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部门预算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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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分类表
表三: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功能分类表
表四: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表七: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
表九:
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
表十: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能
(一)基本情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
组织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规范性文件;
落实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
组织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牵头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
组织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
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参与制定全县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促进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
参与县级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
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激励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组织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
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
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受理人事和劳动保障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事和劳动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二)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十四)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分类、考试录用、考核、奖惩、任免、培训、辞职辞退等工作。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和省荣誉制度;
拟定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
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
(十六)代县政府承办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十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单位为政府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016年独立核算机构数3个,独立编制机构数3个.分别为柳河县人社局(本级)、柳河县就业服务局、柳河县医保中心较上年无变化。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预算情况
2018年人社部门收入总预算570.0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0.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部门支出总预算570.0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0.0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0.31万元,降低12%。
主要原因:
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公车取消,八项规定后,缩减办公经费。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人社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0.06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570.06万元,非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0.06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支出570.06万元,非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人社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人社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70.0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0.06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人社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0.0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70.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人社部门“三公经费”支出0.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公务用车费0万元。
七、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计34.1万元
八、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总计30.81万元。
九、部门预算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转下年:
8、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上缴上级支出:
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1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