢救工作。
当药品短缺时,应主动与药品仓库或其他调剂室联系,尽快补足,同时应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寻找代用品解决问题。
第四章信息管理
第九条信息收集:
临床药学组在突发事件的整个过程中,通过网站、报刊杂志、书籍、讲座、座谈、咨询等及时、准确收集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
包括政策法规、动态变化、防治信息、改进措施和有关防治药物使用情况、不良反应及防治措施等。
第十条信息加工分析:
临床药学组将收集的信息总结归类。
对突发事件防治有指导和改进作用的信息,重点是预防及治疗药物(尤其是新药)的名称、用法用量、疗程、不良反应及特别注意事项等信息总结归类形成较完整的药物信息资料报告,及时上报。
第十一条信息发布与传递:
政策法规、相关疾病信息、药品信息等信息报告经过审核,由临床药学组通过药讯、单位网页、报告、培训等形式向医护人员、公众进行宣传指导。
第十二条信息反馈:
临床药学组在危机发生的整个过程中,须主动了解医护人员的需求,及时给予解答,从而使药学信息服务不断改进与完善。
第五章捐赠药品管理
第十三条捐赠药品应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在医院和受赠方同意下进行。
捐赠药品的品种、数量,医院与受赠方协商确定,并遵循合理使用、避免浪费的原则。
第十四条捐赠药品的来源应有记录,具有可追溯性,符合药品质量标准。
捐赠前应经药品质量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和确认,登记药品批号、有效期,查看药品质量证明与药品标示等。
药物不得与其它捐赠物混箱放置。
第十五条对捐赠药品要注意合理用药指导,减少或避免不良反应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医院向患者赠送的药品,也要注意合理用药的指导。
已配发给患者的但未用的药品,除为安全处理外,不得回收。
第十七条捐赠药品按医院特需药品管理规定进行账目处理。
第六章受赠药品管理
第十八条全面管理组要加强对受赠药品的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药品供应与质量监控组应对药品质量进行确认。
第二十条针对捐赠方的意愿,需要医院免费向患者提供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可以收费的受赠药品要纳入医院管理渠道,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应当用于捐赠目的。
其销售价格由药学和财务部门参照捐赠方提供的价格或市场平均价格确定,需要备案的要进行备案。
第二十一条受赠药品的处置要有规范的交接记录备查,登记药品的流向并及时上报。
第二十二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未曾批准用的品种、或不适宜医院应用的产品,由医院统一退回原捐赠单位或转赠其他医院。
第七章药学工作的善后处理
第二十三条为突发传染病病人提供药品供应的病房调剂室应设置在清洁区,每日摆药,整包装药品不应进入污染区、半污染区。
第二十四条由于特殊需要进入半污染区或污染区的药品,在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半污染区或污染区准备撤除时,应对半污染区或污染区剩余药品进行消毒处理。
消毒应在所处环境及房屋的终末消毒后进行。
第二十五条污染区剩余药品消毒采用0.2%-0.5%过氧乙酸溶液浸泡、喷洒或擦洗。
消毒后的剩余药品视为医用垃圾,不得回收使用。
可燃垃圾装入双层黄色垃圾袋,进行焚烧处理,不可燃药品破碎后,装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到指定地区掩埋处理。
污染区药品消毒销毁前,应进行账册登记,金额统计。
第二十六条半污染区内药品外包装或者原包装消毒以及半污染区内冰箱内保存药品的消毒采用0.2%-0.5%的过氧乙酸溶液擦拭。
已打开原包装的口服药品不得回收使用。
其余药品在外包装、原包装擦拭消毒后,经院感染办公室检查批准后可继续使用。
半污染区的药品消毒后进行账册登记、金额统计。
第二十七条积压药品的处理。
阶段性防治突发事件工作结束后,在保证药品的有效期内正常使用外,如存在积压药品,应及时全面统计,积压药品信息要及时与供应公司、生产厂家或其他使用单位协商解决,药品过期失效后,应建账统计,按医院有关规定报损销毁。
第二十八条药学工作人员在抗击突发事件工作中及突发事件后,应享有进行防治突发事件工作相同级别其他医务人员同样的待遇。
第八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应急预案制定之后,要指定人员负责,有计划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应急预案的演练,使全体人员了解应急方案内容,熟悉处理程序。
通过培训和演练,可以检验应急预案的适用性,发现问题及时修订,还可以提高药学人员的危机管理意识和心理适应能力,提高应急协调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条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药事管理必须服从医院统一指挥、调度,需要派员参加“医院紧急医疗队”的人员由药学部主任决定,所有药学人员必须服从科室的统一指挥,各小组之间和小组内要相互协调、配合与支持,形成巨大的应对能力,确保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十一条因应急方案设计错误或不合理,培训和演练走过场,导致实际应对突发事件时应对不力,组织混乱,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由于责任心不强,贻误应对时机,或错误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十三条临阵退缩、逃避责任、拒不服从安排的人员,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由药学部或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四条在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责任心强,处理得当,表现优异的,由药学部或有关部门奖励。
附突发事件备用药品目录(带*号者为非常备药品)
复方氯化钠注射液
甘露醇注射液
葡萄糖注射液
羟乙基淀粉注射液
右旋糖酐40针
氯化钠注射液
碳酸氢钠针
罗红霉素胶囊
头孢哌酮钠针
头孢曲松钠针
左氧氟沙星针
诺氟沙星胶囊
氨甲环酸针
酚磺乙胺
凝血酶
凝血酶原复合物*
血凝酶针
亚硫酸氢钠甲萘醌
多巴胺针
多巴酚丁胺针
胺碘酮针
酚妥拉明针
间羟胺针
利多卡因针
利血平针
洛贝林针
麻黄碱针
美托洛尔针
尼可刹米针
普罗帕酮针
去甲肾上腺素针
去乙酰毛花苷针
肾上腺素针
硝普钠针
硝酸甘油片
硝酸甘油针
醒脑静针
异丙肾上腺素针
二巯丙磺钠针*
氟马西尼针
抗蛇毒血清*
阿托品针
硫代硫酸钠针*
氯解磷定针
纳洛酮针
戊乙奎醚针
亚甲兰针
乙酰胺针*
鱼精蛋白针
磺胺嘧啶锌软膏*
磺胺嘧啶银软膏*
地塞米松针
氢化可的松针
苯扎氯铵贴
布洛芬缓释胶囊
次硝酸铋片
地西泮针
酚酞片
复方氨林巴比妥针
复方甘草片
红霉素眼膏
氯苯那敏片
氯化钾注射液
破伤风抗毒素针
氢氯噻嗪片
山莨菪碱片
山莨菪碱针
双氯芬酸针
硝苯地平片
溴米那普鲁卡因针
氧氟沙星滴眼液
异丙嗪针
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特殊管理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第三条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反应及时、依法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本预案适用于特殊管理药品购进、运输、储存、保管和使用等环节突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伤害和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社会问题的应急处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组是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构,在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履行如下职责:
1、修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研究制定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措施和程序。
3、负责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4、负责特殊管理药品购进、运输、储存、保管、调配、使用环节的监管并实施有效干预。
5、负责依法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组织调查、确认和处理。
6、负责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有关资料的整理和情况的综合汇报。
第六条药学部门在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履行如下职责:
1、综合协调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的预警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综合协调医院特殊药品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工作。
3、负责对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的调查,必要时协助有关部门实施控制。
4、组织实施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协助解决应急处理中的具体问题。
5、负责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情况的总结与报告。
第三章预防与控制
第七条相关部门和科室要大力开展特殊管理药品法律法规和特殊药品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防范意识。
依靠全院的力量、预防和减少特殊管理药品对社会的危害。
第八条相关部门和科室切实履行职责,规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
第九条加强特殊管理药品的日常监管,制定和落实预防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责任制,定期检查特殊管理药品管理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
第四章报告与处理
第十条医院工作人员发现特殊管理药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立即报告科主任或护士长,同时向药学、医疗和安全管理部门或直接向医院领导报告。
1、特殊管理药品滥用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严重中毒。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
3、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4、放射性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
5、医疗用毒性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
6、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
7、发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滥用成瘾人群的。
第十一条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通知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立即启动应急报告和处理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和处理程序如下:
1、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定采取控制危害扩大的措施或者对现场进行控制。
2、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根据患者的情况,请院内外药学、医学专家组成救治小组。
3、药学部门或其他管理部门要安排专人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涉及范围、死亡人数、事故原因、已采取的措施、面临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和报告时间等。
报告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的形式采取电话(电话报告后应以书面文字形式补报)、传真、纸质或电子文档的形式,留存书面报告材料。
4、在事件处理过程中要不断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件的处理情况。
5、事件处理完毕,领导小组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研究应对措施并进行整改,写出总结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
第十四条对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瞒报、缓报、谎报的,对其主要领导人及其责任人依法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
第十五条未按本预案的规定履行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或者未对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采取控制措施的,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
假、劣药品,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
的处置预案及流程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药品质量与用药安全管理,有效预防、控制和处置假、劣药品,调剂错误药品导致的人身损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和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假、劣药品,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的处置原则是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迅速反应、依法处置。
第三条假、劣药品,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事件的处置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组主要负责;
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组协助处置。
第二章预防与控制
第四条药学部门按照《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格的药品,对药品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严格执行药品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主动搜集药品质量信息,采取防范措施,严防假、劣药品用于临床。
第五条对上级部门通知的怀疑某种药品或某批次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要做出快速反应,采取封存、暂停使用等措施,严防类似事件在医院发生。
第六条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组要加强药品质量与安全的监管,并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
第七条加强医务人员药事管理法规与合理用药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加强防范意识。
减少假、劣药品,调剂错误药品导致的人身损害。
在诊疗用药过程中,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医院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医师开具药品,要确保药物用法用量正确,避免药物之间出现配伍禁忌;
药师要严格按照处方调剂操作规程,审核与调剂处方,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护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医嘱,正确存放与配制药品,认真执行用药后观察制度,做好各类药物临床观察,特别是对新药上市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监测,必要时由药师协助。
第八条临床药师要加强临床用药指导,参与临床查房、会诊与疑难危重患者的用药讨论,对药物治疗提出指导性意见,实施药学监护,减少不良反应。
建立药物咨询制度,为医护人员和患者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用药信息和用药咨询指导。
第九条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加强用药监管,对药物临床应用各环节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
第三章报告与处理
第十条医务人员发现假、劣药品,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的疑似事件时要积极进行临床救治,做好医疗记录,保存好相关药品、物品的留样等相关证据,立即报告科主任或护士长,同时向药学、医疗管理部门或直接向医院领导报告。
第十一条医院在接到报告后,根据患者的情况,请院内外医学、药学专家组成紧急救治小组,进行必要的救治,将患者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二条在采取救治的同时,药学部门会同医院有关部门或科室对所发生的事件展开进行及时的调查、分析,整理、保存相关资料,做好证据收集和保护工作。
调查内容包括发生事件的科室、人数、性质、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及其他已掌握的情况等。
第十三条对调查情况进行快速分析,确定造成人身损害的原因与药品的相关性,按规定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怀疑或确定为药品不良反应导致人身损害的,要按照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规定上报。
第十五条怀疑或确定为假、劣药品导致人身损害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按照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与处置流程的规定,迅速召回院内所有该种药品妥善保存,待上级部门备查。
第十六条怀疑或确定为调剂错误导致人身损害的,及时追回患者手中的药品。
第十七条紧急情况处理结束后,药物质量与安全管理组要及时向医院提交事件处理报告。
对假、劣药品,及时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对严重用药错误报告有分析,有整改措施。
根据假、劣药品和调剂错误的原因分析,及时修订相关制度,加强环节管理,保障用药安全。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第十九条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药学部电脑故障药事管理应急预案
第一条为保证在医院电脑故障时药品的供应,使患者临床用药不受影响,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调剂室如发生电脑故障,要立即通知信息科人员前来查看与维修。
短时间内能够修好,如不影响患者救治时,要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如影响患者救治或短时间内不能维修好(如电脑瘫痪),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第三条立即报告门诊部,并通知急诊科和各临床科室。
第四条门诊部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启动人工收费;
通知门诊科室医师开具手工处方。
第五条门诊调剂室按照医师手工处方进行人工划价,人工收费后发药,保存手工处方与收费单据。
第六条急诊科留观患者、抢救患者和病区住院患者由科室统一先领取药品,后补办手续。
第七条调剂室急需的药品,在药品仓库或其他调剂室间借用。
第八条电脑恢复后,由门诊调剂室、财务部、信息科核对手工处方与收费单据,调整调剂室药品的微机库存。
第九条药品仓库如发生电脑故障,各调剂室与病区急需用药品时,可直接到药品仓库借用,待电脑正常后再补办出库手续。
第十条医院在药品盘点,电脑临时停用期间的患者用药问题按电脑故障药事管理应急预案处置。
药学部停电药事管理应急预案
第一条为保证在医院停电时药品的供应,使患者临床用药不受影响,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调剂室如发生停电,应立即启用临时照明工具,通知电工房人员前来查看与维修。
短时间内能够修好,如不影响患者救治时,要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如影响患者救治或短时间内不能维修好,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第八条正常供电后,由门诊调剂室、财务部、信息资源部核对手工处方与收费单据,调整调剂室药品的微机库存。
第九条药品仓库如发生停电,各调剂室与病区急需用药品时,可直接到药品仓库借用,待正常供电后再补办出库手续。
药品仓库、器械科
发生火灾扑救、疏散预案
第一条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河南省安全消防条列》,保证在紧急状态下医院的应急工作有条不紊,最大限度地保护医院财产和职工、患者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医院要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教育职工“会报警,会逃生,会扑灭初期火灾”。
第三条医院要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保证消防设备工作正常、疏散通道通畅、疏散指示标示完好、应急照明设备正常。
第四条医院要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防火演练,保证在火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