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设项目现场管理手册实用Word下载.docx
《规划建设项目现场管理手册实用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规划建设项目现场管理手册实用Word下载.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八、设计变更管理程序
九、现场技术核定单
一十、变更报批程序
一十一、现场材料设备采购申报及进场验收
一十二、工程项目检查验收
一十三、承包商及监理违规处罚
一十四、工程竣工移交
一十五、工程款支付
一十六、工程项目结算
一十七、工程保修期管理
第四部分现场工程资料管理
一、现场工程资料分类
二、现场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职责
三、现场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规定
四、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
五、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表格
前言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是公司的对外窗口,体现着公司的形象,也担负着公司基建项目管理的重任,需要现场各个环节的人员精诚团结协作,因此全体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手册的有关规定、流程的要求、岗位的职责尽心尽责地努力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特此制定业主现场管理工作手册。
第一部分现场组织结构及岗位职责规定
一、项目经理部结构
项目经理部由总经理、项目经理组成。
二、项目经理部组织原则
1、项目经理负责制:
项目经理依据工程合同对项目进行管理,确保工程合同管理目标实现;
2、组织协调原则:
项目部总经理应加强对各项目的业务指导及检查,充分协调沟通,确保各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管理行为的统一性;
3、专业化原则:
各项目经理应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根据项目经理部安排进行专项知识跟踪学习,努力成为某知识领域的行家,适时参与各项目的专项业务管理及检查工作。
三、项目经理部总经理职责
1、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2、组织项目经理部工作协调会,协调好内外关系;
3、负责项目经理部对外文件签发工作;
规范现场工作管理程序;
主持项目晨会、组织工程巡检;
参与工程变更管理工作及验收移交工作;
4、掌握现场情况,当实际状况与预定目标偏离时应积极处理,确保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四、项目经理职责
1、根据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
2、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组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组织进行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3、根据批准的工程项目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办理工程现场的技术核定单、工程变更(经济签证)的审核,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负责进行现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6、负责与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负责协调安排各单位的现场配合工作以及处理现场的涉外关系;
8、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9、配合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的现场检查工作;
10、及时准确提供工程建设信息。
五、专项知识跟踪者职责
参与专项业务管理、咨询及巡查工作。
第二部分一天正常的工作流程
项目经理部工作晨会(汇总通报前一日工程施工情况,安排当天的工作计划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落实、完成当天的工作计划——进一步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各项工作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监督处理协调现场各项工作——对当天工作进行小结,并做好记录。
一、项目经理部工作晨会
时间:
每天早晨上班时间到点后10分钟开始,会议时间视当天的内容而定,但是超过30分钟。
主持:
工作晨会由项目经理部总经理主持。
内容:
1、核对、汇总前日的现场工程施工情况;
2、宣读公司下发的文件、通知;
3、就前一日施工中的问题进行总结、讨论、解答;
4、发表意见、要求、建议;
5、安排当天的管理工作。
二、工程管理业务联系单
1、规划建设其它条线(规划、设计、合约、成本等)应在合理的时间内配合解决现场施工中存在的任何问题;
2、其他相关部门也应全力帮助解决现场施工中存在的任何问题;
3、公司内部协调要求可通过项目经理部会议提出,如有必要,也可以工程管理业务联系单的形式提出,工程管理业务联系单是考核考评工程管理人员完成工作情况的依据;
4、工程管理业务联系单必须明确需要请示联系处理的工程问题及处理时限要求;
5、工程管理业务联系单传递规定:
(1)、项目经理填写工程管理业务联系单,实行实名制;
(2)、项目经理部总经理进行登记后,分别送达相关条线签收;
(3)、对工程管理业务联系单的回复,以复印件方式送达项目经理、原件项目经理部留存。
三、施工图纸自审和会审
1、施工图纸自审:
(1)、根据合同约定、国家规程规范、行业标准,承包商进场前或单项工程施工前,承包商应自行主持施工图纸自审,写出施工图纸自审记录;
(2)、承包商的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报送监理工程师、现场项目经理;
(3)、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提出审核意见;
(4)、设计管理人员对承包商的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提出审核意见;
(5)、项目经理部结合监理工程师及设计管理人员的审核意见,决定施工图纸会审的时间计划安排。
2、施工图纸会审规定:
(1)、施工图纸会审由业主组织;
(2)、参加人员:
项目经理部、设计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单位人员;
(3)、设计院各专业工程师应在解答问题前进行设计交底;
(4)、监理工程师负责施工图纸会审现场记录及汇总整理工作;
(5)、施工图纸会审记录经相关人员审定同意,形成施工图纸会审纪要(需要设计人员进一步明确的问题,应注明,并要求设计院及时提供设计变更文件),业主、设计院、监理商及承包商四方共同会签并加盖公章,作为指导工程施工和办理工程变更(经济签证)的依据;
(6)、施工图纸会审意见原件应一式五份:
设计条线、项目经理部总经理、项目经理、监理商及承包商各一份存档。
3、施工图纸自审与会审内容:
(1)、施工图纸是否完整和齐全,施工图纸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设计和施工的规程规范;
(2)、施工图纸是否与其说明书在内容上是否一致,施工图纸及其各组成部分间有无矛盾和错误;
(3)、建筑图与其相关的结构图,在尺寸、坐标、标高和说明书方面是否是一致,技术要求是否明确;
(4)、熟悉各专业施工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掌握配套施工的先后次序和相互关系,审查设备安装图纸与其相配合的土建图纸,在坐标和标高尺寸上是否一致,土建施工的质量标准能否满足设备安装的工艺要求;
(5)、基础设计或地基处理方案同建造地点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是否一致,弄清建筑物与地下构筑物、管线间的相互关系;
(6)、掌握拟建工程的建筑和结构的型式和特点,需要采取那些新技术;
(7)、复核主要承重结构或构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否满足施工和使用要求;
(8)、对于工程复杂、施工难度大和技术要求高的分部分项工程,要审查现有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能否满足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
(9)、建筑设备和加工定货有何特殊要求;
(10)、防火、消防是否满足;
(11)、材料的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
(12)、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有无问题;
(13)、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14)、地质地勘资料是否齐全;
(15)、有无分期供图的时间表;
(16)、设计地震烈度是否符合要求;
(17)、图纸是否符合业主要求。
四、第一次工地会议
1、第一次工地会议由项目经理部总经理组织召开,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2、第一次工地会议规定参加人员:
业主项目经理部成员,监理商、各承包商的授权代表及将要在工程项目中担任主要职务的责任人,指定分包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3、第一次工地会议的主要内容:
业主交底(组织机构、对监理的授权及开工准备情况等)并发“业主现场管理工作手册”给监理商及承包商;
监理交底(组织机构及监理规划等)并发“监理工作手册”给业主及承包商;
各承包商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介绍组织机构、施工准备情况并听取监理和业主的意见;
研究确定各方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4、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5、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一式三份:
项目经理部、监理商及承包商各一份存档。
五、现场工程例会
1、现场工程例会一般由监理工程师主持;
2、现场工程例会一般每周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举行专题协调会议;
3、现场工程例会规定参加人员:
项目经理、监理商、各承包商及其他相关人员;
4、月度末(每月25日前)的每周工程例会为本月的工程例会;
5、现场工程例会内容:
听取各承包商关于本周(月)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等完成情况、下周(月)工作安排计划及施工存在问题的汇报;
业主各专业工程师提出意见和要求,业主项目主管提出全面意见和要求;
监理工程师总结评价,指出上周(月)承包商施工中的不足和承包商存在的问题,提出下周(月)工程项目的工作要点和要求;
6、现场工程例会在完成后的六小时内,监理工程师必须编写会议纪要,现场工程会议纪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7、承包商根据月度工程例会要求,完成工程计量报审表的编制、完成下月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六、现场专题会议
1、专题会议一般由监理工程师主持;
2、专题会议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定期举行;
3、专题会议规定参加人员:
项目经理、监理商、承包商及其他相关人员;
4、专题会议内容:
听取承包商就工程项目某特定问题的解决方案、施工措施;
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约定、国家规程规范要求提出的解决办法;
业主发表意见;
最后业主、监理商、承包商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5、专题会议在完成后的六小时内,监理工程师必须编写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由各承包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业主现场项目主管等相关人员签字认可、报项目经理部总经理审查备案;
6、专题会议的会议纪要应一式三份:
项目经理、监理商及承包商各一份存档;
7、复杂的工程技术问题可邀请相关专家参加,专家评审会的结论提交领导,供决策参考。
七、业主填写的工程报表
1、工程巡检周报:
(1)、项目经理部组织工程巡检,根据每周巡检情况,监理人员填写相关报表并报送项目经理部;
(2)项目经理部汇总各方意见,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巡检评分表”;
(3)、工程巡检周报内容:
项目的安全文明状况、施工质量情况、监理工作质量、资料整理情况及工程施工中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4)、工程巡检周报时效性:
在下周星期一完成;
(5)、工程巡检周报份数:
一式四份,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部总经理、监理商及承包商各存一份。
2、现金流量月报:
(1)、统计项目本月付款额及下月付款计划,项目经理组织汇总各方提供的数据,按规定的格式填写;
(2)、承包商在提交付款申请的同时应提交下月付款计划,监理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定、送成本条线备案;
(3)、现金流量月报表的时效性:
每月25-28日间提供给合约条线。
3、工程进展月报:
根据本月工程项目施工完成情况,项目经理填写工程项目月报表,项目经理部总经理审定后、汇总上报公司管理层。
八、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的原则:
(1)、图纸会审提出的问题,需要出设计变更文件进一步明确;
(2)、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
(3)、因业主的要求更改或调整设计。
2、图纸会审中提出的问题,需要出设计变更文件进一步明确的,由设计管理条线在七个工作日内与设计单位商定,设计单位做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意见;
3、承包商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处理程序:
(1)、承包商应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
(2)、监理工程师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3)、项目经理部及设计条线人员做出设计变更的审查意见;
(4)、由设计条线人员在七个工作日内与设计单位商定,设计单位做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意见。
4、监理商关于更改或调整设计的建议的处理程序:
(1)、监理工程师口头或书面告知业主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部及设计条线人员做出设计变更的审查意见
(3)、由设计条线人员在七个工作日内与设计单位商定,设计单位做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意见。
5、业主要求更改或调整设计时的工作程序:
(1)、项目经理部及设计条线人员商议,提出设计变更的初步意见;
(2)、由设计条线人员在七个工作日内与设计单位商定,设计单位做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意见。
6、设计变更文件完成后的流转顺序:
设计院→设计条线人员→项目经理部→监理商→承包商;
7、设计变更文件计5份,设计条线人员、项目经理部总经理、项目经理、监理商及承包商各一份;
8、对其它干系方提出的变更要求的管理:
(1)、受理原则:
必须是干系方授权代表书面向我司项目经理部提出的变更要求;
(2)、处理原则:
需就费用与工期进行商议,未达成一致意见前所有工作按原计划进行;
(3)、谈判达成一致后,干系方方在谈判成果文件上签字确认变更内容、工期及费用后,按我司规定程序办理;
(4)、设计条线及项目经理部均需参加谈判,其中招标前的谈判由设计条线主导,招标后的谈判由项目经理部主导。
九、技术核定单
1、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原则:
凡属施工图纸技术要求的变更均应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
2、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程序:
由承包商提出现场技术核定单内容,并事前经设计院同意,经监理工程师、设计条线人员及项目经理部共同现场核定确认;
3、现场技术核定单应一式五份:
设计条线人员、项目经理部总经理、项目经理、监理商及承包商各一份存档;
4、项目经理对技术核定单负有抽检责任,如发现承包商实际施工技术与现场技术核定单要求不符,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处理,要求监理工程师监督施工单位进行限期更正,并对相关情况作书面记载直至做出相应处罚。
十、工程变更(经济签证)报批程序
1、工程变更(经济签证)报批原则:
落实施工图会审纪要、专题会议纪要、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及其它文件中变更施工的决定时,如引起工程造价的增加或减少,则必须办理工程变更(经济签证)报批手续,工程变更(经济签证)报相关领导审定批复后作为结算依据;
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图纸明显错误或不合理时应及时向项目经理部提出,如仍然“按图施工”且因此造成了返工损失,原则上业主只承担变更新建部分的费用,已建部分的建造及拆除、清理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2、现场签证单的相关规定:
需现场确认量价的工程变更必须填写“现场签证单”,业主项目经理部必须在现场认可确认,必要时请设计条线、成本条线及审计机构现场确认,单一认可、事后补办及未经批准的“现场签证单”均不予承认
。
其中预计费用>8万元的隐蔽工程变更,项目经理部应及时通知成本条线代表到现场踏勘,预计费用>16万元的隐蔽工程变更,还应由中介机构进行计量,其它事后无法现场确认量价的工程变更视同隐蔽工程变更处理;
3、工程变更(经济签证)申报程序:
(1)承包商根据工程变更(经济签证)申报依据(施工图会审纪要、专题会议纪要、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现场签证单、其它文件),填报工程变更报批表,
(2)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可,(3)项目经理确认签名,(4)由设计条线、项目经理部总经理及合约、成本条线对工程变更(经济签证)再次确认后报相关领导批准,(5)如遇重大的修改和变更,必须事先经相关领导确认变更方案方可实施;
4、工程变更(经济签证)申报应及时办理,做到先审批后实施。
如现场情况紧急,需要立即实施,应马上补报相关手续,变更动态情况应告知相关人员。
如承包商长时间拖延办理变更申报手续,业主方可根据合同条件严肃处理(如罚款、对增加造价的变更不补偿费用等)。
如承包商故意不办理扣减变更手续,由项目经理部在决算申报文件中予以明确,审计过程中直接扣除。
对承包商不办理或拖延办理变更申报手续的行为,在对承包商和监理商的考核考评中扣除相应的分数;
5、工程变更申报资料应符合公司统一要求,见附件一。
工程变更申请单原件一份,领导批复后由项目经理保存,批复件复印四份,分别存业主成本条线、合约条线、监理商及承包商。
十一、现场材料设备采购申报及进场验收
1、现场材料设备选购前报批原则:
承包商填写业主制定的“材料设备选购报批表”,报监理人员审核,报项目经理审定批复后才可安排采购;
2、现场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原则:
根据合同约定、国家规程规范标准和设计图纸进行验收,对不符合验收规定的材料设备严禁运进工程现场;
3、现场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程序:
承包商自检合格后,填写监理规范表式报验,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并签字确认;
4、现场材料设备验收规定:
材料设备进场必须具备相关的材料设备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或质量许可证等;
5、现场甲供材料设备进场验收:
(1)、由现场项目经理组织监理工程师、承包商进行现场验收交接工作;
(2)、业主项目经理必须参加现场验收签字确认;
(3)、现场甲供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单作为甲供材料设备付款凭证。
十二、工程项目检查验收
1、隐蔽工程项目检查验收:
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安排,业主项目经理等参加;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检查验收:
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安排,业主项目经理等参加,监理工程师需提交“项目验收监督报告”;
3、单位工程项目验收:
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安排,业主项目经理部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需提交“项目验收监督报告”;
4、工程项目初验:
由承包商提出工程项目初验工作报告和计划安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项目经理部批准,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规定要求进行;
(1)、内部初验,参加单位:
承包商、监理商;
(2)、监理工程师提交监理预验收报告;
(3)、正式初验,参加单位:
承包商、监理商及业主的项目经理部、设计条线。
5、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1)、由承包商提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报告和计划安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项目经理部批准;
(2)、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由项目经理部安排实施,承包商、监理商、设计单位、质检站等相关单位参加,业主项目经理部及设计条线、成本条线、合约条线相关人员参加;
(3)、项目经理组织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政府规定格式,下同),监理工程师填写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提交监理工作总结及工程质量评价意见报告,设计单位填写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填写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承包商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总结。
6、验收资料业主签字规定:
竣工验收资料需项目经理部总经理及有关领导签字确认;
其它验收资料由业主的现场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7、承包商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规定要求整理竣工验收资料。
十三、承包商及监理商违规处罚
1、处罚依据:
合同相关条款;
2、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违规行为有建议处罚权;
3、项目经理填写“违规罚单表一”并经监理单位签署意见,报项目经理部批准实施;
4、项目经理部总经理填写“违规罚单表二”后报有关领导批准实施;
5、罚单处理:
于工程款支付时扣除(可累计处理);
安全文明类的罚单原则上不予撤销,根据工程最终验收结论,可考虑是否撤销其它罚单;
6、违规罚单一式二份,承包商(或监理商)及项目经理部各存一份。
十四、工程竣工移交
1、承包商填写“档案资料移交会签表”,提供合格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套;
2、根据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证明书及档案资料移交证明,承包商提出工程项目移交申请,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报项目经理批准实施;
3、正式移交由项目经理安排,承包商、监理商、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现场查看,填写业主制定的“工程移交表”,各方签字确认,移交给承租方的还需根据招商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同时交一套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给物业公司。
十五、工程款支付
1、工程预付款参照具体合同规定执行
2、工程进度款支付:
(1)、根据审核批准的工程计量报审表,承包商提出支付申请单;
(2)、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款提出具体审核意见,填写“工程进度款付款报告”,于每月25日前交给项目经理;
(3)、项目经理具体核算后,填写业主制定的“付款认可表”并签字,交项目经理部、合约条线签字认可,部门领导审定;
(4)、由合约条线传递到财务部,财务部进行内部计划核算;
(5)、财务部上报领导批准;
(6)、财务部开具工程进度款支票,承包商提交付款申请后于次月23日到公司财务部办理领用手续,发票需当日或23日之前提供;
3、工程变更付款:
工程变更报批完成后,支付原则批复金额的50%,参照进度款支付程序支付;
决算完成后,统一按结算付款规定支付。
4、工程结算付款、工程质保金付款及退履约保函付款参见本手册相关条款及规定用表;
5、工程付款认可表原件一份存业主财务部,项目经理签认“付款认可表”后,留存复印件,如流转过程中付款金额无增减,则提供该复印件给监理商及承包商留存。
十六、工程项目结算
1、工程项目结算需提供的资料:
合同、结算申请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图纸、工程变更批复资料(原件);
2、承包商按照业主规定的决算申报程序提出工程结算报告,经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部会签同意后,传至合约成本条线;
3、业主合约成本条线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总体初审工作,传至财务部;
4、财务部委托工程审计事务所审查;
5、上报业主领导批准;
6、提供工程项目结算书一式五份:
承包商、监理商及业主合约条线、项目经理部、财务部各存一份;
7、工程结算付款严格按照工程款支付办法的程序确认,对最后一次工程结算付款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抵扣工程预付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严格按照审查审核批准的付款流程办理。
十七、工程保修期管理
1、维修工作流程:
问题发现---物业管理部门判断是否在维保范围---物业管理部门电话通知承包商(若一周内不及时处理)---物业管理部门传真通知承包商(抄送项目经理部)---承包商维修---项目经理及物业管理部门验收---处理合格;
2、维修质量控制:
工程维修要求一次合格,如工程同一部位两次出现同样的问题,则在要求承包商继续履行保修业务的同时,处以本次维修额5%的罚金;
3、第三方维修规定:
若承包商接到传真件后一周内不到场处理问题或工程同一部位经两次维修后仍不解决问题,业主将委托第三方完成维修工作,维修费用由原承包商承担,同时处以本次维修额5%的罚金;
4、缺陷责任期解除规定:
第一年缺陷责任期满后,由监理单位组织项目经理、承包商、物业管理单位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缺陷责任期解除前验收表”,验收合格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并签发“缺陷责任期解除证书”;
第二年及以后缺陷责任期满后,由项目经理组织承包商、物业管理单位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缺陷责任期解除前验收表”,各方签字后对应的缺陷责任期解除;
5、首期工程