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仓单业务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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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仓单期货转现货流程
2013-06-2415:
21:
40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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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标准仓单期货转现货:
简称标准仓单期转现,指持有方向相反的同一月份合约的客户协商一致并向交易所提出申请,获得交易所批准后,分别将各自持有的合约按交易所规定的价格(平仓价,买卖双方可协商)由交易所代为平仓,同时按双方协议价格(转让价)进行与期货合约标的物数量相当、品种相同、方向相同的标准仓单的交换行为。
郑商所标准仓单期转现流程:
合约存续期内可申请(CF/PM最后交易日除外)
填写《期转现授权书(买方/卖方)》,截止办理时间为每一交易日14:
30。
郑商所分通过交易所期货公司结算和客户双方自行结算。
客户自行结算的货款划转与增值税发票的传递皆由双方客户自行处理,期货公司不负责代收代付及审核,办理当日收市后交易所平仓,次日仓单即可过户。
仓单转让通过交易所期货公司结算的,双方办理当日收市后交易所平仓,次日买方保证金账户冻结全额货款,结算时扣除相应全额货款,卖方在申请次日结算后收80%货款,仓单过户给买方。
至买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后,卖方再收到剩余的20%货款。
标准仓单期转现通过交易所和期货公司结算的,需对双方均收取手续费。
大商所标准仓单期转现流程:
合约上市至交割月前一月倒数第三个交易日内可申请
填写《期转现授权书(买方/卖方)》及购销合同,截止办理时间为每一交易日11:
30,材料原件需补寄至交易所备案,大商所各部门会对标准仓单期转现申请进行审批。
大商所的标准仓单期转现只能选择通过交易所期货公司结算,并对申请期转现的买卖双方收取一定标准的手续费。
其流程为:
买方客户应在申请前一日将全额货款打入买方会员保证金账户,提出申请当日其货款即刻冻结,申请成功当日收市后平仓并划扣货款,同时获得标准仓单。
卖方客户在申请成功当日收市后由交易所平仓并划入80%货款,同时将标准仓单过户至买方账户。
至买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后,卖方再收剩余的20%货款。
上期所标准仓单期转现流程:
合约上市至最后交易日前两个交易日内可申请
上期所期转现必须通过电子仓单系统。
第一步:
通过期货公司申请标准仓单期转现
办理标准仓单期转现业务的买卖双方会员(客户)达成协议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由其中任意一方会员提交期转现申请,另一方确认后,经交易所批准实施期转现。
第二步:
经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实施标准仓单期转现
买卖双方标准仓单期转现的结算可以通过双方自行办理,也可以通过交易所期货公司办理。
通过交易所期货公司结算的,按交割标准收取手续费。
买卖双方自行结算的,货款由双方自行交付,标准仓单的转让过程同自行结算的电子仓单转让流程,或采用提货后自行交付的方式。
要求交易所期货公司结算的,应通过期货公司会员进行,期转现业务流程如下:
1)卖方客户授权。
卖方客户应先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将标准仓单授权给卖方会员以办理期转现交割业务。
客户可撤销授权,但是,交易所驳回申请或会员撤销申请后,对应仓单应由会员退还给客户;
2)卖方会员提交仓单。
卖方会员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将标准仓单提交给交易所;
3)交易所分配仓单。
交易所将标准仓单分配给买方会员;
4)买方客户交款至买方会员保证金账户;
5)买方会员交款至交易所,交易所释放分配到该会员名下的标准仓单,并将货款付给卖方会员;
6)买方会员分配仓单:
买方会员应在取得标准仓单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将分配到其名下的标准仓单再分配给买方客户。
如买方会员不能按时分配标准仓单,应向交易所报告原因。
7)增值税发票流转与上期所交割流程一致。
标准仓单买断与串换业务实践国际期货
时间:
2013-08-0919:
13 来源:
中国国际期货仓单回购案例
甲方客户是一个产地的现货贸易商,乙方客户是规模以上的生产、加工类企业。
甲方客户准备从产地收购一批大豆卖到期货盘面进行交割,因为资金周转问题,与乙方客户协商进行仓单回购业务。
(该案例发生在两个客户之间,期货公司子公司可以取代乙方客户的角色。
)
操作方式
双方约定由甲方将符合交割质量标准的大豆发至大商所指定交割仓库,注册标准仓单后转让给乙方,乙方按约定数量在A1301合约卖出保值交割。
相关费用计算:
标准仓单生成前的所有费用(产地到交割库的运输、损耗、入库、保管、检验注册费用和升贴水)、期货交易和交割手续费、仓储费均由甲方承担,各项费用收取标准按交易所和期货公司标准执行;
资金占用费按年6%计算,包括持仓保证金占用的资金,乙方预付货款及垫付的各项费用占用的资金。
付款方式
合约签订后乙方即按约定数量在A1301合约卖出开仓,按实际开仓价格支付20%预付款,标准仓单转让后支付甲方60%货款,实物交割后扣除相关费用支付余款。
增值税发票的开具
由买、卖双方根据交割结算价开具。
先由甲方开具给乙方,再由乙方根据交割配对情况为接货方开具,提交时间为交割配对后7个工作日内。
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中,甲方获得了收购资金,扩大了业务规模,同时在期、现货市场之间建立了一个完整的购销渠道,从而实现了自身能力达不到的现货收购量及期货交割量。
乙方提供了融资渠道,收取了资金费用,同时采用标准仓单转让后付款、实物交割还款以及根据交割结算价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方式,规避了以上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在锁定收益的前提下扩大了期、现货贸易规模。
将来期货公司子公司可以作为乙方开展仓单回购业务,这也是利用期货市场服务产业客户,服务于实体经济的直接体现。
期货公司风险管理业务需要第三方服务平台
编者按:
为深入了解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业务的筹备开展情况,探索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新路径,大商所于6—7月对中粮期货(博客,微博)、国投中谷期货、万达期货、永安期货以及南华期货、光大期货进行了调研。
现刊发此次调研的所见、所闻、所感,以餐读者。
2012年12月,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以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工作指引》。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共有19家期货公司通过业务试点备案。
风险管理子公司是一项创新业务,自第一批期货公司备案成功以来,业务开展得怎么样?
经营模式都有哪些?
和交易所业务又有哪些交集?
中粮期货
基本情况
中粮期货是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现货行业背景不仅有传统的粮油进出口渠道,还包括被并购的最大粮食内贸企业中谷集团的部分渠道。
中粮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是4月25日第二批通过业务试点备案的,目前还在筹备阶段。
不过,从2004年起,中粮期货就开展了部分相关的业务。
限于目前的管理制度,国有企业从事期货交易需要董事会和国资委的批准,大型国有贸易商进入期货市场受到限制,而生产商的保值意识不强。
中国期货市场目前还缺少做市商制度,而国外的期货市场是先有做市商,后有市场的。
中粮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的发展目标就是把国外对做市商的资格要求和条件引入国内,让市场的经济利益来解决投机性的问题,并利用自身的现货优势,从具有发言权的豆粕和豆油入手,成为行业中成功的做市商,走专业化、金融化的道路,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服务,让客户可以利用半成品和制成品融资。
中粮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目前投资3亿多元,重点放在棕榈油、玉米、小麦、白糖、棉花、玻璃、塑料和焦炭等品种。
业务情况
仓单回购:
中粮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以高于银行贷款的利率(月利0.95%—1.5%)把客户的仓单买下,客户在需要时再买回去,客户得到应急资金,子公司赚取利息。
跟客户共同进行合作套保和基差交易:
期货头寸体现在子公司的账户上,增加了期货公司的期货交易量,客户就其生产经营情况在期货市场上进行保值。
目前在棉花和橡胶品种上操作较多。
期现套利:
利用期货和现货市场的价差进行套利交易,近期在大商所完成了1.3万吨棕榈油和2.3万吨玉米的交割。
定价服务:
中粮期货认为定价服务是现在就确定未来的价格,同时带有期权的概念,也含有基差的一些内容。
目前中粮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还未开展定价服务。
和交易所业务的交集
希望交易所能挂一个现货交易平台,便于子公司持有的标准和非标准现货进行买卖,像国外那样逐渐形成一个有型的场外市场和以期货价格为指导的多层次市场。
由于部分现货电子市场对升贴水的规定和在交割上的便利,中粮期货会进行一些以现货交割为主的交易。
国投中谷期货
国投中谷期货是由原来的中国粮食贸易公司的期货公司——上海中诚发展而来,目前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控股,中粮集团参股。
国投中谷期货在今年的前两批风险管理子公司资格备案审查中都进行了申报,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获得通过,目前已经进行了第三次申报。
虽然国投中谷期货目前还没有通过风险管理子公司的资格审查,但是由于在现货行业长期的积累,其实际已经开展风险管理子公司的部分业务。
据介绍,近5—6年来,国投中谷期货设有交割部,自身以及帮助客户做了大量的期货交割,占郑商所和大商所农产品(000061,股吧)交割量的60%—70%。
具体模式如下:
一站式交割:
从2006年设立交割部开始,在期现价格存在套利机会时,进行一站式交割,完成从现货收购到期货交割或者从仓单提货到现货销售的全过程。
仓单串换:
利用原有的中粮贸和中谷的渠道资源,建立各个大型仓库的电子档案,对库中存粮的品种、等级、仓号和垛位建立电子档案,提供信息共享和物流配送。
基差交易:
在日常的现货贸易中,尽可能地引导客户进行基差交易。
由于目前国内四大粮商的现货交易全部采用基差交易(以国内期货价为基准),国投中谷期货在现实贸易中也引导国内客户做基差交易。
合作套保:
都是一对一的谈判,没有很格式化的固定模式。
准备利用目前建立的各个库点的电子档案,试运行一个场外市场和定价中心,向现货和期现结合的交易平台方向发展。
一是希望交易所独自或与其他交易所共同建立一个场外产品的交易市场,使期货和现货更好地对接。
二是希望交易所能在对外开放方面加快步伐。
万达期货
万达期货是由河南粮贸发展而来,目前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下属的中储粮油脂有限公司。
今年3月,万达期货第一批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的资格备案申请,成立了全资的风险管理子公司——百安赛贸易有限公司,目前已完成注册程序,并设立了内部的相应机构。
百安赛依靠股东单位的资金优势以及万达期货在棉花、白糖、油脂油料、谷物、化工等品种的优势,主营仓单服务、合作套保、定价服务和基差交易,致力于为产业客户提供一揽子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金融产品,并不断将自身打造成财务管理中心、客户风险管理中心、产品设计推广中心、客户交割结算中心和产业客户服务中心。
仓单服务:
主要是通过百安赛为产业客户提供仓单串换、仓单收购、仓单回购、仓单销售、仓单融资等业务,为产业客户建立起仓单的信息、资金和流通平台。
在仓单服务方面,百安赛设计了具体的产品,包括针对持有标准仓单但区域不匹配,品牌等级不适合或期转现无对手的客户的标准仓单串换;
针对持有标准仓单,且需要套现的客户的标准仓单销售;
客户需要赎回之前将仓单转让的仓单回购;
需要在期货市场购买货物的标准仓单收购;
对持有标准仓单,需要通过仓单质押获取资金的标准仓单质押融资;
对持有非标准仓单的非标准仓单质押融资等。
主要是为客户提供全面风险管理,为客户的采购、销售、库存等环节进行风险评估、风险量化、风险监控,并与客户合作保值,以提高客户的套期保值操作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
具体产品包括对持有现货头寸,缺乏套保资金,需要在期货市场进行卖出保值的卖出合作套保;
对要购进商品的中下游客户的买入合作套保。
是指百安赛可以在基差贸易的基础上为现货企业提供点价交易、均价交易、远期和互换等个性化的定价和风险管理工具。
是指百安赛可以通过自身基差交易的实务操作所形成的成功模式和示范效应,引导实体企业利用期货市场完善定价机制和风险管理。
希望能有一个场外的衍生品市场,并正在考虑基于中储粮系统的2000多个储备库,构建内部的交易系统。
万达期货认为这种电子化的B2B市场早晚会出现,构建一个全国性的物流配送系统是必然趋势。
永安期货
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是永安期货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总部设在杭州。
目标是结合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两个市场,综合利用期货、期权、互换等金融衍生工具,发展成为业内领先的大宗商品以及供应链金融综合服务提供商。
永安期货早在10年前就进行了尝试,成立有独立的法人公司,业务范围较广,年收益率约15%。
解决期货合约标准化与企业实际需求多样化之间的矛盾,为中小企业客户参与期货市场提供方便。
具体业务包括仓单串换、仓单回购、仓单销售和仓单期转现等。
包括期现合作、风险外包和合约合作。
期现合作是指双方共同合作,发挥各自在现货领域与期货领域的优势,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风险外包是指有需求的实体经济和产业客户提出具体的保值目标,永安资本通过期货或者现货工具,进行风险管理,帮助其完成保值目标。
合约合作是指由永安资本对客户报价,提供一个虚拟期货合约,供客户保值,解决企业经营活动与期货套保合约不匹配或流动性不足的矛盾。
是指买卖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时间,双方以某期货市场相关品种的收盘价或盘面价加上约定的基差值,作为履约价格完成现货交易。
是一种低风险的贸易模式,通过期货保值将商品的绝对价格波动风险转化为相对价格波动风险,即基差波动风险,大大降低了企业贸易过程中承担的风险,提高贸易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目前其业务模式还比较单一,处于探索阶段,虽然较其他机构具有一定的专业优势,但客户的实际接受程度较之由交易所推动还有很大差距。
资产管理业务被批准的时间较短,相关配套政策规定尚不够明晰,目前获得该项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多以求稳为主,业务模式基本为一对一理财服务,具体形式包括高频交易、程序化交易、套利交易和趋势交易等。
整体来看回报较为稳定,收益水平要优于散户。
如光大期货的程序化交易实验运行2个月的收益在3%—5%;
南华期货的高频交易2个月的收益约7%;
永安期货除一对一委托资管外,还开展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启示
风险管理业务的开展迫切需要第三方服务平台
期货公司对服务平台的需求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清算服务,由交易所提供清算服务更容易被市场参与各方接受,公允性和保障性较之双方自主清算要高得多;
二是现货平台服务,由交易所建设一个能够用于期现结合的现货进出通道,对期货公司开展资管和风险管理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参与交易所的平台建设,部分期货公司强烈希望作为做市商参与或参股平台。
自发的OTC市场正在萌芽
永安期货已尝试建立QQ群和微信群商圈,中期协也曾探讨过建立通用平台。
在郑州商品交易所组织的风险管理子公司业务培训交流会上,也有期货公司谈到交易所设立相关服务平台的问题。
可见,如果交易所不着手建设,其他一些组织或单位也可能会自发建设交易平台。
风险管理子公司业务的发展有助于推动相关平台建设
从整体上来看,资产管理业务和风险管理业务客观上促进了多层次商品市场的建设,与交易所的市场建设会形成较好互补,把握好监管机关的这一思路和期货公司的实际困难,结合交易所实际情况,以针对性解决实体经济与期货公司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根据风险管理子公司的性质对现有的交易规则作一些微调,对切实推动交易所建设会有较大助益。
仓单服务业务风险及防控措施
仓单服务作为风险管理子公司的四个业务系统之一,在风险管理和服务模式创新中具有重要地位。
本文围绕仓单服务中的串换、回购、收购、销售四项业务,探讨其中的业务创新和实施中的相关风险,并提出一些参考性建议,以期对行业发展有所启发。
仓单串换业务风险
关于仓单串换业务,早在2006年,上期所与中钢集团就已针对钢材品种进行研究,主要是想借助中钢集团的营销网络和现货资源等优势,为钢材期货上市后实物交割的仓单串换等业务提供支持和便利。
2010年初,大商所开发的“仓单串换信息发布系统”正式上线,投资者可自行在仓单串换系统中发布期、现货供求信息,进行具有不同地点、不同品牌等属性的期、现货商品的串换或买卖。
但由于缺乏提供深度解决方案的服务中介,大商所仓单串换系统的实际串换规模一直较小。
风险管理子公司在开展仓单串换业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串换标的界定、财务处理、履约保证、业务实施、价格公允等方面。
1.仓单串换标的的界定。
目前,相关业务指引并未对仓单串换的标的进行界定,即标准仓单或非标准仓单。
如果仅限于标准仓单之间的串换,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业务实施的风险,但却大大缩小了业务的标的范围。
标准仓单与非标准仓单、非标准仓单之间的串换,是否涉及业务许可。
同时,涉及非标准仓单的串换业务对风控手段也有更高要求。
2.仓单串换业务的财务处理。
仓单串换用不需要物流的方式实现了货物空间上的转移和货物权属的变更,使之更加符合客户需求。
笔者个人认为,仓单串换业务的财务处理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中“以物易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相关规定(注:
本业务主要是存货,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通常补价不超过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25%。
),即仓单串换的双方都应按所交换仓单确认的公允价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票据,对换入的货物也应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予以执行。
3.仓单串换的履约保证,即串换双方的信用风险。
仓单串换的一方提供的是假仓单,尤其是在非标准仓单中出现的可能性更大。
一方面,风险管理子公司可以利用自身的客户资源和专业优势,为仓单串换的供需双方提供信息撮合服务;
另一方面,风险管理子公司作为服务提供者,可以提高客户准入门槛,严格审查客户资信水平,建立客户诚信档案,跟踪业务进度,严防信用风险,保证双方履约。
4.即时响应客户仓单串换需求的服务能力,是业务实施的考验。
业务开展前期,由于业务规模较小和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客户的需求难以得到即时响应。
风险管理子公司需要与涉品种的产业龙头客户合作,为客户提供仓单串换服务。
产业龙头客户则需要在营销网络、常备库存规模、品种规格齐全性、资金实力、风控措施等方面都要具有一定优势,这是扩大业务规模的关键,也是对他们的重要考验。
5.串换价格的公允性。
会计准则中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公允价值确认依据规定:
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存在活跃市场;
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同类或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
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一般按照合同执行日不同行业资讯网站公布的价格取均价执行,但网站报价与现货实际成交价一般都有一定差距(报价失真)。
对于不同品牌、规格和材质的仓单之间的串换,还会涉及到相应的升贴水。
并且,不同地区对货物报价的计量方式的不同,也会影响到串换货物公允价格的确认。
仓单回购业务风险
在仓单回购业务中,风险管理子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如下:
1.回购业务与仓单质押融资的界定。
仓单回购即仓单持有方抵押仓单,借入资金,将来某日到期后再进行回购仓单的业务行为,其目的与仓单质押融资业务类似,即获得短期流动资金支持。
仓单质押融资的资金借出方一般为银行,回购业务的资金出借方在相关业务指引中并未明确,回购业务与质押融资是否存在业务上的冲突。
2.风险管理子公司的角色定位与资金出借主体风险。
即风险管理子公司在仓单回购业务中是充当资金的出借方,还是回购业务的经纪角色。
若作为资金出借方,出借资金的来源是否需要明确,即子公司的自有资金还是子公司融入的资金。
若作为经纪角色,即其他经济组织可以作为资金出借主体,则是否存在非法融资的嫌疑。
3.仓单的范围界定。
即业务的范围是仅限于标准仓单还是扩展到非标仓单。
从目前市场情况看,标准仓单的数量相对小,并且标准仓单的持有者一般为产业客户,融资渠道广。
非标仓单的规模较大,但由于其注册、监管体系不如标准仓单严格,所以应严控风险。
风险管理子公司可以探索与其他地方性现货交易所(场外市场)合作的模式,进而拓展业务范围,增加服务现货实体的广度和深度。
4.定价方式与仓单持有头寸面临价格波动风险。
若签订合约时锁定到期回购的价格,意味着客户存在着一个敞口的多头头寸,面临价格下跌风险。
若回购价格不确定,回购到期时按市价加升贴水的方式执行,价格下跌时,子公司存在跌价风险,价格上涨时,客户存在高价回购的风险。
即回购业务的定价方式与仓单敞口面临价格波动的风险,故在回购业务中要做好价格波动的风险规避措施。
5.客户违约的信用风险。
假如回购到期时,货物价格下跌,客户违约不再回购,则资金出借方面临跌价损失。
6.回购业务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回购业务在会计核算时,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资金的借入方视同融资作账务处理,但在税务上视为销售和采购两项经济业务。
销售方的销售实现时要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并收取价款,从税法上讲这已经构成计税收入的实现,应按规定的税率计征增值税。
仓单收购与销售业务风险
若收购与销售业务拓展到非标准仓单的范围,则仓单收购与销售可视同一般的现货贸易,将面临所有一般现货贸易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
现货子公司签订仓单收购或销售合同后,要根据持有或即将持有的仓单敞口风险,制定相应的套期保值方案,规避货物价格波动的风险。
2.客户信用风险。
客户信用风险的表现之一就是仓单的真实性,是否存在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存在与仓库合谋进行重复质押的套现行为;
另一方面,足额开票风险也是不得不面对的风险之一。
3.期现套利的基差风险。
现货子公司进行仓单购销的目的之一便是获得期现套利的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