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安全生产培训办证流程Word下载.docx
《东莞市安全生产培训办证流程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东莞市安全生产培训办证流程Word下载.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东莞市安全监管局
事项设立的依据:
《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
办事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总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站长、法定代表人等。
应在东莞市安全监管局接受考核的单位主要负责人:
1、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省属驻地生产经营单位分公司、中央企业驻地的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市属(在市区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含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
2、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乙类(包括乙类)以下各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二)东莞行政区域内初级安全主任培训工作由我局组织,安全主任聘用标准参考如下:
1、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乙类(包括乙类)以下各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必须聘任不少于一名专职注册安全主任;
其他经营单位必须聘任不少于一名专职或者兼职的注册安全主任或者委托注册安全主任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2、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含300人)至500人以下的乙类(包括乙类)以下各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必须聘任不少于二名专职注册安全主任;
其他经营单位必须聘任不少于一名专职注册安全主任。
3、从业人员500人至1000人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不少于从业人员人数的千分之四的比例聘任不少于二名专职注册安全主任;
从业人员超过1000人的生产经营单位,超过部分按不少于从业人员人数的千分之二的比例加聘注册安全主任。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上(含1000人)的各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和从业人员1500人以上(含1500人)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聘任不少于一名高级注册安全主任。
在聘用的注册安全主任中,中级以上注册安全主任的比例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一。
兼职注册安全主任应当具有中级安全主任以上资格,并且只能在三个单位兼职。
申请条件: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等。
(二)凡身体健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安全主任资格:
1、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三年;
2、具有大专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二年;
3、具有安全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下同)大专以上的学历,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一年。
申报所需材料: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
《东莞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学员登记表》一份,需交验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大一寸红底彩照5张(免冠,请不要穿红色上衣拍照)、学历证明。
有效期:
三年
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关于取消13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价[2009]136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6月1日起取消考试费。
(二)初级安全主任:
《广东省安全主任资格申报表》一份、需交验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大一寸红底彩照5张(免冠,请不要穿红色上衣拍照)、学历证明。
遗失补办:
遗失证件的,需回原发证机关办理补办手续。
补办由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发初级安全主任证件的,需由本人填写遗失声明(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交大一寸红底彩照5张(免冠,请不要穿红色上衣拍照)及学历证明,查实资料予以补办。
(咨询电话:
83037088)
办理事项二:
特种作业操作证
1.低压电工操作证
2.进网作业10.5千伏以下高压电工操作证
3.焊工操作证
4.制冷设备维修操作证
5.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
6.登高架设作业人员
项设立的依据:
《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第13号令)、《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
1.低压电工2.进网作业10.5千伏以下高压电工3.焊工4.制冷设备维修操工5.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满18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持本人身份并提供复印件1份、一寸白底彩照5张(免冠,请不要穿红色上衣拍照)、学历证书、填写《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卡》一份、《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一份(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有效期六年,每两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应于复审
日期前三个月内到各安全监管分局申请办理复审,有效期满者复审同时申请换证,过期不复审/换证证件作废。
受理时限:
考核单位收到考核申请后,应在60日内组织考核。
经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根据粤行费东字080800号、粤价函[2002]137号,特种作业理论考试40.00元/人次,操作考试:
焊工作业650.00元/人次,电工、制冷、登高200.00元/人次。
补办由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需由本人填写遗失声明(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交一寸白底彩照5张(免冠,请不要穿红色上衣拍照)及学历证明,查实资料予以补办。
办理事项三: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审\换证
非行政许可类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第14条(国家经贸委第13号令)、《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第1条(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在证件复审期\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申请复审,到期需换证的应回原发证机关办理。
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1份、一寸白底彩照5张(免冠,请不要穿红色上衣拍照)、填写《东莞市特种作业复审表》1份、提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原件。
两年
办理事项四:
安全主任注册
在东莞工作的广东省安全主任
《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
取得《广东省安全主任资格证》的人员,受生产经营单位聘用后,凭聘用单位证明,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分局申请办理注册。
各全监管分局收集当地镇街需要注册的安全主任资料,资料审核后集中整理上交至市局办公室办理注册。
各培训机构自行组织培训的需要注册的安全主任,由培训机构负责收集安全主任注册申请表及安全主任证书,资料审核后集中整理上交至市局办公室办理注册。
填写完整、贴好相片的《广东省安全主任
注册申请表》一份,并在安全主任证书上注册情况一览注册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将资料统一交至所在镇街安全监管分局办理。
注销:
变换工作单位的,应向所在地注册机构重新申请注册,原注册单位自动注销;
不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应向所在地注册机构提交单位加意见的《安全主任注销申请书》,办理注销。
办理事项五:
安全主任继续教育/换证
定期需继续教育及到期换证的初级安全主任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号令)、《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主任证书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2个月内向原发证部门办理延期手续。
初级注册安全主任证书换证,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继续教育。
安全主任换证由企业对安全主任工作述职情况提出意见,各镇街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初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实行综合考核的方法进行。
申请换证的安全主任需提供《东莞市安全主任换证申报表》(见附件,复印有效)一式两份,并提供如下资料一齐上交各镇街安监分局:
1、原安全主任资格证书(正本);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免冠大一寸红底彩照两张(办新资格证用);
4、各安监分局加盖“已培训”意见的《东莞市安全主任继续教育申请表》一份。
各镇街安监分局要根据申请人的书面材料和申报表格进行初审和提出意见(是否同意进行换证)。
各镇街安监分局将资料整理成册后报市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